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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C (00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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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C005326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18-01-25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曾理 
基金全称: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 基金定投 众禄资产配置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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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以下为热门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 2.1450 3.92%
泰信鑫选混合C 0.6420 3.88%
泰信鑫选混合A 0.6460 3.86%
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A 0.9933 3.03%
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A 0.4622 2.89%
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C 0.4539 2.88%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LOF) 0.7870 2.86%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ETF发起联接A 0.9267 2.82%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ETF发起联接C 0.9255 2.82%
大摩万众创新混合C 0.5238 2.79%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96%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1.43%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55%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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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1季度报告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21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4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53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 月 2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1,366,461.21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
产配置,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得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金融要素运行
情况、中国经济发展情况,在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
资产和现金类资产三大类资产类别间进行相对灵活的配
置,资产配置组合主要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为
主,并根据风险的评估和建议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
使基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
组合。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
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
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基金经理的战略性选股思路以及投研部门的
支持,筛选出价值优势明显的优质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


合。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
应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
投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A 类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325 00532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02,664,108.68 份 158,702,352.53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A 类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C 类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2,843,365.18 5,994,786.95

2.本期利润 9,232,626.98 3,160,309.7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89 0.021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57,062,309.46 237,854,862.7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101 1.498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A 类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过去三个月 1.77% 0.39% -0.14% 0.49% 1.91% -0.10%

过去六个月 5.85% 0.32% 4.70% 0.40% 1.15% -0.08%

过去一年 39.09% 0.77% 11.42% 0.40% 27.67% 0.37%

过去三年 49.77% 1.19% 21.19% 0.41% 28.58% 0.78%

自基金合同

51.01% 1.19% 18.56% 0.40% 32.45% 0.79%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C 类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过去三个月 1.71% 0.39% -0.14% 0.49% 1.85% -0.10%

过去六个月 5.74% 0.32% 4.70% 0.40% 1.04% -0.08%

过去一年 38.60% 0.76% 11.42% 0.40% 27.18% 0.36%

过去三年 48.67% 1.18% 21.19% 0.41% 27.48% 0.77%

自基金合同

49.87% 1.18% 18.56% 0.40% 31.31% 0.78%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 围为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
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8 年 1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
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本基金的 理学硕士,CFA。曾担任安信证券风险管
基金经 理部风险管理专员。2012 年 3 月加入本
徐喻军 理、量化 2018 年 3 月 6 - 11 年 公司,担任量化及 ETF 投资部 ETF 专员;
及指数投 日 自 2014 年 4 月起担任量化及指数投资部
资部总监 基金经理,现担任量化及指数投资部总监
助理 助理兼基金经理。

金融硕士。曾担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本基金的 2021 年 2 月 27 公司信用研究部信用评估研究高级经

陈健宾 基金经理 日 - 5 年 理。2019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
固定收益部信用研究员、固定收益部基金
经理助理,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3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一季度,随着发达国家疫苗接种率的快速提升,全球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中国作
为疫情最早得到控制的经济体,各项经济指标持续修复,1-3 月国内制造业 PMI 依次为 51.3、50.6、
51.9,受去年基数影响,1-2 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上升 35.1%。2 月 PPI 同比上升 1.7%,环比上
升 0.8%;CPI 同比下降 0.2%,环比上升 0.6%,受美国经济及消费复苏影响,海外大宗商品价格出
现大幅上涨,通胀预期上行。2 月 M2 同比增速 10.1%,M1 同比增速 7.4%,2 月末外汇储备 3.20
万亿美元,汇率维持平稳。国内货币政策总体保持稳健,流动性合理适度,追求多目标下的平衡,经济增长、信用风险、通胀、结构性资产价格泡沫等都成为央行关注的要素。一季度 A 股市场出现了大幅波动,美债收益率的快速抬升使得市场估值承受压力,特别是估值较高的核心资产出现连续下跌,而低估值顺周期板块在增长预期和大宗商品涨价带动下出现上涨。一季度,上证综指
下跌 0.90%,沪深 300 下跌 3.13%,创业板指下跌 7.00%。

展望 2021 年第二季度,中国经济的复苏仍有惯性,但经济扩张势头边际放缓。全球货币政策
在当前方向上“易紧难松”,部分新兴市场国家为应对通胀压力、稳定汇率,已进入加息通道,中国央行态度也可能在“稳”的基础上出现缓慢转弯,我们对宏观场景的判断是“稳货币、紧信用”。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科学技术带动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权益市场经历了这轮快速的估值调整后,逐步出现长期配置机会,具有较高成长性的行业和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将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本基金操作思路上,依然以基本面选股为主,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选股思路,重点把握细分行业和个股的投资策略,重点关注估值合理、盈利能力强、业绩表现稳健的公司,力争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债券方面,组合主要以持有中短久期中高等级信用债为主。去年下半年以来,债券市场发生数个 AAA 发行人违约事件,对信用市场整体冲击较大,债券市场信用债市场风险偏好明显下降,大多数中低资质发行人的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有所降低,高估值成交明显增多,市场担忧情绪较浓。去年年底以来,不少高杠杆发行人信用利差明显走阔。目前中低资质发行人的债券二级流动性较弱,估值波动较大,且在“紧信用”环境下可能面临一定信用风险,因此,组合仍主要以持有中短久期中高等级信用债为主,以获取较稳定的票息收益,避免信用风险与估值风险。在货币市场资金面相对偏松的背景下,适当利用杠杆策略获取收益。

