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银证券汇兴定期开放债券 (008863)
点赞|评论
中银证券汇兴定期开放债券008863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0-07-24     基金规模:19.23亿份     基金经理: 曹张琪 王玉玺 
基金全称:中银证券汇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封闭期:1年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2%
  • 近一月增长率
    0.23%
  • 近一季增长率
    1.04%
  • 近半年增长率
    3.99%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以下为热门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C 0.8848 3.97%
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A 0.8892 3.96%
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C 0.4412 3.91%
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A 0.4492 3.89%
西部利得事件驱动股票 1.7864 3.26%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C 1.3346 3.26%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A 1.3896 3.25%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C 0.7469 3.18%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A 0.7530 3.18%
金鹰先进制造股票(LOF)A 0.5851 3.17%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39%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2.39%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71%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612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中银证券汇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二〇二三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中银证券汇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二〇二三年
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证券汇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证券汇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86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7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银证券
汇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银证券汇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6 月 12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 1.0409
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74,800,756.19
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基金按照基金合同 -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164
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19 日


除息日 2023 年 6 月 1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确定日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起办理该部分基金的查询等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
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4 投资者可通过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021-61195566 / 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选择 6 公募基金业务转人工)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5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
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