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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景顺长城弘远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00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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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弘远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009235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0-07-16     基金规模:80.00亿份     基金经理: 何江波 
基金全称:景顺长城弘远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66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7%
  • 近一月增长率
    0.33%
  • 近一季增长率
    0.95%
  • 近半年增长率
    1.89%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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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景顺长城弘远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弘远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9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4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3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5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5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5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6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4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7
§11 重大事件揭示...... 4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7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4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2
§13 备查文件目录...... 5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3.2 存放地点 ...... 53

13.3 查阅方式 ...... 5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2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7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99,994,438.7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
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增值。

投资策略 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的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
已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
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投资于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在投资该债
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
作期到期日的管理人将行使回售权,而不持有至到期日。基金管理
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
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品种进行处置。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
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
会。

(二)期限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
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
资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
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

(三)类属资产配置

类属配置策略指在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据、国债、企业短期
融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配置的比例。

(四)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
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
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
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
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


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

(六)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采用流动
性管理策略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杨皞阳 罗菲菲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tgxxpl@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68

传真 0755-22381339 010-5709338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李进 高迎欣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特殊普通合伙) 楼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座 2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指标

本期已实 315,923,745.42 330,090,487.34 295,514,575.18
现收益

本期利润 315,923,745.42 330,090,487.34 295,514,575.18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0395 0.0413 0.0369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3.68% 3.85% 3.58%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3.75% 3.93% 3.64%
增长率
3.1.2 期

末数据和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 580,834,630.97 523,310,705.59 410,820,066.83
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0.0726 0.0654 0.0514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8,580,829,069.72 8,523,305,144.34 8,410,814,505.58
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1.0726 1.0654 1.0513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13.36% 9.26% 5.13%
增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三个月 0.89% 0.01% 0.89% 0.01% 0.00% 0.00%

过去六个月 1.85% 0.01% 1.80% 0.01% 0.05% 0.00%

过去一年 3.75% 0.01% 3.64% 0.01% 0.11% 0.00%

过去三年 11.75% 0.01% 11.78% 0.01% -0.03%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13.36% 0.01% 13.85% 0.01% -0.49% 0.00%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的期间,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20 年 7 月 1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
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2020 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 2020 年 7 月 16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红数 额

2023 年 0.3230 258,399,820.04 - 258,399,820.04 三次分


2022 年 0.2720 217,599,848.58 - 217,599,848.58 -

2021 年 - - - --

合计 0.5950 475,999,668.62 - 475,999,668.6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1%。总
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等业务资格,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旗下共管理 179 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总行信用管理部行业政策一处专员。
何 江 本基金的 2020 年 7 - 13 年 2016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专户投资部
波 基金经理 月 16 日 投资经理,自 2019 年 2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
部总监、基金经理。具有 13 年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 1 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
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31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以来,收益率先上后下,至年末,十年国债重新临近年内低点。

一是资金面转松,资金供需预期改善,12 月以来 DR007 加权均价自 2%以上回落至 7 天逆回购
政策利率 1.8%附近。12 月 15 日,央行平价增量续作 MLF,净投放 8000 亿元,创单月最高水平。
此外,特殊再融资债逐步形成财政存款,回流银行。随着 12 月财政资金的下拨,财政存款对资金面形成有力支撑。

二是流动性宽松预期升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强调“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补充“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货币政策定调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新提法“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说明中央关注低通胀背景下实际利率走势问题,叠加“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等表述,投资者对流动性偏松的预期增强,重新开始博弈降
准降息。

三是经济整体稳中向好,但修复动能边际放缓。11 月经济数据偏弱,投资对稳经济的拉动作
用凸显,而通胀水平继续环比为负、消费复苏有所放缓、房地产销售成交仍遇冷等现象表明内需相对不足,结合 12 月高频数据偏弱,基本面预期未出现明显反转。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3 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7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6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的信号来看,目前决策层强调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意味着后续政策发力更多是重结构轻总量。新旧动能转换时期,经济将延续渐进式修复,利率中枢仍有下行空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 “社会融资规模、货币
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表明中央更关注低通胀背景下实际利率走势问题。未来名义利率水平将逐步靠近物价水平。一旦短端利率开启回落态势,长端利率也有望继续回落。

从机构行为看,2024 年“资产荒”逻辑有望延续。2023 年,受存款久期拉长和保费快速增长
影响,中小型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面临较大的配置压力。展望 2024 年,广谱利率下行的趋势仍会延续,这有利于固收资管机构负债端久期拉长和稳定性提升,银行、保险等配置机构对于偏长久期的品种需求会有所提升。另外,在化债工作继续推动背景下,高息资产越发稀缺,也会导致负债稳定机构配置压力增大,从而更加青睐于长久期资产。

