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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兴银中短债C (00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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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中短债C006546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8-12-07     基金规模:31.54亿份     基金经理: 李文程 
基金全称: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7%
  • 近一月增长率
    0.02%
  • 近一季增长率
    0.60%
  • 近半年增长率
    1.36%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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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八年十一 月
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9月18日证监许可20181500号注册 。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 ”)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 。中国证 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 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 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 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风险目标。 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风险目标。 但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投资 价值 、收益 和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人认购(或申)本基金时应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投资有风险,人认购(或申)本基金时应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投资有风险,人认购(或申)本基金时应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投资有风险,人认购(或申)本基金时应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性并充分考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性并充分考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 险、管理其他信用风 险、管理其他信用风 险、管理其他险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 等。 本基金为 债券型 基金,是证券投资中的 基金,是证券投资中的 较低风险 品种。本基金 品种。本基金 长期 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高于货币 ,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债 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但须 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但须 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 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流动性风险适。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 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流动性风险适。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巨额赎回以及其 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巨额赎回以及其 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巨额赎回以及其 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对证券价格造 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对证券价格造 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 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 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 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 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 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私募风险主要 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私募风险主要 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等。指发债主体违约的,是 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等。指发债主体违约的,是 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等。指发债主体违约的,是 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等。指发债主体违约的,是 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等。指发债主体违约的,是 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是由于交投不活跃导致 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是由于交投不活跃导致 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风险。市场是未来价 格(利率、汇股票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风险。市场是未来价 格(利率、汇股票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风险。市场是未来价 格(利率、汇股票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风险。市场是未来价 格(利率、汇股票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风险。市场是未来价 格(利率、汇股票格、商品价等)的不确定性带来风险 ,它影响债券实际收益率。这些格、商品价等)的不确定性带来风险 ,它影响债券实际收益率。这些格、商品价等)的不确定性带来风险 ,它影响债券实际收益率。这些格、商品价等)的不确定性带来风险 ,它影响债券实际收益率。这些格、商品价等)的不确定性带来风险 ,它影响债券实际收益率。这些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 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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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 基金并不等于将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但投资者购买本 基金并不等于将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一定盈利, 也最低收益。当者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一定盈利, 也最低收益。当者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一定盈利, 也最低收益。当者赎回时所得或高于低投资人先前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 所得或高于低投资人先前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 所得或高于低投资人先前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 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代表其未来现。管理人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代表其未来现。管理人他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的 “买者自负 ” 原则,投资者作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原则,投资者作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原则,投资者作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合同生效日期,每六个月更新一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合同生效日期,每六个月更新一 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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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2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2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41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49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50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55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5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 与审................................ .. 6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1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 67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 73
第十八部分 基金 合同内容摘要 ................................ .. 75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1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2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04
第二十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5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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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放式证券 、《公开募集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合同编写,并经中国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合同编写,并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合同当事其的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合同当事其的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合同当事其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 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行为本身即表明其 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份额持的和 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份额持的和 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份额持的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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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 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兴银 中短债 中短债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2、基金或本:指 兴银 中短债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合同:指《 、基金合同:指《 、基金合同:指《 、基金合同:指《 兴银 中短债 中短债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 》及对基金合 》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兴银 中短债 中短债 债 券型证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 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兴银中短债券型证投资公告》
8、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 、《销 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月 15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月 31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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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国证监会
:指券督管理委员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17 、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团体或 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于中国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于中国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于中国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境外机构者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的定运用来自、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的定运用来自、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的定运用来自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外机构者
21 、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 格境外民币、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 格境外民币、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 格境外民币、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 格境外民币、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 格境外民币、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 格境外民币、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 格境外民币、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 格境外民币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的其他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的其他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的其他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的其他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人
23 、基金 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售基金份额, 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国 、销售机构: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国 、销售机构: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国 、销售机构: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国 、销售机构: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管理人签订了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管理人签订了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非交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兴银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兴银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兴银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兴银 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兴银基金管理有委托代为办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及其变动情况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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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 、基金合同终 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事由出现后,财 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事由出现后,财 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事由出现后,财 产清算完毕,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限
33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正常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开放日
35 、T+n T+n日:指自 T日起第 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金管理人另行 公告的其他日期
37 、开放时间:指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段
38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业务规则》: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是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规范所的、担任 是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规范所的、担任 是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规范所的、担任 登记机构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方面业务规则,由管理人和共 登记机构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方面业务规则,由管理人和共 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合同和招说明书的规定申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合同和招说明书的规定申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合同和招说明书的规定申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合同和招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 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
现行42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 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 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
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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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的其他基金份额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每、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每、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每、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每购日、申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 购日、申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 购日、申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份总数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份总数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份总数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份总数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份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 余)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10%
46 、元
:指人民币47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和份额有人的,该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和份额有人的,该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和份额有人的,该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和份额有人的,该 笔费用
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的营运48 、基金份额分类:本根据认购申费用及销售服务收取方式的不 、基金份额分类:本根据认购申费用及销售服务收取方式的不 、基金份额分类:本根据认购申费用及销售服务收取方式的不 、基金份额分类:本根据认购申费用及销售服务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的类别: A类基金份额和 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 额。两类基金份 额。两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别 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9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 基金时收取认/申购费,但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
50 、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 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申购费,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
51 、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买卖证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 约
52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 、基金资产 净值:指总值
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54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资产除以总数
55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的过程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以合理价格予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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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停牌股票、流通受 停牌股票、流通受 停牌股票、流通受 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7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 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者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者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影响,确保投资者合法权受损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影响,确保投资者合法权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及其他媒介
59 、不可抗力:指 、不可抗力:指、不可抗力:指 基金合同当事 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基金合同当事 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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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一、
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州市平潭县城镇西航路宅新区 11 号楼 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陈文奇
设立时间: 2013年10月25日
客服电话: 40000-96326
传真: 021-68630069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亿元
联系人: 林娱庭
本公司经证监会许可〔 本公司经证监会许〔 2013 〕1289 号文批准,于号文批准,于2013年10月25日成 立。 2016年9月23日,公司股东同比例增资注册本由日,公司股东同比例增资注册本由 日,公司股东同比例增资注册本由 10,000 万元变更 为 14,300 万元。增资后股东出比例维持不变,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76%,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4%。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 法定名 称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 称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 称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 称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 称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 称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 称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 称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
二、主要人员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文奇先生,博士研究。历任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私人陈文奇先生,博士研究。历任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私人陈文奇先生,博士研究。历任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私人部副总 经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零售信贷部副总 经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零售信贷部副总 经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零售信贷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华福证券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华福证券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华福证券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华福证券任公司党委员、副总裁。
张力先生,本科学历、 硕士位中级经济师。任国银行青岛市分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资金计划处专员,兴业营运心市场销售板块负责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资金计划处专员,兴业营运心市场销售板块负责 人,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现任兴银基 人,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现任兴银基 人,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现任兴银基 人,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现任兴银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员、董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员、董 事、总经理,兼任上海兴瀚资产管有限公司执行董。
冯静女士,本科学历高级经 济师。任福建华咨询有限公司评估部副冯静女士,本科学历高级经 济师。任福建华咨询有限公司评估部副冯静女士,本科学历高级经 济师。任福建华咨询有限公司评估部副冯静女士,本科学历高级经 济师。任福建华咨询有限公司评估部副理、国际业务部经福建华信息资源有限 公司副总证券理、国际业务部经福建华信息资源有限 公司副总证券理、国际业务部经福建华信息资源有限 公司副总证券理、国际业务部经福建华信息资源有限公司副总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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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投行部总经理助、负人。现国脉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 责任公司投行部总经理助、负人。现国脉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 责任公司投行部总经理助、负人。现国脉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 秘书、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兴银基金管理责任秘书、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兴银基金管理责任秘书、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兴银基金管理责任事。
马庆泉先生,博士研究。历任中共央党校教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马庆泉先生,博士研究。历任中共央党校教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马庆泉先生,博士研究。历任中共央党校教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马庆泉先生,博士研究。历任中共央党校教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董事长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副总裁、董事长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副总裁、董事长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副总裁、董事长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副总裁、董事长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事长 /秘书长 、中 国证券业协会副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副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副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副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副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副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副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副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副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副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副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副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 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 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 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 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天治北部资产管理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天治北部资产管理事、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凌志软件股份兴银基 事、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凌志软件股份兴银基 事、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凌志软件股份兴银基 事、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凌志软件股份兴银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马光远先生,博士研究。历任浙江省嘉兴市乡镇企业局下属总经理助 马光远先生,博士研究。历任浙江省嘉兴市乡镇企业局下属总经理助 马光远先生,博士研究。历任浙江省嘉兴市乡镇企业局下属总经理助 理、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中心战略部经国有产营限责任公司 理、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中心战略部经国有产营限责任公司 理、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中心战略部经国有产营限责任公司 高级经理和法律主管。现任中央电视台财评论员、北京牧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高级经理和法律主管。现任中央电视台财评论员、北京牧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高级经理和法律主管。现任中央电视台财评论员、北京牧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创始合伙 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少琴女士,博研究生。曾兼任厦门大学会计师 事务所和永叶少琴女士,博研究生。曾兼任厦门大学会计师 事务所和永叶少琴女士,博研究生。曾兼任厦门大学会计师 事务所和永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 厦门大学管理院系教授、兴银基金有限责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 厦门大学管理院系教授、兴银基金有限责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 厦门大学管理院系教授、兴银基金有限责公司独立董事。
潘越女士,博研究生。历任厦门大学经济院金融系讲师、 硕导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经济院金融系、博士生导师兴银基管理有限责 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经济院金融系、博士生导师兴银基管理有限责 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经济院金融系、博士生导师兴银基管理有限责 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经济院金融系、博士生导师兴银基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林煜先生, 硕士研究。历任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公司投资自营部总经理林煜先生, 硕士研究。历任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公司投资自营部总经理林煜先生, 硕士研究。历任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公司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自营部总经理 、产管,基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自营部总经理 、产管,基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自营部总经理 、产管,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公司监事会主席施世兴先生,博士研究。历任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人力资源部科员、 施世兴先生,博士研究。历任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人力资源部科员、 施世兴先生,博士研究。历任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人力资源部科员、 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管理组群经、兴银基金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管理组群经、兴银基金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职工监事。
高宇先生,博士研究。历任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公司综合部副总经 高宇先生,博士研究。历任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公司综合部副总经 高宇先生,博士研究。历任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公司综合部副总经 理。
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经、职工监事3、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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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奇先生,博士研究。历任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私人陈文奇先生,博士研究。历任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私人陈文奇先生,博士研究。历任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私人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零售信贷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零售信贷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零售信贷总 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华福证券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华福证券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华福证券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华福证券任公司党委员、副总裁。
张力先生,本科学历、 硕士位中级经济师。任国银行青岛市分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资金计划处专员,兴业营运心市场销售板块负责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资金计划处专员,兴业营运心市场销售板块负责 人,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公司党委员董 人,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公司党委员董 人,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公司党委员董 人,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公司党委员董 人,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公司党委员董 事、总经理,兼任上海兴瀚资产管有限公司执行董。
