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E 类
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
资途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对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作
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1、本基金按照费用收取方式、费率标准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C 类、E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C 类、E 类基金份额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
份额将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
保持不变。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不同基
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E 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 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 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
债券发起 A 债券发起 C 券发起 E
基金代码 013411 013412 020367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1 元 1 元 1,000 元
(含申购费) (直销中心柜台为 2 万元) (直销中心柜台为 2 万元) (直销中心柜台为 5 万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1 元 1 元 1 元
(含申购费)
申购费 收取 不收取 不收取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1 份 1 份 1 份
基金交易账户最低
1 份 1 份 1 份
基金份额余额
管理费率(年费率) 0.60% 0.60% 0.60%
托管费率(年费率) 0.15% 0.15% 0.15%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 0% 0.25% 0.16%
率)
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采
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
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 M<300万元 0.50%
300万元≤ 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具
体请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C类、E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3、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设定 6 个月的滚动
运作期。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亦设定 6 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不收取赎
回费。
4、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投资者可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办理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入)以及定投
业务,并将自首笔 E 类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6 个月度对日(即首笔 E 类基金份额的第
一个运作期到期日)起办理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含转出)业务,具体时间由基金管
理人届时公告。
E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 E 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一致。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合并投资运作,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 A 类、C 类基金
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首次申购 E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E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
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 A 类、C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含申购
费),追加申购 A 类、C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
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 E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E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具体认购最低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持有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50%,且不得变相规避 50%集中度要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 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具体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一项或多项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为准。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申购或赎回的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 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本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次修改不涉及本基金托管协议的更新。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将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全文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jsfund.cn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一并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对银行
59、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 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
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59、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 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别分别设置代码,合并投资运作,分别计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
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别分别设置代码,合并投资运作,分别计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二 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
部分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
释义 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金份额
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 0.25%
E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的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 0.16%
八、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
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 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
第三 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 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部分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为
基金 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的基 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
本情 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相关 基金份额,为 C 类、E 类基金份额。本基
况 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本基金招募说 金 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适用不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中列 同的销售服务费率,相关费率的适用条件
示。 及其他要求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 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
第六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部分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
基金 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份额 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金财产。C 类、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的申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 费用。
购与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具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
赎回 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
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份额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
或相关公告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基金合同的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基金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调整费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媒介上公告。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
当事 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09-14 嘴环路 1318 号 1806A 单元
人及 单元
权利
义务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方式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第十 0.25%,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0.25%,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五部 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率为 0.16%。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销
分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基金 H=E×0.25%÷当年天数 资产净值计提。
费用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与税 务费 H=E×R÷当年天数
收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H 为 C 类/E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 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
R 为该类基金份额对应的销售服务费年
费率
……
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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