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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博道伍佰智航C (00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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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伍佰智航C007832
基金类型: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9-09-26     基金规模:2.64亿份     基金经理: 杨梦 
基金全称:博道伍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94%
  • 近一月增长率
    -1.77%
  • 近一季增长率
    -9.27%
  • 近半年增长率
    -4.89%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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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道伍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道伍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道伍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道伍佰智航
基金主代码 00783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9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博道伍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道伍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1 月 29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道伍佰智航 A 博道伍佰智航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831 007832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4602 1.442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26,205,551.48 210,851,377.5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2.92 2.92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12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2 月 1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红利再投确认日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其红利将以 2023 年 12 月 12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再投资基金份额,再投资所得的基金
份额将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 年 12 月 14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bdfund.cn);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项下“(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章节及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进行咨询。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5:00 前)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分红方式。本公司提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在 2023 年 12月 11 日 15:00 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以保障在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持有的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甲和销售机构乙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该持有人至销售机构甲成功修改了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则其在销售机构甲持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但其在销售机构乙持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原来的收益分配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4、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dfund.cn)咨询相关事宜。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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