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旗下相关证券投
资基金参与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利达”或“发
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铭利转债”)普通股股东优先
配售。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股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
司将旗下基金获配情况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 获配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获配数量(张) 配售金额(元)
华安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铭利转债 123215 812 81,200
投资基金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 铭利转债 123215 192 19,20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允。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述
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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