刘建新先生,本科学历。任华福证券有限责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 刘建新先生,本科学历。任华福证券有限责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 刘建新先生,本科学历。任华福证券有限责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 华福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助兼运营保障部负人。现兴银华福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助兼运营保障部负人。现兴银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员、副总 经理,兼兴银基金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员、副总 经理,兼兴银基金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员、副总 经理,兼兴银基金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员、副总 经理,兼兴银基金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经理。
余富材先生,本科学历。任华福证券办公室群组副经理、法律事务 余富材先生,本科学历。任华福证券办公室群组副经理、法律事务 余富材先生,本科学历。任华福证券办公室群组副经理、法律事务 余富材先生,本科学历。任华福证券办公室群组副经理、法律事务 余富材先生,本科学历。任华福证券办公室群组副经理、法律事务 部法律事务组经理,稽核群合规、总助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与法律事务。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公 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与法律事务。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公 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与法律事务。现任兴银基金管有限责公 司党委员、副书记纪督察长,兼风险管理部总经。
洪木妹女士,硕研 究生学历。任华福证券投资自营部、产管理总洪木妹女士,硕研 究生学历。任华福证券投资自营部、产管理总洪木妹女士,硕研 究生学历。任华福证券投资自营部、产管理总洪木妹女士,硕研 究生学历。任华福证券投资自营部、产管理总究员 /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投资主办、华福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副总经。现兴银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助,兼固定收益部及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助,兼固定收益部及 固定收益部 下设二级门公募投资部负责人。
4、基金经理
杨凡颖女士,硕研究生拥有 杨凡颖女士,硕研究生拥有 杨凡颖女士,硕研究生拥有 8年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历任鹏华固定 年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历任鹏华固定 收益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社保投资。现任 兴银管有限责收益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社保投资。现任 兴银管有限责收益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社保投资。现任 兴银管有限责收益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社保投资。现任 兴银管有限责公司固定收益部下设二级门策略分析总经理,自 2016 年 5月起担任兴银朝 月起担任兴银朝 阳债券型证投资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4月起担任兴银稳健债券型证投 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如下 :
公司总 经理张力、助洪木妹固定收益监陈博亮研究发展部公司总 经理张力、助洪木妹固定收益监陈博亮研究发展部公司总 经理张力、助洪木妹固定收益监陈博亮研究发展部公司总 经理张力、助洪木妹固定收益监陈博亮研究发展部经理 吴文哲、固定收益部总助经理 吴文哲、固定收益部总助许蔚、策略分析部总经理杨凡颖中央交易 许蔚、策略分析部总经理杨凡颖中央交易 许蔚、策略分析部总经理杨凡颖中央交易 室副总经理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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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三、
1、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6、编制 季度 、半年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规和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1)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律规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律规行为的发生;
(2)根据基 )根据基 )根据基 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进行基金资产的投。
2、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定,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投资或者活动: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混同于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同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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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基金财产 )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责;
(8)法律 、行政 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 表受雇或任何其他第三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计划等信息 的基金投资内容、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 事者明示、暗他人或利用该信息从 事者明示、暗他人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组织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组织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组织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组织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度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度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度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度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度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度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度
(一)内部控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度包括大纲、本门业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度包括大纲、本门业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度包括大纲、本门业 务规章等。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程定的原则细化和展开,各项基 务规章等。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程定的原则细化和展开,各项基 务规章等。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程定的原则细化和展开,各项基 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大纲明确了目标原则、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大纲明确了目标原则、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大纲明确了目标原则、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度 环境措施等。基本管理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度 环境措施等。基本管理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度 环境措施等。基本管理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度 环境措施等。基本管理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度 环境措施等。基本管理包括风险控制度、投资管理业绩评估考核交易工作基 包括风险控制度、投资管理业绩评估考核交易工作基 包括风险控制度、投资管理业绩评估考核交易工作基 包括风险控制度、投资管理业绩评估考核交易工作基 包括风险控制度、投资管理业绩评估考核交易工作基 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系统运行管理 保密危机处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系统运行管理 保密危机处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系统运行管理 保密危机处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系统运行管理 保密危机处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系统运行管理 保密危机处制度、监察稽核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 制度、监察稽核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 制度、监察稽核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 基本管理制度的 础上,对各部门基本管理制度的 础上,对各部门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全体员,并涵盖 内部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全体员,并涵盖 内部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全体员,并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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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序维护度 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序维护度 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序维护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的督察长与监稽核部门,并保持高度性权威 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的督察长与监稽核部门,并保持高度性权威 性;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资产自 性;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资产自 性;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资产自 性;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资产自 性;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
基金管理人内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
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方法降低作成本,提高济效益以合 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方法降低作成本,提高济效益以合 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方法降低作成本,提高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内部效果。
(三)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工确结构, 以 实现对公司从决策层到管理、操作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以 实现对公司从决策层到管理、操作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以 实现对公司从决策层到管理、操作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以 实现对公司从决策层到管理、操作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对公司全体人员和业务监督控制。
2、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章程对经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章程对经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章程对经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章程对经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章程对经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章程对经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章程对经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章程对经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章程对经 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 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 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 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 司管理层的行为使监督权。
3、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 司的监与稽核工作,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规及理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公风险控 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规及理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公风险控 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规及理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公风险控 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董会和中国证监报告。
4、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 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险 控制而成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向公司总经理负责协助定风险 控制而成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向公司总经理负责协助定风险 控制而成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向公司总经理负责协助定风控制政策,识别和评估各类重大风险组织实施应对方案并就公司管 控制政策,识别和评估各类重大风险组织实施应对方案并就公司管 控制政策,识别和评估各类重大风险组织实施应对方案并就公司管 控制政策,识别和评估各类重大风险组织实施应对方案并就公司管 理情况定期或不(如遇特殊事件 理情况定期或不(如遇特殊事件 )向董事会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汇报工 作。
5、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合规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性监督检查,、评价公司 内部控制度合理完备和有效性监督检查,、评价公司 内部控制度合理完备和有效性监督检查,、评价公司 内部控制度合理完备和有效性监督检查,、评价公司 内部控制度合理完备和有效性监督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度合理完备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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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 内部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 内部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 进意见,促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提交全体董 进意见,促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提交全体董 进意见,促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提交全体董 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6、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业务部门:内控制是每一个和员工最首要基本的职责。 各部门的负责人在权限范围内,对其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位 各部门的负责人在权限范围内,对其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位 各部门的负责人在权限范围内,对其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位 员工根据国家法律规、公司章制度道德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 员工根据国家法律规、公司章制度道德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 员工根据国家法律规、公司章制度道德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 员工根据国家法律规、公司章制度道德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 责 进行自律。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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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简)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注册时间: 1987 年 3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号:中国证监会字 [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 银行之一也近代发钞行之一。 发钞行之一。 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国性的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年 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年 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市。根据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市。根据 2017 年英国《银 年英国《银 行家》杂志发布的全 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较上 年上升 2位;根据 2017 2017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 强公司排行榜,交 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71 位。
截至 2018 年 6月 3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3227.07 亿元。 亿元。 2018 年 1-6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人民币 407.71 亿元。
交通银行总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现有 员工具交通银行总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现有 员工具交通银行总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现有 员工具交通银行总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现有 员工具交通银行总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现有 员工具交通银行总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现有 员工具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资格以及济师会计工程师和律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的学历层次较分 工程师和律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的学历层次较分 工程师和律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的学历层次较分 布合理,职 布合理,职 业技能优良,职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业技能优良,职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业技能优良,职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业技能优良,职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业技能优良,职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业技能优良,职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业技能优良,职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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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 年 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 2013 年 11 月起任本行执 月起任本行执 月起任本行执 行董事。 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 2013 年 10 月 至 2018 年 1月任本行长; 月任本行长; 2010 年 4月至 20132013 年 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公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公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公 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执行董事、; 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执行董事、; 2005 年 8月至 2010 年 4月任本行执董事、副长; 月任本行执董事、副长; 2004 年 9月至 2005 年 8月任本行副长; 2004 年 6月至 2004 年 9月任本行董事、长助理; 2001 年 9月至 2004 年 6月任本 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 乌鲁木齐分副长、,南宁年历任本行 乌鲁木齐分副长、,南宁年历任本行 乌鲁木齐分副长、,南宁行长,广州分。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 硕士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 硕士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 年 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副 业务中心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副 业务中心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副 业务中心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副 业务中心总裁; 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财务会计部副科长、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财务会计部副科长、 科长、处助理副,会计结算部高级经。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 年毕业于中国石 油大学计算机科系, 获得士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 年 6月 30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70 只。此外,交通 只。此外,交通 只。此外,交通 银 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理计划、证券银 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理计划、证券银 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理计划、证券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全国社养老障管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全国社养老障管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全国社养老障管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全国社养老障管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全国社养老障管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全国社养老障管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全国社养老障管 理基金、 企业年QFII 证券投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产、 QDII 证券 投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业章及内相关管理定,加强部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业章及内相关管理定,加强部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业章及内相关管理定,加强部 管理,保证托中心业务规章的 健全和各项贯彻执行通过对种风险管理,保证托中心业务规章的 健全和各项贯彻执行通过对种风险管理,保证托中心业务规章的 健全和各项贯彻执行通过对种风险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确保 稳健运行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确保 稳健运行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确保 稳健运行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确保 稳健运行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确保 稳健运行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确保 稳健运行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确保 稳健运行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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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 各项度符国家律规及监机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业务经营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的 内部控制机,覆盖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内部控制机,覆盖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内部控制机,覆盖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内部控制机,覆盖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内部控制机,覆盖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内部控制机,覆盖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基金资产的保,证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 对不同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核算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 对不同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核算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 对不同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约的 ,从组织结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衡措施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衡措施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衡措施 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三内控理 模式的基础上 ,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执行和监督通过 ,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执行和监督通过 ,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执行和监督通过 ,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执行和监督通过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措施,建立合理内序保障管执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措施,建立合理内序保障管执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措施,建立合理内序保障管执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措施,建立合理内序保障管执 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规模业务范围和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实现最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实现最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实现最 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等律规,托管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等律规,托管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等律规,托管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等律规,托管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等律规,托管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等律规,托管 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理规章度,确保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理规章度,确保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理规章度,确保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资产托管理 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资产托管理 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资产托管理 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资产托管理 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资产托管理 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资产托管理 办法》、《交通 办法》、《交通 办法》、《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理办法》、 《交通系统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理办法》、 《交通系统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理办法》、 《交通系统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理办法》、 《交通系统建设《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业务商秘密理规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业务商秘密理规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业务商秘密理规 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人员为规范档案 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人员为规范档案 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人员为规范档案 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人员为规范档案 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人员为规范档案 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 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 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 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 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业务制度化核心作区实行封闭有 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业务制度化核心作区实行封闭有 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业务制度化核心作区实行封闭有 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业务制度化核心作区实行封闭有 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业务制度化核心作区实行封闭有 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风控和后检查措施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风控和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 实现全流程、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 实现全流程、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 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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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运行进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 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法》、公开募集交通银行作为基 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法》、公开募集交通银行作为基 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法》、公开募集交通银行作为基 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法》、公开募集交通银行作为基 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法》、公开募集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规的定,对基投资 象、产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规的定,对基投资 象、产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规的定,对基投资 象、产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规的定,对基投资 象、产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净值计管理人报酬提和支 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净值计管理人报酬提和支 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净值计管理人报酬提和支 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净值计管理人报酬提和支 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申购资到账与赎回划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规进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违反《 证券投资法》、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违反《 证券投资法》、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违反《 证券投资法》、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违反《 证券投资法》、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违反《 证券投资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和《合同的行为,及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和《合同的行为,及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和《合同的行为,及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和《合同的行为,及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和《合同的行为,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收到后及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 行有权对知事项进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交通银 行有权对知事项进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交通银 行有权对知事项进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交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权立即报告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权立即报告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权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理人员无重大违 法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理人员无重大违 法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理人员无重大违 法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理人员无重大违 法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理人员无重大违 法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证监会 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证监会 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证监会 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证监会 保及其他有关机的处 罚。
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理人员在公司无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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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 福建省州市平潭县城镇西航路住宅新区 11 号楼 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文奇
联系人: 林娱庭
联系电话: 021 -202962 60
传真: 021 -6863006 9
公司网站: www.hffunds.cn www.hffunds.cnwww.hffunds.cn www.hffunds.cn www.hffunds.cn www.hffunds.cn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情况详见本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 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二、登记机构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州市平潭县城镇西航路住宅新区 11 号楼 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文奇
联系人: 沈阿娜
联系电话: 021 -2029 62 08
