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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泰惠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008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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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惠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008496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0-08-17     基金规模:3.00亿份     基金经理: 胡智磊 
基金全称:国泰惠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1年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8%
  • 近一月增长率
    0.42%
  • 近一季增长率
    0.91%
  • 近半年增长率
    3.37%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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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国泰惠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国泰惠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3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泰惠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496

交易代码 008496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
基金运作方式

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1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0,000,125.44 份

在注重风险和流动性管理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
投资目标

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1、封闭期投资策略:(1)久期策略; (2)收益率曲线
策略; (3)类属配置策略; (4)利率品种策略; (5)
投资策略

信用债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


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
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
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55,208.45

2.本期利润 1,567,819.2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5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5,505,337.9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7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过去三个月 0.50% 0.04% 0.93% 0.03% -0.43% 0.01%

过去六个月 0.47% 0.07% 0.89% 0.06% -0.42% 0.01%

过去一年 2.52% 0.06% 3.49% 0.05% -0.97% 0.01%

自基金合同 8.65% 0.05% 10.72% 0.05% -2.07% 0.00%
生效起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惠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8月17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限

国泰惠 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湘财
融纯债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
债券、 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银行
国泰惠 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6
泰一年 月加入国泰基金,拟任基金
定期开 经理。2020 年 7 月起任国泰
放债 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券、国 基金、国泰惠泰一年定期开
泰润泰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纯债债 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
券、国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鑫纯
泰聚鑫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纯债债 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券、国 资基金和国泰丰祺纯债债
泰聚禾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纯债债 经理,2020 年 8 月起兼任国
券、国 泰惠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泰丰祺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胡智磊 纯债债 2020-08-21 - 9 年 基金经理,2021 年 2 月至
券、国 2023 年 3 月任国泰添福一
泰惠瑞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一年定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期开放 2021 年 2 月起兼任国泰聚
债券、 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国泰聚 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7
瑞纯债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国泰瑞
债券、 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国泰惠 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2
富纯债 月起兼任国泰惠富纯债债
债券、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国泰瑞 经理,2023 年 4 月起兼任国
和纯债 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债券、 资基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
国泰嘉 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裕
睿纯债 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债券、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国泰裕 金经理。


祥三个

月定期

开放债

券的基

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团队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 1-2 月份,在经济复苏的强预期及资金利率中枢上移的背景下,利率债收益率小
幅上行,收益率曲线持续走平。信用债由于去年四季度经历了大幅的调整,叠加一季度银行 贷款对信用债供给的替代作用,信用债收益率大幅下行,信用利差大幅压缩。3 月份以来, 市场资金面重回宽松,资金利率也有所下行,利率债市场情绪有所回暖,叠加收益率曲线较 为平坦,利率债收益率曲线整体陡峭化下移。本基金在 1-2 月份利率债投资总体采取谨慎投 资策略,控制组合回撤和波动。3 月份开始增加组合久期和杠杆,获得了不错的资本利得收 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的净值增长率为 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93%。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不适用。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26,764,000.07 99.98

其中:债券 426,764,000.07 99.9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8,372.92 0.02


7 其他各项资产 - -

8 合计 426,832,372.99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26,764,000.07 135.2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2,120,375.01 64.0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26,764,000.07 135.26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220214 22 国开 14 600,000 59,804,657.61 18.96

