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优势成长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2 月 2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优势成长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优势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0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优势成长三个
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和《中欧优势成长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8 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根据中欧优势成长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季度开放一次,每
个开放期原则上不低于 1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第一个开放期首日为基
金合同生效日 3 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以及以后的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
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 3 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次开放期为 20 个工作日,具体为 2022 年 12 月 28 日到 2023 年 2 月 1 日,
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23年2月2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2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申购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下同),单个账户单笔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 0.01 元(含申购费)。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0.15%
100 万元≤M<500 万元 0.1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500 万元 1.0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180 日 0.50%
180 日≤N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7 层、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上海中心大厦 8 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马云歌
6.2 其他销售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
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本次开放期的次日即 2023 年 2 月 2 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
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 2022 年 12 月 28 日到 2023 年 2 月 1 日办
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7 日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