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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FOF)A (01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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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FOF)A013510
基金类型:FOF、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2-05-17     基金规模:2.25亿份     基金经理: 张志雄 龙南质 
基金全称: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2%
  • 近一月增长率
    -1.06%
  • 近一季增长率
    -0.89%
  • 近半年增长率
    1.51%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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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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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 2.1450 3.92%
泰信鑫选混合C 0.6420 3.88%
泰信鑫选混合A 0.6460 3.86%
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A 0.9933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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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LOF) 0.8095 2.86%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 0.5101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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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2022年年度报告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3 月 3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2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审计报告...... 12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2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2

§7 年度财务报表 ...... 14

7.1 资产负债表 ...... 14

7.2 利润表 ...... 16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7

7.4 报表附注 ...... 18

§8 投资组合报告 ...... 4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1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 明细...... 4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3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3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 43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6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47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8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 48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8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8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8

11.9 其他重大事件 ...... 5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5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1

13.2 存放地点 ...... 52

13.3 查阅方式 ...... 5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主代码 0135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5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4,789,133.9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下行风险的基础上,力争通过科学合理的大类资产配
置与专业深入的基金品种选择,实现基金资产净值的持续稳健增长。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目标日期到期日前,主要采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资产配
置。即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 2030 年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
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下
行风险的前提下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通过全方位的定量和定
性分析方法精选出优质基金组成投资组合,以期达到风险收益的优
化平衡,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合同生效-2024 年: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
收益率×(1-50%)

2025-2027 年: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3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1-35%)

2028-2030 年: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1-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韩占锋 王小飞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21-60637103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wangxiaofei.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021-60637228

传真 010-50850776 021-60635778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30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层 1 号楼


邮政编码 100033 100033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5,381.79

本期利润 -1,143,198.1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0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4.2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0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5,908,842.6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0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8,880,291.3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9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2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7.08%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三个月 -0.40% 0.55% 1.01% 0.58% -1.41% -0.03%


过去六个月 -7.76% 0.48% -5.61% 0.52% -2.15%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7.08% 0.43% 0.48% 0.53% -7.56% -0.10%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05 月 17 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 2022 年 05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 12.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澳大利亚
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14.9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管理 93 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部分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 3218.34 亿元,其中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为2303.49 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龙 南 本基金的 2022 年 8 - 11 年 硕士,CFA,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11 月


质 基金经理 月 23 日 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
理助理,2013 年 11 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宏观策略研究员,2019
年 3 月担任投资经理,拟任基金经理。2021
年 9 月起任国寿安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经理,2022 年 8 月起担任国寿安保养老目
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

管理学硕士,2009 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就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
事资产配置、组合管理、固定收益和权益
投资管理工作。2019 年 2 月加入国寿安
张 志 本基金的 2022 年 5 - 13 年 保基金资产配置部,现任国寿安保策略优
雄 基金经理 月 17 日 选 3 个 月 持 有 期 混 合 型 基 金 中 基 金
(FOF)、国寿安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国寿
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监察稽核、盘中监控、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国内权益市场震荡下跌,波动较大。年初以来,国内疫情冲击经济下行
压力加大,俄乌军事冲突、美联储加息冲击资本市场,权益市场持续震荡下跌,并于4 月底创出新低。后续随着国内政策转向积极宽松,权益市场从 5 月开始反弹,景气度更高的成长行业板块领涨,市场呈现结构性行情。7-8 月高位震荡后,美联储加息导致的美债利率和美元指数持续上升并创出历史新高,全球资本市场波动加大,国内权益市场再度震荡下跌并于 10 月底创出阶段性低点。进入 11 月后,美债收益率和美元指数高位回落,国内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权益市场低位震荡反弹。全年沪深 300、创业板指数分别下跌 21.63%、29.37%。

债券收益率处于历史低位区域,总体维持低位震荡走势。期间三季度由于疫情冲击导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收益率下行创出阶段性新低;由于理财产品集中大额赎回等流动性冲击,债券收益率在四季度短期急速上行。