综上所述, 2024 年仍处新旧动能转换期,融资需求继续走弱,利率下行趋势难改。货币政
策重心在于配合财政政策、优化贷款投向、降低实际利率水平,考虑宽财政前置发力,降准降息可期。全年来看,在经济低斜率复苏和化债工作继续推动的背景下,高息资产越发稀缺,固收资管机构负债端久期被动拉长,稳定性提升,配置压力仍在。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
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实施了三次利润分配。(1)截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为 586,124,511.77 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完成权益登记,本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07元(。2)截至2023年9月15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665,156,081.97
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完成权益登记,本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054 元。(3)截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687,440,975.99 元。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完成权益登记,本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162 元。详细
信息请查阅相关分红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金管理人研究决定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5259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开基金”)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
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开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弘
远 66 个月定开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开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弘
远 66 个月定开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
层计划清算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开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开基金
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任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
弘远 66 个月定开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顺长
城弘远 66 个月定开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朱宏宇 郭劲扬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7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902,444.72 1,774,226.71

结算备付金 136,348,775.13 128,396,415.37

存出保证金 - 711.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13,430,569,399.74 13,439,874,697.36

其中:债券投资 13,430,569,399.74 13,439,874,697.3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1,965,873.81 8,113.6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13,570,786,493.40 13,570,054,164.60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986,139,398.69 5,045,012,219.00

应付清算款 1,983,519.00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95,197.24 1,103,701.32

应付托管费 365,065.74 367,900.4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374,243.01 265,199.50

负债合计 4,989,957,423.68 5,046,749,020.26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7,999,994,438.75 7,999,994,438.75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580,834,630.97 523,310,705.59

净资产合计 8,580,829,069.72 8,523,305,144.3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3,570,786,493.40 13,570,054,164.60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726 元,基金份额总额
7,999,994,438.7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435,262,971.57 434,516,372.84

1.利息收入 435,262,971.57 434,516,372.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2,501,269.19 1,795,613.18

债券利息收入 432,761,702.38 432,720,759.6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6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20 - -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 -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19,339,226.15 104,425,885.50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2,890,289.38 12,851,329.23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2.托管费 7.4.10.2.2 4,296,763.14 4,283,776.34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101,874,025.20 87,012,818.4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01,874,025.20 87,012,818.41
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23 278,148.43 277,961.5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315,923,745.42 330,090,487.34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15,923,745.42 330,090,487.34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15,923,745.42 330,090,487.34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 7,999,994,438.75 - 523,310,705.59 8,523,305,144.34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7,999,994,438.75 - 523,310,705.59 8,523,305,144.34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 - 57,523,925.38 57,523,925.38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315,923,745.42 315,923,745.42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 - - -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 - - -
购款

2.基金赎 - - - -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258,399,820.04 -258,399,820.04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7,999,994,438.75 - 580,834,630.97 8,580,829,069.72
资产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 7,999,994,438.75 - 410,820,066.83 8,410,814,505.58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7,999,994,438.75 - 410,820,066.83 8,410,814,505.58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 - 112,490,638.76 112,490,638.7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330,090,487.34 330,090,487.34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 - - -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 - - -
购款

2.基金赎 - - - -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217,599,848.58 -217,599,848.58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7,999,994,438.75 - 523,310,705.59 8,523,305,144.34
资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95 号《关于准予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7,999,994,438.75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60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7,999,994,438.75 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本基金将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的期间,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5%。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6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
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66 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开放期首日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 66 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为 5(含)至 20(含)个工作日。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且不上市交
易。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批准报出。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对于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不适用。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模型和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对手方的信用行为。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所包含的重大判断和假设主要包括:选择恰当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并确定相关参数、减值阶段划分的判断标准以及用于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前瞻性信息及其权重的采用等。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划分减值阶段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获取的外部评级、外部报告和外部统计数据等,并定期监控和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
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如适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
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 月 1 日起(如适用)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4)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902,444.72 1,774,226.71

等于:本金 1,902,319.73 1,772,313.89

加:应计利息 124.99 1,912.82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存款期限 1 个月(含) - -
-3 个月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1,902,444.72 1,774,226.71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不适用。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无。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为零。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余额为零。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 账面价值

项目 :









交易所 2,120,000,000.00 1,316,673.30 10,491,049.24 - 2,131,807,722.54
市场

债券 银行间 10,990,000,000.00 15,875,388.90 292,886,288.30 - 11,298,761,677.20
市场

小计 13,110,000,000.00 17,192,062.20 303,377,337.54 - 13,430,569,399.74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3,110,000,000.00 17,192,062.20 303,377,337.54 - 13,430,569,399.74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 账面价值

项目 :









