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浙商兴盛一年定开债券型发起式 (012604)
点赞|评论
浙商兴盛一年定开债券型发起式012604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1-08-25     基金规模:30.11亿份     基金经理: 赵柳燕 何康 
基金全称: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1年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8%
  • 近一月增长率
    0.40%
  • 近一季增长率
    1.07%
  • 近半年增长率
    2.51%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浙商智选领航三年持有… 0.7744 3.67%
浙商智选领航三年持有… 0.7689 3.67%
浙商智选先锋一年持有… 0.4791 1.98%
浙商智选先锋一年持有… 0.4734 1.96%
浙商智选新兴产业混合… 0.7498 1.70%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浙商日添金B 0.6097 1.82%
浙商日添金A 0.5912 1.59%
浙商日添利B 0.391 1.45%
浙商日添利A 0.3254 1.20%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86%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3.90%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25%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722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兴盛一年定开债券型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260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8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告依据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9月7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107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23,855,452.60

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 -

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64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3年度收益的第4次分红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规定为:“在符合有关基金

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

方案以公告为准。”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9月15日

除息日 2023年9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9月1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3年9月15日除息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

份额于2023年9月1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9月19日起投资者可

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

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

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

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

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9月15日)最

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浙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

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3年9月15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

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

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zsfund.com)或 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067-

990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

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

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