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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浙商惠隆39个月定开债 (00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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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惠隆39个月定开债009679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0-09-10     基金规模:79.90亿份     基金经理: 赵柳燕 朱靖宇 
基金全称:浙商惠隆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39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6%
  • 近一月增长率
    0.19%
  • 近一季增长率
    0.57%
  • 近半年增长率
    1.10%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45%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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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开放日(有限制): 03-22~04-01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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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惠隆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浙商惠隆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审计报告 ...... 13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15

7.1 资产负债表 ...... 15

7.2 利润表 ...... 16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4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9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9

8.11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 4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0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5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1
§11 重大事件揭示...... 51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1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2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 52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2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2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2

11.9 其他重大事件 ...... 5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5
§13 备查文件目录...... 5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3.2 存放地点 ...... 56

13.3 查阅方式 ...... 5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96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90,010,465.1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
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
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封闭期资产配置策略

2、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3)类属配置策略

(4)个券选择策略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
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根据对市场流动性走势的判断,本
基金申赎情况的预测,制定恰当的流动性管理策略,以实现本基金
资产在增值过程中,避免出现因流动性危机而造成的损失。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4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纪士鹏 周直毅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60350878 021-68475608

电子邮箱 jishipeng@zsfund.com custody@bosc.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9-908/021-60359000 95594


传真 0571-28191919 021-68476901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208 号 1801 室 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 99 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万向大厦 10 楼 城中路 168 号 27 层

邮政编码 310012 200120

法定代表人 肖风 金煜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z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2 幢
殊普通合伙) 25 楼

注册登记机构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 99 号万向大厦 10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指标

本期已实 172,379,569.04 187,023,724.70 180,236,640.41
现收益

本期利润 172,379,569.04 187,023,724.70 180,236,640.41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0327 0.0363 0.0350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3.25% 3.60% 3.43%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3.31% 3.66% 3.49%
增长率

3.1.2 期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末数据和

指标

期末可供 23,408,173.09 13,261,737.26 59,533,128.69
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0.0029 0.0026 0.0116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8,013,418,638.22 5,163,264,345.14 5,209,535,705.00
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1.0029 1.0026 1.0116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11.95% 8.36% 4.54%
增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三个月 0.65% 0.01% 0.81% 0.01% -0.16% 0.00%

过去六个月 1.51% 0.01% 1.61% 0.01% -0.10% 0.00%

过去一年 3.31% 0.01% 3.20% 0.01% 0.11% 0.00%

过去三年 10.83% 0.01% 9.60% 0.01% 1.23%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11.95% 0.01% 10.59% 0.01% 1.36% 0.00%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9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生
效时间已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红数 额

2023 年 0.3250 167,375,060.33 25.57 167,375,085.90 -

2022 年 0.4530 233,295,084.56 32.02 233,295,116.58 -

2021 年 0.3000 154,500,055.52 21.09 154,500,076.61 -

合计 1.0780 555,170,200.41 78.68 555,170,279.09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12 号)批准,于 2010年 10 月 21 日成立。公司股东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养生堂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5000 万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养生堂有限公司各出资 7500 万元,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浙商基金共管理四十三只开放式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兴永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浙商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智能行业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丰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智多兴稳健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智多宝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智选领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智选经济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智选食品饮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智选家居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浙商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智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智多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智多享稳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智选先锋一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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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本基金的

基 金 经 2020 年

赵 柳 理, 公司 10 月 12 - 9 年 赵柳燕女士,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2015
燕 固定收益 日 年 7 月加入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部基金经



本基金的

基 金 经 2022 年

朱 靖 理,,公司 10 月 26 - 12 年 朱靖宇女士,复旦大学硕士。历任广发银
宇 固定收益 日 行投资经理、国联安基金基金经理。

部副总经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不存在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规范公平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公平交易制度。在投资决策层面,本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
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分别管理、独立决策;在交易层面,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监控和评估层面,本公司金融工程小组将每日审查当天的投资交易,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投资品种为利率债,12 月份进入新的封闭期,主要投资利率债和商业银行金融债。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开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2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 3.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2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回顾 2023 年,除年初和四季度有小幅调整外,债券市场收益率以震荡下行行情为主。从基本面来看,增长动能趋于走平,预期的通胀压力尚未显现,景气度在中线附近徘徊,使得市场风险偏好出现显著收敛。与此同时,由于内外部经济环境不同步,货币政策空间受限,银行间资金中枢相对稳定,导致曲线最终呈现牛平形态,短端走平、长端较大幅度下行。

