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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东方红鑫安39个月定开债券 (00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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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鑫安39个月定开债券009579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0-08-31     基金规模:79.45亿份     基金经理: 丁锐 
基金全称:东方红鑫安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39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4%
  • 近一月增长率
    0.24%
  • 近一季增长率
    0.63%
  • 近半年增长率
    1.25%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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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东方红鑫安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9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7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7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8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4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9
§11 重大事件揭示...... 4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9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9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2
§13 备查文件目录...... 5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3.2 存放地点 ...... 52

13.3 查阅方式 ...... 5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5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7,944,706,945.0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谨慎投资,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
投资策略,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投资
回报。

投资策略 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对所投资金融工具的剩
余期限与基金的剩余封闭期进行期限匹配,投资的资产到期日

(或回售日)不得晚于该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在投资含回售权
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
时间不晚于该封闭期到期日;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在封闭期内,
如本基金持的有金融品种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
失,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
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金融品种进行处

置。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
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
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
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周陶 陆志俊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53950806 95559

电子邮箱 service@dfham.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95559

传真 021-63326381 021-62701216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9 号 7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层-11 层 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108 号供销 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 18
大厦 7 层-11 层 号

邮政编码 200010 200336

法定代表人 杨斌 任德奇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dfham.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108 号供销大厦 7 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
(特殊普通合伙)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指标

本期已实 178,834,339.97 199,338,655.55 190,796,826.97
现收益

本期利润 178,834,339.97 199,338,655.55 190,796,826.97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0314 0.0354 0.0339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3.13% 3.52% 3.36%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3.19% 3.58% 3.42%
增长率
3.1.2 期

末数据和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 17,092,142.40 13,602,355.80 13,008,003.43
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0.0022 0.0024 0.0023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7,961,799,087.44 5,643,753,077.81 5,643,157,977.03
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1.0022 1.0024 1.0023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11.70% 8.25% 4.50%
增长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0.63% 0.01% 0.95% 0.01% -0.32% 0.00%

过去六个月 1.43% 0.01% 1.89% 0.01% -0.46% 0.00%

过去一年 3.19% 0.01% 3.75% 0.01% -0.56% 0.00%

过去三年 10.54% 0.01% 11.25% 0.01% -0.71%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 11.70% 0.01% 12.51% 0.01% -0.81% 0.00%
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20 年 08 月 31 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
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红数 额

2023 年 0.3180 169,738,081.83 664.25 169,738,746.08 -


2022 年 0.3530 198,743,554.77 749.41 198,744,304.18 -

2021 年 0.3310 186,357,303.86 644.12 186,357,947.98 -

合计 1.0020 554,838,940.46 2,057.78 554,840,998.24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
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 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 3 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 年 8 月,公司成为首家获
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玺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恒元五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6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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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东方红共赢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颐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 30 天滚动持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欣和积极配置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 6 个月持有
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证东方红优势成长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远见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3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季鑫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债 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6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计 101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
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东方红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7 月至今任东方
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8 月至今任东方
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9 月至今任东方
上海东方 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证券资产 基金基金经理、2022 年 03 月至今任东方
丁锐 管理有限 2020 年 9 - 11 年 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公司基金 月 14 日 2023 年 06 月至今任东方红 30 天滚动持
经理 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3 年 11 月至今任东方红 3 个月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牛
津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投资经理,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投资
经理助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经理助理。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
资格。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公司建立了与公平交易相关的控制制度、流程以及信息披露程序等,保证公司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并定期对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和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交易部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交易执行和分配,风险管理部对公司各投资组合及组合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事后分析,校验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对于同向交易,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对公司管理的不同产品(包含了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差异、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按两两组合进行显著性检验,并根据显著性检验结果,对符合异常交易筛选条件并超过规定阈值的交易记录,通过逐笔检查或抽样分析的方法,分析相应交易行为的公平性。对于反向交易,原则上禁止组合间的日内反向交易,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如有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特殊需要的,需由投资经理提供投资依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慎审批后留档备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间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交易行为。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规定。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利率方面,上半年随着经济复苏预期升温-兑现-降温,债券收益率上行-横盘-回落,10 年国
债利率上行至 2.93%后,一路下行至 2.65%的低位。1 年国债下行 5BP 至 1.91%,期限利差先走扩
后收敛至原位。下半年以 7 月末政治局会议为转折,地产政策预期反复,市场在等待地产政策过程中意外先迎来降息,8 月末地产政策调整落地,债券收益率走势先下后上,且由于降息后资金不松反紧,收益率短上长下,曲线形态开始走平,整体呈现熊平的态势。进入 2023 年四季度,一方面经济活动 8-9 月的明显回暖暂告段落,另一方面再融资债券和增发国债集中发行造成流动性持续偏紧,长债高位震荡,短债承压更多,收益率曲线形态更趋于平坦化,直到进入 12 月跨年资金转松叠加降息预期升温,债市迎来年末转机,收益率普遍回落。

