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瑞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8 月 12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招商瑞庆混合 基金代码 002574
下属基金简称 招商瑞庆混合 C 下属基金代码 007085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24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7 年 4 月 13 日
基金经理 余芽芳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7 月 1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4 年 5 月 21 日
基金经理 王垠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3 月 30 日
其他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 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之上,通过在运作期内将大类资产配置与投资收
益相挂钩的投资方式,力求组合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包括主板、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
投资范围 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
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资产、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
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获取绝对收益为投资目的,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基础之上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力争使投资者在运作周期内获得
主要投资策略 较为合理的绝对收益。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
策略、债券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等部分组成。
业绩比较基准 2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
风险收益特征 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
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
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最
新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 投资组合资 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 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 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的 比较图
注:1.基金份额增设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 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3.本基金自 2019 年 3 月 8 日起新增 C 类份额,C 类份额自 2019 年 4 月 12 日起存续。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 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 (M)/持有期限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N< 7 天 1.5% -
赎回费 7 天≤ N< 30 天 0.75% -
30 天≤ N 0% -
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 基金运作相 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年费率: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年费率: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0.8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年费用金额:85,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年费用金额: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 指数编制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
其他费用 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 相关服务机构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
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
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 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 2.2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1、本基金作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在投资管理中股票、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具有对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2、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 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 ,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 且由于衍 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 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 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
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 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 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 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 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4、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 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 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 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 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 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5、债券回购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 如: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资 产损失的风险;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 大,进而放大基金组合风险的风险;债券回购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放大 了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如发生债券回购交收违约,质押券可能 面临被处置的风险,因处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证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4)实施备用的流 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3、信用风险;
4、管理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2)技术风险;(3)法律风险;(4)其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 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应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 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
师费 由 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 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 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 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
● 《招商瑞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瑞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瑞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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