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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上银慧鑫利债券 (016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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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慧鑫利债券016537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2-09-23     基金规模:46.17亿份     基金经理: 陈芳菲 
基金全称: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23%
  • 近一月增长率
    0.57%
  • 近一季增长率
    9.19%
  • 近半年增长率
    11.56%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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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0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3月30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4
§5 托管人报告......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4
§6 审计报告......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5
§7 年度财务报表......18

7.1 资产负债表 ......18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21

7.4 报表附注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4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4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4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4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4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49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4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1
§11 重大事件揭示...... 51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5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5
§13 备查文件目录...... 5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3.2 存放地点 ...... 55

13.3 查阅方式 ...... 5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银慧鑫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5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9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96,894,631.6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和
投资目标 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
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
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
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运行指标
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债券组合、目标
投资策略 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
上”的投资理念,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自
下而上的精选个券,把握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机
会。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王玲 曲中雯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21-60232799 0571-86475538

人 电子邮箱 ling.wang@boscam.com.cn quzhongwen@hz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60231999 95398

传真 021-60232779 0571-86475525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 杭州市庆春路46号

号3幢528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
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大厦13楼资产托管部

邮政编码 200122 310003

法定代表人 武俊 宋剑斌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上海证券报
露报纸名称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boscam.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座8
殊普通合伙)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
家嘴基金大厦9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本期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9,266,773.54

本期利润 4,514,295.0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1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1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1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443,509.4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1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03,338,141.1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1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13%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23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月 0.11% 0.04% -0.60% 0.08% 0.71%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13% 0.04% -0.89% 0.07% 1.02% -0.03%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23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23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22年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3年8月30日正式成立。公司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47只,分别是: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佳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永利中短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上银可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德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远盈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远鑫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嘉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鑫尚稳健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中债5-10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上银高质量优选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价值增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稳健优选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上银新能源产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顺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上银聚恒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享利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证

金经理(助理) 券

姓名 职务 期限 从 说明

任职 离任 业

日期 日期 年



硕士研究生,历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
员、社保投资经理及基金
经理、固定收益专户部副
陈芳 2022-0 16. 总经理(主持工作),上
菲 基金经理 9-23 - 5 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年 合伙人、债券高级投资经
理,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合伙人、专户投资经理
等职务。2020年10月担任


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
021年1月担任上银慧恒收
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1年9月担
任上银中债5-10年国开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2年9月担任上
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的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的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均得到公平对待。

公司执行自上而下的三级授权体系,依次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投资组合经理在其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均不得干预其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公司已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执行公平交易分配。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机会;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通过交易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并抽检价格公允性;对于一级市场申购
投资行为,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公司制订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并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记录工作机制,确保公平交易可稽核。公司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及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留存报告备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的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成立于2022年9月23日,总体思路是缓建仓,票息为主的策略。国庆节前后资金利率偏紧,本基金以逆回购投资为主,10月,疫情反复对经济的干扰加剧,市场情绪逐渐转悲观,上证指数跌破2900点,同时利率债收益率逼近全年新低,本基金在10月末逐渐开始加仓;11月防疫政策优化和房地产刺激是影响预期的两个关键因素,资本市场也围绕这两个因素上下波动。11月央行宣布降准虽在短期提振债市,但受基本面转好的预期影响,债市出现了一轮急跌,并由此引发了对净值型理财挤兑的担忧,赎回负反馈加剧了债市的调整,10年国开较上月底上升了24bp,本月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债券比例维持在较低水平,但也出现了一波回撤。12月,“弱现实强预期”在月中成为债市交易的主线,并继续推升利率,随着月末疫情管控放开,主要城市疫情迅速达峰,市场情绪重回悲观,月末收益率略有下行,本月交投冷清,本基金利用年底资金偏紧的窗口加大了逆回购操作,并增持了信用债,久期和杠杆仍偏低。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上银慧鑫利债券基金份额净值为1.0013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预期”总是围绕“现实”修正,受政府债务压力影响,宽财政政策多有掣肘,房住不炒的大基调下也很难再让经济走老路,疫情后周期下的消费改善还需观察,基本面对债市的支撑作用可能仍在。另一方面,稳经济政策不断释放以及经济疫后复苏可能持续提升风险偏好,对债市形成干扰。2022年,净值化理财产品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对债市波动率起到放大作用,机构久期稍有压缩,流动性结构性分层局面可能延续到2023年。计划日常更多参与息差策略,谨慎使用久期策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坚持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维护投资人利益为原则,由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全面的监察稽核工作,保障各项业务合规、稳步推进。