报告期内,组合于 12 月初打开申购赎回,12 月下旬进入下一个封闭期,规模进一步增长。组
合抓住 12 月利率处于较好位置的窗口期,快速完成底仓配置,并适当增加杠杆,整体运作平稳。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22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1114 元。本报告期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7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利率方面,对于 2024 年全年而言,空间上,经济结构转型下总量增长放缓,降息周期未尽,收益率顶部下行趋势大概率不变。而底部位置受到资金利率约束更多,假设继续降息且降息能引导资金利率围绕运行并形成稳态,则底部位置也有望突破下行。节奏上,经济周期性弱化、季节性强化,PMI 不再以 49%-53%区间三年一轮周期运行,而是围绕 50%上下波动。对应债市的季节性规律也较稳定:“金三银四”结束,经济进入淡季对应收益率持续回落,直到“金九银十”开始,经济进入旺季对应收益率底部回升,二三季度窗口期的波动放大,机会与风险并存。

在宽松的货币政策和降息的背景下,杠杆策略依然有效,组合将进一步提高杠杆率,将杠杆增加至合意的水平,并通过灵活操作降低资金成本,努力提升组合业绩表现。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公司日常监察稽核工作主要由合规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2023 年开展了如下主要工作:

在合规管理履职方面:(1)切实履行日常合规管理职责,包括合规审查、合规宣导、合规培
训、合规报告、合规咨询、合规检查/稽核、监管沟通与配合;(2)强化落实员工执业行为管理,包括加强员工投资申报督导工作,对新任投资人员进行上岗前合规谈话,进一步完善即时通讯工具管控,进一步加强合规监测工作;(3)切实履行反洗钱管理职责;(4)稳步跟进各类法律事务;(5)深入开展合规专题研究。

在风险管理履职方面:(1)切实履行日常风险管理职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按时完成内外部各类定期风控报告及数据报送,并对公司风控指标进行持续监测;(2)结合监管要求和市场环境变化,继续加强投资内控体系建设;(3)持之以恒加强风控系统建设,保障产品及业务稳定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原则上应保持估值程序和技术的一致性,对旗下管理的不同产品持有的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原则、程序及技术应当一致(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为了保障基金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授权估值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估值决策体系,估值委员会成员的任命和调整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运营部是估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 4 次,共分配利润 169,738,746.08 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在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本报告期内,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基金收益分配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东方红鑫安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6189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
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开债
券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
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
金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
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其他信息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
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终止运
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
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任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红鑫
安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
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振波 金诗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
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8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778,165.74 79,787.09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8,861,480,091.51 7,521,999,955.04

其中:债券投资 8,861,480,091.51 7,521,999,955.0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8,863,258,257.25 7,522,079,742.13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00,155,062.46 1,877,056,700.97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04,637.65 722,066.17

应付托管费 268,212.56 240,688.7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231,257.14 307,208.47

负债合计 901,459,169.81 1,878,326,664.3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7,944,706,945.04 5,630,150,722.01

未分配利润 7.4.7.12 17,092,142.40 13,602,355.80

净资产合计 7,961,799,087.44 5,643,753,077.8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8,863,258,257.25 7,522,079,742.13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22 元,基金份额总额 7,944,706,945.04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12,466,052.26 244,703,039.55

1.利息收入 212,466,051.24 244,703,039.5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315,207.15 7,862.05

债券利息收入 200,250,914.63 244,695,177.50

资产支持证券 - -
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 11,899,929.46 -
资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 -

