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4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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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新华景气行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8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2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3,099,881.45 份
在控制基金资产净值下行风险的基础上,通过把握景气行
投资目标
业中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方面,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各行业景气
程度及变动趋势,以及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分析,选取
投资策略
景气行业中具备持续成长性的公司,并在合理的价值区间
内投资,以期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3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
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
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华景气行业混合 A 新华景气行业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885 00988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421,560,853.47 份 61,539,027.98 份
额总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31 日)
新华景气行业混合 A 新华景气行业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3,750,395.26 -2,191,095.36
2.本期利润 -8,833,417.03 20,956.4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84 0.000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77,389,904.98 54,131,607.3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952 0.879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新华景气行业混合 A: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25% 1.00% 2.02% 0.72% -1.77% 0.28%
过去六个月 -4.72% 0.86% -2.44% 0.65% -2.28% 0.21%
过去一年 -12.64% 1.05% -8.59% 0.63% -4.05% 0.42%
过去三年 -1.31% 1.39% -21.14% 0.75% 19.83% 0.64%
自基金合同 -10.48% 1.39% -14.18% 0.77% 3.70% 0.62%
生效起至今
2、新华景气行业混合 C: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13% 1.00% 2.02% 0.72% -1.89% 0.28%
过去六个月 -4.95% 0.86% -2.44% 0.65% -2.51% 0.21%
过去一年 -13.07% 1.05% -8.59% 0.63% -4.48% 0.42%
过去三年 -2.79% 1.39% -21.14% 0.75% 18.35% 0.64%
自基金合同 -12.04% 1.39% -14.18% 0.77% 2.14% 0.62%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于2020年9月27日成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1.新华景气行业混合 A:
2.新华景气行业混合 C: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
姓名 职务 限 证券从业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本基金
基金经
理,新
华积极
价值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新
华鑫科 经济学博士,历任西南证券资产管
技 3 个 理部研究员、恒泰证券研发中心经
王永明 月滚动 2023-11-23 - 26 理、上海名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
持有灵 究总监、上海尚阳投资管理有限公
活配置 司投资总监。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新
华中小
市值优
选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公
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该办法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公司通过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使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作为交易执行的公平原则,保证交易在各投资组合间的公正实施,保证各投资组合间的利益公平对待。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管理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一时间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 股自 2023 年 8 月以来的持续调整,对悲观预期给予了较为充分的定价,目前上证 50 和沪
深 300 市盈率仅 10 倍左右。从国内经济来看,领先指标 PMI 重回荣枯线上方,1-2 月规上工业增
加值增长 7.0%,较去年 12 月份提高 0.2 个百分点,环比增速高于历史同期水平。北上资金也一
改去年 8 月以来持续净流出的局面,转为较为明显的净流入。市场过度悲观的情绪得以纠正,定价向合理区间回摆。
4 月进入业绩密集披露期,在业绩验证的压力下,部分题材炒作的热潮会有所退却,但总的来看,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明显弱于前期,在根据年报和一季报业绩对股价重新调整后,行业景气度持续向上,供给受限、需求仍在扩张的行业和标的有望持续获得投资者的认可,业绩稳定或持
续向好标的有望获得超额收益。我们将继续在看好的景气持续或扩张的行业中优选高性价比标的,并根据性价比的变化优化组合,为持有人创造超额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新华景气行业 A 份额净值为 0.8952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25%,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 2.02%;新华景气行业 C 份额净值为 0.8796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 0.13%,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 2.0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1 权益投资 352,496,674.84 81.32
其中:股票 352,496,674.84 81.32
2 固定收益投资 10,050,251.37 2.32
其中:债券 10,050,251.37 2.3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0,903,908.23 16.36
7 其他各项资产 25,945.66 0.01
8 合计 433,476,780.10 100.00
注:结算备付金为存放于券商结算账户中的活期存款及应收利息。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8,106,332.00 4.20
C 制造业 213,779,414.62 49.5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408,435.27 2.18
E 建筑业 8,037,578.28 1.86
F 批发和零售业 5,929,068.58 1.3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554.80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3,810,041.06 10.15
J 金融业 38,842,585.00 9.0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487.36 0.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9,288.28 0.0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69,544.84 0.2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05.40 0.0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285,248.00 2.38
S 综合 - -
合计 349,217,683.49 80.93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医疗保健 341,769.35 0.08
工业 2,937,222.00 0.68
合计 3,278,991.35 0.76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000625 长安汽车 1,217,500 20,454,000.00 4.74
2 600188 兖矿能源 751,600 17,880,564.00 4.14
3 600519 贵州茅台 10,300 17,539,870.00 4.06
4 600150 中国船舶 417,400 15,443,800.00 3.58
5 002594 比亚迪 70,100 14,234,506.00 3.30
6 601728 中国电信 2,166,400 13,171,712.00 3.05
7 002463 沪电股份 429,692 12,968,104.56 3.01
8 300308 中际旭创 82,300 12,884,888.00 2.99
9 601939 建设银行 1,798,100 12,352,947.00 2.86
10 600685 中船防务 334,200 8,685,858.00 2.01
10 00317 中船防务 300,000 2,937,222.00 0.68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050,251.37 2.3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50,251.37 2.3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050,251.37 2.33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240301 24 进出 01 100,000 10,050,251.37 2.33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值期货的投资中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遵循避险和有效管理两项策略和原则。即在市场风险大幅累计时的避险操作,减小基金投资组合因市场下跌而遭受的市场风险;同时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无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无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5,945.6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945.66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和与合计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新华景气行业混合A 新华景气行业混合C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64,497,046.59 66,115,722.5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260,650.63 454,929.4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48,196,843.75 5,031,623.9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1,560,853.47 61,539,027.98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 期初份 申购份
类别 序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额 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20%的时间区间
20240101 - 335,24 335,240,7
机构 1 20240110 0,733.4 0.00 33.47 0.00 0.00%
7
产品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景气行业主题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基金管理人对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界定、筛选、研究能力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
(2)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包括: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交易规则以及税收政策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港股价格波动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当日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加之香港金融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价格波动,本基金持有港股的价格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2)汇率风险: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承担港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以及因汇率大幅波动引起账户透支或资金被额外占用的风险。
3)港股通交易日风险: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境内、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才开放申购赎回。因此会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非港股通交易日时,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停市时,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等交易所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的情形时),从而导致本基金暂停申赎,并使得本基金所持有的港股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时有可能出现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有的港股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进而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设有每日额度上限。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进而可能错失投资机会。5)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根据港股通在证券交收时点上的交收安排,本基金在港股通交易日卖出股票,该港股通交易日后第2个港股通交易日才能完成清算交收,卖出的资金在该港股通交易日后第3个港股通交易日才能回到人民币资金账户。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赎回款支付时间比正常情况延后而给投资人带来流动性风险。
6)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投资收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3)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包括:
1)基差风险:在使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风险的过程中,基金财产可能因为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遭受基差风险。
2)系统性风险:组合现货的β可能不足或者过高,组合风险敞口过大,股指期货空头头寸不能完全对冲现货的风险,组合存在系统性暴露的风险。
3)保证金风险:产品的期货头寸,如果未预留足够现金,在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时,可能遭遇保证金不足而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4)合约展期风险:组合持有的主力合约交割日临近,需要更换合约进行展期,如果合约的基差不利或流动性不足,展期会面临风险。
(4)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5)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并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
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关于申请募集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三)《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五)《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六)《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七)《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八)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九)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及营业执照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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