年内组合大部分时间处于建仓阶段。成立初期,基于稳健角度考虑,组合建仓以价值类、稳定类基金为主;进入 9 月份后,权益市场持续下跌并创出历史新低,权益资产配置价值逐步凸显,性价比值逐步进入历史极值区域,组合加快建仓节奏,增配权益基金至目标仓位,并根据基本面以及性价比分析适时调整风格资产权重,总体维持均衡配置结构。同时考虑债券收益率处于历史低位区域,配置价值不高,组合适时少量配置部分短久期纯债基金,择机配置混合类基金,完成建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29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0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4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国内方面,较为确定的是宏观经济政策维持积极宽松,经济存在较强的企稳向上
预期,不确定的是经济复苏的幅度以及由此带来的政策转变的可能性。国外方面,较为确定的是美联储加息进程趋于结束,不确定的是具体结束的时点以及由此带来的美国经济衰退的时点和幅度。总体来看,估值和股价均处于历史低位区域,叠加积极的政策基调和经济复苏预期,国内权益市场存在向上可能性,但也要关注不确定性因素的扰动。

债券收益率总体处于历史低位,在经济存在较强复苏可能的前提下,收益率上行压力较大,如果经济复苏强度不高,收益率上行幅度可能也有限。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投资交易业务,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控体系,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协议、营销活动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以及各相关投资部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服务协议,其中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固定收益品种信用减值数据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24789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国寿安保养老 2030 三年
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审计意见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寿安保养老 2030 三年持有混合
发起式(FOF)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
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寿安保养
老 2030 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不适用

其他事项 不适用

国寿安保养老 2030 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国寿安保养老 2030 三
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其他信息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
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寿安保养
任 老 2030 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寿安保养老 2030 三年持
有混合发起式(FOF)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寿安保养老 2030 三年持有混
合发起式(FOF)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任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寿安保
养老 2030 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
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
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
况可能导致国寿安保养老 2030 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基
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勇 周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
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30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8,570,425.06

结算备付金 4,364.85

存出保证金 2,877.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01,443,044.7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190,664,355.38

债券投资 10,778,689.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债权投资 7.4.7.5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8 -

资产总计 210,020,712.55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027,878.50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2,866.08

应付托管费 19,676.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9 10,000.00

负债合计 1,140,421.2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224,789,133.95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未分配利润 7.4.7.12 -15,908,842.64

净资产合计 208,880,291.3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10,020,712.55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05 月 17 日,本报告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05 月 17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292 元,基金份
额总额 224,789,133.9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本报告期: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983,078.77

1.利息收入 10,030.2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10,030.29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4,429.1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5 -652,122.07

债券投资收益 7.4.7.16 13,288.4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7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9 -

股利收益 7.4.7.20 683,262.7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
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21 -1,037,816.3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22 278.14

减:二、营业总支出 160,119.37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16,900.65

2.托管费 7.4.10.2.2 29,443.72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4 -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 7.4.7.25 13,775.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43,198.1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43,198.1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43,198.14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本报告期: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合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 -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金净值) 10,024,976.79 - - 10,024,976.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214,764,157.16 - -15,908,842.64 198,855,314.52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143,198.14 -1,143,198.14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214,764,157.16 - -14,765,644.50 199,998,512.66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4,764,157.16 - -14,765,644.50 199,998,512.66

2.基金赎回款 - - - -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 - -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 - - -
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 224,789,133.95 - -15,908,842.64 208,880,291.3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鄂华 王文英 干晓树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
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50 号《关于准予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0,023,165.85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347 号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024,976.79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810.9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目标日期到期日前,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6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在目标日期到期日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基金合同生效-2024 年: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1-50%)

2025-2027 年: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3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35%)

2028-2030 年: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2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
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
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
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
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基金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
上基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
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
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
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
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
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4) 对于基金投资,根据中基协发[2017]3 号《关于发布<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
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采用如下方法估值:
(a) 对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及封闭式基金,按所
投资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


(b) 对于境内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其他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
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

(c) 对于境内上市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份额净值,则按所投
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万份(百份)收益,则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百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d) 对于境内非上市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
节假日)的万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如遇所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无交易等特殊情况,本基金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估值:

(a) 以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的,若所投资基金与基金中基金估值频率
一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

(b) 以所投资基金的收盘价估值的,若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c) 如果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间发生分红除权、折算或拆分,基金
管理人应根据基金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例、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
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
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
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
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
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8,570,425.06

等于:本金 8,568,229.25

加:应计利息 2,195.81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8,570,425.06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10,676,083.00 97,269.32 10,778,689.32 5,337.00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10,676,083.00 97,269.32 10,778,689.32 5,337.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191,707,508.73 - 190,664,355.38 -1,043,153.35

其他 - - - -

合计 202,383,591.73 97,269.32 201,443,044.70 -1,037,816.35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债权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权投资。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10,000.00

合计 10,000.00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0,024,976.79 10,024,976.79

