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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A (00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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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A002709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16-06-02     基金规模:0.19亿份     基金经理: 赵耀 
基金全称: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 7日年化
  • 14日年化
  • 28日年化

基金收益发放:每日发放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众禄费率:0.0% 无折扣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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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红塔红土盛通混合型发… 0.9971 1.34%
红塔红土盛通混合型发… 1.0098 1.33%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 1.0073 0.16%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 1.0083 0.16%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 0.8933 0.13%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B 0.4159 1.69%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A 0.3503 1.44%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1.02%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0.71%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10%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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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3 月 27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其他指标......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4
§5 托管人报告......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1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4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47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48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8

8.6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49

8.7 “影子定价”与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49
8.8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50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2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5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5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4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55

11.9 其他重大事件 ...... 5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7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8
§13 备查文件目录...... 58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3.2 存放地点......58

13.3 查阅方式......5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27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6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1,600,051,227.81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02709 002710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16,501,853.26 份 1,583,549,374.55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保持组合高度流动性的前提下,结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
运行、金融市场运行、资金流动格局、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形态
等各方面的分析,合理安排组合期限结构,积极选择投资工具,
采取主动性的投资策略和精细化的操作手法,发现和捕捉市场的
机会,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具体包括短期利率水平预期策略,
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组合剩余期限策略、期限配置策略,类别
品种配置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回购策略,其他金融工
具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
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王园 郭明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3332860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htservice@htamc.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6-916(免长途话费) 95588

传真 0755-33379015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号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前湾一路 399 号前海嘉里商务中 号

心四期 1 栋 2301

邮政编码 518052 100140

法定代表人 龚香林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tamc.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特殊普通合伙) 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湾一路

399 号前海嘉里商务中心四期 1 栋 2301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间数据和 红塔红土人人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 红塔红土人人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 红塔红土人人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
指标 宝货币 A 币 B 宝货币 A 币 B 宝货币 A 币 B

本期已实 292,931.61 53,501,653.64 721,572.52 75,883,007.56 1,226,805.59 94,283,301.31
现收益

本期利润 292,931.61 53,501,653.64 721,572.52 75,883,007.56 1,226,805.59 94,283,301.31

本期净值 1.4873% 1.7319% 1.9972% 2.2433% 1.8434% 2.0881%
收益率
3.1.2 期

末数据和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指标
期末基金 16,501,853.26 1,583,549,374.55 36,238,152.30 4,266,406,295.00 87,637,367.49 3,972,538,689.06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累计净值 16.9490% 18.8105% 15.2351% 16.7879% 12.9787% 14.2255%
收益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

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收 份额净值收益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益率① 率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3301% 0.0008% 0.3456% 0.0000% -0.0155% 0.0008%

过去六个月 0.6369% 0.0007% 0.6924% 0.0000% -0.0555% 0.0007%

过去一年 1.4873% 0.0010% 1.3781% 0.0000% 0.1092% 0.0010%

过去三年 5.4224% 0.0015% 4.1955% 0.0000% 1.2269% 0.0015%

过去五年 11.5864% 0.0024% 7.0872% 0.0000% 4.4992% 0.0024%

自基金合同

16.9490% 0.0025% 9.4337% 0.0000% 7.5153% 0.0025%

生效起至今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收 份额净值收益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益率① 率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3907% 0.0008% 0.3456% 0.0000% 0.0451% 0.0008%

过去六个月 0.7587% 0.0007% 0.6924% 0.0000% 0.0663% 0.0007%

过去一年 1.7319% 0.0010% 1.3781% 0.0000% 0.3538% 0.0010%

过去三年 6.1859% 0.0015% 4.1955% 0.0000% 1.9904% 0.0015%

过去五年 12.9347% 0.0024% 7.0872% 0.0000% 5.8475% 0.0024%

自基金合同

18.8105% 0.0025% 9.4337% 0.0000% 9.3768% 0.0025%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年度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备注
转实收基金

