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 2024 年 0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就可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 REITs、增加
公募 REITs 的投资策略等。修订内容自 2023 年 7 月 5 日起正式生效。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年7月5日发布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2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5
§5 托管人报告......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5
§6 审计报告......16
6.1 审计意见......16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16
6.3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16
6.4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17
§7 年度财务报表......18
7.1 资产负债表......18
7.2 利润表......19
7.3 净资产变动表......20
7.4 报表附注......22
§8 投资组合报告......5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1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5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53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3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53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5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7
§11 重大事件揭示......5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60
§12 备查文件目录......60
12.1 备查文件目录......60
12.2 存放地点......61
12.3 查阅方式......6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3279
交易代码 013279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基金份额
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
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笔基金
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
日)可赎回。对于每份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
基金运作方式
期限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次年的年度对日(含该日)的期间;对于每份申
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该份申购份额确
认日(含该日)至该份申购份额确认日次年的年度对日
(含该日)的期间。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2,895,987.5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以大类资产配置为核心,结合各类资产中优选基金策略,在控制风
投资目标
险水平的同时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存托凭证投
投资策略 资策略;5、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估值汇率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刘国华 张姗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021-31081600转 400-61-95555
负责人 zhangshan_1027@cmbchina.co
电子邮箱 xinxipilu@gtfund.com
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1089000,400-888-8688 400-61-95555
传真 021-31081800 0755-8319520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注册地址
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行大厦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办公地址
楼嘉昱大厦15-20层 行大厦
邮政编码 200082 518040
法定代表人 邱军 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http://www.gtfund.com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5-20 层及基
金托管人住所或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合伙) 楼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注册登记机构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层-20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1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3 年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7,647,001.60 -11,915,314.89
本期利润 -31,659,301.50 -42,517,219.1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33 -0.142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4.83% -15.6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70% -14.2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1,814,941.20 -42,548,536.7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773 -0.142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1,081,046.32 255,539,616.7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227 0.857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7.73% -14.2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8.40% 0.74% -4.54% 0.58% -3.86% 0.16%
过去六个月 -14.23% 0.75% -7.00% 0.62% -7.23% 0.13%
过去一年 -15.70% 0.73% -6.62% 0.62% -9.08% 0.11%
自基金合同生 -27.73% 0.87% -18.61% 0.80% -9.12% 0.07%
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1 月 5 日,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6 个月,在建仓期结束时,各
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2022 年计算期间为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实际存
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1 月 5 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3 月 5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 号文批准的
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 1.1 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260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
人于 2004 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
个投资组合。2007 年 11 月 19 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 年 2 月 14 日,
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 3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
理财和 QDII 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理)期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硕士研究生。先后任职于石油价
格信息服务公司(美国)、德意志
银行(美国),从事原油、美股等
投资品种的交易策略及相关系统
的研发。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莫尼塔(上海)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任宏观研究员,从事宏观
