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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南方恒新39个月定开债券C (00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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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恒新39个月定开债券C007568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9-07-31     基金规模:0.08亿份     基金经理: 何康 
基金全称:南方恒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封闭期:39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4%
  • 近一月增长率
    0.19%
  • 近一季增长率
    0.57%
  • 近半年增长率
    1.11%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预计开放日(有限制): 02-26~03-25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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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恒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南方恒新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0 月 2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恒新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恒新 39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56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7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恒新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恒新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0 月 3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下属分类的基金简称 南方恒新 39 个月定开债券 A 南方恒新 39 个月定开债券 C

下属分类的交易代码 007567 007568

该分类是否开放 是 是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本基金自 2022 年 11 月 26 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或下一个封闭期开始前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
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自 2022 年 11 月 26 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
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业务,赎回业务不受影响。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2 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75%,且随申购金
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0.75%

100 万≤M<500 万 0.35%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对于申购本基金 C 类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
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开通申购业务的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2)开通赎回业务的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含直销柜台和电子直销平台)
5.2 代销机构

(1)开通申购业务的机构:

无。

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2)开通赎回业务的机构:

1)南方恒新 39 个月定开债券 A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2)南方恒新 39 个月定开债券 C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
机构为准。
6 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当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

2、若投资者在同一开放期申购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本基金将收取 1.5%的
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恒新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恒新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5、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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