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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商鸿畅39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C (00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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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鸿畅39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C008490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0-09-25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胡中原 
基金全称:华商鸿畅39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39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3%
  • 近一月增长率
    0.18%
  • 近一季增长率
    0.50%
  • 近半年增长率
    0.93%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预计开放日(有限制): 04-09~04-22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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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华商鸿畅39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中期报告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8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6

2.1 基金基本情况 ...... 6

2.2 基金产品说明 ...... 6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7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4 管理人报告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4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5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5
§5 托管人报告......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5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5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6

6.1 资产负债表...... 16

6.2 利润表...... 17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18


6.4 报表附注...... 20
§7 投资组合报告...... 38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38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8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3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38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39
7.6 期末按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39
7.7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39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39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39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39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0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0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4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41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1
§10 重大事件揭示...... 41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1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1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2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2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2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2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2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3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44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44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44
§12 备查文件目录...... 45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5

12.2 存放地点...... 45

12.3 查阅方式...... 4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简称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489

交易代码 008489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
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 39 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含该日)或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基金运作方式 (含该日)至 39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若不存在月度对
日的,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若月度对日为非
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期
间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
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
日)10 至 20 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00,522,744.7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
放利率债债券 A 放利率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489 00849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000,382,259.51 份 140,485.20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
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
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
于到期日(或回售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类工具。 (二)开放期
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
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
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具体投资策略
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三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0.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姓名 高敏 韩笑微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58573600 010-68858113

电子邮箱 gaom@hsfund.com hanxiaowei@psbco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 95580

传真 010-58573520 010-68858120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街 28 号楼 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街 28 号楼 19 层

邮政编码 100035 100808

法定代表人 陈牧原 刘建军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sfund.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
19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
债券 A 率债债券 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 - 2023 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 -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9,778,104.65 2,229.03

本期利润 69,778,104.65 2,229.0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74 0.015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72% 1.5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3% 1.5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0,824,261.99 1,653.9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52 0.011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61,206,521.50 142,139.1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52 1.0118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9.98% 9.07%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余额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一个月 0.29% 0.01% 0.25% 0.01% 0.04% 0.00%

过去三个月 0.88% 0.01% 0.75% 0.01% 0.13% 0.00%

过去六个月 1.73% 0.01% 1.50% 0.01% 0.23% 0.00%

过去一年 3.60% 0.01% 3.07% 0.01% 0.53% 0.00%

自基金合同 9.98% 0.01% 8.98% 0.01% 1.00% 0.00%
生效起至今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一个月 0.27% 0.01% 0.25% 0.01% 0.02% 0.00%

过去三个月 0.81% 0.01% 0.75% 0.01% 0.06% 0.00%

过去六个月 1.59% 0.01% 1.50% 0.01% 0.09% 0.00%

过去一年 3.29% 0.01% 3.07% 0.01% 0.22% 0.00%


自基金合同 9.07% 0.01% 8.98% 0.01% 0.09% 0.00%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

②根据《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利率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 3 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 3 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指的利率债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以及地方政府债。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0 号文批准设立,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20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市,是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理财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等业务资格,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量化投资、FOF 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为客户提供专业理财服务。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男,中国籍,工程硕士,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4
年 7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任证券交易
部债券交易员、投资管理
部基金经理助理;2018 年
9 月转入固定收益部;
基金经 2018 年 1 月 2 日至 2019
理,固定 年 12 月 19 日担任华商现
收益部 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
总经理 金经理助理;2019 年 3 月
助理,公 19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润
胡中原 司公募 2020 年 9 月 25 - 9.0 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业务固 日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收投资 年5月10日起至今担任华
决策委 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员会委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员 2019 年 6 月 5 日至 2023
年3月14日担任华商瑞丰
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担任华商现金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5 日担任华商稳固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0 年 6 月
8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鸿益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0 年 6 月 19 日起
至今担任华商双翼平衡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0 年 9 月 25 日
起至今担任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1 年 1 月 20 日起
至今担任华商鸿盈 87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3月28日起至今担任华
商鸿源三个月定期开放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 年 5 月 10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鸿盛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注:①“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 日、3日、5 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 T 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疫情防控政策优化之后,随着感染人数达峰之后 2023 年经济在一季度持续修复 PMI 持续维持
在 50 以上扩张区间;步入二季度之后,消费、出口、投资等数据逐月走低,PMI 回落至 50 以下
收缩区间,经济修复动能走弱。回顾 2023 年上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央行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上半年人民银行降准 0.25 个百分点,调
降 7 天 OMO 逆回购利率和 1 年期 MLF 利率各 10BP,同时调降 1 年期和 5 年期 LPR 利率各 10BP,银
行间整体流动性保持充裕,2023 年上半年 DR001 和 DR007 半年度均价分别为 1.54%和 1.98%,较
2022 年下半年度均价小幅提升 31BP 和 35BP,整体仍维持在低位。债市自年初以来先上后下,自1 月下旬之后整体收益率持续下行,10 年国债收益率自年初 2.83%上冲至 2.93%随后一路下行至半年末 2.63%,债市上半年度持续偏强运行。本基金努力拓展回购交易对手,控制融资成本,为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业绩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开债 A 类份额净值为 1.0152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096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3%,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 1.50%,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0.23 个百分点。