本期申购 214,764,157.16 214,764,157.1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24,789,133.95 224,789,133.95

注:本期申购包含基金红利再投资、转入的份额及金额;本期赎回包含基金转出的份额及金额。

本基金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人
民币 10,023,165.85 元,折合为 10,023,165.85 份基金份额。根据《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1,810.94 元在本基金成立后,折合为 1,810.94 份基金份额,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无其他综合收益。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05,381.79 -1,037,816.35 -1,143,198.1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8,409,633.11 -6,356,011.39 -14,765,644.50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8,409,633.11 -6,356,011.39 -14,765,644.50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8,515,014.90 -7,393,827.74 -15,908,842.64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9,895.4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17.55

其他 17.28

合计 10,030.29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5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28,927,014.52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29,435,776.13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 -
值税额

减:交易费用 143,360.46

基金投资收益 -652,122.07

7.4.7.16 债券投资收益
7.4.7.16.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13,388.06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99.60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13,288.46

7.4.7.16.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
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100,712.36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100,579.00

减:应计利息总额 232.36

减:交易费用 0.60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99.60

7.4.7.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8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9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
7.4.7.20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683,262.76

合计 683,262.76

7.4.7.2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037,816.35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5,337.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1,043,153.35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1,037,816.35

7.4.7.22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销售服务费返还 278.14

合计 278.14

7.4.7.23 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期费用

项目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务费(元) 278.11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理费(元) 83,451.53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管费(元) 16,400.38

注: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务费、应支付管理费、应支付托管费按照被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已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上表列示金额为按照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实际持仓情况根据被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相应费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得出。该三项费用根据被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已经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已在本基金所持有基金的净值中体现,不构成本基金的费用。
7.4.7.24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5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10,000.00

信息披露费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费用 3,375.00

其他 400.00

合计 13,775.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需作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安保资本”)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与基金管理人同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财富”)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之股东的联营企业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16,900.6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6.39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除去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的 0.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去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
产净值(若为负数,则取 0)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9,443.72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除去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的 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去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
产净值(若为负数,则取 0)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5 月 17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800.18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53,526,389.04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63,528,189.22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8.26%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关联方名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中国人寿 161,236,160.38 71.73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 8,570,425.06 9,895.4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基金合计人民币 10,272,692.26 元,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4.92%。
7.4.10.8.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期费用

项目 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申购费(元) -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赎回费(元) 1,277.11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务费(元) 278.11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理费(元) 9,493.13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管费(元) 1,782.79

注: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务费、应支付管理费、应支付托管费按照被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已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上表列示金额为按照本基金对被投资
基金的实际持仓情况根据被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相应费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得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基金中基金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收取基金中基金的托管费。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 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因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证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各具体业务部门组成的三道风险监控防线;并在后两道监控防线中,由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和其他业务部门的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合规风险状况及各部门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检查、监督及报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
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托管人和其他拥有相关资质的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在场外申赎基金份额均通过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办理,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

于本报告期末,除附注 7.4.12.3 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将在一个月
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且不持有其他基金
中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中基金持有单只基金(ETF 联接基金除外)不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 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规模为准。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不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
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8,570,425.06 - - - 8,570,425.06

结算备付金 4,364.85 - - - 4,364.85

存出保证金 2,877.94 - - - 2,877.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778,689.32 - - 190,664,355.38 201,443,044.70

资产总计 19,356,357.17 - - 190,664,355.38 210,020,712.55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82,866.08 82,866.08

应付托管费 - - - 19,676.66 19,676.66

应付清算款 - - - 1,027,878.50 1,027,878.50

其他负债 - - - 10,000.00 10,000.00

负债总计 - - - 1,140,421.24 1,140,421.24

利率敏感度缺口 19,356,357.17 - - 189,523,934.14 208,880,291.31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公允
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5.16%,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采用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把握不同时期各金融市场的收益水平,在约定的投资比例下,合理配置股票、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资产,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
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
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190,664,355.38 91.28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10,778,689.32 5.16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201,443,044.70 96.44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1.假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化 5%,其他变量不变;

假设 2.用期末时点比较基准浮动 5%基金资产净值相应变化来估测组合市场价格风险;
3.Beta 系数是根据组合的净值数据和基准指数数据回归得出,反映了基金和基准
的相关性。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分析 -5% -5,535,327.72
5% 5,535,327.72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190,664,355.38

第二层次 10,778,689.32

第三层次 -

合计 201,443,044.70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对于定期开放的基金投资,本基金不会于封闭期将相关基金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债券和基金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本期无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190,664,355.38 90.78

