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 D)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 年 6 月 28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合享纯债 基金代码 000815
下属基金简称 鑫元合享纯债 D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3875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暂未上市
日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1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经理 郭卉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7 月 1 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合理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
投资目标 金融工具并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为投
资者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
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
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
投资范围 款、通知存款、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买入股票和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
主要投资策略 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
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二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 D)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
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的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 万元 0.6%
申购费 100 万元≤M<200 万元 0.4%
(前收费) 200 万元≤M<500 万元 0.2%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 D)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赎回费 N<7 日 1.5%
N≥7 日 0%
申购费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
托管费 0.1%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其中特有风险有: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
本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它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 D)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yamc.com][客服电话:021-68619600 或 400-606-6188(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