截至本报告期末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开债 C 类份额净值为 1.0118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088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59%,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 1.50%,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0.09 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3 年下半年,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经济恢复是一个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我国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3 年下半年,政策力度有望加大,同时债市收益率处在历史较低位置,债券市场的波动可能增大。本基金将努力扩展银行间回购交易对手,控制融资成本,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健回报。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的估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定期审核及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分管基金运营部的高管、分管投研部门的高管、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风险控制部负责人或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由总经理任估值小组负责人,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任估值小组秘书。估值小组关于调整投资品种估值方法的决策,需经 1/2 以上的小组成员同意。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托管人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当对估值原则及技术有异议时,本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
见。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基金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时,对报告期间基金的估值技术及其重大变化,特别是对估值的适当性,采用外部信息进行估值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程度,以及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及时性等发表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流动性折扣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本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为 61,205,842.82
元。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本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为 1,685.67 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共进行利润分配 6120.75 万元。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5,548,257.14 5,024,220.73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1,300,977.65

债权投资 6.4.7.5 5,583,427,109.26 5,494,214,227.40

其中:债券投资 5,583,427,109.26 5,494,214,227.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5,588,975,366.40 5,500,539,425.78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526,778,082.02 1,446,783,704.12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99,987.34 515,536.40

应付托管费 166,662.46 171,845.47

应付销售服务费 35.10 35.9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7 181,938.86 292,868.28

负债合计 1,527,626,705.78 1,447,763,990.2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8 4,000,522,744.71 4,000,522,327.33

其他综合收益 6.4.7.9 - -

未分配利润 6.4.7.10 60,825,915.91 52,253,108.22

净资产合计 4,061,348,660.62 4,052,775,435.5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588,975,366.40 5,500,539,425.78

注: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基金份额净值 1.0152
元,基金份额总额 4,000,382,259.51 份;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基金份额净值
1.0118 元,基金份额总额 140,485.20 份。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份额总额合计为
4,000,522,744.71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2023 年 6 月 30 日 年 6 月 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 89,234,267.38 89,456,949.62

1.利息收入 89,234,267.38 89,456,949.6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20,798.90 20,613.69

债券利息收入 89,212,881.86 89,436,335.9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86.62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6 - -

股利收益 6.4.7.1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

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6.4.7.18 - -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6.4.7.19 - -

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9,453,933.70 18,860,182.94

1.管理人报酬 3,016,679.49 3,041,005.64

2.托管费 1,005,559.80 1,013,668.53

3.销售服务费 211.02 212.59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15,303,468.65 14,677,281.4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5,303,468.65 14,677,281.44

6.信用减值损失 6.4.7.20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6.4.7.21 128,014.74 128,014.74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69,780,333.68 70,596,766.6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69,780,333.68 70,596,766.68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9,780,333.68 70,596,766.68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 4,000,522,327.33 - 52,253,108.22 4,052,775,435.55
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 4,000,522,327.33 - 52,253,108.22 4,052,775,435.55
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417.38 - 8,572,807.69 8,573,225.07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69,780,333.68 69,780,333.68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417.38 - 2.50 419.88
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17.38 - 2.50 419.88

2.基金赎回款 - - - -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 - -61,207,528.49 -61,207,528.49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 4,000,522,744.71 - 60,825,915.91 4,061,348,660.62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 4,000,521,808.83 - 53,281,586.75 4,053,803,395.58
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 4,000,521,808.83 - 53,281,586.75 4,053,803,395.58
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 - 70,596,766.68 70,596,766.68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70,596,766.68 70,596,766.68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 - -
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2.基金赎回款 - - - -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 - - -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 4,000,521,808.83 - 123,878,353.43 4,124,400,162.26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小刚______ ______程蕾______ ____程蕾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483 号《关于准予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

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和机构部函[2020]2382 号《关于华商鸿畅 39 个

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注册,由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经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82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000,521,541.26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

资金利息折合 77,543.0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

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

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文列示的会计政策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4.1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款 5,548,257.14

等于:本金 5,547,161.17

加:应计利息 1,095.97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5,548,257.14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交易所市场 -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5,460,000,000.00 5,535,985.97 117,891,123.29 - 5,583,427,109.26

小计 5,460,000,000.00 5,535,985.97 117,891,123.29 - 5,583,427,109.26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5,460,000,000.00 5,535,985.97 117,891,123.29 - 5,583,427,109.26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6.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6.4.7.7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58,424.12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58,424.12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123,514.74