一是持续提升公司合规风险文化建设水平。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及时进行培训与宣导,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执业意识和合规履职能力,深入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二是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合外部新规与业务发展需要,持续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视与完善,为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提供合规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优化合规管理标准,加强合规风险数字化管理,有效提升合规管理履职能力。四是继续加强稽核检查。独立开展各类法定、专项审计,有效发挥覆盖前中后台、母子公司等各环节的监督体系,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2022年,本基金管理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充分维护和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未来,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合规运作和风险管理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业务管理制度》、《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分管投资高管、督察长、分管运营高管、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代表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或基金资产在采用新投资策略和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委员会修订相关估值方法,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涉及估值政策的变更均须经估值委员会决议批准后执行。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则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对外公布。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需要在本报告中予以披露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对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1377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上银慧鑫利债券”)财务报表,包
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自2022年9月2
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
的利润表、净资产 (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
审计意见 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资
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上银慧鑫利债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自2022年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
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
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

“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银慧鑫
利债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
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上银慧鑫利债券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
责。其他信息包括上银慧鑫利债券2022年年度报
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
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
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
其他信息 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
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
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
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
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
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
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上银慧鑫利债
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上银慧鑫
利债券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按照公允价值处
置。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上银慧鑫利债券
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
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
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
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
下工作:(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
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
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
险。(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3)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
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
理性。(4)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
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上银慧鑫利债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
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银慧鑫利债券不
能持续经营。(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
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
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
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
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
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虞京京、汪霞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座8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3-03-30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35,370.39

结算备付金 122,200,655.55

存出保证金 14,496.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525,169,433.68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525,169,433.6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357,824,660.53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9,136.2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5 0.00

资产总计 5,005,453,752.78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0,094.0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71,900.04

应付托管费 635,950.0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6 197,667.57

负债合计 2,115,611.65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4,996,894,631.68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7.4.7.8 6,443,509.45

净资产合计 5,003,338,141.1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005,453,752.78

注:1、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13元,基金份额总额
4,996,894,631.68份。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9月23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资产负债表无同期可比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


一、营业总收入 9,827,929.01

1.利息收入 12,108,135.0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2,801,267.7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306,867.31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472,271.5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0.0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12,472,271.5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2 0.00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3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
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7.4.7.16 -14,752,478.50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0.90


减:二、营业总支出 5,313,633.97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426,517.31

2.托管费 7.4.10.2.2 1,713,258.61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22,958.0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2,958.05

6.信用减值损失 7.4.7.18 -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 7.4.7.19 150,9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514,295.0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514,295.0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514,295.0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23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利润表无同期可比数据。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 - - - -
值)
加:会计政策变

更 - - - -

前期差错

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 201,021,179.43 - - 201,021,179.43
值)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4,795,873,452.2 - 6,443,509.45 4,802,316,961.7
号填列) 5 0

(一)、综合收 - - 4,514,295.04 4,514,295.04
益总额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 4,795,873,452.2 - 1,929,214.41 4,797,802,666.6
变动数(净值减 5 6
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9,892,941,937.7 - 7,114,908.78 9,900,056,846.5
购款 3 1

2.基金 -5,097,068,485. - -5,185,694.37 -5,102,254,179.
赎回款 48 85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 - - -
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

合收益结转留 - - - -
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 4,996,894,631.6 - 6,443,509.45 5,003,338,141.1
值) 8 3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23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无同期可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尉迟平 陈士琛 刘漠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7号文)批准,由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基金合同于2022年9月2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01,021,179.4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自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21日止期间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募集且扣除认购费用后的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201,021,179.43元,折合
201,021,179.43份基金份额,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自2022年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2022年9月23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2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 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d)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金融工具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款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初始计量金额的差额确认,处置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其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不包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支出。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根据《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基金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基金
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财税 [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018年1月1日 (含)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挂牌公司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 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235,370.39

等于:本金 234,394.93

加:应计利息 975.46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0.00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0.00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235,370.39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97,890,194.00 856,352.88 98,470,532.88 -276,014.00