2022 年 292,931.61 - - 292,931.61 -

2021 年 721,572.52 - - 721,572.52 -


2020 年 1,226,805.59 - - 1,226,805.59 -

合计 2,241,309.72 - - 2,241,309.72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年度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备注

转实收基金

2022 年 53,501,653.64 - - 53,501,653.64 -

2021 年 75,883,007.56 - - 75,883,007.56 -

2020 年 94,283,301.31 - - 94,283,301.31 -

合计 223,667,962.51 - - 223,667,962.51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于 2012 年 6 月 12 日正式成立,注册地位于深圳前海,注册资本 4.96 亿元人民币。其中,红
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59.27%,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30.24%,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49%。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作为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公司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以专业服务回馈社会,坚持把基金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资产增值。同时,重视投资的风险控制,建立起一套全面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以风险预算为基础,合法合规运作为前提,将风险控制贯穿于整个投资运作的全过程,进而实现专业组合投资。

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 59 人,其中 38 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管理 18 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商管理硕士,厦
门大学经济学学士,CFA(美国注册金融
2020 年 8 分析师)。历任诺安基金交易员、中国国
赵耀 基金经理 月 24 日 - 17 年 际金融有限公司交易员。现任职于红塔红
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投资一部部门
负责人,总经理助理,为公司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的含义遵
从法律法规、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未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开展有损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执行,公司交易管理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公司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券买卖活动须通过集中交易室集中统一完成。该公平交易管理方法规范的范围涵盖一级市场分销、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研究、授权、决策和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研究管理平台向所有投资部门人员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在公司备选股票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应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备选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逐级审批程序。基金经理不得兼任投资经理,且各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投资系统权限要严格分离。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由集中交易室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以公司名义开展的场外
网下交易,严格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涉及到两个或以上投资组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集中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监察稽核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定期针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的同日同向、临近交易日同向、反向交易记录,进行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格未发现异常差异,各投资组合间不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外,同一投资组合禁止同日反向交易,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严格限制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需经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受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中国的宏观经济呈现出下行的趋势,虽然在稳增长政策的影响下,货币政策宽松,财政政策积极,基建投资发力,但整体信用扩张仍然有较大的阻力。2022 年,一季度的压力主要来自房地产产业链和消费的走弱,但仍然维持了 4.8%的 GDP 增速;二季度,在中国宏观经济受到疫情较大影响的背景下,只有 0.4%的 GDP 增长;虽然三季度经济有所复苏,GDP 增速达到 3.9%,但四季度宏观经济再度受到疫情较大的冲击,只有 2.9%的增速。2022
年全年宏观经济低于年初市场的预期,只有 3%的 GDP 增速。

2022 年在货币市场极为宽松的背景下,货币基金配置的资产收益率也一路下行,在三季度达
到了最低点。货币市场收益率的下行给货币基金资金的再投资带来了较大的困难,2022 年全年本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水平也出现了下行。但在 2022 年四季度,随着防疫政策的优化,市场对于宏观经济的预期有了较大的改变,货币市场也迅速作出反应,市场收益率水平大幅上行,回反接近年初的位置,长端利率上行更快,十年期国债利率全年上行 5 个 bp。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 1.4873%;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本报告期基
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3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78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3 年,我们认为中国宏观经济已处于复苏的周期当中。一方面,疫情对于宏观经济的扰动将大幅减弱,使得宏观经济复苏具备了基础条件,特别是消费的复苏有很强的确定性;另一方面,政策对于宏观经济的支持仍旧非常大,我们认为政府投资在 2023 年仍然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当然在出口方面我们面临着海外发达经济体的不确定性,国内地产投资也有不确定
性,但总体来说 5%左右的增速我们在 2023 年是有望达到的,较 2022 年 3%的 GDP 增速算有一个较
为明显的复苏。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我们认为货币市场的收益率会是振荡上行的,2023 年上半年面对宏观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货币市场会偏宽松一些,下半年如果经济数据走好,货币市场利率有一定的上行压力,但也不至于引起货币市场的流动性紧张,这样的利率市场环境对于货币市场基金较为利。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开展的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包括,严格事前的监督审查,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开展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稽核,保障业务运作的合法合规性。监察稽核部对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基金等各受托资产的投资管理、基金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先合规审核,通过投资交易系统预设风控指标阀值对相关投资组合的合规风险实现事前控制,通过公平交易模块对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公平交易情况进行每日监控和定期分析,对各投资组合的潜在异常交易进行每日监测和分析;定期、不定期地对本基金投资、销售和后台运营等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合规控制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控制手段提出改进建议和督促业务部门改进存在问题。此外,监察稽核部还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新要求,督促公司各部门及时制定、更新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有计划、有针对性针
对全体员工、投资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合规培训,每当新法规出台时,及时向公司员工发送并对有关新法规的主要条款进行解释或培训,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累计分配收益 53,794,585.25 元,利润分配金额、方式等符合相关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本报告期内,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利润分配、基
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2022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20645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红塔
红土人人宝货币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红塔红土人
人宝货币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
任 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红塔红土人
人宝货币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
划清算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
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基金的财
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
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任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红塔红土
人人宝货币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
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
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红塔红土人
人宝货币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振波 吴琳杰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1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95,469,816.66 1,093,448,628.83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90,003,934.22 1,590,683,162.07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90,003,934.22 1,590,683,162.0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415,325,915.20 1,610,025,441.21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203.00 3,2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9,619,981.87