合计 181,938.86

6.4.7.8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本期期初 4,000,381,850.72 4,000,381,850.72

本期申购 408.79 408.7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4,000,382,259.51 4,000,382,259.5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本期期初 140,476.61 140,476.61

本期申购 8.59 8.5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40,485.20 140,485.20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6.4.7.9 其他综合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综合收益。
6.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52,251,997.67 - 52,251,997.67

本期利润 69,778,104.65 - 69,778,104.6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2.49 - 2.49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49 - 2.49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61,205,842.82 - -61,205,842.82

本期末 60,824,261.99 - 60,824,261.99


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1,110.55 - 1,110.55

本期利润 2,229.03 - 2,229.0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0.01 - 0.01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0.01 - 0.01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1,685.67 - -1,685.67

本期末 1,653.92 - 1,653.92

6.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0,791.1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71

其他 -

合计 20,798.90

6.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票投资收益。
6.4.7.13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券投资收益。
6.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券投资收益。
6.4.7.1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5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6 衍生工具收益
6.4.7.16.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权证投资收益。
6.4.7.16.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衍生工具其他投资收益。
6.4.7.17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利收益。
6.4.7.1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4.7.19 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收入。
6.4.7.20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信用减值损失。
6.4.7.2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审计费用 59,507.37

信息披露费 59,507.37

证券出借违约金 -

账户维护费 9,000.00

银行费用 -

其他 -

合计 128,014.74

6.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6.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储银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行”)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10.2 关联方报酬
6.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3,016,679.49 3,041,005.64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164.34 165.56
户维护费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5% / 当年天数。

6.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005,559.80 1,013,668.53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邮储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05% / 当年天数。

6.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 合计

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开放利率债债券 C

华商基金 - 1.81 1.81

中国邮储银行 - 207.40 207.40

合计 - 209.21 209.21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 合计

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华商基金 - 1.81 1.81

中国邮储银行 - 208.97 208.97

合计 - 210.78 210.78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 × 0.30% / 当年天数。

6.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6.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6.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比例

中国邮储银行 1,199,999,000.00 29.9971% 1,199,999,000.00 29.9971%

注:中国邮储银行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6.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储银行 5,548,257.14 20,791.19 5,805,305.30 20,613.6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邮储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 除息日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 再投资形式 本期利润分配 备注
登记日 场内 场外 份额分红数 发放总额 发放总额 合计

1 2023 年 3 月 28 日 - 2023 年 3 月 28 日 0.153061,205,431.54 411.28 61,205,842.82

合计 - - 0.153061,205,431.54 411.28 61,205,842.82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 除息日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 再投资形式 本期利润分配 备注
登记日 场内 场外 份额分红数 发放总额 发放总额 合计

1 2023 年 3 月 28 日 - 2023 年 3 月 28 日 0.1200 1,677.07 8.60 1,685.67

合计 - - 0.1200 1,677.07 8.60 1,685.67

6.4.12 期末(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1,526,778,082.02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80413 18农发13 2023 年7 月 3日 102.26 16,902,000 1,728,408,150.20

合计 16,902,000 1,728,408,150.20

注:期末估值总额=期末估值单价(保留小数点后无限位)x 数量

6.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6.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6.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四个层次:(1)公司一级风险防范由董事会构成。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和相关议事规则履行相应风险管理和监督职责。(2)公司二级风险防范由公司管理层构成。公司管理层负责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全面把控各类风险,并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和《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分管业务条线的员工的风险控制质量和执行情况,评价分管业务条线的风险管理水平和效果。(3)公司的三级风险防范由风险管理小组等职能机构构成。风险管理小组对公司经营过程和基金运作过程中的重大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全面、及时防范公司在经营过程和基金运作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其他职能机构(如各级投资决策委员会等)在职能范围内依据各职能机构的议事规则对相关业务进行集体决策和风险控制。(4)公司四级风险防范由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员工构成。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员工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自我检查和控制,并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部门或岗位职责以及《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各部门、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
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6.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邮储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工具所处的信用风险状况划分为三个阶段。本基金对于债券减值阶段划分的依据是债券信用风险水平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根据债券市场历史违约情况、境内外信用债市场等级划分和分布情况及债券市场定价信息,将减值阶段划分如下:在资产负债表日,若相关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中证市场隐含评级不低于初始确认日的隐含评级或高于 AA-等级,则处于第一阶段;若相关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中证市场隐含评级低于初始确认日的隐含评级且不高于 AA-等级,则处于第二阶段;若相关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中证市场隐含评级处于 C 等级或发生违约,则处于第三阶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6.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买入持有至到期策略,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于约定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期内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 1,526,778,082.02 元将在一个月以内
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6.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且于基金开放期内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6.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
无流动性受限资产。