3 固定收益投资 10,778,689.32 5.13

其中:债券 10,778,689.32 5.1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574,789.91 4.08

8 其他各项资产 2,877.94 0.00

9 合计 210,020,712.55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卖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778,689.32 5.1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778,689.32 5.1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9679 22 国债 14 102,000 10,269,932.88 4.92

2 019656 21 国债 08 5,000 508,756.44 0.2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8.12.1 投资政策及风险说明

本基金在目标日期到期日前,主要采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即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 2030 年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下行风险的前提下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通过全方位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精选出优质基金组成投资组合,以期达到风险收益的优化平衡,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 基金。8.12.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占基金 是否属于基金
序 基金代 基金名称 运作方式 持有份额(份) 公允价值(元) 资产净 管理人及管理
号 码 值比例 人关联方所管
(%) 理的基金


1 003612 南方卓元债券 A 契约型开放式 12,282,058.87 14,559,152.58 6.97 否

2 002920 中欧短债债券 A 契约型开放式 12,849,560.15 13,032,023.90 6.24 否

3 006898 天弘弘丰增强回 契约型开放式 9,732,060.84 11,075,085.24 5.30 否
报债券 A

4 360013 光大保德信信用 契约型开放式 10,885,932.46 11,016,563.65 5.27 否
添益债券 A

5 485114 工银添颐债券 A 契约型开放式 4,252,340.75 10,954,029.77 5.24 否

6 000107 富国稳健增强债 契约型开放式 7,305,855.18 9,271,130.22 4.44 否
券 A

7 000893 工银创新动力股 契约型开放式 9,751,089.70 9,166,024.32 4.39 否


8 002361 国富恒瑞债券 A 契约型开放式 5,020,803.44 7,044,187.23 3.37 否

9 002636 广发集裕债券 A 契约型开放式 5,067,121.34 6,303,498.95 3.02 否

10 004958 圆信永丰优享生 契约型开放式 3,008,141.67 6,219,332.90 2.98 否
活混合

11 003637 安信永鑫增强债 契约型开放式 5,691,045.34 6,021,695.07 2.88 否
券 A

12 090007 大成策略回报混 契约型开放式 5,385,906.64 5,999,900.00 2.87 否


13 001208 诺安低碳经济股 契约型开放式 2,587,225.54 5,958,380.42 2.85 否
票 A

14 161834 银华鑫锐灵活配 上市契约型开 3,311,614.64 5,199,234.98 2.49 否
置混合(LOF) 放式(LOF)

15 001645 国泰大健康股票 契约型开放式 1,755,802.08 4,907,466.81 2.35 否
A

16 166301 华商新趋势优选 契约型开放式 511,604.93 4,515,936.72 2.16 否
混合

国泰聚信价值优

17 000362 势灵活配置混合 契约型开放式 1,774,121.51 4,201,119.74 2.01 否
A

18 000727 融通健康产业灵 契约型开放式 1,252,152.43 4,043,200.20 1.94 否
活配置混合 A

19 450004 国富深化价值混 契约型开放式 2,323,867.00 4,042,134.26 1.94 否


20 260112 景顺长城能源基 契约型开放式 1,863,505.61 3,471,710.95 1.66 否
建混合


21 002701 东方红汇阳债券 契约型开放式 3,115,317.20 3,385,103.67 1.62 否
A

22 006879 华安智能生活混 契约型开放式 1,462,133.87 3,285,561.02 1.57 否


23 003131 国寿安保强国智 契约型开放式 2,320,553.60 3,123,929.26 1.50 是
造灵活配置混合

24 001521 国寿安保成长优 契约型开放式 2,267,050.98 3,035,581.26 1.45 是
选股票

25 040015 华安动态灵活配 契约型开放式 718,570.43 2,969,851.59 1.42 否
置混合

26 519915 富国消费主题混 契约型开放式 940,591.61 2,524,547.88 1.21 否
合 A

27 512670 鹏华中证国防 交易型开放式 2,792,800.00 2,477,213.60 1.19 否
ETF (ETF)

28 515120 广发中证创新药 交易型开放式 3,481,300.00 2,419,503.50 1.16 否
产业 ETF (ETF)

29 002376 国寿安保核心产 契约型开放式 2,410,962.94 2,191,565.31 1.05 是
业灵活配置混合

30 159995 华夏国证半导体 交易型开放式 2,152,000.00 2,152,000.00 1.03 否
芯片 ETF (ETF)

