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添旭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6 月 18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2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招商添旭 3 个月定 基金代码 007173
开债发起式
下属基金简称 招商添旭 3 个月定 下属基金代码 007173
开债发起式 A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4 月 10 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 3 个月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基金经理 王闯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4 年 12 月 4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
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登
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出现基
其他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
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
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
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
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
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 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务工具(投资
范围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允许投资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允许投资可转换债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对债 券的投 资比例 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
日的期间内,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
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
同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封闭期的投资组合久 期与封闭 期剩余 期限进 行适当 匹配的基础
上,基金管理人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确
定债券投资组合管理策略,确定部分债券采取持有到期策略,部分债券将
主要投资策略 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具体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久期策略;(3)期限结构策略;(4)
类属配置策略;(5)信用债投资策略;(6)杠杆投资策略;(7)行业配置
策略;(8)个券挖掘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
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
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 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 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 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 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 (M)/持有期限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申购费(前收费) M< 500 万元 0.3% -
500 万元≤M 0% -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
购后又赎回且持有
期限少于 7 日的份 1.5% -
额
赎回费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
购后又赎回且持有
期限大于等于 7 日 0.25% -
的份额
持有一个或一个以
上封闭期的份额 0% -
(二) 基金运作相 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年费率: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年费率: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年费用金额:32,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年费用金额: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 指数编制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
其他费用 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 相关服务机构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
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
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 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 0.4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1、本基金每 3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
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2、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4、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5、债券回购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 如: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资 产损失的风险;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 大,进而放大基金组合风险的风险;债券回购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放大 了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如发生债券回购交收违约,质押券可能 面临被处置的风险,因处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
6、《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债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购买力风险;(5)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6)再投资风险;(7)债券回购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2)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3)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3、管理风险;
4、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2)技术风险;(3)法律风险;(4)其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 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 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 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
束力 , 仲裁费用和律 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 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 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 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
● 《招商添旭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添旭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添旭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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