资产支持证券 7.4.7.16 - -
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 -
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7.4.7.20 - -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1.02 -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33,631,712.29 45,364,384.00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8,575,729.65 8,493,187.67

2.托管费 7.4.10.2.2 2,858,576.45 2,831,062.48

3.销售服务费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21,951,406.19 33,792,133.8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 21,951,406.19 33,792,133.85
资产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23 246,000.00 248,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 178,834,339.97 199,338,655.55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178,834,339.97 199,338,655.55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8,834,339.97 199,338,655.55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5,630,150,722.01 13,602,355.80 5,643,753,077.81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5,630,150,722.01 13,602,355.80 5,643,753,077.81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2,314,556,223.03 3,489,786.60 2,318,046,009.63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178,834,339.97 178,834,339.97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 2,314,556,223.03 -5,605,807.29 2,308,950,415.74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514,576,635.13 5,794,264.94 5,520,370,900.07

2.基金赎回 -3,200,020,412.10 -11,400,072.23 -3,211,420,484.33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169,738,746.08 -169,738,746.08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7,944,706,945.04 17,092,142.40 7,961,799,087.44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5,630,149,973.60 13,008,003.43 5,643,157,977.03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5,630,149,973.60 13,008,003.43 5,643,157,977.03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748.41 594,352.37 595,100.78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199,338,655.55 199,338,655.55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 748.41 1.00 749.41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48.41 1.00 749.41

2.基金赎回 - - -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198,744,304.18 -198,744,304.18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5,630,150,722.01 13,602,355.80 5,643,753,077.8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锋 汤琳 陈培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96 号《关于准予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5,630,149,192.73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65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630,149,266.89 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74.16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定
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9 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自封闭期结束之日或暂停运作后恢复运作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 10 至 2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可以买入股票,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本基金将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的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该封闭期到期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为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本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
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东方红鑫安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对于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不适用。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
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
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模型和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对手方的信用行为。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所包含的重大判断和假设主要包括:选择恰当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并确定相关参数、减值阶段划分的判断标准以及用于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前瞻性信息及其权重的采用等。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划分减值阶段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获取的外部评级、外部报告和外部统计数据等,并定期监控和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基金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本年度,“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 80%、10%和 10%。本基金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和消费者物价指数等。本年度,本基金已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下的不确定性,并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用于计算中债预期信用损失前瞻性调整系数的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率在中性、乐观以及悲观场景下的预测值为 6.47%、5.18%、7.76%。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
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
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778,165.74 79,787.09

等于:本金 1,774,636.56 79,745.52

加:应计利息 3,529.18 41.57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 - -
以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1,778,165.74 79,787.09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 账面价值


交易所市场 - - - - -

银行间市场 8,540,000, 104,485,4 216,994,64 - 8,861,480,0
债券 000.00 46.04 5.47 91.51

小计 8,540,000, 104,485,4 216,994,64 - 8,861,480,0
000.00 46.04 5.47 91.51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8,540,000, 104,485,4 216,994,64 - 8,861,480,0
000.00 46.04 5.47 91.51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 账面价值




交易所市场 - - - - -

银行间市场 7,440,000, 20,989,16 61,010,794 - 7,521,999,9
债券 000.00 0.53 .51 55.04

小计 7,440,000, 20,989,16 61,010,794 - 7,521,999,9
000.00 0.53 .51 55.04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7,440,000, 20,989,16 61,010,794 - 7,521,999,9
000.00 0.53 .51 55.04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8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23,257.14 77,208.47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123,257.14 77,208.47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08,000.00 230,000.00

合计 231,257.14 307,208.47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5,630,150,722.01 5,630,150,722.01

本期申购 5,514,576,635.13 5,514,576,635.1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200,020,412.10 -3,200,020,412.1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7,944,706,945.04 7,944,706,945.04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份额。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综合收益。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3,602,355.80 - 13,602,355.80

本期期初 13,602,355.80 - 13,602,355.80

本期利润 178,834,339.97 - 178,834,339.97

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 -5,605,807.29 - -5,605,807.29
产生的变
动数