31 519712 交银阿尔法核心 契约型开放式 550,880.85 2,101,940.97 1.01 否
混合

32 516950 银华中证基建 交易型开放式 2,200,000.00 2,074,600.00 0.99 否
ETF (ETF)

33 519700 交银主题优选混 契约型开放式 952,793.17 1,998,293.12 0.96 否


34 001672 国寿安保智慧生 契约型开放式 1,202,296.47 1,766,173.51 0.85 是
活股票

35 121012 国投瑞银优化增 契约型开放式 971,691.98 1,348,708.47 0.65 否
强债券 A/B

36 512700 南方中证银行 交易型开放式 1,178,700.00 1,344,896.70 0.64 否
ETF (ETF)

37 159806 国泰中证新能源 交易型开放式 1,743,400.00 1,253,504.60 0.60 否
汽车 ETF (ETF)

38 515230 国泰中证全指软 交易型开放式 1,500,000.00 1,177,500.00 0.56 否
件 ETF (ETF)

39 159828 国泰中证医疗 交易型开放式 1,800,000.00 1,137,600.00 0.54 否
ETF (ETF)

40 512200 南方中证全指房 交易型开放式 1,347,800.00 970,416.00 0.46 否
地产 ETF (ETF)


41 159857 天弘中证光伏产 交易型开放式 389,300.00 448,473.60 0.21 否
业 ETF (ETF)

42 001763 广发多策略混合 契约型开放式 109,963.06 221,795.49 0.11 否

43 007074 国寿安保新蓝筹 契约型开放式 123,347.82 155,442.92 0.07 是
灵活配置混合

44 512690 鹏华中证酒 ETF 交易型开放式 115,700.00 98,345.00 0.05 否
(ETF)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3.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77.94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877.94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 持有份额 (%)

95 2,366,201.41 224,764,349.60 99.99 24,784.35 0.0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215.63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0~10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 有份额 占 发起份额占 发起份额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基 金总份 额 发起份额总数 基金总份额 承诺持有
比例(%) 比例(%)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63,528,189.22 28.26 10,001,800.18 4.45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 - - - -

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63,528,189.22 28.26 10,001,800.18 4.45 3 年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5 月 17 日)基金份额总额 10,024,976.7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214,764,157.16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4,789,133.95

注:报告期内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和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发布公告,王东旭先生自 2022 年 8 月 9 日起
任公司副总经理,鄂华先生自 2022 年 8 月 9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已制定并实施相关整改措施,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北京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11.7.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形。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安信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 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 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
供定制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 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够对公
司业务发展形成支持;

(6) 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提
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 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 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
占当期 占当期债 占当期 期基
债券成 成交 券回购成 成交 权证成 金成
成交金额 交总额 金额 交总额的 金额 交总额 成交金额 交总
的比例 比例(%) 的比例 额的
(%) (%) 比例
(%)

安信证券 - -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8,986,689.50 28.40

华泰证券 - - - - - - - -

申万宏源 10,877,142.00 100.00 - - - - 22,660,986.70 71.60

银河证券 - -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 -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1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网站 2022 年 2 月 11 日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风险揭示书_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证券日报、证监会规定

2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网站及公司网站 2022 年 2 月 11 日
基金(FOF)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3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网站 2022 年 2 月 11 日
招募说明书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4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网站 2022 年 2 月 11 日
托管协议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5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网站 2022 年 2 月 11 日
基金合同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 证券日报、证监会规定

6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网站及公司网站 2022 年 2 月 11 日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 证券日报、证监会规定

7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网站及公司网站 2022 年 5 月 18 日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8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 证券日报、证监会规定 2022 年 8 月 13 日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网站及公司网站

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9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网站 2022 年 8 月 23 日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10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网站 2022 年 8 月 23 日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 年第 1 号)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 证券日报、证监会规定

11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网站及公司网站 2022 年 8 月 23 日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12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网站 2022 年 10 月 26 日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者类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别 号 到或者超过 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间区间

机构 1 20220517~20221231 10,001,800.18 214,762,549.42 0.00 224,764,349.60 99.99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可能存在大额赎回的风险,并导致
基金净值波动。此外,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大幅减小,不利于基金的正常运作。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3.1.1 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募集的文件

13.1.2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

13.1.3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托管协议》

13.1.4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3.1.5 报告期内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3.1.6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层
13.3 查阅方式

13.3.1 营业时间内到本公司免费查阅

13.3.2 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基金产品相关信息:www.gsfunds.com.cn

13.3.3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垂询:4009-258-258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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