资产总计 1,600,801,869.08 4,303,780,463.98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07,468.26 716,482.93

应付托管费 67,911.39 119,413.8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816.26 27,881.60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258,445.36 272,238.33

负债合计 750,641.27 1,136,016.6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1,600,051,227.81 4,302,644,447.30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 -

净资产合计 1,600,051,227.81 4,302,644,447.3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600,801,869.08 4,303,780,463.98

注: 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1,600,051,227.81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净
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 16,501,853.26 份;B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
1,583,549,374.5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66,506,188.49 90,221,836.47

1.利息收入 35,251,037.72 88,902,460.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17,346,369.27 30,987,045.06

债券利息收入 - 31,971,712.13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17,904,668.45 25,943,703.08
产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31,255,150.77 1,319,376.20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31,255,150.77 1,319,376.20


资产支持证券投 7.4.7.16 - -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 -
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7.4.7.20 - -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 -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2,711,603.24 13,617,256.39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9,327,580.08 10,325,672.20

2.托管费 7.4.10.2.2 1,554,596.70 1,720,945.32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56,458.75 428,889.72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1,155,998.60 805,436.3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1,155,998.60 805,436.35
产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217.39 4,202.82

8.其他费用 7.4.7.23 316,751.72 332,109.9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53,794,585.25 76,604,580.08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53,794,585.25 76,604,580.08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3,794,585.25 76,604,580.0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综合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 4,302,644,447.30 - - 4,302,644,447.30
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 4,302,644,447.30 - - 4,302,644,447.30
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2,702,593,219.49 - - -2,702,593,219.49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53,794,585.25 53,794,585.25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2,702,593,219.49 - - -2,702,593,219.49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960,917,361.30 - - 15,960,917,361.30

- -
2.基金赎回款 - -

18,663,510,580.79 18,663,510,580.79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 -53,794,585.25
53,794,585.25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 - -
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 1,600,051,227.81 - - 1,600,051,227.81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其他

实收基金 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 4,060,176,056.55 - - 4,060,176,056.55
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 4,060,176,056.55 - - 4,060,176,056.55
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242,468,390.75 - - 242,468,390.75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76,604,580.08 76,604,580.08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242,468,390.75 - - 242,468,390.75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984,707,024.41 - - 15,984,707,024.41