债 银行间市场 3,394,280,464.5 46,894,900.80 3,426,698,900.8 -14,476,464.50
券 0 0

合计 3,492,170,658.5 47,751,253.68 3,525,169,433.6 -14,752,478.50
0 8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3,492,170,658.5 47,751,253.68 3,525,169,433.6 -14,752,478.50
0 8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4,712,884.82 -

银行间市场 1,353,111,775.71 -

合计 1,357,824,660.53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47,167.57

其中:交易所市场 17,557.47

银行间市场 29,610.10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150,500.00

合计 197,667.57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21,179.43 201,021,179.43

本期申购 9,892,941,937.73 9,892,941,937.7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097,068,485.48 -5,097,068,485.48

本期末 4,996,894,631.68 4,996,894,631.68

注:1、本基金自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21日止期间公开发售,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01,021,150.08元,募集期间孳生利息为人民币29.35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01,021,179.43元,折合201,021,179.43份基金份额,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2、申购含转入份额,赎回含转出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9,266,773.54 -14,752,478.50 4,514,295.0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2,140,839.94 -211,625.53 1,929,214.41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7,610,089.73 -495,180.95 7,114,908.78

基金赎回款 -5,469,249.79 283,555.42 -5,185,694.3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1,407,613.48 -14,964,104.03 6,443,509.45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80,096.2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521,130.43

其他 41.03

合计 2,801,267.74

注:1、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包括期货保证金利息收入;
2、其他为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本基金自2022年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7.4.7.11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15,765,984.60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

(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3,293,713.04
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 -
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 -
收入

合计 12,472,271.56

7.4.7.11.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 792,497,557.10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785,112,190.00
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0,634,227.10

减:交易费用 44,853.04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293,713.04

7.4.7.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自2022年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自2022年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自2022年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7.4.7.15 股利收益
本基金自2022年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4,752,478.50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14,752,478.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0.00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 -
值税

合计 -14,752,478.50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


基金赎回费收入 0.90

合计 0.90

7.4.7.18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自2022年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无信用减值损失。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


审计费用 40,500.00

信息披露费 11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账户维护费 400.00

合计 150,900.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
金”) 直销机构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银 基金托管人
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行”)
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银瑞金”)
注: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426,517.3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73.05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13,258.6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发生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发生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 本期末

称 2022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杭州银行 4,996,438,568.33 99.99%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本期

称 2022年09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杭州银行 235,370.39 280,096.2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固定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之外的基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受约束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市场风险


本基金在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等。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辨别和分析这些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设定最高风险承受度以及审议批准防范风险和内部控制的政策等;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风险管理部和其下属风险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向督察长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管理部、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杭州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采用券款对付交割方式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A-1 -

A-1以下 -

未评级 500,032,872.61

合计 500,032,872.61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等无信用评级的债券。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A-1 -

A-1以下 -

未评级 197,748,075.06

合计 197,748,075.06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AAA 651,408,628.49

AAA以下 -

未评级 2,175,979,857.52

合计 2,827,388,486.01

注:未评级债券为地方政府债及政策性金融债等无信用评级的债券。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
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另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对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交易进行限制和控制,对缺乏流动性的证券投资比率事先确定最高上限,控制基金的流动性结构;加强对投资组合变现周期和冲击成本的定量分析,定期揭示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本基金所持证券均可在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申购赎回变动情况,制定现金头寸预测表,及时采取措施满足流动性需要;分析基金持有人结构,加强与主要持有机构的沟通,及时揭示可能的赎回需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对固定赎回,并进行适当报告和披露;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 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正常交易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逆回购等。基金组合资产中的主要投资标的属于《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中定义的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范围,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的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价值进行审慎评估和测算,通过证券出入池以及持续研究跟踪,及时发现并调整流动性不再符合本基金流动性管理要求的个别证券,保证该基金每日净赎回申请不超过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新规中定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超过基金的资产净值的15%。本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流动性新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开放式基金资金头寸管理的相关规定,每日保持不低于5%的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流动性风险较小。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
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等。本基金的管理人
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
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
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2 年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12月31



资产

银行存 235,370.39 - - - - - 235,370.39


结算备 122,200,655.5 - - - - - 122,200,655.5
付金 5 5

存出保 14,496.41 - - - - - 14,496.41
证金

交易性 1,309,006,77 2,112,299,09 103,863,561. 3,525,169,43
金融资 - - 2.33 9.71 64 - 3.68