展望未来,地产和出口未能看到趋势性变化,消费结构演变对总量的推动效力有限,财政政策的空间可能是影响经济增长斜率的关键因素。在地方化债持续推进、金融风险有效防控的背景下,政策的实际效力仍有待观察,节奏安排也可能倾向于相机抉择,短期看不到超预期的催化因素。随着以银行存款利率为代表的广谱利率下行,债券收益率仍有进一步向下的潜力。但在市场一致预期下,行情的过度演绎也可能出现超调风险。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工作重点是加强基金投资交易的风险控制,保证本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通过加大日常业务检查力度,对公司投研、营销、运作等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开展员工行为合规检查,进行投资研究、销售等业务的合规培训,来增强员工合规意识,促进公司业务的合规运作。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的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共进行利润分配 3 次。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诚实、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1971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以下简称“该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
审计意见 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
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该基金,并
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该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基金管
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该基金 2023
其他信息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
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该基金的
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按照公
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任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该基金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
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
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
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楠 朱鹏飞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2 幢 25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03 月 29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000,961.53 861,108.27

结算备付金 30,096,708.66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840,414,889.38 -

债权投资 7.4.7.5 5,142,381,464.44 7,098,054,066.39

其中:债券投资 5,142,381,464.44 7,098,054,066.3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8,014,894,024.01 7,098,915,174.66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934,434,709.60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36,159.02 662,528.26

应付托管费 278,719.66 220,842.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360,507.11 332,748.88

负债合计 1,475,385.79 1,935,650,829.5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7,990,010,465.13 5,150,002,607.88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23,408,173.09 13,261,737.26

净资产合计 8,013,418,638.22 5,163,264,345.1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8,014,894,024.01 7,098,915,174.66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29 元,基金份额总额 7,990,010,465.1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14,150,500.51 231,729,063.50

1.利息收入 214,150,500.51 231,729,063.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268,845.73 7,291.76

债券利息收入 192,452,017.62 231,719,137.1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1,429,637.16 2,634.62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5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6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7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9 - -

股利收益 7.4.7.2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21 - -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2 - -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41,770,931.47 44,705,338.80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7,962,993.33 7,801,790.41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2.托管费 7.4.10.2.2 2,654,331.13 2,600,596.73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30,402,253.98 34,009,524.3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30,402,253.98 34,009,524.36
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4 435,337.79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25 316,015.24 293,427.3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72,379,569.04 187,023,724.70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72,379,569.04 187,023,724.70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2,379,569.04 187,023,724.70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5,150,002,607. 5,163,264,345.1
资产 - 13,261,737.26

88 4

加:会计政策变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5,150,002,607. 5,163,264,345.1
资产 - 13,261,737.26

88 4

三、本期增减变 2,840,007,857. 2,850,154,293.0
动额(减少以“-” - 10,146,435.83

号填列) 25 8

(一)、综合收益 - - 172,379,569.04 172,379,569.04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2,840,007,857. 2,845,149,809.9
净资产变动数 - 5,141,952.69

(净资产减少以 25 4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5,540,006,658. 5,550,008,608.7
购款 - 10,001,950.57

17 4

2.基金赎 -2,699,998,800 -2,704,858,798.
回款 - -4,859,997.88

.92 8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167,375,085.9

资产变动(净资 - - -167,375,085.90
0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7,990,010,465. 8,013,418,638.2
资产 - 23,408,173.09

13 2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5,150,002,576. 5,209,535,705.0
资产 - 59,533,128.69

31 0

加:会计政策变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5,150,002,576. 5,209,535,705.0
资产 - 59,533,128.69

31 0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31.57 - -46,271,391.43 -46,271,359.8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187,023,724.70 187,023,724.70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31.57 - 0.45 32.02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31.57 - 0.45 32.02
购款

2.基金赎 - - - -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233,295,116.5

资产变动(净资 - - -233,295,116.58
8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5,150,002,607. 5,163,264,345.1
资产 - 13,261,737.26

88 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波 王波 王波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88 号)批准,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
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
规模为 5,150,002,555.71 份基金份额。根据《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 39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 39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交易申请,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开放日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仅投资于 AAA(含)及以上的信用债。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
个开放期开始前 3 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 3 个月内,本基金投资不受此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4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