- -
2.基金赎回款 - -

15,742,238,633.66 15,742,238,633.66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 -76,604,580.08
76,604,580.08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 - -
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 4,302,644,447.30 - - 4,302,644,447.30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杨洁 杨洁 李志朋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57 号《关于准予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422,731,348.00 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 61014670_H0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红塔红土人人
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6 月 2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22,737,903.2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6,555.2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数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设 A 类和 B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批准报出。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
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债券投资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中。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每日计提应计利息,同时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
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
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
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影子价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投资组合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
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结转至应付收益科目,于下一工作日以红利再投资方式集中支付累计收益。
7.4.4.11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
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计算影子价格过程中确定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
券投资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财政部于 2022 年颁布了《关于印
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14 号),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年初
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 1,093,448,628.83 元、1,610,025,441.21 元、9,619,981.87 元和
3,250.00 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 1,099,711,520.17 元、1,610,742,435.86 元、0.00元和 3,250.00 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1,590,683,162.07 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1,593,323,257.95 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
务费和应付交易费用,金额分别为 716,482.93 元、119,413.82 元、27,881.60 元和 43,238.33 元。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
和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金额分别为 716,482.93 元、119,413.82 元、27,881.60 元和 43,238.33
元。

i)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
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
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
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
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4)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619,717.94 3,448,628.83

等于:本金 2,619,395.05 3,448,628.83

加:应计利息 322.89 -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292,850,098.72 1,090,000,000.00

等于:本金 290,000,000.00 1,090,000,000.00

加:应计利息 2,850,098.72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295,469,816.66 1,093,448,628.83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面价值

债 交易所市场 - - - -
券 银行间市场 890,003,934.22 889,625,023.57 -378,910.65 -0.0237
合计 890,003,934.22 889,625,023.57 -378,910.65 -0.0237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890,003,934.22 889,625,023.57 -378,910.65 -0.0237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面价值

债 交易所市场 - - - -
券 银行间市场 1,590,683,162.07 1,591,123,500.00 440,337.93 0.0102
合计 1,590,683,162.07 1,591,123,500.00 440,337.93 0.0102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1,590,683,162.07 1,591,123,500.00 440,337.93 0.0102

注:1. 偏离金额=影子定价-摊余成本;

2. 偏离度=偏离金额/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415,325,915.20 -

合计 415,325,915.20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1,610,025,441.21 -

合计 1,610,025,441.21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7.4.7.6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9,619,981.87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合计 - 9,619,981.87

7.4.7.7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39,445.36 43,238.33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39,445.36 43,238.33

应付利息 - -

预提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预提审计费 90,000.00 100,000.00

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9,000.00 9,000.00

合计 258,445.36 272,238.33

7.4.7.8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项目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6,238,152.30 36,238,152.30

本期申购 39,938,165.39 39,938,165.3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9,674,464.43 -59,674,464.43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6,501,853.26 16,501,853.26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266,406,295.00 4,266,406,295.00

本期申购 15,920,979,195.91 15,920,979,195.9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8,603,836,116.36 -18,603,836,116.36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583,549,374.55 1,583,549,374.55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
7.4.7.9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292,931.61 - 292,931.6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 - -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292,931.61 - -292,931.61

本期末 - -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53,501,653.64 - 53,501,653.6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 - -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53,501,653.64 - -53,501,653.64

本期末 - - -

7.4.7.10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7,187.92 25,016.5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17,319,181.35 30,962,028.48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

其他 - -

合计 17,346,369.27 30,987,045.06

7.4.7.11 股票投资收益

无。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 30,852,734.67 -
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

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402,416.10 1,319,376.20
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合计 31,255,150.77 1,319,376.20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 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7,498,226,679.75 6,253,336,464.59
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 7,488,117,935.43 6,226,968,560.17
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9,706,328.22 25,048,528.22

减:交易费用 -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02,416.10 1,319,376.20

7.4.7.12.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2.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无。
7.4.7.1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3.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6 股利收益

无。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无。
7.4.7.18 其他收入

无。
7.4.7.19 信用减值损失

无。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90,000.00 10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69,551.72 74,835.88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其他 1,200.00 1,200.00

交易费用 - 74.10

合计 316,751.72 332,109.98

7.4.7.21 分部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单一业务,因此,无需作披露的分部报告。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须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须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塔红土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基金托管人

银行”)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红塔资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产”)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债券交易

无。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4 权证交易

无。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327,580.08 10,325,672.2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534,402.58 234,621.8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30%/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554,596.70 1,720,945.32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05%/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合计

