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新添益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3 年 12 月 29 日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01 月 08 日
§1 重要提示
财通资管新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486号注册,于2020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财通资管新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已于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3年11月28日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计票,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财通资管新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29日发布了《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新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2023年11月29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3年11月30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由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基金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财通资管新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新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0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
023年11月29日)基 20,271,559.75份
金份额总额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把握市场机会,追求基金资产
投资目标 的稳健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资产支持证券投
投资策略 资策略;4、股票投资策略;5、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财通资管新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 财通资管新添益6个月持有
金简称 合A 期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11084 011085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20,271,322.26份 237.49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3 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财通资管新添益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486 号《关于准予财通资管新添益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财通资管新添益 6 个
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 10,000,069.97 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113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财通资管新添益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000,069.97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本基金自 2023 年 11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
§4 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财通资管新添益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1 月 2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3 年 11 月 2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7,717,686.57
结算备付金 73,809.29
存出保证金 2,400.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总计 17,793,896.74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8,757.58
应付托管费 1,459.61
应交税费 -
其他负债 24,119.25
负债合计 34,336.4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20,271,559.75
未分配利润 -2,511,999.45
净资产合计 17,759,560.3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7,793,896.74
注:1.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1 月 2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20,271,559.75
份,其中财通资管新添益 6 个月持有期混合 A 基金份额净值 0.8761 元,份额总额
20,271,322.26 份;财通资管新添益 6 个月持有期混合 C 基金份额净值 0.8826 元,份
额总额 237.49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基金最后运作
日)止期间。
§5 清算情况
自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
清算手续进行。截止清算期结束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各项资产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一、 资产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17,717,686.57 元,其中活期存款本金为人民
币 17,708,275.66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9,410.91 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 2023 年 12
月 29 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17,779,200.00 元,其中活期存款本金为人民币
17,772,443.57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6,756.43 元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73,809.29 元,其中上交所最低备付金本金为人民币 68,205.88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132.12 元;深交所最低备付金本金为人民
币 0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6.77 元;期货备付金本金为人民币 0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
币 5,464.52 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22,746.65 元,其中上交所最低备付金本金为人民币 22,727.27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9.38 元。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400.88 元,其中上交所结算保证金本金为人民币 1,587.82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4.52 元,深交所结算保证金本金为人民币
805.93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2.61 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 2023 年 12 月 29 日存出保证
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二、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8,757.58 元,清算期间未有变动。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459.61 元,清算期间未有变动。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4.98 元,清算期间未有变动。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费用为人民币24,114.27元,该款项包括审计费用18,245.07
元,应付正常运作期间的中债债券帐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2,934.60 元,应付正常运
作期间的上清债券帐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2,934.60 元。截止清算结束日预提费用余
额为 218.00 元,包括汇划费 218.00 元。
三、 清算期清算损益情况
报告期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清算期起始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终止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清算期间收入 14,263.41
存款利息收入 14,263.41
二、清算期间费用 -17,682.77
汇划费 231.5
账户维护费 130.80
审计费 -18,245.07
查询服务费 200.00
三、清算期间净损益 31,946.18
四、清算结束后所有者权益情况说明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净资产 17,759,560.30
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 31,946.18
减:赎回金额(含费用) 0.00
二、清算结束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净资产 17,791,506.48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止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本基金剩
余财产为 17,791,506.48 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其中,清算费用中的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清算分配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需在相关机构实际退款后方能收回,由基金托管人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后偿付垫付的资金,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五、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目录
1、财通资管新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财通资管新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26弄富汇大厦B座8、9层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00号中国人寿大厦2幢22层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116-7888
公司网址:www.ctzg.com
财通资管新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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