经济及全球投资策略的研究工
作。2014 年 8 月加入国泰基金,
国泰民安养老 历任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从
目标日期 事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研究以及
2040 三年持 专户产品的投资工作,任投资经
有期混合 理期间,负责研究、管理数只 FOF
FOF、国泰优 策略专户产品。2019 年 8 月起任
选领航一年持 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
有期混合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FOF)、国泰 2022-01-0 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 月起兼任
周珞晏 稳健收益一年 5 - 14 年 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持有混合 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
(FOF)、国泰 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国泰
民享稳健养老 行业轮动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
目标一年持有 金中基金(FOF-LOF)的基金经
期混合发起式 理,2022 年 7 月起兼任国泰稳健
(FOF)的基 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经理、投资 金(FOF)的基金经理,2022 年 9
副总监(FOF)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国泰瑞悦 3 个
月 持 有 期 债 券 型 基 金 中 基 金
(FOF)的基金经理,2023 年 1
月起兼任国泰民享稳健养老目标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的基金经理,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国泰行
业 轮 动 股 票 型 基 金 中 基 金
(FOF-LOF)(由国泰行业轮动一
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FOF-LOF)转换而来)的基金
经理。2019 年 4 月起任投资副总
监(FOF)。
国泰优选领航
一年持有期混 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平安人寿、
合(FOF)、国 国泰基金和财通证券等。2023 年
泰行业轮动股 9 月再次加入国泰基金,2023 年
票 11 月起任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
(FOF-LOF)、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
国泰民安养老 金经理,2023 年 12 月起兼任国泰
2040 三年持 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
曾辉 有混合 2023-11-10 - 11 年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国
(FOF)、国泰 泰稳健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稳健收益一年 金中基金(FOF)和国泰行业轮动
持有混合 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FOF)、国泰 的基金经理,2024 年 3 月起兼任
瑞悦 3 个月持 国泰瑞悦 3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
有债券(FOF) 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2023
的基金经理、 年 9 月起任 FOF 投资部副总监。
FOF 投资部副
总监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
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
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
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团队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
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规范了公司各部门相关岗
位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品种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交易行为,严禁利益输送,保证公平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二)公司制定投资授权机制,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公司对各投资组合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四)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隔离投资管理职能与交易执行职能,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并在交易执行中对公平交易进行实时监控。
(五)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六)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等进行分析,并评估是否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七)公司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对交易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向交易记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都在 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多数溢价率均值
都可以通过 95%置信度下等于 0 的 t 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 T=3 和 T=5 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
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普遍在 1%数量级及以下。为稳妥起见,对于溢
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或组合配对,我们也进行了模拟溢价金额计算。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 t 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
基金组合配对,基金经理也对价差作出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A 股市场整体呈现震荡下跌态势,尽管在 1 月、3 月、10 月等几个时点出现过阶
段性的反弹。从基本面角度来看,2023 年开年之际市场乃至部分实体企业对经济复苏的预期较高,一轮阶段性的补库存与 A 股市场的上涨同步展开。临近 2 季度,基本面疲弱的现实趋于明显,叠加复杂的外部环境,A 股随即开始了震荡乃至下跌的进程。尽管在整个报告期内,决策层对稳增长的诉求逐渐加强,经济在 2 季度触底后也有所企稳,但由于地产市场下行力度较大,经济复苏始终乏力,也使得 A 股市场整体表现疲弱。
本报告期内,本组合前期重点以分散配置均衡型明星基金经理,后期逐步转向了核心+卫星基金模式,卫星基金主要是以下三条主线:一是基于均值回归基础之上的极端超跌模式,逐步布局港股、教育等行业基金。港股互联网和科技公司,已经进入历史超跌极值区域,基本面景气明显回升兼有实质性改革,短期权重个股轮番大跌的同时也意味着外资抛压临近枯竭,南向资金定价权增强,未来有望迎来内地基本面回暖和外资流入的戴维斯双升,回归只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教育基金汇聚美港中三地教育龙头公司,剩者为王、供给格局优、政策和需求回暖的产业逻辑,中长期看好。上游资源如锂矿从最高 60 万跌至近期的最低 8 万,加速行业产能出清,有望迎来久违的阶段反弹;二是基于新一轮中长期景气周期 开启,以整车为代表的少部分行业可能具备世界竞争力,产业结构升级和海外出口,未来有望成为 A 股市场新的主线;三是逐步买入和加仓红利风格的煤炭和大类资产的黄金股等基金,长期资金推动下的硬资产,对上述弹性卫星基金进行配对,和防御能力突出的核心基金一道对冲回落风险,控制本组合的最大回撤。上述这些行业分散布局,目前的风险收益比非常有吸引力,让本组合有信心逆势布局,为明年打造具备一定弹性的进攻组合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的净值增长率为-15.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6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阶段,伴随政策加码,经济基本面复苏预期将好于当下,且美联储降息周期 逐步开启、
外部流动性将明显改善。但基本面和整体流动性双双改善之外,股市机构持仓仍未充分优化到位,股市近 2 年财富效应不佳,市场情绪仍较低迷,因此预计股市仍将呈现存量博弈特征,但行业分化较大,部分行业见新一轮中长期景气周期起点,有布局机会。在结构性市场行情的背景下,传统的分散均衡配置明星基金模式已经不合时宜。在均值回归-超涨超跌的投资框架下,以原则体系和量化体系的方法加强宏观风控和中观行业风口布局,继续坚定和优化核心+卫星基金模式,以核心基金控制组合最大回撤、以卫星基金灵活捕捉股市结构性机会,部分配置最大回撤控制能力突出、防御能力强的权益核心基金,部分配置行业机会明显的卫星基金,如红利风格的煤炭、黄金、有色等基金,以及中期景气向上或深度超跌的整车、港股、教育、证券等弹性突出的卫星基金,加强组合进攻锐度,同时发挥 FOF 不局限于 A 股、真正实现跨市场、多资产配置的特色,力争实现最大回撤和年化收益双重投资目标.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合规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加强日常监察力度,推动内控体系和制度措施的落实;在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方面,通过实时监控、报表揭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本期内重点开展的监察稽核工作包括:
1、全面开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稽核监察,对公司内控缺失、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提前防范,确保投资管理、基金销售和后台运营等业务领域的稳健合规运作。
2、根据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业务发展变化,优化公司内控和风险管理,更新完善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推动全员全过程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责任制,并进行持续监督,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3、注重对员工行为规范和职业素养的教育与监察,并通过开展法规培训、业务学习等形式,提升员工的诚信规范和风险责任意识。
今后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诚信勤勉为投资人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和风险控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确保基金资产的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利益,争取以更好的收益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人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公司领导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风险管理、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2787 号
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
有(FO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FOF)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F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FOF)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F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泰优
选领航一年持有(F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FOF)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F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F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炯 张晓阳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2024 年 3 月 27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7.4.7.1 4,733,465.97 1,634,745.77
结算备付金 817,816.17 283,417.85
存出保证金 19,681.87 21,274.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60,280,826.93 253,417,572.59
其中:股票投资 - 7,847,830.00
基金投资 151,017,597.34 232,566,692.40
债券投资 9,263,229.59 13,003,050.1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599,823.13
应收清算款 - 425.14
应收股利 175,000.00 482.70
应收申购款 25,989.66 106.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3,721.39
资产总计 166,052,780.60 255,961,569.60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2,793,406.49 -
应付赎回款 1,871,372.56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1,390.65 197,504.19
应付托管费 27,955.61 41,336.8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74.3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167,608.97 183,037.46
负债合计 4,971,734.28 421,952.8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222,895,987.52 298,088,153.57
未分配利润 7.4.7.8 -61,814,941.20 -42,548,536.78
净资产合计 161,081,046.32 255,539,616.7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66,052,780.60 255,961,569.60
注:1.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7227 元,基金份额总额 222,895,987.52
份。
2.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 2023 年 1 月 1 日 2022 年 1 月 5 日
号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9,166,807.42 -39,422,305.27
1.利息收入 28,581.92 134,935.2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11,534.12 33,623.0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047.80 101,312.1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5,213,461.48 -9,001,360.2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1,274,769.48 -850,820.67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56,896,213.62 -10,389,019.68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222,517.30 290,552.6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3 - -
股利收益 7.4.7.14 2,735,004.32 1,947,927.38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5 25,987,700.10 -30,601,904.25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30,372.04 46,024.07
减:二、营业总支出 2,492,494.08 3,094,913.87
1.管理人报酬 1,917,138.74 2,416,318.39
2.托管费 401,246.14 489,286.26
3.销售服务费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信用减值损失 - -
7.税金及附加 1,616.20 443.10
8.其他费用 7.4.7.18 172,493.00 188,866.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1,659,301.50 -42,517,219.1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659,301.50 -42,517,219.1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1,659,301.50 -42,517,219.14
注: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298,088,153.57 -42,548,536.78 255,539,616.79
二、本期期初净资 298,088,153.57 -42,548,536.78 255,539,616.79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75,192,166.05 -19,266,404.42 -94,458,570.4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31,659,301.50 -31,659,301.50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75,192,166.05 12,392,897.08 -62,799,268.97
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653,258.70 -120,400.48 532,858.22
款
2. 基 金 赎 -75,845,424.75 12,513,297.56 -63,332,127.19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222,895,987.52 -61,814,941.20 161,081,046.32
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 297,788,217.44 - 297,788,217.