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策略,即管理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投资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上述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债权投资列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 后续计量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d)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
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基金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基金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基金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基金的还款能力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基金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
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基金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基金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
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不适用。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利息收入按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在债权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实际利率法逐日计算利息收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在处置日按成交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具体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4.4.12 外币交易

不适用。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 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b)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
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
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000,961.53 861,108.27

等于:本金 1,993,328.98 860,903.78

加:应计利息 7,632.55 204.49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2,000,961.53 861,108.27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任何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任何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期货合约。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2,840,414,889.38 -

合计 2,840,414,889.38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 账面价值


交易所市场 - - - - -

银行间市场 5,110,000, 6,567,149 26,249,652 435,337.79 5,142,381,4
债券 000.00 .67 .56 64.44

小计 5,110,000, 6,567,149 26,249,652 435,337.79 5,142,381,4
000.00 .67 .56 64.44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5,110,000, 6,567,149 26,249,652 435,337.79 5,142,381,4
000.00 .67 .56 64.44

项目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 账面价值


交易所市场 - - - - -

银行间市场 7,040,000, 11,936,72 46,117,336 - 7,098,054,0
债券 000.00 9.41 .98 66.39

小计 7,040,000, 11,936,72 46,117,336 - 7,098,054,0
000.00 9.41 .98 66.39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7,040,000, 11,936,72 46,117,336 - 7,098,054,0
000.00 9.41 .98 66.39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减值准备 未来12个月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用损失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减值) 用减值)

期初余额 - - - -

本期从其他阶段 - - - -
转入

本期转出至其他 - - - -
阶段

本期新增 623,001.84 - - 623,001.84

本期转回 187,664.05 - - 187,664.05

其他变动 - - - -

期末余额 435,337.79 - - 435,337.79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8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30,507.11 102,748.88

其中:交易所市场 16,384.18 10,922.78

银行间市场 114,122.93 91,826.10

应付利息 - -

预提审计费 110,000.00 11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合计 360,507.11 332,748.88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5,150,002,607.88 5,150,002,607.88

本期申购 5,540,006,658.17 5,540,006,658.1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699,998,800.92 -2,699,998,800.92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7,990,010,465.13 7,990,010,465.13

注:1. 申购含红利再投份额。

2. 根据《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 39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 39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交易申请,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开放日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 13,261,737.26 - 13,261,737.26
度末
加:

会计 - - -
政策
变更



期差 - - -
错更


其他 - - -

本期 13,261,737.26 - 13,261,737.26
期初

本期 172,379,569.04 - 172,379,569.04
利润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5,141,952.69 - 5,141,952.69
产生
的变
动数

中:

基金 10,001,950.57 - 10,001,950.57
申购




金赎 -4,859,997.88 - -4,859,997.88
回款
本期

已分 -167,375,085.90 - -167,375,085.90
配利


本期 23,408,173.09 - 23,408,173.09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36,357.39 7,291.7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2,488.34 -

其他 - -

合计 268,845.73 7,291.76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7.4.7.15 基金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投资收益。
7.4.7.16 债券投资收益
7.4.7.16.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6.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注:此处交易费用为租用长城证券、广发证券席位产生的固定佣金。
7.4.7.16.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6.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7.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7.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7.4.7.17.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7.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8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9 衍生工具收益
7.4.7.19.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9.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20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利收益。
7.4.7.2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4.7.22 其他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收入。

7.4.7.23 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基金。
7.4.7.24 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 1 月1 日至 2023 年12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存款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债权投资 435,337.79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435,337.79 -

注:本基金根据重要会计政策中金融工具的减值中的描述,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信用损失准备。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所包含的重大判断和假设主要包括:选择恰当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并确定相关参数、减值阶段划分的判断标准以及用于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前瞻性信息及其权重的采用等。本基金结合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预期信用损失比例和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账面余额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7.4.7.25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110,000.00 11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其他 12.00 12.00

银行汇划费 6,208.66 2,081.96

债券账户维护费 18,000.00 18,000.00

交易费用 61,794.58 43,333.34

合计 316,015.24 293,427.30

注:此处交易费用为租用长城证券、广发证券席位产生的固定佣金。
7.4.7.26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商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 基金托管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寿”)

养生堂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聚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聚潮资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管”)
注: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股票交易。
7.4.10.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债券交易。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回购交易。
7.4.10.1.4 基金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基金交易。
7.4.10.1.5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权证交易。
7.4.10.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962,993.33 7,801,790.41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226,694.50 227,227.04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7,736,298.83 7,574,563.3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654,331.13 2,600,596.7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过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比例(%) 例(%)