交易所 2,120,000,000.00 1,845,688.23 10,491,049.24 - 2,132,336,737.47
市场

债券 银行间 10,990,000,000.00 24,593,403.73 292,944,556.16 - 11,307,537,959.89
市场

小计 13,110,000,000.00 26,439,091.96 303,435,605.40 - 13,439,874,697.36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3,110,000,000.00 26,439,091.96 303,435,605.40 - 13,439,874,697.36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其他债权投资余额为零。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其他债权投资余额为零。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零。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零。
7.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其他资产余额为零。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14,743.01 125,699.50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114,743.01 125,699.50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259,500.00 139,500.00

合计 374,243.01 265,199.50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7,999,994,438.75 7,999,994,438.75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7,999,994,438.75 7,999,994,438.75

注:1.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封闭运作。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无。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 523,310,705.59 - 523,310,705.59
度末
加:

会计 - - -
政策
变更



期差 - - -
错更


其他 - - -

本期 523,310,705.59 - 523,310,705.59
期初

本期 315,923,745.42 - 315,923,745.42
利润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 - -
产生
的变
动数

中:

基金 - - -
申购




金赎 - - -
回款
本期

已分 -258,399,820.04 - -258,399,820.04
配利



本期 580,834,630.97 - 580,834,630.97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747.05 9,359.7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493,521.05 1,786,140.27

其他 1.09 113.21

合计 2,501,269.19 1,795,613.18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9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利收益。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4.7.21 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收入。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无。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135,000.00 135,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18,000.00 18,000.00

银行划款手续费 5,148.43 4,961.52

合计 278,148.43 277,961.52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 基金托管人
银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2,890,289.38 12,851,329.23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1,638,831.86 1,638,346.49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1,251,457.52 11,212,982.7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15%/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296,763.14 4,283,776.3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05%/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支付给各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 - - - - 1,400,110,000.00 346,172.6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 - - - - 1,500,035,000.00 81,038.53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发生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发生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活期 1,902,444.72 7,747.05 1,774,226.71 9,359.70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每 10 份 再投

序 权益 基金份 现金形式 资形 本期利润分配合

号 登记日 除息日 额分红 发放总额 式 计 备注
数 发放

总额

1 2023 年3月16日 2023 年 3 月16 日 0.1070 85,599,941.36 - 85,599,941.36 -

2 2023 年9月21日 2023 年 9 月21 日 0.0540 43,199,969.06 - 43,199,969.06 -

3 2023 年12月7日 2023 年 12 月 7 日 0.1620 129,599,909.62 - 129,599,909.62 -

合 - - 0.3230 258,399,820.04 - 258,399,820.04 -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3,294,306,309.98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60405 16 农发 05 2024 年 1 月 2 日 103.30 34,837,0003,598,547,861.38

合计 34,837,0003,598,547,861.38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691,833,088.71 元,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

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法律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其所在部门的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本基金管理人配备的风险管理人员对投资风险进行独立的监控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的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本基金存放定期存款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工具所处的信用风险状况划分为三个阶段。本基金在参考历史违约率、市场信息及行业实践的基础上,选取隐含评级 AA 级为低信用风险阈值,并将减值阶段划分如下:在资产负债表日,若相关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发行主体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不低于初始确认隐含评级,或不低于低信用风险阈值,则处于第一阶段;若相关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发行主体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低于初始确认隐含评级,且低于低信用风险阈值,则处于第二阶段;若相
关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发行主体中债市场隐含评级下调至 C,或出现其他认定为违约的情形时,则处于第三阶段。

本基金管理人还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余额的 10%。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地方政府债券之外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上年度末:同)。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买入持有至到期策略,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于约定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全覆盖、多维度的建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确保本基金组合的资产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匹配与平衡。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其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
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设定风险限制,并由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监控、报告以及定期风险回顾的方法管理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对投资组合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合理配置投资组合的到期期限,管理利率波动带来的再投资风险。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3 个 5 年

2023 年 1 个月以内 1-3 月-1 1-5 年 以 不计息 合计

12 月 31 个月 年 上



资产

货币资金 1,902,444.72 - - - - - 1,902,444.72

结算备付 136,348,775.13 - - - - - 136,348,775.13


债权投资 - - - 13,430,569,399.74 - - 13,430,569,399.74

应收清算 - - - - - 1,965,873.81 1,965,873.81


资产总计 138,251,219.85 - - 13,430,569,399.74 - 1,965,873.81 13,570,786,493.40

负债

应付管理 - - - - - 1,095,197.24 1,095,197.24
人报酬

应付托管 - - - - - 365,065.74 365,065.74



应付清算 - - - - - 1,983,519.00 1,983,519.00

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 4,986,139,398.69 - - - - - 4,986,139,398.69


