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养老目标 2035 三年 基金代码 016271
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01-11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目标日期(即 2035 年
12 月 31 日)的期间内,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含)(对
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确 认 日
(含)(对于申购份额而
言)起至 3 个公历年后对
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之前
一日止的期间为最短持
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
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
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
作日(含)起,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办理赎回及转
换转出业务。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1-11
基金经理 何移直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1992-08-03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
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
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
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
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
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
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6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
金资产的1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1、资产配置策略
2、证券投资基金精选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5、股票投资策略
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8、流动性管理策略
9、风险管理策略策略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汇率估值折算)
业绩比较基准 ×10%】×X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X)。X值为本
基金各阶段权益类资产配置中枢,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6-3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2.81% 其他资产
3.08%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5.07% 固定收益投资
89.03% 基金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 万元 1.00% 非养老
金客户
100 万元 ≤ M < 300 万元 0.80% 非养老
金客户
3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40% 非养老
认购费 金客户
M ≥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非养老
金客户
养老金
- 每笔 500 元 客户
(直
销)
M < 100 万元 1.20% 非养老
金客户
100 万元 ≤ M < 300 万元 1.00% 非养老
金客户
3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60% 非养老
申购费(前收费) 金客户
M ≥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非养老
金客户
养老金
- 每笔 500 元 客户
(直
赎回费:
目标日期到期前,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 3 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可申请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为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5%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最短持有期风险、投资于其他基金所面临的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等)。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
2、本基金在目标日期到期前,采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在每个时间段设置了大类资产配置中枢,可能发生基金实际的资产配置情况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发生偏离的风险。
3、最短持有期风险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日期(即 2035 年 12 月 31 日)的期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
而言,本基金设置了 3 个公历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只能在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才能提出赎回申请,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4、投资于其他基金所面临的风险
5、《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6、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7、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8、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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