买入返 1,357,824,66 1,357,824,66
售金融 0.53 - - - - - 0.53
资产

应收清 - - - - - 9,136.22 9,136.22
算款

资产总 1,480,275,18 - 1,309,006,77 2,112,299,09 103,863,561. 9,136.22 5,005,453,75
计 2.88 2.33 9.71 64 2.78

负债

应付赎 - - - - - 10,094.02 10,094.02
回款

应付管 1,271,900.0

理人报 - - - - - 4 1,271,900.04


应付托 - - - - - 635,950.02 635,950.02
管费

其他负 - - - - - 197,667.57 197,667.57


负债总 - - - - - 2,115,611.6 2,115,611.65
计 5

利率敏 1,480,275,18 - 1,309,006,77 2,112,299,09 103,863,561. -2,106,475. 5,003,338,14


感度缺 2.88 2.33 9.71 64 43 1.13

注:各期限分类的标准为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分
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位: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1.市场利率下降25个基点 16,151,700.34

2.市场利率上升25个基点 -15,998,304.95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承受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是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
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其他价
格风险,主要受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整体涨跌趋势的影响,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
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通过组合估值、行业配置分析等进行市场价格
风险管理。

于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对其他价格风险敏感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因此,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整体涨跌趋势的变动对本基金资产的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
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
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
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
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3,525,169,433.68

第三层次 -

合计 3,525,169,433.68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于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无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525,169,433.68 70.43


其中:债券 3,525,169,433.68 70.4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57,824,660.53 27.1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2,436,025.94 2.45

8 其他各项资产 23,632.63 0.00

9 合计 5,005,453,752.78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98,470,532.88 1.9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228,950,825.74 64.5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577,542,197.25 51.5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97,748,075.06 3.95

9 其他 - -

10 合计 3,525,169,433.68 70.4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号 值比例(%)

1 220408 22农发08 3,100,000 310,568,616.44 6.21

2 2120116 21南京银行01 2,200,000 220,592,191.78 4.41

3 180211 18国开11 2,000,000 204,864,383.56 4.09

4 170405 17农发05 1,500,000 161,725,890.41 3.23

5 200204 20国开04 1,500,000 158,366,753.42 3.1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496.41

2 应收清算款 9,136.2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632.63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人户 额

数(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358 13,957,806.23 4,996,438,568.3 99.99% 456,063.35 0.01%
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277.86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09月23日)基金份额总额 201,021,179.43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9,892,941,937.73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5,097,068,485.4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96,894,631.68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9月10日发布《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自2022年9月10日起,武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汪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2月23日发布《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自2022年12月21日起,尉迟平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小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唐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命章斌先生担任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40,500.00元人民币。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1年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 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
名称 单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注
元 额的比例 比例






国泰 2 - - 19,578.04 100.00% -

君安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交易单元,并由公司管理层批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名 债券成 债券回 成交金 权证成 成交金 基金成

称 成交金额 交总额 成交金额 购成交 额 交总额 额 交总额

的比例 总额的 的比例 的比例

比例

国泰君 97,890,19 100.00% 75,000,538,00 100.00% - - - -

安 4.00 0.0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和规定

1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网站 2022-08-31

提示性公告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

2 基金基金合同 2022-08-31

3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 2022-08-31

基金托管协议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

4 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2-08-31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

5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2-08-31

6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和规定 2022-08-31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站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和规定

7 基金新增销售机构及参加费 网站 2022-09-08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和规定

8 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网站 2022-09-10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和规定

9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网站 2022-09-14

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和规定

10 基金新增腾安基金为销售机 网站 2022-09-16

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11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和规定 2022-09-24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网站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

12 业务系统维护的公告 2022-09-24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13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和规定 2022-09-30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网站

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和规定

14 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 网站 2022-12-10

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和规定

15 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网站 2022-12-2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

者 序 例达到或者超过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号 20%的时间区间



1 20220923-20221 49,999,000.00 4,946,439,568.33 4,996,438,568.33 0.00 0.00%
机 027

2 20220923-20221 49,999,000.00 0.00 49,999,000.00 0.00 0.00%
构 010

3 20220923-20221 49,999,000.00 0.00 49,999,000.00 0.00 0.00%
010


4 20220923-20221 49,999,000.00 4,946,439,568.33 0.00 4,996,438,568. 99.99%
231 33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集中赎回或巨额赎回从而引发基金净值剧烈
波动或份额净值尾差风险,甚至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021-60231999,公
司网址:www.boscam.com.cn。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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