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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易方达恒茂39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 (00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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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恒茂39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009212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0-07-16     基金规模:79.71亿份     基金经理: 藏海涛 
基金全称:易方达恒茂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39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7%
  • 近一月增长率
    0.23%
  • 近一季增长率
    0.65%
  • 近半年增长率
    1.23%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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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易方达恒茂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易方达恒茂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茂 39 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9212

交易代码 0092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7 月 1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82,011,857.6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将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内,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
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
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


通过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
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
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
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
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2、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
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者安排投资,在遵
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
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
动。

业绩比较基准 每个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
融机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
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62,172,041.12

2.本期利润 62,172,041.1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994,481,998.5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16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
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 较基准

净值增 较基准

阶段 长率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准差② 标准差





过去三个 0.78% 0.01% 0.83% 0.01% -0.05% 0.00%


过去六个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36% 0.01% 1.53% 0.01% -0.17% 0.00%
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恒茂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 年 7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

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
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
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6%,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 1.5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

姓 职务 金经理期限 从业 说明

名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
藏 达富华纯债债券型证券 资格。曾任中央外汇业务中
海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 2020- - 15 年 心投资部投资经理,泰康资
涛 方达恒智 63 个月定期开 07-16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收益部投资经理,天安财产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


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 固定收益负责人,易方达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基金经理、固定收益全策 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略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

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
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
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姓名 产品类型 产品数量(只) 资产净值(元) 任职时间

公募基金 4 17,353,219,048.26 2020-02-29

藏海 私募资产管理计 2 805,952,855.92 2018-10-12

涛 划

其他组合 0 0.00 -

合计 6 18,159,171,904.18 -

注:1.“任职时间”为首次开始管理上表中本类产品的时间。

2.报告期内,藏海涛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离任 1 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藏海

涛管理的 1 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终止。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
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
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
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
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
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
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 32 次,均为 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伴随着中国经济的继续恢复、超预期的信用风险冲击以及央行公开 市场操作的节奏和幅度,债券收益率呈宽幅震荡调整,季末市场转暖,收益率开 始下行。具体来看,10 月份债券市场延续了前期市场特征,市场缺乏明确主线, 交投清淡;后期因经济数据不及预期,市场解读为经济复苏的进程有所放缓,债 市出现了自 5 月份以来的一波回暖。11 月份,受大超市场预期的永煤违约事件 冲击,市场风险偏好骤降,部分信用债流动性冻结,信用债收益率大幅上行,因 流动性紧张,利率短端上行幅度大于长端。至月末,国务院金融委对前期信用冲 击的表态,市场情绪得以安抚,叠加 12 月以来央行超预期、大规模投放 MLF, 同时通过持续投放逆回购来呵护市场,资金面格局宽松,市场整体收益率转而快 速下行,修复了前期跌幅。整个季度来看,10 年期国债和国开债收益率分别下 行 4BP 和 23BP,信用债有所分化,高评级整体收益率下行,低评级收益率上行。
报告期内,组合仓位水平较上期略有提升,操作方面择机配置了交易所利率 债。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16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83%。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1,211,881,477.75 98.28

其中:债券 11,211,881,477.75 98.2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331,312.88 0.34

7 其他资产 156,430,374.70 1.37

8 合计 11,407,643,165.33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211,881,477.75 140.2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511,127,914.29 106.4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211,881,477.75 140.25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1 180211 18 国开 11 42,600,000 4,328,759,051.88 54.15

