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尊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类别并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尊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5月10日起为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24年5月10日起,本基金增加 D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021422)。本次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设置A类、C类、F类、D类四类基金份额。A类、C类、F类、D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C类、F类、D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 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
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三、 本基金各类份额类别的费用费率结构
(一) 费用费率结构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F 类基金份额 D 类基金份额
费用种类 申购金额(M) 费率 费率 费率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 0.4% M<100 万 0.4%
申购费 100 万≤M<500 万 0.2% 0% 0% 100 万≤M<500 万 0.2%
M≥500 万 按笔收取, M≥500 万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1000 元/笔
持有期限(Y) 费率 持有期限(Y) 费率 持有期限(Y) 费率 持有期限(Y) 费率
Y<7 天 1.50% Y<7 天 1.50% Y<7 天 1.50% Y<7 天 1.50%
赎回费 7 天≤Y<30 天 0.25% 7 天≤Y<30 天 0.125% 7 天≤Y<30 天 0.125%
Y≥7 天 0%
Y≥30 天 0% Y≥30 天 0% Y≥30 天 0%
销售服务费 - 0.45% 0.25% -
首次申购起 1 元 100 元 1000 万元
点金额
追加申购最 1 元
低金额
最低赎回份 0.01 份
额
基金账户最 0.01 份
低余额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5%
其中:M为申购金额、Y为持有期限。
(二)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更新了基金托管人信息,本次因增加新的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亦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尊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工银瑞信尊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 二 42、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 42、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
部 分 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事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释 义 43、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 类别。
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43、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44、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 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按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 44、D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
0.4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45、F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 金份额类别
时收取赎回费用,且按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 45、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按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 0.45%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 46、F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
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时收取赎回费用,且按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基金份额的行为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第 三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部 分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
基 金 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 式等事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的 基 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 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
本 情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况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按本 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 0.4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D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
类基金份额;按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 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按
服务费的,称为 F 类基金份额。 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 0.4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本基金 A 类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F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类基金份额;按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
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 务费的,称为 F 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和 F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F 类
告。 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F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部 分 1、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C 类和 F 类基金份额。投资 1、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D 类、C 类和 F 类基金份额。
基 金 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 C 类和 F 类基金份 投资人申购 A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 C 类和
份 额 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F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的 申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售服务费。
购 与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赎 回 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计算或公告。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或公告。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 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由基金财产承担。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5、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 基金财产承担。
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本基金 A 类或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 类或 D 类基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 分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基 金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 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
当 事 中心 中心
人 及 邮政编码:100033 邮政编码:100033
权 利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义务 成立日期:1992 年 6 月 18 日 成立日期:1992 年 6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466.7909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第 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 部 3、销售服务费 3、销售服务费
分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F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基 金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 0.45%和 0.25%。销售服 类基金份额、F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 0.45%和
费 用 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0.25%。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与 税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收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 2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人复核无误后于 2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 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期顺延。 延。
第 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 部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F 1、由于本基金 A 类、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分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但费率不尽相同,各基金份额类别 类、F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但费率不尽相同,各基金份额
基 金 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具体收益分配安排详见基金 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具体收益分配安排详见
的 收 管理人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益 与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式是现金分红; 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内容 内容
一、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金 托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管 协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
议 当 中心 中心
事人 邮政编码:100033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成立日期:1992 年 6 月 18 日 成立日期:1992 年 6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466.7909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
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 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
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 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的其他业务。
九、基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金 收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F 1、由于本基金 A 类、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益 分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但费率不尽相同,各基金份额类别 类、F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但费率不尽相同,各基金份额
配 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具体收益分配安排详见基金 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具体收益分配安排详见
管理人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式是现金分红; 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 (三)销售服务费 (三)销售服务费
基 金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F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费 用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 0.45%和 0.25%。销售服 类基金份额、F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 0.45%和
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0.25%。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 2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人复核无误后于 2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 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期顺延。 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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