传真: 021 -6863006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师事务所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师事务所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师事务所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师事务所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师事务所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师事务所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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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 丁媛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 丁媛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师事务所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师事务所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师事务所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师事务所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师事务所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师事务所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联系人:汪芳
电话: 021 -61418888
传真: 021 -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吴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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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 兴银汇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基金 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销售信息披露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销售信息披露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销售信息披露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销售信息披露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销售信息披露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销售信息披露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销售信息披露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销售信息披露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销售信息披露、《流动性风 、《流动性风 险规定》 等有关法律规及《 等有关法律规及《 兴银 中短债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经 基金合同》,经 基金合同》,经 201 8年 9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许可 〔201 8〕1500 号文件准予 兴银汇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变更 注册 为本基金 。
一、基金类 一、基金类 一、基金类 别、运作方式 、运作方式 和存续期间 和存续期间
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投资 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
间:不定二、募集方式和场所 二、募集方式和场所 二、募集方式和场所 二、募集方式和场所 二、募集方式和场所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告以及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告以及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 调整 销售 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期限 三、募集期限 三、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具体发售 时间见基金份额个月,具体发售 时间见基金份额公告。
四、募集对象 四、募集对象 四、募集对象
符合 法律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基金个人者、机构符合 法律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基金个人者、机构符合 法律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基金个人者、机构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人。
五、基金份额 五、基金份额 五、基金份额 发售 面值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 总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 总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 总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 总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 总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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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为 2亿份。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管理人可根据发售 情况对的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管理人可根据发售 情况对的进行规模控制 ,具体规定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七、认购安排 七、认购安排 七、认购安排
1、认购时间
本基金的认购时间由管理人 本基金的认购时间由管理人 和销售机构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根据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 同》确定, 同》确定, 各个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募集期内的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可能不同,各个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募集期内的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可能不同,请参见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或各销机构的相关。
2、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所应提交的文件和具体办理手续详见份额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所应提交的文件和具体办理手续详见份额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所应提交的文件和具体办理手续详见份额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所应提交的文件和具体办理手续详见份额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所应提交的文件和具体办理手续详见份额 发售公告或各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3、认购费用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 份额需要缴纳认购费,本C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金额(含 认购费)
认购费率
M<50万元
0. 30%
50 万元≤ M<200 万元
0. 20%
200 万元≤ M<500 万元
0.1 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4、认购原则和限额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 或官网直销平台 进行认购时,投资者以金额申请每 进行认购时,投资者以金额申请每 进行认购时,投资者以金额申请每 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额为 10 元(含认购费),每笔追加的最低金额 元(含认购费),每笔追加的最低金额 元(含认购费),每笔追加的最低金额 元(含认购费),每笔追加的最低金额 为 10 元(含认购费)。通过直销 元(含认购费)。通过直销 元(含认购费)。通过直销 柜台 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00 元(含认 购费),追加认最低金额为 购费),追加认最低金额为 50,000.00 元(含认购 费),追加元(含认购 费),追加元(含认购 费),追加本基金的投资 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追加。本基募集期 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追加。本基募集期 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追加。本基募集期 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不设限制。
其他销售 机构如另有规定,从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规允许的 下调整上述对认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规允许的 下调整上述对认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规允许的 下调整上述对认购金额限制,基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 金额限制,基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 金额限制,基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 金额限制,基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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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认
购的方式和确(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申请单 认购费按每笔申请单 认购费按每笔申请单 认购费按每笔申请单 认购费按每笔申请单 独计算, 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 允许撤销。
(3)投资人在 )投资人在 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 T+2 T+2日到原认购 日到原认购 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4)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 请。的以登记结果为准对于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 请。的以登记结果为准对于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 请。的以登记结果为准对于请及认购份额的确情况,投资人应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请及认购份额的确情况,投资人应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应在 募集截止日后 2个工作日后到原申请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 个工作日后到原申请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 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查询确认结果 。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承担对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查询确认结果 。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承担对的通知义务,认购确以登记机构结果为准。
(5)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支付 的认购金额退还投资者。
6、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 “金额认 购,份确金额认 购,份确”的方式,认购费用、份额计算 的方式,认购费用、份额计算 的方式,认购费用、份额计算 的方式,认购费用、份额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收益或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生的利息将折算为份额归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生的利息将折算为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其中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其中 利息的具体金额及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以登记机构 的记录为准。
(1)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
当认购费用适比例率时,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金+产生的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费用
认购份额=(净金+产生的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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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投资 人5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认购费率为 0. 30%,如果认购期内金额获得的利息为 ,如果认购期内金额获得的利息为 ,如果认购期内金额获得的利息为 5元,则其可得到的 元,则其可得到的 A类基金份额 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50,000.00/=50,000.00/ (1+ 0. 30 %)=49850.45 元
认购费用 =50,000.=50,000. 00 -49850.45 49850.45 =149.55 元
认购份额=( 49850.45 +5.00 )/1.00 =49855.45 份
即该投资 人5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在 募集 期内获得的利息 5元, 基金发售结束后元, 基金发售结束后其可得到的 A类基金份额为 基金份额为 49855.45 份。
(2)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认购份额=(金+产生的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 人例:某投资 人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无认购费用如 类基金份额,无认购费用如 类基金份额,无认购费用如 果认购期内金额获得的利息为 3.00 元,则其可得到的 元,则其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计算 类基金份额计算 如 下:
认购份额=( 10,000.00+3.00 10,000.00+3.00 )/1 =10,003.00 份
即:投资 人即:投资 人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在募 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在募 集期内获得的利息 3.00 3.00元,基金发售结束后其可得到的 元,基金发售结束后其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为 10,003.00 份。
八、募集资金的保管 、募集资金的保管 、募集资金的保管 、募集资金的保管 与费用 与费用
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期间的资存入专门账户,在行为结 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期间的资存入专门账户,在行为结 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 师费、律师以及其他用,不得从基金 费、律师以及其他用,不得从基金 费、律师以及其他用,不得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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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基金自份 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不少于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不少于 2亿份, 基金募集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 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自管理人办完毕手续并取得 基金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自管理人办完毕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期间的 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的处理方式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的处理方式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的处理方式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的处理方式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的处理方式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的处理方式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的处理方式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的处理方式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足 基金备案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 存款利息 ;
3、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为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自承 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为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 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 直接终止《基金合同》, 直接终止《基金合同》, 直接终止《基金合同》, 并根据法律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 并根据法律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 并根据法律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 并根据法律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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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另有定时,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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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由管理人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由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办理业务的营场所或按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办理业务的营场所或按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办理业务的营场所或按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办理业务的营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的正常 所、深圳证券交易的正常 交易日的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 交易日的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 交易日的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 理申购,具体业务个月开始办 理申购,具体业务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 理赎回,具体业务个月开始办 理赎回,具体业务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 金份额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 金份额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 金份额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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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赎回”原则,即以请; 、“金额申购份赎回”原则,即以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 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 或赎回的请。投资人在提交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方式备足申购 或赎回的请。投资人在提交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方式备足资金,投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份额余否则所购、 资金,投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份额余否则所购、 资金,投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份额余否则所购、 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 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款项投资人申 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款项投资人申 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款项投资人申 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款项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生 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生 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生 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 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 到账则申购不成立,款项将退回投资人户基金管理、托和销 到账则申购不成立,款项将退回投资人户基金管理、托和销 到账则申购不成立,款项将退回投资人户基金管理、托和销 到账则申购不成立,款项将退回投资人户基金管理、托和销 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将在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将在 T+7日(包括该)内支付赎回款项。 日(包括该)内支付赎回款项。 日(包括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 基金合同载 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换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换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换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 理流程,则赎回款 理流程,则赎回款 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有效申购 和赎回请的当天作为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有效申购 和赎回请的当天作为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有效申购 和赎回请的当天作为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有效申购 和赎回请的当天作为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有效申购 和赎回请的当天作为或赎回申请日( T日),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日),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T+1 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日内对该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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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T+2日后(包括该)及时 日后(包括该)及时 日后(包括该)及时 日后(包括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 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 务则对上述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 务则对上述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 务则对上述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 以公告。
销售 机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购、赎回的认以登记结果为准对于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购、赎回的认以登记结果为准对于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购、赎回的认以登记结果为准对于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购、赎回的认以登记结果为准对于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 或官网直销平台 或官网直销平台 或官网直销平台 办理申购 时,单笔办理申购 时,单笔办理申购 时,单笔办理申购 时,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的最低金额为 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 元(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 柜台 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最低金 元(含申购费),追加最低金 元(含申购费),追加最低金 元(含申购费),追加最低金 元(含申购费),追加最低金 额为 50,000.00 元(含申购费),已有认 元(含申购费),已有认 /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 人不受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其他销售机构投资人欲转入 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其他销售机构投资人欲转入 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其他销售机构投资人欲转入 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最低金额的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申请不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申请不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申请不低于 10 份基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余不足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余不足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余不足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余不足 1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
3、本基金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本基金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本基金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本基金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本基金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本基金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本基金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本基金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本基金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但当接受申购请对 但当接受申购请对 但当接受申购请对 但当接受申购请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管理应当采取设定单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管理应当采取设定单 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单日净比例、拒绝大暂停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单日净比例、拒绝大暂停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单日净比例、拒绝大暂停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 申购金额和赎回 申购金额和赎回 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实施 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 《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 定 在指媒介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 和赎回申购费用 和赎回申购费用 和赎回申购费用
和赎回1、申购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费,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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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费。申用不列入基金财产,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费 )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0. 30%
50 万元≤ M<200 万元
0. 20%
200 万元≤ M<500 万元
0.1 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2、赎回 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 人承担,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相同, 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T)
赎回费率
T<7日
1.5 0%
7日≤T<30日
0. 10%
T≥30日
0%
赎回费用由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回费用由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金份额时收取 ,收取的 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 上公告 。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基金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基金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基金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销售 费用 。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及监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及监 管部门、自律规则的定。
七、申购份额与 、申购份额与 、申购份额与 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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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申购费用适比例率时:
净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金额
-净申购份额 =净金/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费用
申购份额 =净金/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 者例:某投资 者5万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对应费率为 0. 30%,假 设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 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50,000.00/=50,000.00/ (1+0. 1+0. 30 %)=49,850.45 49,850.45元
申购费用 =50,000.00=50,000.00 -49,850.45 49,850.45 =149.55 元
申购份额= 49,850.45 /1.0 160 =49,065.40 份
即:投资 者5万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类基金份额 ,假设申购当日 A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160 元, 则可得到 49,065.40 份 A类基金份额。
(2)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 =金/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 人例:某投资 人1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用假 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用假 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用假 设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12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10,000.00/1.0412 =9,604.30 份
即:投资 人即:投资 人1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用假设 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用假设 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用假设 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12 元,则其可得到 元,则其可得到 9,604.30 份 C类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额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乘以当日净值并 本基金的赎回额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乘以当日净值并 本基金的赎回额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乘以当日净值并 本基金的赎回额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乘以当日净值并 本基金的赎回额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乘以当日净值并 扣除相应的费用 (如有) ,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本基金赎回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 =赎回份额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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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赎回总金额-费用
例:假设 例:假设 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持有 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持有 20 日赎回 50,000.00 份, 对应的赎 回费率是 0.1%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20 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 额为:
赎回总金额 =50,000×1.120 ,000×1.120 ,000×1.120 0=56,000.00 元
赎回费用= 56,000.00 ×0.1%=×0.1%= ×0.1%=56.00 元
净赎回金额 =56,000.00 -56.00 =55,944.00 元
即:该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且持有 20 日赎回基金份额 50,000 份, 赎回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20 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55,944.00 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 位,小数点后 第 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资产净值 和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 日的次,通过网站、 日的次,通过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各类 基 金份额净值和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单位为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赎回金额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 金财产承担。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的申购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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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份额持 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6、基 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金托管人、基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 金托管人、基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 金托管人、基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 金托管人、基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 金托管人、基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 金托管人、基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 金托管人、基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 金托管人、基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 金托管人、基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 金托管人、基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 况导致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登记或会计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份额的比例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申购请的措施。
9、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9项暂 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公告。发生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公告。发生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公告。发生 上述第 7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的申购请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的申购请 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分申购 请。如果投资的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分申购 请。如果投资的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分申购 请。如果投资的申请被拒绝,的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情况消除时基 申请被拒绝,的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情况消除时基 申请被拒绝,的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情况消除时基 申请被拒绝,的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能支付 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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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时。
