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长城鑫利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低赎回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长城鑫利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鑫利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
规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调
整长城鑫利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基金
长城鑫利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15991、C
类份额 015992)
二、调整事项说明
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本基金不再设置单笔最低赎回(含转换转出,下同)份额限制,
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与本次调整相关的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进行相应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最低赎回份额限制的有关内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咨询方式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