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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混合A (00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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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混合A002772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16-09-13     基金规模:0.34亿份     基金经理: 房雷 
基金全称: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4.80%
  • 近一月增长率
    2.08%
  • 近一季增长率
    15.65%
  • 近半年增长率
    12.60%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5%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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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关于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关于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起对旗下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同时对《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自 2023 年 3 月 10 日起,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
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根据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如下所示:

(一)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002772

1、申购费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15%

50 万元(含 50 万元)到 100 万元 0.12%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到 500 万元 0.08%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50%

50 万元(含 50 万元)到 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到 500 万元 0.80%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 元

2、赎回费

对于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持续持有期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含 7 日)到 30 日 0.75%

30 日(含 30 日)到 6 个月 0.5%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 0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新增加的份额),基金代码:018082

1、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对于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持续持有期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含 7 日)到 30 日 0.5%

30 日以上(含 30 日) 0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及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因增设 C 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其余因基金管理人信息变更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亦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本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1:《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修改托管协议,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2:《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随后在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3、投资者可拨打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或登录公司网站 www.epf.com.cn,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 2:《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9 日
附件 1:《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部分 48、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
释义 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
金的营运费用

49、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
费、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0、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
收取前端申购费的,但不从本类别基
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51、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
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
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八、其他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的基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
本情况 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
前端申购费的,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财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
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C 类
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
公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
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公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
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
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 无实质性不利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 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 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 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调整现有基金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调整现有基金


份额类别等。该等调整不需要召开基 份额类别等。该等调整不需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份额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的申购与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赎回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
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第六部分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的申购与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
赎回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基金份额 途 途

的申购与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
赎回 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
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计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 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 募说明书》。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收取申购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 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
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 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
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 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
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上述计算结 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上述计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金财产承担。 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4、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金财产。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六部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赎回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 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


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第六部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基金份额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的申购与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赎回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
值。 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事人及 法定代表人:林昌 法定代表人:刘翔

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当事人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权利义务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
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格; 的价格;

第七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当事人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权利义务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
额申购、赎回价格;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八部分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基金份额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持有人大 同另有规定之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 同另有规定之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
会 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 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2、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 2、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
且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 且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
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
率或在对现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在对现有的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停止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调整收费方 响的前提下,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式、增设新的份额类别或调整份额类 的销售、调整收费方式、增设新的份
别设置; 额类别或调整份额类别设置;

第十四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分基金资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产估值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各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 0.001 元,
规定的,从其规定。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告。 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四部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分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产估值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一类基
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
误。 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1)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损失进一步扩大。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理人应当公告。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第十四部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分基金资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
产估值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
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分基金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用与税收
第十五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分基金费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用与税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
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 0.4%。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
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
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
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
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
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
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付。

第十六部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分基金的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收益与分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配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类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3、由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分配权; 服务费,而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
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
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则》执行。 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基金的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信息披露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值。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 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
值。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额累计净值。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十八部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基金的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信息披露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申购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申购
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十八部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分基金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 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书面或电子确认。 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附件 2:《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一、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托管协议 法定代表人:林昌 法定代表人:刘翔

当事人

三、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
托管人对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管理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
人的业务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
监督和核 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查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 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 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
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 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
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 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
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
中国证监会。 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
管理人对 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 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 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
人的业务 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 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
核查 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 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
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 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
货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的 货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的
其他专用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 其他专用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
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 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
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 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
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
及清算交 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收安排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
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 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各类基金
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 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
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 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
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 记录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
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 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
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 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
的会计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每一 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
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 每一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
交易结束后,将编制的基金资金、证 全部交易结束后,将编制的基金资金、


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人按日进行账目核对。 管人按日进行账目核对。

八、基金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资产净值 的计算与复核 的计算与复核

计算和会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计核算 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关 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 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
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以约定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以
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
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二)净值差错处理 (二)净值差错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1)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损失进一步扩大。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管理人应当公告。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九、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可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某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 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 可分配收益根据持有该类基金份额的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 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 配。

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
规定如下: 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规定如下: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 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于面值;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3)由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收取
等分配权; 销售服务费,而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
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
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十一、基 (三)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金费用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
项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 0.4%。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
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
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
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
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
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
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 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
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 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的销
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售服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
《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
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 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
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 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
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 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
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 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
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 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
列支;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托管人对
《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 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
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如 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
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有 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基金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 规定和《基金合同》、本协议的约定,支费用,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有权要求基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 金管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由,可以拒绝 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
支付。 理由,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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