产 44
三、本期增减变动 299,936.13 -42,548,536.78 -42,248,600.6
额(减少以“-” 5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42,517,219.14 -42,517,219.1
总额 4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299,936.13 -31,317.64 268,618.49
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299,936.13 -31,317.64 268,618.49
款
2. 基 金 赎 - - -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298,088,153.57 -42,548,536.78 255,539,616.7
产 9
注: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周向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蓥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洪涛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20 号《关于准予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97,690,404.18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01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97,788,217.44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
合 97,813.26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设置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对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一年内锁定。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额不能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该份额可以赎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括香港互认基金、QDII 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条件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高基金资产的 15%。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中,上述“满足条件的混合型基金”指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①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②最近四个季度中任意一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估值汇率调整)×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
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例
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损
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 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
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4) 对于基金投资,根据中基协发[2017]3 号《关于发布<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的通
知》之附件《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按采用如下方法估值:
(a) 对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及封闭式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
的收盘价估值;
(b) 对于境内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其他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
值估值;
(c) 对于境内上市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份额净值,则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
份额净值估值;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万份(百份)收益,则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百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d) 对于境内非上市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
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如遇所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无交易等特殊情况,本基金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估值:
(a) 以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的,若所投资基金与基金中基金估值频率一致但未公布估
值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
(b) 以所投资基金的收盘价估值的,若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c) 如果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间发生分红除权、折算或拆分,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
金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例、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于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类别,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
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持有的基金类别,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按照 7%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由内地上市公司向该内地基金分配股息红利时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4,733,465.97 1,634,745.77
等于:本金 4,732,997.62 1,634,582.16
加:应计利息 468.35 163.61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4,733,465.97 1,634,745.77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9,104,515.00 160,089.59 9,263,229.59 -1,375.00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9,104,515.00 160,089.59 9,263,229.59 -1,375.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155,630,426.49 - 151,017,597.34 -4,612,829.15
其他 - - - -
合计 164,734,941.49 160,089.59 160,280,826.93 -4,614,204.15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9,167,878.75 - 7,847,830.00 -1,320,048.75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12,832,838.70 182,010.19 13,003,050.19 -11,798.70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12,832,838.70 182,010.19 13,003,050.19 -11,798.7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261,836,749.20 - 232,566,692.40 -29,270,056.80
其他 - - - -
合计 283,837,466.65 182,010.19 253,417,572.59 -30,601,904.25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599,823.13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599,823.13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销售服务费返还 - 3,721.39
合计 - 3,721.39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2,608.97 3,037.46
其中:交易所市场 2,608.97 3,037.46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65,000.00 180,000.00
合计 167,608.97 183,037.46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98,088,153.57 298,088,153.57
本期申购 653,258.70 653,258.7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75,845,424.75 -75,845,424.75
本期末 222,895,987.52 222,895,987.52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1,920,561.73 -30,627,975.05 -42,548,536.78
本期期初 -11,920,561.73 -30,627,975.05 -42,548,536.78
本期利润 -57,647,001.60 25,987,700.10 -31,659,301.5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8,189,339.36 4,203,557.72 12,392,897.08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88,530.92 -31,869.56 -120,400.48
基金赎回款 8,277,870.28 4,235,427.28 12,513,297.5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61,378,223.97 -436,717.23 -61,814,941.20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2022 年 1 月 5 日(基金合同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31 日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665.14 25,863.6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618.81 7,499.47
其他 250.17 259.98
合计 11,534.12 33,623.05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2022 年 1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
月 31 日 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9,540,256.32 10,697,643.00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0,798,643.75 11,512,092.36
减:交易费用 16,382.05 36,371.31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274,769.48 -850,820.67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
12 月 31 日 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670,011,702.34 387,036,840.75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726,231,152.62 397,189,644.11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12,956.77 -
