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 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增设Y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
议的公告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理财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个人养老金份
额(Y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法律法规更新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
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个人养老金份额的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
1 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二、增设个人养老金份额的情况
1、份额设置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供非
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
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Y类基金份额。
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
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 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
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 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基金名称 A类基金 A类基金份额 Y类基金 Y类基金
份额简称 代码 份额简称 份额代码
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 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 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年 持 有 混 合 发 起 式 016121 年 持 有 混 合 发 起 式 019459
基金(FOF) (FOF)A (FOF)Y
2、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基金名称 Y类基金份额 Y类基金份额
年管理费率 年托管费率
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0.40% 0.10%
基金中基金(FOF)
(2)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等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 Y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或相关公告。
3、Y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4、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通申购等业务的时间另行公告。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改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设基金份额以及法律
法规更新的内容进行修改。 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相应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
相应修改。
四、重要提示
1、此次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法律法规更新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修
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
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目标” 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
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资料。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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