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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泰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FOF) (01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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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FOF)014898
基金类型:FOF、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3-01-10     基金规模:0.18亿份     基金经理: 周珞晏 
基金全称:国泰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40%
  • 近一月增长率
    -0.50%
  • 近一季增长率
    -0.08%
  • 近半年增长率
    2.55%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0%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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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泰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22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国泰民享稳健养老目标

基金简称 一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4898

(FOF)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01-10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一
年后可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1-10

基金经理 周珞晏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2-01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
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
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
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其他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要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及基金优选策
略,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香港互认基金、QDII
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
投资范围 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
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
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
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的目标配
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0%,上述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在向上5%、向
下10%的范围内调整,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10%-25%之
间;本基金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合
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

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和满足下述
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2、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6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和投资组合比例。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港
主要投资策略 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6、债券投资策略;
7、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9、公募REITs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具体定位为稳健目标风险型基
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
风险收益特征 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
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6-30

0.29% 其他资产

0.34%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0.36% 买入返售金融资


5.17% 固定收益投资

93.84% 基金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 ≤ M < 200 万元 0.60%

认购费 2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40%

M ≥ 500 万元 1000 元/笔 按笔收

M < 100 万元 1.00%

100 万元 ≤ M < 200 万元 0.80%

申购费(前收费) 2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60%

M ≥ 500 万元 1000 元/笔 按笔收

赎回费 -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基金交易费用,本基金投资
其他费用 其他基金产生的其他基金的相关费用(如申购费、赎回费、销售
服务费等),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基金的
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
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1、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的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如有)等销售费用。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运作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名称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2、基金中基金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具体定位为稳健目标风险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属于养老目标风险基金。养老目标风险基金按照风险水平由低至高分为稳健、平衡、积极,本基金定位为稳健目标风险,权益类资产仓位相对较低。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会由于所持基金份额净值的波动而波动,所持基金面临的风险也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包括集中度风险、被投资基金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被投资基金风格偏离风险、被投资基金引起的流动性风险等。

(1)集中度风险

同一基金公司管理被投资的基金组合在投资风格、重仓证券、市场判断等方面可能具有相对较高的相似性,因而当本基金持有同一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比例较高时,本基金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可能面临较高的集中度,不利于风险分散。

(2)被投资基金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建立在被投资基金投资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如果由于被投资基金管理人未能实现投资目标,则本基金存在达不成投资目标的风险。

(3)被投资基金风格偏离风险

本基金基金筛选策略依靠对被投资基金风格的研判,通过选择和不同市场环境风格相匹配的基金,获取收益。因此当被投资基金投资风格出现偏离,会使得本基金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4)被投资基金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基金份额往往都有通过“巨额赎回条款”限制持有人赎回变现的权利,因此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以下达赎回指令时的被投资基金价格变现全部资产的风险。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
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如果未来港股通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以新的业务规则为准。

(3)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4)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5)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票,投资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

(4)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5、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6、投资公募 REITs 可能面临的风险

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 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 REITs。本基金投资公募 REITs 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公募 REITs 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 REITs 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公募 REITs 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 REITs 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3)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公募 REITs 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将根据相关交易规则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可能受诸多因素影响;此外,公募 REITs 还将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估值并披露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由于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形成机制以及影响因素不同,存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净值折溢价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公募 REITs 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此外,公募 REITs 持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处置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可能会由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较弱而带来损失(如证券不能卖出或贬值出售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通过项目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可能会存在无法处置及变现的风险。

(5)政策调整风险。公募 REITs 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如:公募 REITs 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合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等。

(6)市场风险。公募 REITs 除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外,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投资于其他资产,因此也面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7)终止上市风险。公募 REITs 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7、基金承担费用比其他普通开放式基金高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财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除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如有)外,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8、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转出,自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或转换转出。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及转换转出的风险。

9、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gtfund.com 或咨询客服电话:400-888-8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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