额
减:交易费用 663,806.57 236,216.32
基金投资收益 -56,896,213.62 -10,389,019.68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2022年1月5日(基金合同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
月31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278,572.00 335,733.79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56,054.70 -45,181.11
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222,517.30 290,552.68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5日(基金合同生
31日 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 22,863,521.80 14,565,378.60
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22,457,414.70 14,253,166.80
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462,161.80 357,378.60
减:交易费用 - 14.31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56,054.70 -45,181.11
7.4.7.13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26,810.71 281,618.51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2,608,193.61 1,666,308.87
合计 2,735,004.32 1,947,927.38
7.4.7.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5,987,700.10 -30,601,904.25
——股票投资 1,320,048.75 -1,320,048.75
——债券投资 10,423.70 -11,798.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24,657,227.65 -29,270,056.80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25,987,700.10 -30,601,904.25
7.4.7.16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
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销售服务费返还 30,372.04 46,024.07
合计 30,372.04 46,024.07
7.4.7.17 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
31 日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
473,489.85 561,577.26
付销售服务费(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
2,349,363.33 2,792,057.72
付管理费(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
399,283.52 482,835.01
付托管费(元)
注:上述费用为根据所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列明的计算方法对销售服务费、管理费和托管费进行的估算;上述费用已在本基金所持有基金的净值中体现,不构成本基金的费用项目。
7.4.7.18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3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45,000.00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汇划费用 7,493.00 8,466.12
开户费 - 400.00
合计 172,493.00 188,866.12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
机构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与本基金受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国泰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意大利忠利集团(Assicurazioni Generali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投”)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5日(基金合同生
月31日 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917,138.74 2,416,318.39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072,544.61 1,352,998.49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844,594.13 1,063,319.90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 0)的 1.00%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财产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 1.00% /当年天数。
2. 本基金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因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
而已在管理费计算基数中扣除部分对应的管理费金额为 227,902.25 元。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5日(基金合同生
月31日 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01,246.14 489,286.26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20%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财产中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 0.20% /当年天数。
2. 本基金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因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其他基金
而已在托管费计算基数中扣除部分对应的托管费金额为 27,755.25 元。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关联方名称
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4,733,465.97 7,665.14 1,634,745.77 25,863.60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在承销期间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合计 14,069,864.14 元,占本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 8.73%(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基
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合计 23,795,015.90 元,占本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 9.31%)。
7.4.10.7.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
月 31 日 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申购费 - -
(元)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赎回费 35,313.00 -
(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 30,255.39 46,140.72
售服务费(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
理费(元) 249,127.77 329,873.87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
管费(元) 27,561.86 43,003.55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交易费 5,339.88 -
(元)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转换费 29,587.00 -
(元)
注:本基金申购、赎回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ETF 除外),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渠道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规定应当收取并记入被投资基金其他收入部分的赎回费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相关申购费、赎回费由基金管理人直接减免,故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申购费和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赎回费为零。相关销售服务费已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从被投资基金收取后向本基金返还,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务费为管理人当期应向本基金返还的销售服务费,相关披露金额根据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实际持仓、被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方法估算。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理费、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管费已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相关披露金额根据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实际持仓、被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方法估算。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等。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以大类资产配置为核心,结合各类资产中优选基金策略,在控制风险水平的同时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员与全程结合、风控与发展并重的风险管理理念。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和控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在公司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各类风险的防范和管理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一线业务部门负责对各自业务领域风险的管控,公司具体的风险管理职责由风险管理部、审计部和稽核监察部负责,组织、协调并与各业务部门一道,共同完成对法律风险、投资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风险类别的管理,并定期向公司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公司风险状况。风险管理部和稽核监察部由督察长分管,配置有法律、风控、信息披露等方面专业人员。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在场外申赎基金份额均通过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办理,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信用类债券比例为 0.00%(2022 年 12 月 31 日:0.00%)。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于锁定期届满后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满一年起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
