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城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86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1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744,077.48 份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
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紧密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
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使日均偏离度的绝
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
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
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
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
投资策略 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
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
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
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
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
券,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
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城中债 1-3 年政金债 长城中债 1-3 年政金
指数 A 债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652 00865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9,743,276.67 份 800.81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0 月 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长城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 A 长城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
数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50,910.82 -0.59
2.本期利润 898,607.39 12.8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67 0.005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0,006,421.79 807.4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8 1.0083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城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 A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0.58% 0.02% 0.71% 0.03% -0.13% -0.01%
月
过去六个 - - - - - -
月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 0.88% 0.02% 0.63% 0.04% 0.25% -0.02%
同生效起
至今
长城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 C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0.55% 0.02% 0.71% 0.03% -0.16% -0.01%
月
过去六个 - - - - - -
月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0.83% 0.02% 0.63% 0.04% 0.20% -0.02%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①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待偿期为 1-3 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内。
③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长 城 增 2020 年 8 男,淮南师范学院经济学学
张棪 强 收 益 月 11 日 - 6 年 士、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
债券、长 士。2014 年 7 月进入长城基
城 稳 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
收 益 债 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
券、长城 理、“长城久盛安稳纯债两
久 瑞 债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券、长城 资基金”、“长城久信债券
泰 利 债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券、长城 理。
久 悦 债
券、长城
中 债
1-3 年
政 金 债
指数、长
城中债
3-5 年
国 开 债
指 数 的
基 金 经
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无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
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现象。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债券市场先上后下,利率债表现好于信用债。四季度初,在国内经济平稳复苏和海内外疫苗进展顺利等消息的影响下,收益率出现明显上行。进入 12 月后,银行间市场资金面出现边际放松,收益率出现一定程度下行。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四季度少量高评级国企债券出现信用违约事件,导致信用债表现明显弱于利率债。
四季度,组合对持仓标的做了结构性调整,净值表现平稳。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长城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 A 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0.58%,长城中债 1-3 年政金债
指数 C 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0.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7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0,152,000.00 66.90
其中:债券 20,152,000.00 66.9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809,622.68 32.56
8 其他资产 162,848.88 0.54
9 合计 30,124,471.56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152,000.00 67.1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152,000.00 67.1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0,152,000.00 67.16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80413 18 农发 13 100,000 10,141,000.00 33.80
2 200207 20 国开 07 100,000 10,011,000.00 33.36
3 - - - - -
4 - - - - -
5 - - - -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股指 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 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达到降 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主体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国家开发银行因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等案由,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被中国银
保监会处以罚款。
本基金管理小组分析认为,相关违规事项已经调查完毕,行政处罚决定也已经开出。考虑到此次处罚金额相对上一年的经营利润占比较小,对于公司的未来财务并无重大影响。同时,本基金持有的上述证券评级较高,流动性好。该行政处罚措施不影响公司的长期信用基本面,主体信用和债项信用资质均良好。本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本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 20 国开 07 进行了投资。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2,848.8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2,848.88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长城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 A 长城中债 1-3 年政金
债指数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20,001,029.61 2,872.3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9,738,277.00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619,996,029.94 2,071.5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743,276.67 800.81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情况无变动,于本报告期期初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资 况
者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 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别 20%的时间区间
机 1 20201001-202010 299,999,000. - 299,999,000. - -
构 20 00 00
2 20201021-202011 50,000,000.0 - 50,000,000.0 - -
18 0 0
3 20201001-202010 199,999,000. - 199,999,000. - -
13 00 00
4 20201230-202012 - 9,912,759. - 9,912,759. 33.3268
31 00 00 %
5 20201230-202012 - 9,912,759. - 9,912,759. 33.3268
31 00 00 %
6 20201021-202012 49,999,000.0 - 49,999,000.0 - -
29 0 0
7 20201231 - 9,912,759. - 9,912,759. 33.3268
00 00 %
个 - - - - - - -
人
产品特有风险
如投资者进行大额赎回,可能存在以下的特有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在短时间内可能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来应对大额赎回,基金仓位调整困难,从而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延期支付赎回款项及暂停赎回风险
若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支付赎回款项;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大额赎回会导致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需要,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基金净值估值四舍五入法或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的影响,大额赎回可能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投资受限风险
大额赎回后若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5、基金合同终止或转型风险
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面临合同终止财产清算或转型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长城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长城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长城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1 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亲临上述存放地点免费查阅,如有疑问,可向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9823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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