红塔红土基金公司 24,918.07 250,579.93 275,498.00

红塔证券 439.78 24,056.40 24,496.18

合计 25,357.85 274,636.33 299,994.18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合计

红塔红土基金公司 64,460.82 315,614.55 380,075.37

红塔证券 732.58 3,305.15 4,037.73

合计 65,193.40 318,919.70 384,113.10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红塔红土基金公司,再由红塔红土基金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 0.25%和 0.01%。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A/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X 约定年费率/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2 月 31 日 31 日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6 - -
月 2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8,813,294.11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250,578,526.29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81,860,055.11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177,531,765.29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11.1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2 月 31 日 31 日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6 - -
月 2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10,840,839.54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118,972,454.57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121,000,00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8,813,294.11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0.2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1.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

2.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适用的交易费率与本基金法律文件规定一致。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关联方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年12月31日

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例(%) (%)

红塔证券 204,496,334.67 12.7800 220,160,244.73 5.1200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适用的交易费率与本基金法律文件规定一致。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2,619,717.94 27,187.92 3,448,628.83 25,016.5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 备注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计

292,931.61 - - 292,931.61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 备注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计

53,501,653.64 - - 53,501,653.64 -

7.4.12 期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标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由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各专业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等职能部门、各业务及业务管理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过程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策略和控制措施等;监察稽核部负责指导各业务及业务管理部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协调其他各部门开展运作风险管理,并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定期存款存放在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主要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50,102,941.50 329,255,720.00

合计 50,102,941.50 329,255,720.00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及无第三方机构评级的债券。

3.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737,586,814.15 1,181,200,661.17

合计 737,586,814.15 1,181,200,661.17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AAA - -

AAA 以下 - -

未评级 102,314,178.57 80,226,780.90

合计 102,314,178.57 80,226,780.90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及无第三方机构评级的债券。

3.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于开放期内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期内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此外,本基金还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将在 1 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
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监控基金平均剩余期限、平均剩余存续期限、高流动资产占比、持仓集中度、投资交易的不活跃品种(企业债或短期融资券),并结合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变化予以实现。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
续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240 天,且能够通过出售所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应对流动性需求;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于本期末,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91.69%,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为 38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为 38 天。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于本期末,本
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6 个月以内 6 个月-1 年 1-5 年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95,469,816.66 - - - 295,469,816.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890,003,934.22 - - - 890,003,934.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15,325,915.20 - - - 415,325,915.20

应收申购款 - - - 2,203.00 2,203.00

资产总计 1,600,799,666.08 - - 2,203.00 1,600,801,869.08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07,468.26 407,468.26

应付托管费 - - - 67,911.39 67,911.3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6,816.26 16,816.26


其他负债 - - - 258,445.36 258,445.36

负债总计 - - - 750,641.27 750,641.27

利率敏感度缺口 1,600,799,666.08 - - -748,438.27 1,600,051,227.81

上年度末 6 个月以内 6 个月 1-5 年 不计息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资产

银行存款 1,093,448,628.83 - - - 1,093,448,628.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60,589,665.80 30,093,496.27 - - 1,590,683,162.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10,025,441.21 - - - 1,610,025,441.21

应收申购款 - - - 3,250.00 3,250.00

其他资产 - - - 9,619,981.87 9,619,981.87

资产总计 4,264,063,735.84 30,093,496.27 - 9,623,231.87 4,303,780,463.98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716,482.93 716,482.93

应付托管费 - - - 119,413.82 119,413.8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7,881.60 27,881.60

其他负债 - - - 272,238.33 272,238.33

负债总计 - - - 1,136,016.68 1,136,016.68

利率敏感度缺口 4,264,063,735.84 30,093,496.27 - 8,487,215.19 4,302,644,447.30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
假设 能的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将对基金净值产生的影响。正数表
示可能增加基金资产净值,负数表示可能减少基金资产净值。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日) 31 日 )

1、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

-360,355.50 -694,038.46
准点

分析

2、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

361,416.30 695,091.54
准点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无。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且以摊余成本法进行计价,因此无重大的其他价格风险。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890,003,934.22 1,590,683,162.07

