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
(2022)沪东证经字第1842号
申请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1222室。
法定代表人:崔春。
委托代理人:陈逸捷,男,1996年2月29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2月25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2年1月21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2年1月22日、1月24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电子版)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叶明于2022年3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层对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马子昭、芦军的监督下,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张书豪、唐黛进行计票。截至2022年3月11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456,717,287.18份,占2022年1月27日
权益登记日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总份额889,859,532.44份的51.32%,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终止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456,711,738.58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
3,428.92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2,119.68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99.99879%,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终止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