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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浙商惠泉3个月定开C (00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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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惠泉3个月定开C007225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9-12-26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何康 
基金全称:浙商惠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3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0%
  • 近一月增长率
    0.07%
  • 近一季增长率
    1.06%
  • 近半年增长率
    2.31%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预计开放日(有限制): 11-21~11-27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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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惠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浙商惠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惠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惠泉3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722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公告依据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 商惠 泉 3个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 商惠 泉 3个月定期 开 放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月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惠泉3个月定开A 浙商惠泉3个月定开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224 007225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305 1.0280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9,759,063.86 28.35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 2,975,906.39 2.84

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800 0.05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4年度收益的第1次分红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规定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10%,

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月9日

除息日 2024年1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月10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月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4年1月1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

1月1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

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

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

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月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

或通过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

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4年1月9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

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 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z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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