第三层次 - -

合计 890,003,934.22 1,590,683,162.07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
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无。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890,003,934.22 55.60

其中:债券 890,003,934.22 55.60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15,325,915.20 25.9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 -
入返售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295,469,816.66 18.46
合计

4 其他各项资产 2,203.00 0.00

5 合计 1,600,801,869.08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8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6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43.9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38.3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4.9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12.4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合计 99.70 -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未超过 240 天。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面价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9,960,438.48 0.6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42,456,681.59 8.90

其中:政策性金 102,314,178.57 6.39
融债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737,586,814.15 46.10

8 其他 - -

9 合计 890,003,934.22 55.62

剩余存续期超过

10 397 天的浮动利 - -
率债券

8.6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数量 按实际利率计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张) 算的账面价值 (%)

(元)

1 112206046 22 交通银行 1,000,000 99,818,287.35 6.24
CD046

2 112209026 22 浦发银行 1,000,000 99,774,390.29 6.24
CD026

3 112217022 22 光大银行 1,000,000 99,745,579.79 6.23
CD022

4 112287717 22 中原银行 700,000 69,705,851.77 4.36
CD287

5 160207 16 国开 07 500,000 51,458,767.41 3.22

6 200303 20 进出 03 500,000 50,855,411.16 3.18

7 112215491 22 民生银行 500,000 49,858,969.43 3.12
CD491

8 112217067 22 光大银行 500,000 49,734,028.61 3.11
CD067

9 112221361 22 渤海银行 500,000 49,717,332.81 3.11
CD361

10 112212050 22 北京银行 500,000 49,705,285.75 3.11
CD050

8.7 “影子定价”与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477%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859%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212%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 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 0.5%。
8.8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无。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2 浦发银行 CD026(代码:112209026)发行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违法
违规事实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合计 420 万元的处罚:(一)
漏报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二)漏报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三)漏报信贷资产
转让业务 EAST 数据,(四)漏报债券投资业务 EAST 数据,(五)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
等,共计 16 条违规行为。

22 交通银行 CD046(代码:112206046)发行主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违法违规事实
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合计 500 万元的处罚:(一)个人经营
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三)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共计 3 条违规行为。

22 光大银行 CD022(代码:112217022)、22 光大银行 CD067(代码:112217067)发行主体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违法违规事实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罚款合计 400 万元的处罚:(一)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二)托管机构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集中度超标,(三)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等,共计 3 条违规行为。


16 国开 07(代码:160207)发行主体国家开发银行的如下违法违规事实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
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合计 440 万元的处罚:(一)未报送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
额 EAST 数据,(二)漏报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三)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四)信
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存在偏差,(五)未报送债券投资业务 EAST 数据等,共计 17 条违规行
为。

22 民生银行 CD491(代码:112215491)发行主体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违法违规
事实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合计 490 万元的处罚:(一)未报
送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二)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三)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等,共计 16 条违规行为。

22 渤海银行 CD361(代码:112221361)发行主体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违法违规事实
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合计 360 万元的处罚:(一)漏报贸易
融资业务 EAST 数据,(二)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三)漏报抵押物价值 EAST 数据,(四)
未报送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等,共计 15 条违规行为。

基金的基金经理根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进行了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除 22 浦发银行 CD026、22 交通银行 CD046、22 光大银行 CD022、16 国开 07、22 民生银行
CD491、22 渤海银行 CD361 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

4 应收申购款 2,203.0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203.00

8.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份额级别 户数 占总份 占总
(户) 金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红塔红土

人人宝货 2,505 6,587.57 11,948,991.95 72.41 4,552,861.31 27.59
币 A
红塔红土

人人宝货 16 98,971,835.91 1,583,549,374.55 100.00 - -
币 B

合计 2,521 634,689.10 1,595,498,366.50 99.72 4,552,861.31 0.28

注:1、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证券类机构 275,808,115.73 17.24