上海银行 449,999,000.00 5.6320 449,999,000.00 8.7400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上海银行 2,000,961.53 236,357.39 861,108.27 7,291.76

注:本基金通过“上海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30,096,708.66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0.00 元)。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10.8.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注:无 i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权益 除息日 每10份 再投资

序号 登记 基金份 现金形式 形式 本期利润分配合 备注
日 场内 场外 额分红 发放总额 发放总 计

数 额

1 2023 - 2023 0.0800 41,200,015.26 5.62 41,200,020.88 -


年 3 月 年 3 月

10 日 10 日

2023 2023

2 年 9 月 - 年 9 月 0.1950 100,425,036.06 15.80 100,425,051.86 -
20 日 20 日

2023 2023

3 年 12 - 年 12 0.0500 25,750,009.01 4.15 25,750,013.16 -
月 1 日 月 1 日

合计 - - - 0.3250 167,375,060.33 25.57 167,375,085.90 -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受上述规定约束的流通受限证
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因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注: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多层次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督察长独立行使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向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和建议;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监察稽核部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估测各种金融工具风险可能产生的损失。本基金管理人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性;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的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上海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采用券款对付交割方式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1,648,913,844.92 -

合计 1,648,913,844.92 -

注:上述表格列示的未评级债券为国债。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短期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短期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AA 2,567,155,492.46 -

AAA 以下 - -

未评级 926,312,127.06 7,098,054,066.39

合计 3,493,467,619.52 7,098,054,066.39

注:上述表格列示的未评级债券为政策性金融债。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长期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长期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开放赎回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所持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
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7.4.13.3.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注:无
7.4.13.3.2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符合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可在合同规定的定期开放日进行基金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针对基金特定的运作方式,建立了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监控与预警机制。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基金的流动性需求,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置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并按照基金类型建立并定期开展专项的流动性压力测试工作,
对流动性风险进行预警。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巨额赎回条款及强制赎回费条款,同时控制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超过本基金投资组合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减少赎回业务对本基金的流动性冲击,从而控制流动性风险。此外,本基金通过预留一定的现金头寸,并且可在需要时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以缓解流动性风险。本基金 7 日可变现资产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基金资产整体具备良好流动性。

本基金所持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可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截止本报告期末,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未超过基金总份额 50%,本基金投资未违背法律法规对流通受限资产的相关比例要求。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及债权投资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末 1- 5

202 3 年

3 年 1 个月以内 个 3 个月-1 年 1-5 年 以 不计息 合计

12 月 上


31





币 2,000,961.53 - - - - - 2,000,961.53





备 30,096,708.66 - - - - - 30,096,708.66



买 2,840,414,889.38 - - - - - 2,840,414,889.3


入 8








权 1,648,913,844.92 - - 3,493,467,619.5 - - 5,142,381,464.4
投 2 4



产 4,521,426,404.49 - - 3,493,467,619.5 - - 8,014,894,024.0
总 2 1







理 - - - - - 836,159.02 836,159.02






托 - - - - - 278,719.66 278,719.66




他 - - - - - 360,507.11 360,507.11




债 - - - - - 1,475,385.79 1,475,385.79





敏 3,493,467,619.5 -1,475,385.7 8,013,418,638.2
感 4,521,426,404.49 - - 2 - 9 2




上 1 个月以内 1- 3 个月-1 年 1-5 年 5 不计息 合计


年 3 年

度 个 以

末 月 上

202
2 年
12

31





币 861,108.27 - - - - - 861,108.27




权 - - 7,098,054,066.3 - - - 7,098,054,066.3
投 9 9



产 861,108.27 - 7,098,054,066.3 - - - 7,098,915,174.6
总 9 6







理 - - - - - 662,528.26 662,528.26






托 - - - - - 220,842.78 220,842.78






购 1,934,434,709.60 - - - - - 1,934,434,709.6
金 0







他 - - - - - 332,748.88 332,748.88




债 1,934,434,709.60 - - - - 1,216,119.92 1,935,650,829.5
总 2




敏 -1,933,573,601.3 7,098,054,066.3 -1,216,119.9 5,163,264,345.1
感 3 - 9 - - 2 4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注:无。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科学分析与有效管理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 (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于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
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的净值无重大影响,所以未进行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注:无。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资产,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本基金的净值无重大影响,所以未进行其他价格的敏感性分析。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
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注: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无。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注:无。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注: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其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权投资、应收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债权投资明细如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142,381,464.44 元,公允价值为
人民币 5,153,278,652.56 元,,除上述债权投资以外,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确认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根据《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
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
估值。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142,381,464.44 64.16