于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6.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
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
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对投资组合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主要通
过合理配置投资组合的到期期限,管理利率波动带来的再投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利率
类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
6.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3 年 6 月 30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5,548,257.14 - - - 5,548,257.14

债权投资 5,583,427,109.26 - - - 5,583,427,109.26

资产总计 5,588,975,366.40 - - - 5,588,975,366.40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526,778,082.02 - - - 1,526,778,082.02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99,987.34 499,987.34

应付托管费 - - - 166,662.46 166,662.4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35.10 35.10

其他负债 - - - 181,938.86 181,938.86

负债总计 1,526,778,082.02 - - 848,623.76 1,527,626,705.78

利率敏感度缺口 4,062,197,284.38 - - -848,623.76 4,061,348,660.62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5,024,220.73 - - - 5,024,220.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00,977.65 - - - 1,300,977.65

债权投资 5,494,214,227.40 - - - 5,494,214,227.40

资产总计 5,500,539,425.78 - - - 5,500,539,425.78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46,783,704.12 - - - 1,446,783,704.12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515,536.40 515,536.40

应付托管费 - - - 171,845.47 171,845.4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35.96 35.96

其他负债 - - - 292,868.28 292,868.28

负债总计 1,446,783,704.12 - - 980,286.11 1,447,763,990.23

利率敏感度缺口 4,053,755,721.66 - - -980,286.11 4,052,775,435.55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6.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浮动利率类的固定收益品种(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6.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6.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6.4.14 公允价值
6.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6.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同)。
6.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6.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等。

除债权投资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5,583,427,109.26 元,公允价值
为 5,612,289,123.29 元。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5,494,214,227.40 元,公允价值为 5,545,654,684.93 元。

债权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i)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ii)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iii)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
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开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
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上述投资的公允价值均属于第二
层次。
6.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583,427,109.26 99.90

其中:债券 5,583,427,109.26 99.9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548,257.14 0.10

8 其他各项资产 - -

9 合计 5,588,975,366.40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股票投资。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股票投资。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583,427,109.26 137.4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583,427,109.26 137.4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583,427,109.26 137.48

7.6 期末按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价值 比例(%)

1 180413 18 农发 13 54,600,000 5,583,427,109.26 137.48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 1 只债券。
7.7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7.10.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

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 293 13,653,181.77 4,000,067,500.00 99.99% 314,759.51 0.01%
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 86 1,633.55 0.00 0.00% 140,485.20 100.00%
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合计 379 10,555,468.98 4,000,067,500.00 99.99% 455,244.71 0.01%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 5,335.48 0.0001%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开放利率债债券 A

持有本基金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 1,561.83 1.1117%

开放利率债债券 C


合计 6,897.31 0.000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 0~1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放利率债债券 A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 0
有本开放式基金 放利率债债券 C

合计 0~10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利率债债券 A

放式基金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 0
放利率债债券 C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 华商鸿畅39个月定期开
放利率债债券 A 放利率债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份 4,000,381,090.11 140,451.15
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000,381,850.72 140,476.6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08.79 8.59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00,382,259.51 140,485.20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今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单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佣金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国盛证券 2 - - - - -

注:1、选择专用席位的标准和程序:

1)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a)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b)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c)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a)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b)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交易单元,无减少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10.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 年 1 月 20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2 年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

2 第四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23 年 1 月 20 日
证券日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面向养老金客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3 户通过直销柜台认、申购旗下部分基金实 金电子披露网站、上海证 2023 年 2 月 21 日
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4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 年 2 月 24 日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电子披露网站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5 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 年 2 月 24 日
利率债债券 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金电子披露网站

新)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分公司负 金电子披露网站、上海证 2023 年 3 月 15 日
责人变更的公告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7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可投 金电子披露网站、上海证 2023 年 3 月 16 日
资北交所股票的公告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8 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3 年 3 月 24 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9 参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费率 金电子披露网站、上海证 2023 年 3 月 27 日
优惠活动的公告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10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 年 3 月 31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1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2 年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 2023 年 3 月 31 日
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分公司负 金电子披露网站、上海证 2023 年 4 月 1 日

责人变更的公告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 金电子披露网站、上海证 2023 年 4 月 22 日

人员的公告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14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 年 4 月 23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 年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

15 第一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23 年 4 月 23 日

证券日报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江西正 金电子披露网站、上海证 2023 年 5 月 5 日

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合作关系的公告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别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23-01-01 至 1,199,999,000.00 0.00 0.00 1,199,999,000.00 30.00%
2023-06-30

2 2023-01-01 至 999,999,000.00 0.00 0.00 999,999,000.00 25.00%
2023-06-30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 20%及以上的情况,由于持有人相对集中,本基金可能面临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延迟或暂停赎回的风险,且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12.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12.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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