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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联安鑫乾混合A (00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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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鑫乾混合A004081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17-03-02     基金规模:0.06亿份     基金经理: 陈建华 王欢 
基金全称: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4%
  • 近一月增长率
    0.05%
  • 近一季增长率
    0.10%
  • 近半年增长率
    0.50%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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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鑫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08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公告依据 “《基金合同》”)、《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14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3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联安鑫乾混合A 国联安鑫乾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081 00408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1.4813 1.7795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 (单位:元)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元) 79,837,364.62 39,991,757.51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73 0.87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2月21日

除息日 2023年12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2月2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23年12月21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份额确认日开

始计算。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2月2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自2023年12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

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

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

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现金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相关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12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或更改并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到相关销售网点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相关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5)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

②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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