其中:基 5,794,264.94 - 5,794,264.94
金申购款

基 -11,400,072.23 - -11,400,072.23
金赎回款

本期已分 -169,738,746.08 - -169,738,746.08
配利润

本期末 17,092,142.40 - 17,092,142.40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日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15,162.69 7,862.0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44.46 -

其他 - -

合计 315,207.15 7,862.05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7.4.7.15.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5.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7.4.7.1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6.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7.4.7.17.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7.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7.4.7.19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利收益。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4.7.2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02 -

合计 1.02 -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108,000.00 11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账户维护费 18,000.00 18,000.00

合计 246,000.00 248,000.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宣告 2024 年度第一次分红,向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止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0500 元。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资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1 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债券回 占当期债券回
成交金额 购 成交金额 购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例(%)

东方证券 5,980,000.00 100.00 - -

7.4.10.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575,729.65 8,493,187.67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16,517.83 113.85

护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8,559,211.82 8,493,073.82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东证资管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858,576.45 2,831,062.48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1,778,165.74 315,162.69 79,787.09 7,862.0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权益 除息日 每 10 再投资

序号 登记 份基金 现金形式 形式 本期利润分配合 备注
日 场内 场外 份额分 发放总额 发放总 计

红数 额

2023 2023

1 年 3 - 年 3 0.0760 42,788,981.27 164.95 42,789,146.22 -
月 9 月 9

日 日

2023 2023

2 年 6 - 年 6 0.0900 50,671,161.34 196.86 50,671,358.20 -
月 19 月 19

日 日

2023 2023

3 年 9 - 年 9 0.0900 50,671,161.34 198.61 50,671,359.95 -
月 19 月 19

日 日

2023 2023

4 年 12 - 年 12 0.0620 25,606,777.88 103.83 25,606,881.71 -
月 7 月 7

日 日


合计 - - - 0.3180 169,738,081.83 664.25 169,738,746.08 -

注: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批准、公告或实施的利润分配情况请参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 900,155,062.46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220402 22 农发 02 2024 年 1 月 102.94 9,474,000 975,289,914.14
2 日

合计 9,474,000 975,289,914.14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应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等。在经营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单元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根据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原则制订相关风险控制政策,
使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与风险承受能力保持相当;督促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识别各项业务所涉及的各类重大风险,组织对重大事件、重大决策和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就相关解决方案进行评审;督促各职能部门识别和评估新产品、新业务的风险,就相关控制措施进行评审;督促各职能部门重点关注内控机制薄弱环节和可能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事件,审议并决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解决方案;根据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和各职能部门与业务单元职责分工,指导实施风险应对方案;审议公司投资授权有关的风险控制方案等。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交通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工具所处的信用风险状况划分为三个阶段。本基金在参考历史违约率、市场信息及行业实践的基础上,选取隐含评级 AA 级为低信用风险阈值,并将减值阶段划分如下:在资产负债表日,若相关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发行主体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不低于初始确认隐含评级,或不低于低信用风险阈值,则处于第一阶段;若相关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发行主体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低于初始确认隐含评级,且低于低信用风险阈值,则处于第二阶段;若相关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发行主体中债市场隐含评级下调至 C,或出现其他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时,则处于第三阶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AA - -

AAA 以下 - -

未评级 8,861,480,091.51 7,521,999,955.04

合计 8,861,480,091.51 7,521,999,955.04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均处于减值第一阶
段。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于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买入持有至到期策略,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于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 900,155,062.46 元将在一个月以内
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且于基金开放期内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于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
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对投资组合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合理配置投资组合的到期期限,管理利率波动带来的再投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利率类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末 1 5