2 130321 13 进出 21 35,000,000 3,642,358,595.98 45.56

3 2028029 20 交通银 7,000,000 700,034,105.35 8.76
行 01

4 2028027 20 中国银 7,000,000 700,012,673.21 8.76
行 01

20 兴业银

5 2028030 行小微债 7,000,000 699,882,610.86 8.75
05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2020 年 8 月 21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
民币 5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6 月,该中心黄金租赁
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20 年 8 月 31 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6,361,807.97元,并合计处以罚款 15,961,807.97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业投资用途不合规、授信管理不尽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收
益权、非洁净转让信贷资产、违规接受地方财政部门担保。2020 年 9 月 4 日,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10,875,088.15 元,并处 13,824,431.23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1.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2.为支付机构超范围(超业务、超地域)经营提供支付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3.违规连通上、下游支付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4.违反银行
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020 年 10 月 22 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用卡授信审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020 年 4 月 20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
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罚款 27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一)理财产品数量漏报;(二)资金交易信息漏报严重;(三)贸易融资业务漏报;(四)分户账明细记录应报未报;(五)分户账账户数据应报未报;(六)关键且应报字段漏报或填报错误。2020 年 12月 1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中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罚款 505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产品管理不规范,包括保证金相关合同条款不清晰、产品后评价工作不独立、未对产品开展压力测试相关工作等;风险管理不审慎,包括市场风险限额设置存在缺陷、市场风险限额调整和超限操作不规范、交易系统功能存在缺陷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等;内控管理不健全,包括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不足、全行内控合规检查未涵盖全球市场部对私产品销售管理等;销售管理不合规,包括个别客户年龄不满足准入要求、部分宣传销售文本内容存在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采取赠送实物等方式销售产品等。


2020 年 4 月 20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下
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罚款 260 万元”的行政处罚:交通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一)理财产品数量漏报;(二)资金交易信息漏报严重;(三)贸易融资业务漏报;(四)信贷业务担保合同漏报;(五)分户账明细记录应报未报;(六)分户账账户数据应报未报;(七)关键且应报字
段漏报或填报错误。2020 年 7 月 28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
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责令
改正,并处罚款共计 100 万元”的行政处罚:1.2019 年 6 月,该中心对某客户
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2.2019 年 5 月、7 月,该中心对部分信用卡催收外
包管理严重不审慎。2020 年 8 月 6 日,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交
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上海分中心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罚款 300 元。

2020 年 5 月 14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对北京银行作出“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处 14 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违法违规事由: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2020
年 7 月 11 日,北京银保监局对北京银行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合计 150 万元
罚款”的行政处罚,违法违规事由:同业投资对资产转让业务承担回购义务,同业投资资产风险分类调整不及时、延缓风险暴露,收费管理政策执行不严、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个人贷款自主支付管理薄弱、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2020
年 12 月 30 日, 北京银保监局对北京银行作出“责令改正,罚款 4290 万”的行
政处罚,违法违规事由:1.对外销售虚假金融产品;2.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3.关键业务环节管理失控;4.同城清算业务凭证要件信息不真实;5.印章管理混乱;6.重要岗位员工轮岗管理失效;7.岗位制衡与授权管理存在缺陷;8.员工行为管理失察;9.案件风险排查不力;10.内审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1.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违法违
规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 736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08778.02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户资料;未按规定开立账户使用;未按规定加强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
违规占压财政资金。

本基金投资 20 兴业银行小微债 05、20 中国银行 01、20 交通银行 01、20 北京银
行小微债 03、18 南京银行 02 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 20 兴业银行小微债 05、20 中国银行 01、20 交通银行 01、20 北京银行小微债
03、18 南京银行 02 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6,348.4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12,987.3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5,601,038.9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6,430,374.70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报告中投资组合报告公允价值部分均以摊余成本列示。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982,011,857.6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82,011,857.62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3,150.31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3,150.31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 0.1253
例(%)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发起份
项目 占基金总 占基金总 额承诺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持有期


基金管理人 10,003,150.31 0.1253% 10,003,150.31 0.1253% 不少于
固有资金 3 年

基金管理人 - - - - -
高级管理人



基金经理等 - - - - -
人员

基金管理人 - - - - -
股东

其他 - - - - -

合计 10,003,150.31 0.1253% 10,003,150.31 0.1253% -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恒茂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文件;

2.《易方达恒茂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恒茂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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