6、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申请的措施。
7、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 项时,基金管理人 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项时,基金管理人 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项时,基金管理人 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项时,基金管理人 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总 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总 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总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人应及恢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人应及恢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人应及恢 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 个开放日内的基金 份额净赎回申请(总数加上个开放日内的基金 份额净赎回申请(总数加上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总数后的 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份总数后的 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份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 10% 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 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的应按单个账户提下,可对其余赎回 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的应按单个账户提下,可对其余赎回 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的应按单个账户提下,可对其余赎回 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的应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赎回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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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管理人对于单个份持有当日申请超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管理人对于单个份持有当日申请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可延期办 理。对于其余当日未以上的部分可延期办 理。对于其余当日未理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量占理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量占请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请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请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请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 的部分赎回申 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与下 一开放日并处理,无优先权以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与下 一开放日并处理,无优先权以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与下 一开放日并处理,无优先权以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部分自动延期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部分自动延期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按合同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按合同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按合同 的约定办理,并应当在指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 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指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在指定媒介上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 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 间,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 间,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并最 赎回的公告,并最 近一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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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公告。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并 公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并 公告,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 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非交易过户。无论 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非交易过户。无论 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 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 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 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 供基金登 记机构要求提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供基金登 记机构要求提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标 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额投资计划 、定期额投资计划 、定期额投资计划 、定期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另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申购 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申购 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申购 金,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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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基金 、基金 份额 的冻 结和解的冻 结和解的冻
结和解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 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基金份额被,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份额仍然参与收配。法律规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份额仍然参与收配。法律规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份额仍然参与收配。法律规 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八、基金份额的转让 、基金份额的转让 、基金份额的转让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份额持有通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份额持有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通其他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通其他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通其他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通其他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 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将提前 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将提前 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将提前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的业 务规则办转让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的业 务规则办转让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的业 务规则办转让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的业 务规则办转让务。
十九、 如相关法律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份额的质押业务 或其他基 金业务,基管理人可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则。 金业务,基管理人可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则。 金业务,基管理人可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则。 金业务,基管理人可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则。 金业务,基管理人可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则。 金业务,基管理人可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则。 金业务,基管理人可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则。 金业务,基管理人可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则。 金业务,基管理人可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则。 金业务,基管理人可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则。 金业务,基管理人可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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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一、投资目标 一、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重点通过投中短期债券力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重点通过投中短期债券力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重点通过投中短期债券力 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 债券(包括 债券(包括 国债、地方政府 国债、地方政府 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资 产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 产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 产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 产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产,也可 转换债券(分离交易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产,也可 转换债券(分离交易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产,也可 转换债券(分离交易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产,也可 转换债券(分离交易转债的纯部分除外)、可交换券。 转债的纯部分除外)、可交换券。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80 %,其中投资于短期债 %,其中投资于短期债 %,其中投资于短期债 %,其中投资于短期债 %,其中投资于短期债 券的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80%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 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剩余限不超过三年资产,主要包括国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剩余限不超过三年资产,主要包括国 债、地方政府央行票 债、地方政府央行票 债、地方政府央行票 债、地方政府央行票 据、 金融债企业公司中期票短资券据、 金融债企业公司中期票短资券据、 金融债企业公司中期票短资券据、 金融债企业公司中期票短资券据、 金融债企业公司中期票短资券据、 金融债企业公司中期票短资券据、 金融债企业公司中期票短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中小企业私募可分离交易转纯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中小企业私募可分离交易转纯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中小企业私募可分离交易转纯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中小企业私募可分离交易转纯部分等金融工具。
当法律规的相关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 当法律规的相关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 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三、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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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充分考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及流动前提下,结合经济 本基金在充分考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及流动前提下,结合经济 本基金在充分考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及流动前提下,结合经济 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组合久并 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组合久并 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组合久并 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组合久并 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券种实施积极债投资 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券种实施积极债投资 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券种实施积极债投资 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运用久期配置、限结类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运用久期配置、限结类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运用久期配置、限结类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运用久期配置、限结类 属资产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放大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
(1)久期调整策略
在全面分析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趋向等因素的基础上,本金将通过调整债 在全面分析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趋向等因素的基础上,本金将通过调整债 券资产组合的久期,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目。当预市场总体利率水平 券资产组合的久期,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目。当预市场总体利率水平 券资产组合的久期,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目。当预市场总体利率水平 降 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久期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 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久期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 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久期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所产生的资本利;反之, 当预期市场总体率水平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所产生的资本利;反之, 当预期市场总体率水平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所产生的资本利;反之, 当预期市场总体率水平则缩短组合久期,以避免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资本损失并 则缩短组合久期,以避免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资本损失并 则缩短组合久期,以避免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资本损失并 获得较高的再 投资收益。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收益率曲线形态可能变化给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收益率曲线形态可能变化给 予方向性的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历史趋势、未来各期限供给分布以及 予方向性的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历史趋势、未来各期限供给分布以及 予方向性的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历史趋势、未来各期限供给分布以及 投资者的期限 偏好,预测收益率结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组投资者的期限 偏好,预测收益率结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组投资者的期限 偏好,预测收益率结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组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和梯形等,在长期短债券间 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和梯形等,在长期短债券间 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和梯形等,在长期短债券间 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和梯形等,在长期短债券间 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和梯形等,在长期短债券间 进行动态调整,从而达到预期收益最大化的目。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是指现金、不同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在确组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是指现金、不同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在确组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是指现金、不同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在确组 合久期和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流动性 合久期和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流动性 、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 、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 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比例。类属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相对价值确定,增持低估、格将上升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从而获取较总回报。
(4)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 差异,相同久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 差异,相同久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 差异,相同久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 差异,相同久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形态和 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形态和 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配置区域并采取 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配置区域并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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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型策略、哑铃或梯形;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 子弹型策略、哑铃或梯形;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 子弹型策略、哑铃或梯形;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 子弹型策略、哑铃或梯形;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 差与历 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交易。
(5)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等方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等方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等方 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具有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 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具有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 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具有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 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3、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为 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不 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不 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不 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不 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不 含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资券(超中票据可分离交易转 含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资券(超中票据可分离交易转 含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资券(超中票据可分离交易转 含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资券(超中票据可分离交易转 含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资券(超中票据可分离交易转 含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资券(超中票据可分离交易转 含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资券(超中票据可分离交易转 债的纯部分、次级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债的纯部分、次级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信用债券相对 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 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 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来源,将在内部评级础 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来源,将在内部评级础 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 资债券获取利差带来高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 资债券获取利差带来高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 资债券获取利差带来高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影响,一是市场曲线走势;二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影响,一是市场曲线走势;二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影响,一是市场曲线走势;二 是债券 本身的信用变化。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状况是债券 本身的信用变化。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状况是债券 本身的信用变化。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状况是债券 本身的信用变化。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状况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 析,判断利差曲线整体及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 析,判断利差曲线整体及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 析,判断利差曲线整体及行业走势,确定各 期限、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行业走势,确定各 期限、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行业走势,确定各 期限、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行业走势,确定各 期限、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券的相对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利差,选择被高估 信用债券的相对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利差,选择被高估 信用债券的相对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利差,选择被高估 、未 来信用利差 可能下降的债券进行投资,减持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 可能下降的债券进行投资,减持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 可能下降的债券进行投资,减持被低估、未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久期、流动性及信用风险的础上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 本基金在控制久期、流动性及信用风险的础上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 资。久期方面,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流动性方面,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整体的情况调持仓规模在力求获 流动性方面,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整体的情况调持仓规模在力求获 流动性方面,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整体的情况调持仓规模在力求获 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流动性安全。信用方面,对个券资质进行 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流动性安全。信用方面,对个券资质进行 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流动性安全。信用方面,对个券资质进行 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流动性安全。信用方面,对个券资质进行 详尽 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综合考量详尽 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综合考量详尽 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综合考量详尽 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综合考量详尽 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综合考量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
5、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
产品投资 关键在于对基础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将国内产品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将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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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券化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模型相结合对个进 产证券化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模型相结合对个进 产证券化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模型相结合对个进 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投资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产支持证券的总体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投资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产支持证券的总体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四、投资决策依据和程序 投资决策依据和程序 投资决策依据和程序 投资决策依据和程序 投资决策依据和程序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
2、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运行和证券市场走。
3、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4、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 、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 、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 衡投资对象的 收益和风险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管理人维护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
(二)投资决策 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召开议,根据基金目标并综合考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召开议,根据基金目标并综合考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召开议,根据基金目标并综合考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召开议,根据基金目标并综合考 虑政治、经济及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决定基金 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虑政治、经济及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决定基金 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虑政治、经济及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决定基金 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经理提出的资产、行业配置计划或重大投决定。
2、研究部门 根据宏观经济、债券市场运行态势信用发人调研数 根据宏观经济、债券市场运行态势信用发人调研数 根据宏观经济、债券市场运行态势信用发人调研数 根据宏观经济、债券市场运行态势信用发人调研数 量化支持等研究成果对基金经理提供。
3、基金经理在授权的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产类别配置比 、基金经理在授权的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产类别配置比 、基金经理在授权的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产类别配置比 例(范围)、组合剩余期限和的信 例(范围)、组合剩余期限和的信 例(范围)、组合剩余期限和的信 例(范围)、组合剩余期限和的信 例(范围)、组合剩余期限和的信 例(范围)、组合剩余期限和的信 用风险结构(范围),以及内外部 用风险结构(范围),以及内外部 用风险结构(范围),以及内外部 用风险结构(范围),以及内外部 的研究支持,在自身职权范围内确定具体投资品种、数量价位策略等构建、优化和调整投资组合,并进行的日常管理。
4、基金经理根据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方案,结合市场运行特点限 、基金经理根据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方案,结合市场运行特点限 、基金经理根据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方案,结合市场运行特点限 、基金经理根据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方案,结合市场运行特点限 范围内作出投资决定,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中央室发委托。员在执 范围内作出投资决定,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中央室发委托。员在执 范围内作出投资决定,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中央室发委托。员在执 行交易前应检查核对基金经理指令是 否符合投资限制、法规行交易前应检查核对基金经理指令是 否符合投资限制、法规行交易前应检查核对基金经理指令是 否符合投资限制、法规行交易前应检查核对基金经理指令是 否符合投资限制、法规否有效等。交易员根据投资限制和市场情况,按委托确定的种类、价格数 否有效等。交易员根据投资限制和市场情况,按委托确定的种类、价格数 否有效等。交易员根据投资限制和市场情况,按委托确定的种类、价格数 否有效等。交易员根据投资限制和市场情况,按委托确定的种类、价格数 否有效等。交易员根据投资限制和市场情况,按委托确定的种类、价格数 量、时间等要素,执行交易指令最终实现投资计划。如果市场和出异常 量、时间等要素,执行交易指令最终实现投资计划。如果市场和出异常 量、时间等要素,执行交易指令最终实现投资计划。如果市场和出异常 量、时间等要素,执行交易指令最终实现投资计划。如果市场和出异常 量、时间等要素,执行交易指令最终实现投资计划。如果市场和出异常 情况,及时 提示基金经理。
5、投资部门 对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 率、归因分析按风险调整对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 率、归因分析按风险调整对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 率、归因分析按风险调整率等进行分析计算、将基金 实际投资业绩与准,以及同可类比率等进行分析计算、将基金 实际投资业绩与准,以及同可类比率等进行分析计算、将基金 实际投资业绩与准,以及同可类比的业绩分别进行比较,定期或根据需要及时有效评价基金运作情况为下一阶段 的业绩分别进行比较,定期或根据需要及时有效评价基金运作情况为下一阶段 的业绩分别进行比较,定期或根据需要及时有效评价基金运作情况为下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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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工作提供参考。
6、风险管理部 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的产配置和调整提出风险防范建 议, 对投资的执行过程进合规监控。基金经理依据市场变化、申购赎回等情况议, 对投资的执行过程进合规监控。基金经理依据市场变化、申购赎回等情况议, 对投资的执行过程进合规监控。基金经理依据市场变化、申购赎回等情况议, 对投资的执行过程进合规监控。基金经理依据市场变化、申购赎回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制的流动性风险。
五、投资限制 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应遵循以下:
(1)本基金投 资于债券产的 比例不低基金80% ,其中 投资于短期债券的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80% ;
(2)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10% ;
(4)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券的 10% ;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8)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合计规模的 10% ;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BBBBBB以上(含 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 )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 )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40%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 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
(11 )本基金的 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140% ;
(12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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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0% ;
(13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素致使不符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素致使不符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素致使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产投;
(14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保持一致;
