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惠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惠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惠泉3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722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公告依据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 商惠 泉 3个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 商惠 泉 3个月定期 开 放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月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惠泉3个月定开A 浙商惠泉3个月定开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224 007225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305 1.0280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9,759,063.86 28.35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 2,975,906.39 2.84
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800 0.05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4年度收益的第1次分红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规定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10%,
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月9日
除息日 2024年1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月10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月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4年1月1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
1月1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
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
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
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月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
或通过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
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4年1月9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
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 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z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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