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
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
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
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
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恒康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7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公告依据 以及《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类别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恒康持有期混合A 博时恒康持有期混合C
下属类别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762 010763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本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刊登了《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并组织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
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
法律意见》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
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 (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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