(15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除上述第( 2)项、第( )项、第( )项、第( )项、第( 9)项、第( )项、第( )项、第( )项、第( 13 )项、第( )项、第( )项、第( )项、第( 14 )项另有约定外,因证 )项另有约定外,因证 )项另有约定外,因证 券市场波动、证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等管理之外的因素致使券市场波动、证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等管理之外的因素致使券市场波动、证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等管理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或管机构另有从其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或管机构另有从其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或管机构另有从其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或管机构另有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的投资组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的投资组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的投资组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的投资组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的投资组比例符 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 同的有关约定。在上 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 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投资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投资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 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 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 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活动;
(6)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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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的 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金则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金则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金则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金则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六、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准为:中债总财富( 1-3年)指数收益率 *80%+ *80%+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 )*20% )*20%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债总财富( 1-3年)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 场和沪深交易所场的跨市中短期债券指数,对价格变动趋势有很强代表性能较 场的跨市中短期债券指数,对价格变动趋势有很强代表性能较 场的跨市中短期债券指数,对价格变动趋势有很强代表性能较 好的反映本基金投资策略 , 较为 科学、合理的评价本基金业绩表现,适作 科学、合理的评价本基金业绩表现,适作 科学、合理的评价本基金业绩表现,适作 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准。
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 比较基 准推出,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科学客观的业绩适用于本比较基 准推出,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科学客观的业绩适用于本比较基 准推出,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科学客观的业绩适用于本金时,经基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后本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金时,经基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后本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金时,经基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后本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履行适当程序 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 相关 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相权利,保护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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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方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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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一、基金资产总值 一、基金资产总值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以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以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以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 立资金账 户、证券立资金账 户、证券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开立基金与管 理人、托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开立基金与管 理人、托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开立基金与管 理人、托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 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并由本基 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并由本基 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并由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分。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 解散被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 解散被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 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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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一、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二、估值对象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备付保证及其它投资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备付保证及其它投资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备付保证及其它投资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备付保证及其它投资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备付保证及其它投资 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1、交易所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
(1)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
(2)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应利息后得到的净进行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在估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
2、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
3、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 易的,按债券所处市场分别估 值。
4、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理:
(1)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在估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成本估值。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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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自律规则的定。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值。
7、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 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由此给份额持有和 基金管理人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由此给份额持有和 基 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由基 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由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各类份额,并按规定公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各类份额,并按规定公 告。
2、基金管理 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人根据法律规 人根据法律规 人根据法律规 或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后由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后由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后由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包括第 位以内(包括第 4位)发 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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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误。
关于差错处理,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错 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造成估值错 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造成估值错 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方”)直接按下述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方”)直接按下述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方”)直接按下述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方”)直接按下述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方”)直接按下述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方”)直接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值错误责任 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第三方。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 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利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利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如果获已经将此部分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如果获已经将此部分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及时进行处理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 )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 )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 )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 )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 )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 )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 )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 )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 )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 )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 据估值错误发生 据估值错误发生 据估值错误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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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向有关当事人确认。
4、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 时,基金管理人 时,基金管理人 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另有定的,从其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的,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由管理人负责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由管理人负责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由管理人负责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由管理人负责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由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当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当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对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等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等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等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等 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约对净值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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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托按估值方法的第 6项进行估 值时,所造成的误 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 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 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 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 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免 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免 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免 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托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由 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托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由 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托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由 此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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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一、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相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相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相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收益分配后不能低于面;
3、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费用 的不同。将导致在可供的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本基金一类别的每份额享等权4、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另有定的从其。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益分配对象、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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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 资者自承担。当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 资者自承担。当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再投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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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
1、基金管理人的费;
2、基金托管人的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仲裁和诉讼;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仲裁和诉讼;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费用维护;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1、基金管理人的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率为 0.3%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 ÷当年天数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累至个月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累至个月 月末,按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 月末,按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 月末,按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按照与理协商的方式于次月前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按照与理协商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公休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公休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公休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日期顺延至最近。
2、基金托管人的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08% 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算方法如下:
H=E×0.08% ÷当年天数 ÷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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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个月末按支付。由理人与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个月末按支付。由理人与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个月末按支付。由理人与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个月末按支付。由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 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理协商一的方式于次月前 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理协商一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公休或不可抗力等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公休或不可抗力等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公休或不可抗力等 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日期顺延至最近可。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率为 0.30% 。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的与份额持有人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说明。销售服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说明。销售服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说明。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算公式如下:
H=E H=E×0.30% ÷当年天数 ÷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资产净值
C类基 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类基 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类基 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类基 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类基 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金管理人与基托核对一致后,按照协商的方 金管理人与基托核对一致后,按照协商的方 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 机构,经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 机构,经机构代付给各个销售。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支期顺延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由基托管人从财产中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入基金:
1、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人和基金托管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人和基金托管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人和基金托管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人和基金托管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人和基金托管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人和基金托管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人和基金托管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人和基金托管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人和基金托管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人和基金托管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托处与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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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费用调整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发展情况调整费 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发展情况调整费 率、 基金托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或高 C类基金份额别的销售服务费 率等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 C类基金份额别的销售 服 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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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一、基金会计政策 一、基金会计政策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的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 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元单;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
5、本基金独立建账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并以 托管协议约定的方式 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 足理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足理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足理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足理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足理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足理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足理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足理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足理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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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流动性风险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法律于信息披 《流动性风险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法律于信息披 《流动性风险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法律于信息披 《流动性风险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法律于信息披 《流动性风险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法律于信息披 《流动性风险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法律于信息披 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 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 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 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 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 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 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 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 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 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 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
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并保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并保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并保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并保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 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或者销售机构;
5、 登载任何自然人、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6、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 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 本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 本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 本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 本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文本为准。 文本为准。 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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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1、《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 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投资 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合同》生效后,管理在每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合同》生效后,管理在每 6个月 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 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 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在地的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在地的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内容提供面。
3、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托管人和基金理在财产保及运 托管人和基金理在财产保及运 托管人和基金理在财产保及运 托管人和基金理在财产保及运 托管人和基金理在财产保及运 托管人和基金理在财产保及运 托管人和基金理在财产保及运 托管人和基金理在财产保及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管理人在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托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托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指定媒介上登载《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
、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每个放日的次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每个放日的次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每个放日的次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每个放日的次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每个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各类净值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各类净值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各类净值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各类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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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资产净值各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资产净值各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资产净值各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资产净值各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资产净值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类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类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和累计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份额销售机构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 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并将季度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或者。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 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 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告方式。
基 金运作期间,如报告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 金运作期间,如报告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金份额总数 20% 的情形,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的情形,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的情形,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 有份额及占比内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 有份额及占比内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 有份额及占比内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 有份额及占比内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殊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披露组合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披露组合 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 告书,予以公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 告书,予以公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 告书,予以公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 告书,予以公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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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 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托;
5、基金管理人托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管人基金托部门负责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托受到监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部门负责受到严重;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发生变 、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发生变 、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发生变 、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发生变 、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发生变 更;
17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 、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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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请后重新;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事项时;
27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8 、本基金变更份额类别设置;
29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
30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资产支持证券的投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 支证券总额、基金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 支证券总额、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 有的资产支证券总额、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 有的资产支证券总额、证券市值占 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证券市值占 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证券市值占 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 2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 告、半和季等定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 告、半和季等定期告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小企业私债券的投资情况。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 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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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各类份额申购赎回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各类份额申购赎回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各类份额申购赎回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各类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进行复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进行复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进行复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 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在其他公共媒介 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披露信息,并且 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一信息的内容应当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构的办公场所,供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办场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办场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办场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办场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办场 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八、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 管理人和托可暂停或延迟披露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3、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情形;