其中:债券 5,142,381,464.44 64.1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840,414,889.38 35.4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097,670.19 0.40

8 其他各项资产 0.00 0.00

9 合计 8,014,894,024.01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648,913,844.92 20.5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493,467,619.52 43.6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26,312,127.06 11.5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142,381,464.44 64.1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39980 23 贴现国债 16,500,000 1,648,913,844.92 20.58
80

2 220402 22 农发 02 9,000,000 926,312,127.06 11.56

3 2328024 23 中国银行 7,300,000 732,902,824.25 9.15
三农债 01

4 222380010 23 青岛银行 5,700,000 571,092,390.10 7.13
绿债 01

5 2328026 23 华夏银行 4,900,000 490,313,813.47 6.12
0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8.11.1 投资政策及风险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基金。
8.11.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资产或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例(%) 持有份额 (%)

216 36,990,789.19 7,989,985,082.53 100.00 25,382.60 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0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
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基金无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9 月 10 日) 5,150,002,555.71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150,002,607.8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540,006,658.1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699,998,800.9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90,010,465.13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2023 年 1 月 17 日,郭乐琦女士离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职务,总经理王波代行
督察长一职;

2023 年 7 月 10 日,纪士鹏先生担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职务;

2023 年 12 月 12 日,唐生林先生离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职务;

2023 年 12 月 21 日,鞠海洋先生担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职务。

2023 年 3 月,项寅同志担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
动已进行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没有发生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10,000.00 元。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 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管理人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 年 9 月 20 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责令改正措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公司部分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 基金管理人已及时按要求改正并报告
提出整改意见)

其他 -

11.7.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此处
佣金
为债
长城证券 1 - - 23,767.19 38.46 券交
易固
定佣


此处
广发证券 1 - - 38,027.39 61.54 佣金
为债


券交
易固
定佣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遵循国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各项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

(2)维护持有人利益,不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不承诺交易量;

(3)以券商服务质量作为席位选择和佣金分配的标准。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股票投资部、市场销售总部

a、专员与券商联系商讨合作意向,根据公司及基金法律文件中对券商席位的选择标准,并参考中

央交易室主管的建议,确定新基金租用或基金新租用席位的所属券商以及(主)席位。

b、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通过。

(2)中央交易室

a、专员将我公司格式版本的《证券交易席位使用协议》发送给券商相关业务联系人。

b、券商对我公司提供的协议有修改意见的,其内容若涉及股票投资部、市场部门、基金运营
部的,由专员分别将此内容发送给上述部门审议,并由专员将我公司各职能部门反馈的意见与券

商进行商议,形成一致意见后完成协议初稿,交我公司监察稽核部审核。

c、对券商和我公司双方同意的协议文本进行签字盖章。我公司盖章程序,由专员填写合同流转单,

分别送达股票投资部、市场销售总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签字,最后盖章。

3、本期内本基金券商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1)本期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动。

(2)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与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
用所有交易单元。
11.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成交金额 券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长城证 - - - - - -


广发证 - - 20,328,450,0 100.00 - -
券 00.00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18 日
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2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23 年 3 月 9 日
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3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23 年 3 月 30 日
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4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20 日
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5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19 日
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6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19 日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20 日
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8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23 年 8 月 31 日
券投资基金 2023 年中期报告

9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23 年 9 月 19 日
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0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23 年 10 月 24 日
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11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12 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23 年 12 月 7 日
资)、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类别 持有基金份额 份额
序号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超过 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
间区间

1 20230101-202 1,499,999 2,295,86 1,499,999 2,295,866,440 28.73
31211 ,000.00 6,440.41 ,000.00 .41

机构 2 20231215-202 1,499,999 2,295,86 1,499,999 2,295,866,440 28.73
31231 ,000.00 6,440.41 ,000.00 .41

3 20231212-202 999,999,0 0.00 0.00 999,999,000.0 12.52
31213 00.00 0

产品特有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构成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与机构投资者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3)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若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可能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基金财产将进行清算。(4)基金规模过小导致的风险
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过小。基金可能会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相关文件;
2、《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3、《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 99 号万向大厦 10 楼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zsfund.com 查阅,还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67-9908/021-60359000 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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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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