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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博道安远6个月持有期混合 (00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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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安远6个月持有期混合008547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0-01-17     基金规模:0.32亿份     基金经理: 袁争光 
基金全称:博道安远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67%
  • 近一月增长率
    -1.29%
  • 近一季增长率
    -2.71%
  • 近半年增长率
    -1.72%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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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道安远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道安远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道安远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道安远6个月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5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
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道安远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博道安远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年6月26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6月2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6月2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6月2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注:本次开放期为2023年6月26日(含)至2023年7月21日(含),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如无特殊情形,自2023年7月22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开放期或下一个封闭期如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6 个月月度对日(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下同)的前一日止。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 6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含)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含),投资人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则视为无效申请。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各基金销售机构。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
低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0 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6%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4%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2%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1000 元/笔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4)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5)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6)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7)职业年金计划;

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9)养老目标基金;

10)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06%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04%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02%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享受申购费率 1 折优惠。

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交易的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以其目前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享受 1 折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中孰低者执行。

如基金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2)本基金管理人可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实施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3)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
份额高于 10 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转换出时或赎回/转换出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在申请赎回/转换出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转换出,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若当
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含)至 30 日 0.75%

30 日(含)至 180 日 0.5%

180 日(含)至 365 日 0.25%


365 日以上(含)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30 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30 天以上(含)且少于 90 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天以上(含)且少于 180 天(不
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180 天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 基金转换(以下简称“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以下简称“转入”)和转换转出(以下简称“转出”)。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5.1.2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1.3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
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分档递减,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可享受部分转换业务的转换费率优惠,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5.1.4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对应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净转入确认金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净转入确认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博道安远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博道安远 6 个月定开混合”)10,000 份转换为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以下简称“博道启航混合 A”),博道安远 6 个月定开混合持有期限为 185 天,
适用赎回费率为 0.25%。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博道安远 6 个月定开混合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 1.0080 元,博道启航混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10 元。博道安远 6 个月定开混
合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0.6%,博道启航混合 A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5%。则: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080=10,08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10,080.00×0.25%=25.2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80.00-25.20=10,054.8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54.80×(1.5%-0.6%)/(1+1.5%-0.6%)=89.69元

净转入确认金额=10,054.80-89.69=9,965.11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9,965.11÷1.0310=9,665.48 份

5.1.5 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1 006160 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启航混合 A

2 006161 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启航混合 C

3 006511 博道卓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卓远混合 A

4 006512 博道卓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卓远混合 C

5 006593 博道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中证 500 增强 A

6 006594 博道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中证 500 增强 C

7 007044 博道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沪深 300 增强 A

8 007045 博道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沪深 300 增强 C

9 007126 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远航混合 A

10 007127 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远航混合 C

11 007470 博道叁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叁佰智航 A

12 007471 博道叁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叁佰智航 C

13 007825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志远混合 A

14 007826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志远混合 C

15 007831 博道伍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伍佰智航 A

16 007832 博道伍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伍佰智航 C

17 008208 博道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泰回报混合

18 008318 博道久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久航混合 A

19 008319 博道久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久航混合 C

20 008467 博道嘉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瑞混合 A

21 008468 博道嘉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瑞混合 C

22 008793 博道嘉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元混合 A


23 008794 博道嘉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元混合 C

博道嘉兴一年持有期
24 010147 博道嘉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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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睿见一年持有期
25 010755 博道睿见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

博道盛利 6 个月持有
26 010404 博道盛利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期混合

27 010967 博道嘉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丰混合 A

28 010968 博道嘉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丰混合 C

29 010998 博道消费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消费智航

30 012124 博道盛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盛彦混合 A

31 012125 博道盛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盛彦混合 C

32 013641 博道成长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成长智航股票 A

33 013642 博道成长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成长智航股票 C

博道盛兴一年持有期
34 013693 博道盛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

35 015104 博道研究恒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研究恒选混合 A

36 015105 博道研究恒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研究恒选混合 C

博道和瑞多元稳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博道和瑞多元稳健 6
37 016637

资基金 个月持有期混合 A

博道和瑞多元稳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博道和瑞多元稳健 6
38 016638

资基金 个月持有期混合 C

39 016840 博道惠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惠泰优选混合 A

40 016841 博道惠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惠泰优选混合 C

注:(1)同一基金的A、C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2)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定期限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办理转换转出业务,关于最短持有期限的规定详见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若销售机构未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各销售机构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1.7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出申请份额最小单位可保留到分,单笔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和公告的有关规定一般也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若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部分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58 号 3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1601 室

法定代表人:莫泰山

成立时间:2017 年 6 月 12 日

电话:021-80226288

传真:021-80226289

联系人:郭宇晴

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

网址:www.bdfund.cn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bdfund.cn)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证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场外非直销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公示。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基金业务。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向各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2)本基金参与销售机构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人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提示。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 2023 年 6 月 26 日(含)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含)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085-2888)咨询相关信息。

(4)本基金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发布了《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
召开博道安远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2023 年 5 月 23 日连续发布了相关提示性公告。本次持有人大会会
议表决票收取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 17:00 止。截至本公告
发布之日,本基金尚处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表决期间,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基金将根据议案实施变更运作方式等事项,届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授权决定选择期,并相应调整上述申购、赎回、转换的业务安排,本基金将可能不再按照本公告的安排进入第六个开放期及下一个封闭期。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相关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风险提示: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投资人在封闭期内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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