4、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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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 适合 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出现的投资风险 的投资者。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 流动性风险、 信用 风险、管理其他及本基金的特有。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素的影响而引起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素的影响而引起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 的风险,本基金市场来源于 的风险,本基金市场来源于 基金持有的资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主 基金持有的资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主 要来源于:
(1)政策风险
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产业地区发展等)的变 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产业地区发展等)的变 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产业地区发展等)的变 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产业地区发展等)的变 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产业地区发展等)的变 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产业地区发展等)的变 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产业地区发展等)的变 化对 债券市场 产生 一定影响,从而导致投资对象价格波动基金收益产生 一定影响,从而导致投资对象价格波动基金收益产生 一定影响,从而导致投资对象价格波动基金收益的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收益水平也呈。基金投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收益水平也呈。基金投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收益水平也呈。基金投 资于债券,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债券投资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为利率,是由于价格与走 债券投资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为利率,是由于价格与走 势呈反向变化。
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越长,它所面临利率风险将大(4)收益率曲线风险
不同信用水平的 债券市场 投资品种应具有不同短期收益 率曲线结构,若投资品种应具有不同短期收益 率曲线结构,若率曲线没有如预期变化导致基金投资决策出现偏差将影响的收益水平。
(5)购买力风险
基金收益的一部分将通过现形式来配,而可能因为货膨胀影响 基金收益的一部分将通过现形式来配,而可能因为货膨胀影响 而使购买力下降,从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
(6)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的影响,这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的影响,这 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互为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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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或个券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 在市场或个券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 在市场或个券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 调 整基金投资组合,从而对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为普通开放式,投资人可在的日办理份额申购 本基金为普通开放式,投资人可在的日办理份额申购 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 正常日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 正常日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 正常日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安排和相应流动 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安排和相应流动 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安排和相应流动 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 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 国债、 地方政府国债、 地方政府国债、 地方政府央行票据、金融债企 业债、 公司中期票据短融资券超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离交易转纯部资产支持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离交易转纯部资产支持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离交易转纯部资产支持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离交易转纯部资产支持 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 。标的 资产大部分为准化债券金融工具,一般情况下有较好。标的 资产大部分为准化债券金融工具,一般情况下有较好。标的 资产大部分为准化债券金融工具,一般情况下有较好流动性,同时本基金严格控制投资于受限产和不存在活跃市场需要采用 流动性,同时本基金严格控制投资于受限产和不存在活跃市场需要采用 流动性,同时本基金严格控制投资于受限产和不存在活跃市场需要采用 流动性,同时本基金严格控制投资于受限产和不存在活跃市场需要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的投资品种比例。除此之外,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历史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的投资品种比例。除此之外,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历史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的投资品种比例。除此之外,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历史 经验和现实条件,制定出金持有量的上下限计划在该范围内进行比 经验和现实条件,制定出金持有量的上下限计划在该范围内进行比 经验和现实条件,制定出金持有量的上下限计划在该范围内进行比 例调控或现金与证券的转化。本基管理人会进 例调控或现金与证券的转化。本基管理人会进 行标的分散化投资并结合对各 类标的资产预期流动性合理进行配置,以防范风险。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管理人可以根据当时资产组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管理人可以根据当时资产组 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管理人对于单个份持有当日申请超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管理人对于单个份持有当日申请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可延期办 理。对于其余当日未以上的部分可延期办 理。对于其余当日未理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量占理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量占请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请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请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请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分申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分申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分申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分申 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与下 一开放日并处理,无优先权以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与下 一开放日并处理,无优先权以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与下一开放日并处理,无优先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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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部分自动延期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部分自动延期处理。
当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困难或当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困难或当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困难或当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困难或当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困难或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本管理人依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本管理人依 照基金合同及公司流动性 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来使用备流动性工具,包 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来使用备流动性工具,包 括但不限于: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收取短期赎回费;
5)暂停基金估值;
6)摆动定价;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由于采取以上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投资者有可能造成一定期限内不 由于采取以上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投资者有可能造成一定期限内不 能赎回、款延迟支付产生一定资金损失等影响。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 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律规及基金 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律规及基金 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 回申请、暂停接受缓支付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 回申请、暂停接受缓支付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 回申请、暂停接受缓支付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 回申请、暂停接受缓支付回款项、收取短期赎费摆动定价暂停估值等流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 回款项、收取短期赎费摆动定价暂停估值等流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 回款项、收取短期赎费摆动定价暂停估值等流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 回款项、收取短期赎费摆动定价暂停估值等流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 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人将依照严格审批、慎 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人将依照严格审批、慎 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人将依照严格审批、慎 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人将依照严格审批、慎 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 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 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回申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回申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回申 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 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及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 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及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 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及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资者法权益。
在实际运 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可能对投 资人有以下潜在影响: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可能对投 资人有以下潜在影响: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可能对投 资人有以下潜在影响:资人的部分或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完成基金份额 资人的部分或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完成基金份额 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不同;投资人接收款项间 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不同;投资人接收款项间 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投资人没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同时 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投资人没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同时 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投资人没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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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申请可能被延期办理或暂停接受,缓支付款项等。
3、信用风险
信用 风险主要指债券、资产支持证短期融等发行体信用 风险主要指债券、资产支持证短期融等发行体信用 风险主要指债券、资产支持证短期融等发行体状况恶化,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也包括证券交易 状况恶化,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也包括证券交易 状况恶化,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也包括证券交易 状况恶化,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也包括证券交易 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或者基金持仓 债券的发行人拒绝支付本息,导致基金财 债券的发行人拒绝支付本息,导致基金财 产损失。
4、管理风险
本基金可能因为管理人的水平、手段和技术等素,而影响收 本基金可能因为管理人的水平、手段和技术等素,而影响收 本基金可能因为管理人的水平、手段和技术等素,而影响收 益水平。这种风险可能表现在基金整体的投资组合管理上,例如产配置、类属 益水平。这种风险可能表现在基金整体的投资组合管理上,例如产配置、类属 益水平。这种风险可能表现在基金整体的投资组合管理上,例如产配置、类属 益水平。这种风险可能表现在基金整体的投资组合管理上,例如产配置、类属 配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目标等。
5、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因类 本基金为债券型,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因类 本基金为债券型,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因类 本基金为债券型,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因类 本基金为债券型,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因类 本基金为债券型,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因类 本基金为债券型,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因类 本基金为债券型,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因类 本基金为债券型,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因类 本基金为债券型,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因类 本基金为债券型,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因类 本基金为债券型,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因类 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 险,也可能因投信用债券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 险,也可能因投信用债券险。
(2)自动终止的风险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 应当 直接终止《基金合同》 直接终止《基金合同》 ,投资者将面临基金 ,投资者将面临基金 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2)投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性质融工具其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性质融工具其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性质融工具其向 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产池生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 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产池生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 券不同,资产支持证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基础池所 券不同,资产支持证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基础池所 券不同,资产支持证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基础池所 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要求,是一种以资信用为支持 证券。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要求,是一种以资信用为支持 证券。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要求,是一种以资信用为支持 证券。证券存在信用风 险、利率流动性提前偿付操作和法律证券存在信用风 险、利率流动性提前偿付操作和法律证券存在信用风 险、利率流动性提前偿付操作和法律证券存在信用风 险、利率流动性提前偿付操作和法律证券存在信用风 险、利率流动性提前偿付操作和法律险等。
(3)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 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私募风险主要 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私募风险主要 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等。指发债主体违约的,是 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等。指发债主体违约的,是 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等。指发债主体违约的,是 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等。指发债主体违约的,是 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等。指发债主体违约的,是 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是由于交投不活跃导致 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是由于交投不活跃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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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风险。市场是未来价 格(利率、汇股票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风险。市场是未来价 格(利率、汇股票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风险。市场是未来价 格(利率、汇股票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风险。市场是未来价 格(利率、汇股票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风险。市场是未来价 格(利率、汇股票格、商品价等)的不确定性带来风险 ,它影响债券实际收益率。这些格、商品价等)的不确定性带来风险 ,它影响债券实际收益率。这些格、商品价等)的不确定性带来风险 ,它影响债券实际收益率。这些格、商品价等)的不确定性带来风险 ,它影响债券实际收益率。这些格、商品价等)的不确定性带来风险 ,它影响债券实际收益率。这些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6、其他风险
(1)技术风险
当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 当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 当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 技术保障系统或信息网络支持出现异常情 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时限完成、登记系 统瘫痪核算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时限完成、登记系 统瘫痪核算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时限完成、登记系 统瘫痪核算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时限完成、登记系 统瘫痪核算统无法按正常时限显示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及传输等风险。
(2)操作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缺陷或者为素造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缺陷或者为素造 成操作失误或违反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交易错会 成操作失误或违反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交易错会 成操作失误或违反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交易错会 成操作失误或违反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交易错会 成操作失误或违反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交易错会 计部门欺诈。
(3)法律风险
由于法律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导 由于法律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导 由于法律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导 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4)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能导致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能导致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 的风险,以及证券 的风险,以及证券 市场、基金 管理人及市场、基金 管理人及销售 机构可能因不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产生影响 机构可能因不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产生影响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按正常时限完成风险。
二、声明 二、声明 二、声明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合同和其他有关律规定募 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对本基 金募的不表明其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对本基 金募的不表明其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对本基 金募的不表明其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对本基 金募的不表明其金的 投资 价值 、收益 和市场前景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 种长期工具,其主要功能分散降低单证券投资基金是一 种长期工具,其主要功能分散降低单证券投资基金是一 种长期工具,其主要功能分散降低单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市场 ,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市场 ,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市场 ,份额净值会因为波 动等因素产生动, 投资人在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的产品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风险承受能力期限经验产状况等对是否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风险承受能力期限经验产状况等对是否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风险承受能力期限经验产状况等对是否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风险承受能力期限经验产状况等对是否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风险承受能力期限经验产状况等对是否 投资本基金做出独立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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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市场 风险、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管理信用风险 、管理、本 基金的特有风险 、其他风险 、其他风险 等。本基金为 等。本基金为 债券型 基金,属于证券投资中的 基金,属于证券投资中的 较 低风险品种,其 低风险品种,其 长期 预期收益和 预期 风险均低于混合型基金 及股票,高于 ,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在进行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 ,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性并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作为存款放在银或 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作为存款放在银或 存款类金融机构。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管理人他 存款类金融机构。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管理人他 存款类金融机构。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管理人他 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表现保证。
除基金 管理人直接办本的销售外,还通过销售 机构销售, 但是 ,基金资产并不但是 ,基金资产并不销售机构 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基金 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基金 销售 机构担保收益, 销售 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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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 基金合同约定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合同约定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合同约定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合同约定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合同约定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合同约定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合同约定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对于可不经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对于可不经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对于可不经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连续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 、基金 财产 的清算 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 基金 财产 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人 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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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 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 财产小组在进行清算费用是指基金 财产小组在进行财产 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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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 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份额。作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份额。作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份额。作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份额。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上书面签章或字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额具有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集;
(5)出 席或者委派代表)出 席或者委派代表)出 席或者委派代表)出 席或者委派代表)出 席或者委派代表)出 席或者委派代表)出 席或者委派代表)出 席或者委派代表)出 席或者委派代表)出 席或者委派代表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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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合同》当人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获得的不当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务规则;
(10 )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机构依法要求 )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机构依法要求 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时更新和 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时更新和 补充,并保证其真实性;
(11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 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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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依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利;
(13 )在法律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利益依进行融资;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运作基金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和基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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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请,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 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复印;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退而免除;
(21 )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追偿;
(22 )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活存款利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活存款利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活存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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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 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三)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金合同》及国 金合同》及国 家法律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家法律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家法律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等投所需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清算;
(5)提议召开或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负责财产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划拨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益,不委 托第三人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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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投所需,照《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理人投资指令时办清算、交割 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理人投资指令时办清算、交割 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理人投资指令时办清算、交割 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理人投资指令时办清算、交割 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理人投资指令时办清算、交割 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审计、法律等部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审计、法律等部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审计、法律等部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审计、法律等部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审计、法律等部 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 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及托协议规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及托协议规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及托协议规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及托协议规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及托协议规 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及托协议规的为,还 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及托协议规的为,还 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及托协议规的为,还 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及托协议规的为,还 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及托协议规的为,还 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及托协议规的为,还 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及托协议规的为,还 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 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 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