202 - 年

3 年 1 个月以内 3 3 个月-1 年 1-5 年 以 不计息 合计

12 个 上

月 月

31





币 1,778,165.74 - - - - - 1,778,165.74




权 - - - 8,861,480,091.5 - - 8,861,480,091.5
投 1 1



产 1,778,165.74 - - 8,861,480,091.5 - - 8,863,258,257.2
总 1 5







理 - - - - - 804,637.65 804,637.65






托 - - - - - 268,212.56 268,212.56



卖 900,155,062.46 - - - - - 900,155,062.46











他 - - - - - 231,257.14 231,257.14




债 900,155,062.46 - - - - 1,304,107.3 901,459,169.81
总 5





敏 8,861,480,091.5 - 7,961,799,087.4
感 -898,376,896.72 - - 1 - 1,304,107.3 4
度 5






度 1

末 - 5

202 1 个月以内 3 3 个月-1 年 1-5 年 年 不计息 合计

2 年 个 以

12 月 上


31





币 79,787.09 - - - - - 79,787.09




权 - - 7,521,999,955.0 - - - 7,521,999,955.0
投 4 4


资 79,787.09 - 7,521,999,955.0 - - - 7,522,079,742.1
产 4 3









理 - - - - - 722,066.17 722,066.17






托 - - - - - 240,688.71 240,688.71






购 1,877,056,700.9 1,877,056,700.9
金 7 - - - - - 7






他 - - - - - 307,208.47 307,208.47




债 1,877,056,700.9 - - - - 1,269,963.3 1,878,326,664.3
总 7 5 2




敏 - 7,521,999,955.0 - 5,643,753,077.8
感 1,876,976,913.8 - 4 - - 1,269,963.3 1
度 8 5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均为固定利率类的债券品种,以摊余成
本进行后续计量,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汇头寸进行监控。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金融工具,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注: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同)。
7.4.14.2.2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2.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注: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等。

除债权投资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很小。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8,861,480,091.51

元,公允价值为 8,891,026,645.47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7,521,999,955.04

元,公允价值为 7,583,175,794.51 元)。

债权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i)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
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
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
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
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
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ii)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
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
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
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iii)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
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
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
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

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

金持有的上述投资的公允价值均属于第二层次(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861,480,091.51 99.98

其中:债券 8,861,480,091.51 99.9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78,165.74 0.02

8 其他各项资产 - -

9 合计 8,863,258,257.25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861,480,091.51 111.3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861,480,091.51 111.3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861,480,091.51 111.3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

1 220402 22 农发 02 31,500,000 3,242,730,873.50 40.73

2 200307 20 进出 07 26,100,000 2,739,590,533.11 34.41

3 220203 22 国开 03 15,600,000 1,600,266,084.75 20.10

4 220305 22 进出 05 5,600,000 575,654,485.22 7.23

5 200204 20 国开 04 3,300,000 350,726,851.31 4.4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8.10.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例(%) 持有份额 例(%)

223 35,626,488.54 7,944,188,115.03 99.99 518,830.01 0.0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份)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9,705.44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0~10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
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8 月 31 日) 5,630,149,266.89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630,150,722.0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514,576,635.1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200,020,412.1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44,706,945.04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杨海同志自 2023 年 7 月 7 日起担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该事务所审计报酬为 108,000.00 元人民币。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东方证券 2 - - - - -

注:1、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如有)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为;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交易佣金收费合理。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券商,与其签订协议租用交易单元。

3、本基金本报告期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无变更。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券商名 券 回购成交总 证

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的比例(%) (%) 的比例
(%)

东方证 - - 5,980,000.00 100.00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20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2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3 月 7 日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3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3 月 31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4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21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5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6 月 15 日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6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13 日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7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3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13 日
第 1 号)

8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21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9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8 月 31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中期报告

10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9 月 15 日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1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0 月 25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12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1 月 22 日
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13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2 月 5 日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4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2 月 8 日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15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3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2 月 8 日
第 2 号)

关于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

16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2 月 8 日
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 份额
类别 序号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
的时间区间

1 20231205- 999,999,0 0.00 0.00 999,999,000.0 12.58
机构 20231212 00.00 0 70
2 20231212- 499,999,0 499,499 0.00 999,498,500.5 12.58
20231212 00.00 ,500.50 0 07


3 20231205- 999,999,0 998,900 999,999,0 998,900,209.7 12.57
20231207 00.00 ,209.77 00.00 7 32

4 20231208- 699,999,0 0.00 699,999,0 0.00 0.000
20231211 00.00 00.00 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份额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可能存在巨额赎回的风险,增加基金管理 人的流动性管理压力;基金管理人应付赎回的变现行为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或者 产生较大波动。本基金管理人后期将审慎评估大额申购对基金份额集中度的影响,同时将完善 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5、报告期内在规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108 号 7 层。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dfham.com。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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