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恒生前海恒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托管费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恒生前海恒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恒生前海恒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6月13日起,对旗下恒生前海恒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低基金托管费费率,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
一、托管费调整方案
本基金托管费的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章节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当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事人及权利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
义务 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街道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T2写字
对冲基金中心209 楼1001
第 七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当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事人及权利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 88 号
义务 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谢宁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注册资本:1000701.6973 万元人民
注册资本:100.07 亿元 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准和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第十五部分 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 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算方法如下:
基金费用与 H=E×0.10%÷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税收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本次调低托管费费率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
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与本公
告 同 日 登 载 于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608
网址:www.hsqhfunds.com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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