(16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 的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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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责任 ,其赔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基金份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本大不设立 表有权代基金份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本大不设立 日常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托单独 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下同)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管理人 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时应召开持有管理人 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时应召开持有管理人 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时应召开持有管理人 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时应召开持有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除外); )终止《基金合同》(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除外); )终止《基金合同》(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的 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除外); 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另定的除 外); 外);
(10 )基金管理人或托要求召开份额持有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 额的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份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面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份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面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份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面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份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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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项;
(13 )法律规、《基 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法律规、《基 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法律规、《基 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法律规、《基 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法律规、《基 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法律规、《基 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法律规、《基 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法律规、《基 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法律规、《基 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法律规、《基 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法律规、《基 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法律规、《基 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持有人大会:
(1)法律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收取;
(2)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申购费 率低赎回或销售服务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申购费 率低赎回或销售服务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申购费 率低赎回或销售服务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3)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而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 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调整有关 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调整有关 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调整有关 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调整有关 认购、申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托管等业务规则;
(6)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1、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时,由托;
3、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 向管理提出书面议。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 向管理提出书面议。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 向管理提出书面议。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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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 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的,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的,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 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形式;
(2)会议拟审的事项、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履行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 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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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和监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和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 开,会议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 )经核 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50% (含 50% )。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召集人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召集人 可以在原公告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 个月以内,就原 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到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 额应不少于本总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 额应不少于本总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 额应不少于本总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 额应不少于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含)。 额的三分之一(含)。
2、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知载明的形式 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统。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理经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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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影响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有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50% (含 50% );
若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 份额持有的若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 份额持有的若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 份额持有的若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 份额持有的若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 份额持有的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金持有大会开时间 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金持有大会开时间 的 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新召集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应当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新召集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应当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新召集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应当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4)上述第( )上述第( )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项中直接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项中直接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录相符。
3、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或其他非现场方式者以与相结合的召开,会议程序比 或其他非现场方式者以与相结合的召开,会议程序比 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 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 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 明。
4、在法律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 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 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 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 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 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 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 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 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纸质、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具体 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纸质、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具体 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纸质、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具体 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纸质、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具体 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纸质、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具体 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纸质、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具体 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纸质、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具体 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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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大会主持 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未能大会主持 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未能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主。基金 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额持有人大会的主。基金 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作出的决议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每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
1、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 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均一般决方式。
2、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 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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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 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人。
基金管理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票效力(2)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 决结果有异 决结果有异 议,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议,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议,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表对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不影响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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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员姓名等一同告。
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人、基金托管均有约束力。
(九) 本部分关于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或监 管则的部分如将来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或监 管则的部分如将来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或监 管则的部分如将来管规则修改导致 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理人经与托协商一管规则修改导致 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理人经与托协商一报监管机构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 报监管机构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 报监管机构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对于可不经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对于可不经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对于可不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管理人和基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 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连续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
4、《基金 、《基金 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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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 合理费 合理费 合理费 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 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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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上海市决是终局性并对各方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上海市决是终局性并对各方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上海市决是终局性并对各方 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师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 、基金 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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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11号楼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16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陈文奇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8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邮政编码:200336)
法定代表人:彭纯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81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7]40号文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注册资本:742.62亿元人民币
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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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理的投资行为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约,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约,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约,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约,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约,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约,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约,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约,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约,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 债券(包括 债券(包括 国债、地方政府 国债、地方政府 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债、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 券超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 离交易转纯部)、资 产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 产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 产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 产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产,也可 转换债券(分离交易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产,也可 转换债券(分离交易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产,也可 转换债券(分离交易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产,也可 转换债券(分离交易转债的纯部分除外)、可交换券。 转债的纯部分除外)、可交换券。
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比例不低于80 %,其中投资于短期债 %,其中投资于短期债 %,其中投资于短期债 %,其中投资于短期债 %,其中投资于短期债 券的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80%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 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剩余限不超过三年资产,主要包括国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剩余限不超过三年资产,主要包括国 债、 地方政府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券债、 地方政府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券债、 地方政府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券债、 地方政府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券债、 地方政府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券债、 地方政府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券债、 地方政府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券债、 地方政府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券债、 地方政府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券债、 地方政府央行票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短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离交易转 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离交易转 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离交易转 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可分离交易转 债 的纯部分等金融工具。
当法律规的相关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 当法律规的相关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 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 对基金投资、融比例进行监督。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投资组比例应符以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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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应遵循以下: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产的 比例不低80% ,其中 投资于短期债券的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80% ;
(2)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净值5% ,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10% ;
(4)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券的 10% ;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6)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8)本基金管理人 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本基金管理人 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本基金管理人 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本基金管理人 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本基金管理人 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本基金管理人 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本基金管理人 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本基金管理人 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本基金管理人 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本基金管理人 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本基金管理人 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的各类资产支持 的各类资产支持 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合计规模的 10% ;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BBBBBB以上(含 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 )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 )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40%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 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
(11 )本基金的 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140% ;
(12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 市值 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的 10% ;
(13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素致使不符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素致使不符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素致使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产投;
(14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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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一致;
(15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除上述第( 2)项、第( )项、第( )项、第( )项、第( 9)项、第( )项、第( )项、第( )项、第( 13 )项、第( )项、第( )项、第( )项、第( 14 )项另有约定外,因证 )项另有约定外,因证 )项另有约定外,因证 券市场波动、证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等管理之外的因素致使券市场波动、证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等管理之外的因素致使券市场波动、证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等管理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或管机构另有从其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或管机构另有从其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或管机构另有从其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或管机构另有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的投资组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的投资组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的投资组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的投资组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的投资组比例符 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生效之日起 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 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 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
3、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金投资禁止行为进监督。
基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或者活动(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6)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 运用财产买卖、托基金管理人 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及其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金则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金则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金则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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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4、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1)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基金 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于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面临的对手资信风险进监督。
基金管理人向托提供符合法律规及行业标准的银间债券市场 基金管理人向托提供符合法律规及行业标准的银间债券市场 基金管理人向托提供符合法律规及行业标准的银间债券市场 基金管理人向托提供符合法律规及行业标准的银间债券市场 基金管理人向托提供符合法律规及行业标准的银间债券市场 交易对手的名单。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交易对手的名单。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2个工作日内电话或回函确认收到该 名单 。基金管理人应定期和不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及回购交易手的名单 。基金管理人应定期和不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及回购交易手的进行更新。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 进行更新。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 2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回函确认,新名单 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回函确认,新名单 自基金托管人确认当日生效。新名单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 自基金托管人确认当日生效。新名单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 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
(2)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对手的资信 风险,由于交易对手资信引起的损失 风险,由于交易对手资信引起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任追 偿。
5、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监督。
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 ,管理人应根据法律规及合同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 ,管理人应根据法律规及合同约定选择符合条件的存款银行,基金 托管人应根据协议对约定选择符合条件的存款银行,基金 托管人应根据协议对投资银 行存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定:
(1)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管理人、托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金银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基金管理人与托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银行存款业务另 行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在相关署、账户开设与 管理投资指令传达行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在相关署、账户开设与 管理投资指令传达行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在相关署、账户开设与 管理投资指令传达行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在相关署、账户开设与 管理投资指令传达执行、 资金划拨账目核对到期兑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证实书的开立传递执行、 资金划拨账目核对到期兑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证实书的开立传递执行、 资金划拨账目核对到期兑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证实书的开立传递执行、 资金划拨账目核对到期兑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证实书的开立传递执行、 资金划拨账目核对到期兑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证实书的开立传递执行、 资金划拨账目核对到期兑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证实书的开立传递执行、 资金划拨账目核对到期兑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证实书的开立传递执行、 资金划拨账目核对到期兑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证实书的开立传递保管等流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以确基金财产安全护份额持有 保管等流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以确基金财产安全护份额持有 保管等流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以确基金财产安全护份额持有 保管等流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以确基金财产安全护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3)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银行存款 )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银行存款 )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银行存款 )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银行存款 )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银行存款 )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银行存款 )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银行存款 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复 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复 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复 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复 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复 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复 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文件,切履行托管职责。 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文件,切履行托管职责。 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文件,切履行托管职责。 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文件,切履行托管职责。 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文件,切履行托管职责。 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文件,切履行托管职责。
(4)基金 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管理人与托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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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运作办等有关律规,以及国家账户管理利率支付结 法》、《运作办等有关律规,以及国家账户管理利率支付结 法》、《运作办等有关律规,以及国家账户管理利率支付结 法》、《运作办等有关律规,以及国家账户管理利率支付结 法》、《运作办等有关律规,以及国家账户管理利率支付结 法》、《运作办等有关律规,以及国家账户管理利率支付结 法》、《运作办等有关律规,以及国家账户管理利率支付结 法》、《运作办等有关律规,以及国家账户管理利率支付结 算等的各项规定。
