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托管费率并修改基
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7月19日起,对旗下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中加瑞利纯债债券”)调整基金托管费率。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整为0.05%。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调整托管费率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及《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分 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郑杨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方式 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法如下: 下:
第十五 H=E×0.10%÷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部分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用与税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收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人发送基金托管费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
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3 个工作日内从 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 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司 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19 日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19 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3]105 号 [2003]10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3.52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3.52 亿元
经营期限:持续经营 经营期限:持续经营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付方式 方式
2、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十、基金 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费用和 法如下: 下:
税收 H=E×0.10%÷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人发送基金托管费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
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3 个工作日内从 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 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近可支付日支付。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2、上述调整事项,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一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bbn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2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
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
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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