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中银恒嘉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申购、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4日起,调整旗下中银恒嘉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购、追加申购、定投最低金额的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013838 中银恒嘉 6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13839 中银恒嘉 6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15501 中银恒嘉 6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类)
二、 调整内容
1. 调整后,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
申购、定投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时,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基金定投
起点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最少追加金额为1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直
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销售机构申购本
基金E类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2. 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个人投资者首次申购、追加申
购、定投最低金额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
三、 其他事项
1.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
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
888-5566)咨询有关事宜。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60 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 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4 日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