6、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基 金托管人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对金投资其他方面进行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应收资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认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应收资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认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应收资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认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应收资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认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应收资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认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托的审擅自将不实业绩表现数据 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托的审擅自将不实业绩表现数据 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并有权发现后报 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并有权发现后报 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并有权发现后报 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托的监督核查,在规定时间 (三)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托的监督核查,在规定时间 (三)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托的监督核查,在规定时间 内答复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按照法规要 内答复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按照法规要 内答复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按照法规要 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督告的,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 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督告的,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 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法》及其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法》及其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法》及其 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 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 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 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 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 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托管人反馈,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 限并保证在定内时改。托管人反馈,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 限并保证在定内时改。托管人反馈,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 限并保证在定内时改。托管人反馈,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 限并保证在定内时改。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 改正。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 改正。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 改正。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 改正。人对基金托管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有权报告中国 人对基金托管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有权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在限期内纠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规和其他有关定,或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规和其他有关定,或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规和其他有关定,或 者违反《基金合 者违反《基金合 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向中 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向中 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向中 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向中 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向中 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规和其他有关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的应当立即通知管理人并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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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根据《基 金法》等其他有关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根据《基 金法》等其他有关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根据《基 金法》等其他有关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根据《基 金法》等其他有关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根据《基 金法》等其他有关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根据《基 金法》等其他有关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根据《基 金法》等其他有关规的定及合同和本协议约,金管理人对基 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管理人对基 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托 管人是否安全保基财产、开立的资账户和证券及债金托 管人是否安全保基财产、开立的资账户和证券及债管账户等投资所需,是否及时、 管账户等投资所需,是否及时、 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和 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和 基 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管理人指令办清算交收按照法规定和《基 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管理人指令办清算交收按照法规定和《基 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管理人指令办清算交收按照法规定和《基 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管理人指令办清算交收按照法规定和《基 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管理人指令办清算交收按照法规定和《基 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管理人指令办清算交收按照法规定和《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投资运作等为。
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地对托 保的资产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地对托 保的资产进行核查。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 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 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 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管理人核查托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未对资 产实行分账、擅自挪用产、未执行或无故延迟基金管理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违反 产、未执行或无故延迟基金管理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违反 产、未执行或无故延迟基金管理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违反 《 基金法》、《 基金法》、《 基金法》、《 基金法》、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金 托管人在限期内纠正,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金 托管人在限期内纠正,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 金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 金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 金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 金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金托管人改正。基对理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对按照法规要求需向送 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对按照法规要求需向送 基金监督报告的,托管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托管人在限期内纠正。
四、基金财产 四、基金财产 四、基金财产 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行运 用、处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
3、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财产的资账户证券和债管账户等投资所需。
4、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 整和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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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和申购过程中, 应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托,应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托,资产没有到达基金银行存 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理采取措施 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理采取措施 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 ,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追偿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 ,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追偿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 ,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追偿损失。
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二)基金募集资产的验证
基金募集期满或提前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到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的全部资金存入基托管人为开立银行款账户中 , 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托管人在 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在规定间内由基管理人聘请有从 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在规定间内由基管理人聘请有从 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在规定间内由基管理人聘请有从 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在规定间内由基管理人聘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所进行验,出具报告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所进行验,出具报告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所进行验,出具报告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所进行验,出具报告 应由参加验资的 2名以上(含 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 。,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备案的条件由管理 人按规定办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备案的条件由管理 人按规定办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备案的条件由管理 人按规定办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并 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规的指令办资收付。本银行预留印鉴由托 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规的指令办资收付。本银行预留印鉴由托 管人保和使用。
3、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业务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理不得假借本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存款账户;亦 基金托管人和理不得假借本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存款账户;亦 不得使用基金的任 何银行存款账户进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本银行 账户的企业网上务进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资 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简称“”)办理托管产的资金结算汇划业务。
5、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业监督机构有关规定。
(四)基金证券交收账户、资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和本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基金托管人以和本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基金托管人以和本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基金托管人以和本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基金托管人以和本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托管人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托管人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托管人 和基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 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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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业务以外活动。
基金管理人不得对证券交收账户、资进行的超 卖或基金管理人不得对证券交收账户、资进行的超 卖或基金管理人不得对证券交收账户、资进行的超 卖或基金管理人不得对证券交收账户、资进行的超 卖或基金管理人不得对证券交收账户、资进行的超 卖或买。
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算备付金 账户即资交收,用于证券易的结。基托管人以本算备付金 账户即资交收,用于证券易的结。基托管人以本算备付金 账户即资交收,用于证券易的结。基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托管人处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结算二级备付账户。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托管人负责向中国民银行进报备并在案 通过后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银行间市场清所股份以 通过后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银行间市场清所股份以 通过后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银行间市场清所股份以 通过后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银行间市场清所股份以 本基金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由基金人负责及资清 算。基金管 理人负责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由算。基金管 理人负责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由算。基金管 理人负责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由理人在中国外汇交易心开设同业拆借市场账户。
2、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基金管理人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 本由基金管理人保存。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投资品种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开立、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 投资品种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开立、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 投资品种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开立、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 投资品种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开立、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 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基金合同》约,开立账户。该按 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基金合同》约,开立账户。该按 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基金合同》约,开立账户。该按 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基金合同》约,开立账户。该按 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基金合同》约,开立账户。该按 有关规则使 用并管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定期单等价凭保管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定期单等价凭保管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定期单等价凭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的保库。购买和转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的保库。购买和转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的保库。购买和转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的保库。购买和转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的保库。购买和转 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理的指令办。对以外 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理的指令办。对以外 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理的指令办。对以外 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本基金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银行存款定期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签署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原件分别托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签署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原件分别托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签署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原件分别托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签署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原件分别托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签署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原件分别托 管人、基 金理保,相关业务程序另有限制除外。本协议规定管人、基 金理保,相关业务程序另有限制除外。本协议规定管人、基 金理保,相关业务程序另有限制除外。本协议规定管人、基 金理保,相关业务程序另有限制除外。本协议规定管人、基 金理保,相关业务程序另有限制除外。本协议规定金管理人在代基签署与有关 金管理人在代基签署与有关 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 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托至少各持有一份的原件应 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托至少各持有一份的原件应 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托至少各持有一份的原件应 及时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合同的保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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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基金管理人应向托提供加盖授权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基金管理人应向托提供加盖授权 业务章的合同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或在约定范围内原不得转移。 业务章的合同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或在约定范围内原不得转移。 业务章的合同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或在约定范围内原不得转移。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原则符合《同》、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原则符合《同》、 《中国证监会关于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关于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其他 法律、规的定。 法律、规的定。 法律、规的定。 用于基金 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用于基金 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托管人复核。基金理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资产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后,将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后,将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后,将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对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可委托登记机构和保份额 持有名册。基金管理人可委托登记机构和保份额 持有名册。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称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募集期结束时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募集期结束时的、 基金 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大会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大会持有人名册、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负责 持有人名册、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负责 持有人名册、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负责 编制和保管,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真实性、完整准确负责。
基金 管理人应根据托的要求定期和不向提供基金 管理人应根据托的要求定期和不向提供基金 管理人应根据托的要求定期和不向提供基金 管理人应根据托的要求定期和不向提供基金 管理人应根据托的要求定期和不向提供份额持有人名册。
(一)基金管理人于《合同》生效日及终止后 10 个工 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记机构编制的份额持有名册;
(二)基金管理人于份额持有大会权益登记日后 (二)基金管理人于份额持有大会权益登记日后 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 托管人提供由登记机构编制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三)基金管理人于每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10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 供由登记机构编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四)除上述约定时间外,如果确因业务需要基金托管人与理商 (四)除上述约定时间外,如果确因业务需要基金托管人与理商 (四)除上述约定时间外,如果确因业务需要基金托管人与理商 (四)除上述约定时间外,如果确因业务需要基金托管人与理商 议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托提供登记机构编制的份额持有名 议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托提供登记机构编制的份额持有名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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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份额持有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份额持有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份,保存期限为 15 年。基 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的份额持有名册用于年。基 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的份额持有名册用于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若基理人或由 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若基理人或由 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若基理人或由 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应 按有关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册,应 按有关法规定各自承担相的责任。
七、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 与终止
(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进行修改。后的新其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进行修改。后的新其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进行修改。后的新其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进行修改。后的新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约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新协议,应报中国证监会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约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新协议,应报中国证监会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约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新协议,应报中国证监会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约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新协议,应报中国证监会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约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新协议,应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他事由造成其基金托管人接财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取消资格或因其 他事由造成其基金管理人接权;
4、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运作或其他律规定的终止 事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八、争议解决方式 八、争议解决方式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应通过友 双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应通过友 双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应通过友 好协商或者调解 决。托管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好协商或者调解 决。托管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好协商或者调解 决。托管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好协商或者调解 决。托管议当事人不愿通过、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 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 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 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在上海市决是终局并对相关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继续忠实、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继续忠实、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基 勤勉、尽责地履行《基 勤勉、尽责地履行《基 金合 同》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份额持有人金合 同》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份额持有人金合 同》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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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 管理人承诺为份额持有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根据基金 管理人承诺为份额持有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根据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权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权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权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服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服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服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服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服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服务
基金管理人或者委托登记机 构为份额持有提供服务。基金管理人或者委托登记机 构为份额持有提供服务。构配备安全、完善的电脑系统及通讯,准确时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 构配备安全、完善的电脑系统及通讯,准确时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 构配备安全、完善的电脑系统及通讯,准确时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 构配备安全、完善的电脑系统及通讯,准确时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 基金账户与份额的登记、管理托转, 持有人名册基金账户与份额的登记、管理托转, 持有人名册基金账户与份额的登记、管理托转, 持有人名册基金账户与份额的登记、管理托转, 持有人名册权益分配时红利的登记、派发,基金交易份额清算过户和资收 权益分配时红利的登记、派发,基金交易份额清算过户和资收 权益分配时红利的登记、派发,基金交易份额清算过户和资收 权益分配时红利的登记、派发,基金交易份额清算过户和资收 等服务。
二、定期额投资计划 二、定期额投资计划 二、定期额投资计划 二、定期额投资计划 二、定期额投资计划
在技术条件成熟时,基金管理人将为份额持有提供定期投资服 在技术条件成熟时,基金管理人将为份额持有提供定期投资服 在技术条件成熟时,基金管理人将为份额持有提供定期投资服 在技术条件成熟时,基金管理人将为份额持有提供定期投资服 在技术条件成熟时,基金管理人将为份额持有提供定期投资服 务。通过定期额投资计划,基金份持有人可以固的渠道申购 务。通过定期额投资计划,基金份持有人可以固的渠道申购 务。通过定期额投资计划,基金份持有人可以固的渠道申购 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以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和管理人届时公布业务规 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以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和管理人届时公布业务规 则为准。
三、 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及邮寄服务 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及邮寄服务 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及邮寄服务 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及邮寄服务 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及邮寄服务 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及邮寄服务
1、基金交易确认服务
基金投资人在交易申请被受理的2个工作日后,可以到销售网点查询和打印该项交易的确认信息,或者通过基金公司客服电话及网站进行查询。
2、定期 对账单邮寄服务
基金交易对账单分为季度和年,记录该份额持有人最近 基金交易对账单分为季度和年,记录该份额持有人最近 一季度或年内所有申购、赎回等交易发生的时间金额数量价格以及当前 一季度或年内所有申购、赎回等交易发生的时间金额数量价格以及当前 一季度或年内所有申购、赎回等交易发生的时间金额数量价格以及当前 一季度或年内所有申购、赎回等交易发生的时间金额数量价格以及当前 一季度或年内所有申购、赎回等交易发生的时间金额数量价格以及当前 账户的 余额等。季度对单在每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向有交易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寄送,年度对账单在每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 对所有基金份额持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寄送。
3、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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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管理的客户服务中心 (包括电话呼叫中心和 网站账户自动查询系统 )和本基金管理人的销售网点查询历史交易记录。
四、投诉受理 、投诉受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管理提供的网站在线客服、呼叫中心工座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管理提供的网站在线客服、呼叫中心工座 席、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 席、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 席、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 席、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 其他销售 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 行投诉。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通过 其他销售 机构的服务电话进行投诉。
五、服务联系方式 、服务联系方式 、服务联系方式
1、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 :40000 -96326 。
传真: 021 -6863006 9
2、互联网站
公司网址: www.hffunds.cn www.hffunds.cnwww.hffunds.cn www.hffunds.cn www.hffunds.cn www.hffunds.cn
电子信箱: services@hffunds.cn services@hffunds.cn services@hffunds.cnservices@hffunds.cn services@hffunds.cnservices@hffunds.cn services@hffunds.cn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 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 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 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 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 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 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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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和定协商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和定协商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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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管理人 、托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管理人 、托和基金销售机构的 办公场 所,投资人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后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 ,投资人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后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 ,投资人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后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 ,投资人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后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 制 件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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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
(四)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办公时间免费查询;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基金备查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备查文件正本为准。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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