债券操作计划上,在目前宏观场景判断为“稳货币、紧信用”的背景下,组合计划以中短久期高等级信用债为主,暂不进行过多信用下沉。目前投资者风险偏好明显降低,不排除后续出现信用事件对债券市场进行进一步冲击,预计利率债和中高等级信用债将有所受益。另一方面,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数据及市场资金面情况,保持组合流动性,并择机调整仓位与久期增厚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 1 季度,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14%。


2021 年 1 季度,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1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59,880,145.42 21.67

其中:股票 159,880,145.42 21.6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64,322,553.60 76.48

其中:债券 564,322,553.60 76.4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458,232.92 0.60

8 其他资产 9,216,892.16 1.25

9 合计 737,877,824.10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1,772,531.60 0.26

B 采矿业 1,946,843.00 0.28

C 制造业 78,586,272.45 11.3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6,272,763.12 0.90

E 建筑业 1,142,660.00 0.16

F 批发和零售业 698,207.76 0.1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239,956.00 0.7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34,776.19 0.41

J 金融业 42,112,598.18 6.06


K 房地产业 6,208,403.30 0.8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203,892.00 0.8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30,185.00 0.3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3,392.02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1,350,469.80 0.19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147,195.00 0.4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59,880,145.42 23.01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112,900 8,885,230.00 1.28

2 600519 贵州茅台 3,700 7,433,300.00 1.07

3 600036 招商银行 112,400 5,743,640.00 0.83

4 601229 上海银行 447,700 3,935,283.00 0.57

5 600309 万华化学 34,200 3,611,520.00 0.52

6 000333 美的集团 43,107 3,544,688.61 0.51

7 000001 平安银行 160,900 3,541,409.00 0.51

8 601888 中国中免 11,100 3,397,488.00 0.49

9 002736 国信证券 280,300 3,352,388.00 0.48

10 601166 兴业银行 136,405 3,285,996.45 0.47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0,019,000.00 8.6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0,055,000.00 5.76

4 企业债券 70,545,000.00 10.1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186,000.00 14.42

6 中期票据 332,452,000.00 47.8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120,553.60 0.1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64,322,553.60 81.21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01901095 19 西南水泥 MTN003 400,000 40,288,000.00 5.80

2 101801042 18 泉州城投 MTN001 300,000 30,357,000.00 4.37

3 155388 19 深航 01 300,000 30,279,000.00 4.36

4 200216 20 国开 16 300,000 30,039,000.00 4.32

5 102000573 20 嘉兴城投 MTN001 300,000 29,967,000.00 4.31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平安银行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66 号)。其因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借贷搭售、对房地产开发贷及预售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平安银行进行了投资。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股票代码:601229)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
〔2020〕25 号)。其因 2014 年至 2018 年绩效考评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18 年未按规定
延期支付 2017 年度绩效薪酬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 评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34 号)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监发〔2010〕14 号)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80 万元。

2020 年 8 月 14 日,上海银行违规向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以其
他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并购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原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 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规定,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14 号),被处
以没收违法所得 27.155092 万元,罚款 1625 万元,罚没合计 1652.155092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海银行进行了投资。

3、国家开发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67 号)。其因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 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被处以罚款 488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国家开发银行债券进行了投资。

4、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股票代码:601318)因其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 年 8月 6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58 号)。其因未按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承保商业车险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被罚款 50 万元。手续费支出未分摊至各分支机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罚款 25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中国平安进行了投资。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股票代码:601166)因其信用卡中心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
监银罚决字(2020)23 号)。其因信用卡授信审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问 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 50 万元罚款。

兴业银行于 2020 年 9 月 4 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福银罚
字〔2020〕35 号)。其因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 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875,088.15 元,并处 13,824,431.23 元罚款。

兴业银行于 2020 年 8月 31 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银保监
罚决字〔2020〕24 号)。其因同业投资用途不合规、授信管理不尽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收益权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6,361,807.97 元,并合计处以罚款 15,961,807.97 元。

2020 年 8 月 21 日,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因黄金租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18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兴业银行进行了投资。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7 号)。其信用卡中心因某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对部分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严重不审慎,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招商银行进行了投资。

7、其余四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1,003.4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32,925.3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962,963.3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216,892.16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A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C
类 类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45,541,878.41 129,163,744.7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3,321,479.65 93,959,854.1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6,199,249.38 64,421,246.3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 变动份额(份 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2,664,108.68 158,702,352.53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比
别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

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210101-20210331105,388,182.39 - -105,388,182.39 22.84
2 20210101-20210331112,574,226.55 -700,749.50111,873,477.05 24.25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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