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银文体娱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中银文体娱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中银文体娱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中银文体娱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应部分一并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附件。
本公司将在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访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一:《中银文体娱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附件二:《中银文体娱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中银文体娱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前言 新增: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
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
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4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
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
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
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
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的申购与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
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金财产后 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金
剩余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财产后剩余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新增: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的申购与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项之一的情形且基金管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之一的情形且基金 申购业务的办理。
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新增: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
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的申购与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新增: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申请超过前一估值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下,基
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10%的赎
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具体参照
上述(2)方式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含10%)的
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法定代表人:章砚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投资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投资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投
于本基金所定义的文体娱乐主题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占非 资于本基金所定义的文体娱乐主题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
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每个交易
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票期权合约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
行。 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投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 ……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
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券;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 应收申购款等;
的其他投资限制。 (2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12条的约定外,基金管理人应当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12)、(22)、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条的约定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新增: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30%;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新增:
9、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可以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产估值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4)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 (4)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
法的第9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 方法的第10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值错误处理。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产估值 新增: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信息披露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新增: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
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信息披露 新增: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 新增:
信息披露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
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1、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
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
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暂停估值的;
4、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
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附件二:《中银文体娱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事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
26、27楼、45楼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法定代表人:章砚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为: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为: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投资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投资
和核查 于本基金所定义的文体娱乐主题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占 于本基金所定义的文体娱乐主题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占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国债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
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
构的规定执行。 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
和核查 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 申购款等;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 ……
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2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12条的约定外,基金管理人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12)、(22)、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条的约定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增: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
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30%;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五)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 (五)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和核查 有关监管规定。 有关监管规定。
1.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1. 此处的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文所述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并
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 不完全一致,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
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 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
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 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
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
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十、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新增: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
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十、基金信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
信息披露程序 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1.职责
新增: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暂停估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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