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4 月 22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5 月 1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沪深 300ETF 联接 基金代码 008390
下属基金简称 国联安沪深 300ETF 联接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8390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25 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9 年 12 月 25 日
基金经理 黄欣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2 年 11 月 1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0 年 8 月 13 日
基金经理 章椹元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年 7 月 1 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
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
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
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
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
投资范围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
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目标 ETF 为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
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
主要投资策略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本
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
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本基金属于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
征相似。
注: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净值增长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 万元 0.8%
申购费 100 万元≤M<500 万元 0.6%
(前收费)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N<7 天 1.5%
赎回费 7 天≤N<30 天 0.5%
N≥30 天 0%
注: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了解详细情况。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0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6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其他费用 用;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维护费用;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国联安沪深 300ETF 联接 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3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而证券期货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使基金运作客观上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等信用证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行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
3.管理风险: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技能、研究能力及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其对信息的占有、分析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进而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水平。同时,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规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职业道德水平等,也会对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造成影响。
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
5.操作风险: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或者技术系统的故障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这种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机构等。
6.合规性风险:合规风险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7.其他风险:因本基金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因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可能严重影响证券/期货市场运行,导致本基金资产损失;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8.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ETF 联接基金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在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 ETF 联接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
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跟踪偏离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带来的风险等。
(2)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所面临的风险包括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无法平仓风险、强行减仓风险、政策变化份风险、连带风险及合作方风险等。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包括: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4)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流动性风险,指面临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2)信用风险,指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的风险;(3)市场风险,指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4)其他风险,如宏观政策变化、证券市场剧烈波动、个别证券出现重大事件、交易对手方违约、业务规则调整、信息技术不能正常运行等风险。
(5)指数基金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在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指数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风险、标的指数跟踪误差风险、标的指数变更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
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②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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