2 证券类机构 204,496,334.67 12.78

3 基金类机构 177,531,765.29 11.10

4 证券类机构 173,515,034.86 10.84

5 其他机构 152,042,452.14 9.50

6 保险类机构 152,015,815.73 9.50

7 保险类机构 130,000,000.00 8.12

8 基金类机构 83,042,592.15 5.19

9 私募类机构 63,324,310.23 3.96

10 基金类机构 54,973,183.04 3.4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份)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1,504,171.03 9.1152

有本基金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 -

合计 1,504,171.03 0.0940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10~50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

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

合计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0~10

开放式基金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A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6 月 2 5,732,141.46 417,048,410.28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 36,238,152.30 4,266,406,295.00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 39,938,165.39 15,920,979,195.91
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 59,674,464.43 18,603,836,116.36
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 - -
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 16,501,853.26 1,583,549,374.55
份额总额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及分级份额调增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及分级份额调减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2022 年 1 月 13 日起,李凌先生担任公司首席
信息官,同时辞任董事长,由总经理杨洁女士代理董事长职务。2022 年 1 月 27 日,由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2022 年 2 月 21 日起,龚香
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洁女士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2022 年 5 月 10 日起,
段皓静女士离任督察长,龚香林先生代为履行督察长职责。2022 年 12 月 2 日起,杨洁女士兼任
财务负责人;王园先生任公司督察长,王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龚香林先生不再代为履 行督察长职责。上述人事变动均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告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该 变更事项已由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22 年度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报告期内应支付给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 9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收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广发证券 2 - - - - -

红塔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注: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和投资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券 回购成交总 证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的比例(%) (%) 的比例
(%)

广发证券 - - - - - -

红塔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 月 14 日
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网站

2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 月 24 日
金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3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2021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 月 24 日
年第 4 季度报告 网站

4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 月 27 日
司董事变更的公告 网站

5 关于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 月 27 日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的公告 网站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6 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结果(2021 年 网站 2022 年 1 月 27 日
下半年)

7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2 月 22 日
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网站


8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3 月 21 日
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网站

9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3 月 29 日
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的公告 网站

10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3 月 31 日
金 2021 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11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2021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3 月 31 日
年度报告 网站

12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4 月 22 日
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13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2022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4 月 22 日
年第 1 季度报告 网站

14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4 月 25 日
大额申购、转换转入的公告 网站

15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5 月 12 日
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网站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6 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的提示 网站 2022 年 5 月 27 日
性公告

17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5 月 27 日
招募说明书(2022 年 1 号) 网站

18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A 类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5 月 27 日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19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B 类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5 月 27 日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20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7 月 20 日
金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21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2022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7 月 20 日
年第 2 季度报告 网站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2 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结果(2022 年 网站 2022 年 7 月 26 日
上半年)

23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8 月 31 日
金 2022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24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2022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8 月 31 日
年中期报告 网站

25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9 月 27 日
大额申购、转换转入的公告 网站

26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26 日
金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27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2022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年第 3 季度报告 网站

28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1 月 3 日
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 网站


资)公告

29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2 月 3 日

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网站

30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2 月 3 日

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网站

31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2 月 28 日

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网站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持有基金

投资者 份额比例 份额
类别 序 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号 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
的时间区



2022-06-

10 至

2022-06-

13/2022-

06-20 至

2022-06-

1 27/2022- 0.00 3,002,282,587.54 3,002,282,587.54 0.00 0.00
07-08 至

2022-07-

14/2022-

07-26 至

机构 2022-07-

27

2022-06-

29 至

2022-07-

05/2022-

2 09-30 至 444,670,433.86 7,345,381.87 300,000,000.00 152,015,815.73 9.50
2022-10-

11/2022-

10-25 至

2022-11-

16

产品特有风险

1、巨额赎回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

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2、流动性风险
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3、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基金持续稳定运作可能面临一定困难。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4、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5、持有人大会投票权集中的风险
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6、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注:上表申购份额包含报告期内红利再投份额。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5、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湾一路 399 号前海嘉里商务中心四期 1 栋 2301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在营业期间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服热线:4001-666-916(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htamc.com.cn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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