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且不持有其他基金中基金。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中基金持有单只基金(ETF 联接基金除外)不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 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规模为准。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在本基金开放日,本基金投资于流通受限基金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
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
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
理。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
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债券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出保证金及结算备付金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4,733,465.97 - - - 4,733,465.97
结算备付金 817,816.17 - - - 817,816.17
存出保证金 19,681.87 - - - 19,681.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9,263,229.59 - - 151,017,597.34 160,280,826.9
3
应收股利 - - - 175,000.00 175,000.00
应收申购款 20.82 - - 25,968.84 25,989.66
资产总计 14,834,214.42 - - 151,218,566.18 166,052,780.6
0
负债
应付清算款 - - - 2,793,406.49 2,793,406.49
应付赎回款 - - - 1,871,372.56 1,871,372.5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11,390.65 111,390.65
应付托管费 - - - 27,955.61 27,955.61
其他负债 - - - 167,608.97 167,608.97
负债总计 - - - 4,971,734.28 4,971,734.28
利率敏感度缺口 14,834,214.42 - - 146,246,831.90 161,081,046.3
2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634,745.77 - - - 1,634,745.77
结算备付金 283,417.85 - - - 283,417.85
存出保证金 21,274.49 - - - 21,274.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003,050.19 - - 240,414,522.40 253,417,572.5
9
买入返售金融资 599,823.13 - - - 599,823.13
产
应收清算款 - - - 425.14 425.14
应收股利 - - - 482.70 482.70
应收申购款 50.06 - - 56.48 106.54
其他资产 - - - 3,721.39 3,721.39
资产总计 15,542,361.49 - 240,419,208.11 255,961,569.6
-
0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97,504.19 197,504.19
应付托管费 - - - 41,336.82 41,336.82
应交税费 - - - 74.34 74.34
其他负债 - - - 183,037.46 183,037.46
负债总计 - - - 421,952.81 421,952.81
利率敏感度缺口 15,542,361.49 255,539,616.7
- - 239,997,255.30
9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
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为 5.75%
(2022 年 12 月 31 日:5.09%),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净资产无重大影响(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
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
集的基金份额,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进行资产配置。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 占基金资产净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值比例(%) 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7,847,830.00 3.07
151,017,597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93.75 232,566,692.40 91.01
.34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151,017,597
合计 93.75 240,414,522.40 94.08
.34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分析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5% 增加约 8,251,330.92 -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5% 减少约 8,251,330.92 -
注: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成立尚未满一年,无足够历史经验数据计算其他价格风险对
基金净资产的影响。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151,017,597.34 240,414,522.40
第二层次 9,263,229.59 13,003,050.19
第三层次 - -
合计 160,280,826.93 253,417,572.59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151,017,597.34 90.95
3 固定收益投资 9,263,229.59 5.58
其中:债券 9,263,229.59 5.5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5,551,282.14 3.34
8 其他各项资产 220,671.53 0.13
9 合计 166,052,780.60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比例(%)
1 300059 东方财富 788,372.00 0.31
2 000001 平安银行 542,351.00 0.21
3 601658 邮储银行 300,042.00 0.12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比例(%)
1 300059 东方财富 2,388,308.32 0.93
2 601166 兴业银行 1,463,168.00 0.57
3 000001 平安银行 1,253,530.00 0.49
4 601658 邮储银行 1,212,910.00 0.47
5 000776 广发证券 1,148,202.00 0.45
6 601688 华泰证券 989,378.00 0.39
7 600030 中信证券 733,656.00 0.29
8 601066 中信建投 351,104.00 0.14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1,630,765.00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9,540,256.32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9,263,229.59 5.7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263,229.59 5.7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019694 23 国债 01 50,000 5,097,145.21 3.16
2 019670 22 国债 05 25,000 2,547,287.67 1.58
3 019678 22 国债 13 16,000 1,618,796.71 1.0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8.12.1 投资政策及风险说明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条件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 50%。其中,上述“满足条件的混合型基金”指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①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②最近四个季度中任意一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本基金利用各类资产之间的弱相关性或负相关性降低组合风险,对波动率进行控制,提高投资组合风险调整后收益。本基金通过分析中国乃至全球宏观基本面的变化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走向,对境内外股票、债券、商品、房地产、货币等大类资产的市场变化趋势做出判断,并结合每类资产的风险收益对比、估值情况等进行动态分析,采用资产配置模型形成各大类资产的基础权重。本基金利用基金管理人自主创建的基金数据库作为基金分析平台,结合对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形成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定位,选择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的基金构建基金备选库。本基金将主要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研究、考察标的基金的规模、风险收益特征(如波动率、夏普值、最大回撤、信息比率等)、投资风格、稳定性、收益来源分解、久期、持仓结构、流动性特征等,并结合对基金经理的调研进行交叉验证。另外,本基金还将对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规模、投研能力、公司环境、合规风控等方面进行基金管理人分析。在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在各资产类别内,根据基金备选库中各基金的特点对单个基金进行打分,优选评分排名较高的基金构成该类资产组合。然后对优选出的基金组合进行特征分析,结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再进行调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会由于所持基金份额净值的波动而波动,所持基金面临的风险也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8.12.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是否属于基金
占资金资
持有份额 公允价值 管理人及管理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运作方式 产净值比
(份) (元) 人关联方所管
例(%) 理的基金
前海开源 契约型开 19,330,91 25,149,51
1 002207 金银珠宝 放式 3.63 8.63 15.61% 否
混合 C
华夏恒生
互联网科 契约型开 65,500,00 22,794,00
2 513330 技业 放式 0.00 0.00 14.15% 否
ETF(QDII
)
华泰柏瑞
3 513130 南方东英 契约型开 40,000,00 19,840,00 12.32% 否
恒生科技 放式 0.00 0.00
ETF(QDII
)
广发中证 契约型开 13,984,99 17,958,12
4 004855 全指汽车 放式 1.16 7.15 11.15% 否
指数 C
工银瑞信 契约型开 30,000,00 14,520,00
5 159840 锂电池 放式 0.00 0.00 9.01% 否
ETF
博时全球
6 513360 中国教育 契约型开 15,600,00 9,235,200. 5.73% 否
(QDII-ET 放式 0.00 00
F)
7 015566 万家精选 契约型开 4,529,146. 7,664,674. 4.76% 否
混合 C 放式 33 33
国泰中证
8 501016 申万证券 契约型开 6,958,643. 6,828,516. 4.24% 是
行业指数 放式 54 91
(LOF)
9 159605 互联中概 契约型开 8,100,000. 6,002,100. 3.73% 否
放式 00 00
信达澳银 契约型开 4,700,112. 5,594,543.