其他负债 - - - - - 374,243.01 374,243.01

负债总计 4,986,139,398.69 - - - - 3,818,024.99 4,989,957,423.68

利率敏感-4,847,888,178.84 - - 13,430,569,399.74 - - -
度缺口

上年度末 3 个 5 年

2022 年 1 个月以内 1-3 月-1 1-5 年 以 不计息 合计

12 月 31 个月 年 上



资产

货币资金 1,774,226.71 - - - - - 1,774,226.71

结算备付 128,396,415.37 - - - - - 128,396,415.37


存出保证 711.51 - - - - - 711.51


债权投资 - - - 13,439,874,697.36 - - 13,439,874,697.36

应收清算 - - - - - 8,113.65 8,113.65


资产总计 130,171,353.59 - - 13,439,874,697.36 - 8,113.65 13,570,054,164.60

负债

应付管理 - - - - - 1,103,701.32 1,103,701.32
人报酬

应付托管 - - - - - 367,900.44 367,900.44

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 5,045,012,219.00 - - - - - 5,045,012,219.00


其他负债 - - - - - 265,199.50 265,199.50

负债总计 5,045,012,219.00 - - - - 1,736,801.26 5,046,749,020.26

利率敏感-4,914,840,865.41 - - 13,439,874,697.36 - - -
度缺口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买入持有至到期策略,且主要投资于固定利率类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上年度末: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它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益类资产(上年度末:同)。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益类资产(上年度末:同),因此当市场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上年度末:同)。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无。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无。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等。

除债权投资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债权投资为 13,430,569,399.74 元,按公允价值估值金额
为 13,681,193,377.54 元(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债权投资为 13,439,874,697.36 元,
按公允价值估值金额为 13,701,682,605.40 元)。

债权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i)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ii)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iii)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
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
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上述投
资的公允价值均属于第二层次(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3,430,569,399.74 98.97

其中:债券 13,430,569,399.74 98.9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8,251,219.85 1.02

8 其他各项资产 1,965,873.81 0.01

9 合计 13,570,786,493.40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投资。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投资。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679,276,333.90 19.5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751,293,065.84 136.9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1,751,293,065.84 136.9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3,430,569,399.74 156.52

注: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公允价值部分以摊余成本列示。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0405 16 农发 05 82,700,000 8,542,638,807.49 99.55

2 019643 20 国债 13 9,700,000 975,200,046.69 11.36

3 200408 20 农发 08 8,100,000 818,373,867.56 9.54

4 180411 18 农发 11 7,100,000 719,807,956.15 8.39

5 019610 18 国债 28 6,700,000 674,018,748.07 7.85

注: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公允价值部分以摊余成本列示。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8.10.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清算款 1,965,873.8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65,873.81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例(%) 持有份额 (%)

254 31,496,041.10 7,999,992,000.00 100.00 2,438.75 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810.90 0.00002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0~10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
理的产品情况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7 月 16 日) 7,999,994,438.75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999,994,438.7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99,994,438.75

注:1.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封闭运作。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4 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135,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过程中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德邦证券

股份有限 1 - - - - -
公司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 2 - - - - -
公司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三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2、本基金本期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称 成交金额 券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 证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金额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德邦证

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


国泰君

安证券 - - - - - -
股份有
限公司
平安证

券股份 - - 377,178,614,000.00 100.00 - -
有限公


中信建

投证券 - - - - - -
股份有
限公司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 月 20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4季度报告 网站

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 月 20 日
基金2022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2 月 10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2 月 24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5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15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网站

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25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7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28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网站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28 日
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8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杭州银行股份

10 有限公司杭 e 家平台为销售平台并开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12 日
通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 网站

的公告

1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18 日
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网站

12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21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 网站

1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21 日
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1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22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5 月 6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5 月 13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7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网站 2023 年 5 月 26 日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8 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1号更新招 网站 2023 年 5 月 26 日
募说明书

1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5 月 27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6 月 10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国人寿为销

21 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6 月 12 日
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 网站

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6 月 17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6 月 22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6 月 30 日
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网站

2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7 月 1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6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7 月 1 日


基金调整持有停牌股票估值价格的公 网站



2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7 月 8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7 月 15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7 月 21 日
基金2023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30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7 月 21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2季度报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31 部分基金在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 网站 2023 年 8 月 2 日
限公司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8 月 30 日
基金 2023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33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8 月 30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中期报告 网站

3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9 月 2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35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9 月 20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网站

3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9 月 22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3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0 月 14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38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3季度报告 网站

3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基金2023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4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1 月 2 日
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41 部分基金新增利得基金为销售机构的 网站 2023 年 11 月 7 日
公告

4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1 月 25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43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2 月 6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网站

4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2 月 9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4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2 月 16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4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2 月 23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者类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别 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时间区间

机构 1 20230101-20231231 1,999,999,000.00 0.00 0.00 1,999,999,000.00 25.00
2 20230101-20231231 2,499,999,000.00 0.00 0.00 2,499,999,000.00 31.25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13.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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