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鑫享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 年 06 月 28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06 月 29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海鑫享 66 个月定开 基金代码 010794
基金管理人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以 66 个月为一个封
闭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1 年 7 月 19 日
基金经理 邢烨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10 月 14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1 年 7 月 19 日
基金经理 祝鸿玲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年 9 月 16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 年 3 月 14 日
基金经理 张浩硕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年 10 月 22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 年 6 月 26 日
基金经理 渠淼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4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其他 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暂停运作时,上述连
续期间中断,本基金恢复运作后重新开始计算。在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
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
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为投资者获取稳健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
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本基金投资于信用债的评级必须在 AA(含)及以上。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3 个
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3 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不受前述限制。
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限制。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将综合运用类属资产配置策略、利率债投资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持有到期策略、杠杆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开放期内,将主要投资于
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0,000 0.8%
申购费 1,000,000≤M<2,000,000 0.6%
(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4%
M≥5,000,000 1,000 元/笔
N<7 日 1.5%
赎回费 7 日≤N<30 日 0.1%
N≥30 日 0%
注: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且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
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其他风险
5、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每一封闭期长度为 66 个
月,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如下风险:1)信用风险 2)利率风险3)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 5)操作风险 6)法律风险。
(3)流动性风险评估
(4)信用风险对本基金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的影响
(5)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款。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变现净额确定。基金管理人应就上述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原因和安排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并提示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6)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一般情况下,持有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在行情波动时,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7)本基金定期对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所投资资产计算确认减值损失。因此,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
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本基金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www.donghaifunds.com][客服电话:40095 95531]
《东海鑫享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东海鑫享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东海鑫享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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