10 012079 新能源精 放式 13 47 3.47% 否
选混合
11 020009 国泰金鹏 契约型开 4,219,475. 4,928,347. 3.06% 是
蓝筹混合 放式 37 23
汇添富纳
斯达克生 契约型开 3,000,000. 3,423,000.
12 513290 物科技 放式 00 00 2.13% 否
ETF(QDII
)
中银创新 契约型开 1,996,153. 2,714,569.
13 007718 医疗混合 放式 85 62 1.69% 否
A
14 515220 国泰中证 契约型开 1,000,000. 2,313,000. 1.44% 是
煤炭 ETF 放式 00 00
易方达中
15 513090 证香港证 契约型开 2,000,000. 2,052,000. 1.27% 否
券投资主 放式 00 00
题 ETF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8.13.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681.87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175,000.00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5,989.6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0,671.53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比例
1,397 159,553.32 0.00 0.00% 222,895,987.52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51,421.34 0.02%
有本基金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0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1 月 5 日)基金份额总额 297,788,217.4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98,088,153.5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53,258.7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75,845,424.7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2,895,987.52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23 年 7 月 19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经
本基金管理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李辉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
2023 年 9 月 8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经
本基金管理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张畔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
2023 年 9 月 28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及总经理代
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邱军女士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总经理周向勇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修订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 REITs,投
资策略相应变更。变更后的投资策略可参阅本报告 2.2 基金产品说明。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 45,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西南证券 1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3 - - - - -
信达证券 1 - - - - -
粤开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1 6,120,763.32 54.79% 4,461.05 54.85% -
国盛证券 1 2,770,889.00 24.80% 2,018.40 24.82% -
华泰证券 1 968,606.00 8.67% 698.65 8.59% -
东北证券 1 813,447.00 7.28% 589.94 7.25% -
招商证券 1 300,042.00 2.69% 279.43 3.44% -
中信建投 1 197,274.00 1.77% 85.99 1.06% -
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证券公司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交易席位租用标准的,由公司投研业务部门提出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席位的调整意见(包括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等),并经公司批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券商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名称 成交金额 债券成 成交金额 回购成 成交金额 权证成 成交金额 基金成
交总额 交总额 交总额 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西南 - - - - - - - -
证券
太平
洋证 - - - - - - - -
券
兴业 - - - - - - - -
证券
国元 - - - - - - - -
证券
东方 - - - - - - - -
证券
中泰 - - 22,700,00 13.28% - - 28,059,56 4.35%
证券 0.00 0.33
信达 - - 3,800,000. 2.22% - - 8,166,919 1.27%
证券 00 .33
粤开 - - 3,200,000. 1.87% - - 5,258,186 0.81%
证券 00 .05
申万 84,271,33
宏源 - - - - - - 4.70 13.06%
证券
国盛 2,215,247. 11.07 35,550,00 20.80% - - 102,410,1 15.87%
证券 56 % 0.00 16.17
华泰 4,940,539. 24.70 32,200,00 18.84% - - 180,172,9 27.92%
证券 01 % 0.00 05.52
东北 - - 12,500,00 7.31% - - 140,139,3 21.71%
证券 0.00 66.07
招商 8,076,958. 40.38 20,500,00 11.99% - - 67,272,84 10.42%
证券 57 % 0.00 4.85
中信 4,769,496. 23.84 40,500,00 23.69% - - 29,660,31 4.60%
建投 86 % 0.00 8.8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 《中国证券报》 2023-07-05
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 《中国证券报》 2023-07-19
告
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 《中国证券报》 2023-09-08
告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及总 《中国证券报》 2023-09-28
经理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的公告
5 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中国证券报》 2023-11-11
(FOF)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准予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
2、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3、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12.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5-20 层。
基金托管人住所。
12.3 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021)31089000
公司网址:http://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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