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各项重要的经济指标分析宏观经济趋势,结合货币财政政策形势、行业发展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综合分析,主动判断所处经济周期和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本基金将根据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对未来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充分研究公司的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水平、成长空间、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和竞争格局等的基础下,自下而上选取并持有估值仍相对合理、长期增长前景较为乐观的优质资产。
(1)行业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中国经济增长的阶段和周期特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分析各行业的景气度和发展前景、行业竞争结构和行业盈利模式等,评估各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重点投资于具备长期成长潜力的行业板块。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方法,选择未来发展空间大、长期增长前景较为乐观的优质资产。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选择满足以下条件的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销售收入比重突出;公司在治理、品牌、资源、技术、创新能力和商业模式中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具有核心竞争力,公司在所处行业内积极扩张,主要体现在产能扩张和技术提升;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已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有较为明确的方向和清晰的思路;公司所处行业发生重大退化的风险很低。
2)定量分析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通过对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盈利能力、成长性、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选取估值合理、成长性好、财务状况优良的上市公司,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
估值指标:主要考察指标为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等;
盈利能力:主要考察指标为销售毛利润率、净利润率、总资产收益率(ROTA)、净资产收益率(ROE)、投资资本回报率(ROIC);
成长性指标:主要考察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等;
财务状况:主要考察指标为资产负债率、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等。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国内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前景、境外机构投资者行为、境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行为、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发展前景和货币政策、主流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相对吸引力等影响港股投资的主要因素,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下,合理利用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做套期保值。投资的原则是控制投资风险、稳健增值。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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