2 230203 23 国开 03 400,000 40,099,342.47 12.71


21 招商银

3 2128020 行小微债 300,000 30,947,105.75 9.81
02

4 2128024 21 中国银 300,000 30,647,743.56 9.71
行 02

5 220303 22 进出 03 300,000 30,602,136.99 9.70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国开行、渤海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进口行”违规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国家开发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因违规转嫁抵押登记费和押品评估费;向不合规的项目发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审查不尽职,对同一贸易背景进行重复融资;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未收集用途资料,信贷资金挪用;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归还借款人本行前期贷款本金;银团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自营贷款承接本行理财融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未落实实贷实付要求;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严
格执行受托支付;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渤海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因违反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征信安全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风险加权资产计算不准确;流动性风险指标计算不准确;全部关联度计算不准确;未准确反映信用风险信息;未准确反映国别风险信息;股权质押业务错报;理财业务数据错报;主要股东数据错报;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普惠型消费贷款数据错报;投资数据错报;同业交易对手错报;数据治理机制不健全;制度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不到位;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将银行员工、公务员等个人商用房贷款计入普惠型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主贷款统计口径;将非小微企业划归统计口径;违规发放商用房贷款;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部分基金销售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个别基金宣传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时,未以显著方式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到位;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审查不严,保证金来源于出票人信贷资金;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以一般固定资产贷款品种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照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放松审查审核要求,向资本金比例不足的项目发放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项目土地款、被借款人母公司以代建名义抽回资本金;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未按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授信审批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反向保理业务调查不尽职;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对增值税发票原件加盖专用章、未核实查验部分增值税发票真实性;信用证开证前调查不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未对承兑汇票所附发票
原件正面加注专用章;同业业务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房地产贷款业务管理不规范,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尽职,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江苏银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对金融产品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个人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招商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因信贷资金违规回流借款人开立存单;理财销售行为不当;流动资金贷款资金管理不尽职、对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尽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使用管理不尽职、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尽职、保理业务资金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向“四证”不全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授信调查不尽职;对公账户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贷前调查、贷中审查不尽职;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财务顾问费质价不符;未按规定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非标业务管理不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放款管理不到位;发卡授信不审慎;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监管标准化数据质量问题未整改到位;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违规保管借款人已签字但关键要素空白的文书;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支付及贷后管理不尽职;向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中国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违规发放贷款,发生员工涉刑案件;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互联网贷款部分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办理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
向银行员工和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违反监管规定向小微企业客户收取承诺费、咨询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等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用卡增额业务审查审批不尽职;票据业务保证金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商用房贷款;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资本市场;违法查询泄露客户信息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中信银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因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个人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授信业务调查不到位;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资料;部分现金从业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未按规定处理征信异议;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未披露贷款产品年化利率;信贷类资产分类不准确;未将低风险业务纳入统一授信额度管理;贷款“三查”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信用证开证前调查不尽职;个人贷款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不尽职;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事项管理不规范;个人信贷管理基础薄弱,“三查”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和借款人使用虚假证明材料获得贷款;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押品评估不审慎、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支付管理不审慎;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且未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未经核准担任高管并履行高管职责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光大银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因未落实授信条件发放贷款、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违规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导致案件发生;迟报案件信息;信贷业务违规;贷款“三查”管理不审慎、不良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监管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贷款管理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区域限购政策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对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案防管理不到位;违规办理个人贷款,未严格落实保证合同面签制度;向客户转嫁经营成本;存贷挂钩、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监控不到位、表外业务管理不严;信用卡催收严重不审慎;违规办理贷款业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导致信贷资金损失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中国进出口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因并购贷款管理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被挪用;贷款用途不合规;通过租金保理业务变相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贷款;租金保理业务基础交易不真实;保理业务贷后管理不审慎;贷款管理不审 慎,贷款形成不良;未严格落实“实贷实付”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本基金管理人就上述公司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公司存在 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 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情况。
5.11.3其他资产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10,000,125.4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0,000,125.4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3.23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占 发起份额占

项目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 发起份额承诺

基金总份额 基金总份额 持有期限

总数 总数

比例 比例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 3.23% 10,000,00 3.23% 3 年

0.00 0.00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 3.23% 10,000,00 3.23% -

0.00 0.00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 期初份 申购份

类别 序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额 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20%的时间区间

2023 年 01 月 01 300,00 300,000,000.

机构 1 日至2023年03 月 0,000.0 - - 00 96.77%
31 日 0

产品特有风险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占比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发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特定风险。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惠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国泰惠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关于准予国泰惠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10.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
昱大厦 16 层-19 层。

基金托管人住所。
10.3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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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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