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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C (00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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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C007604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9-08-20     基金规模:1.61亿份     基金经理: 彭成军 
基金全称: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5%
  • 近一月增长率
    0.20%
  • 近一季增长率
    0.67%
  • 近半年增长率
    1.75%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100元起购
定投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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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以下为热门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C 0.8848 3.97%
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A 0.8892 3.96%
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C 0.4412 3.91%
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A 0.4492 3.89%
西部利得事件驱动股票 1.7864 3.26%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C 1.3346 3.26%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A 1.3896 3.25%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A 0.7530 3.18%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C 0.7469 3.18%
金鹰先进制造股票(LOF)A 0.5851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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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39%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2.39%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71%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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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F类份额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 F 类份额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2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6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8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
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2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2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25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25 日

下属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短债 景顺长城中短债 景顺长城中短债
债券 A 债券 C 债券 F

下属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7603 007604 020656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是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注: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赎
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针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
费);针对 F 类基金份额,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C 类和 F 类基金份额三种。A 类基金份额收取
申购费,C 类、F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其他投资者) 申购费率(通过直销柜台
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以下 0.40% 0.08%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20% 0.04%

500 万元以上(含) 1000 元/笔 1000 元/笔

注: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投资者如申购 C 类、F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费为 0。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
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C 类、F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0% 100%

7 日(含)-30 日 0.10% 100%

30 日以上(含) 0 -

本基金 F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0% 100%

7 日以上(含) 0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F 类基金份额最低转出份额为 1 份(其他销售机构另
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7. 本基金 F 类份额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621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 号华润时代
广场 10-14 层

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怡

联系人:程艳

电话:021-68077516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howbuy.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


讯中心 D 座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网址:www.h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 30 层 300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
融大厦 1503 室

3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项阳

电话:021-65370077 转 25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www.jigoutong.com/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
路 1500 号 8 层 M 座

4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联系人:余可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已通过基金管
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本基金 F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将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起,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
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本基金的 A 类、C 类和 F 类基金份额间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6、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 F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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