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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C (00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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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C008203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9-12-20     基金规模:0.21亿份     基金经理: 王晓彦 
基金全称: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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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C)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恒裕
9 个月持有期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8月8日
送出日期:2022年8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恒裕 9 个月持有期 基金代码 008202

债券

下属基金简称 中银恒裕 9 个月持有期 下属基金代码 008203

债券 C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12-20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
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
基金份额受最短持有期
限制,最短持有期为 9 个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月,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
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5-11

基金经理 王晓彦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02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
府债、企业债和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范围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
债、可交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定性分析和
定量分析的方法,形成对各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
主要投资策略 的范围内确定债券资产、权益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等的配置比例,并
根据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各类资产预期表现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
资产的配置比例,严格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
整后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
准利率 (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2-06-30

0.39% 其他资产

1.97%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5.61% 买入返售金融资


92.03% 固定收益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0%

-1.00% 2019 2020 2021

净值增长率 0.11% 3.51% 5.04%

业绩基准收益率 0.37% -0.04% 2.01%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40%

托管费 0.08%

销售服务费 0.3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各种合约的违约所造成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2)利率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也具有利率风险,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受利率波动发生逆向变动而造成的风险。(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
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5)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6)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较多,而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 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 或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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