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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银合利债券 (00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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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合利债券002693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6-05-19     基金规模:0.08亿份     基金经理: 杨成 
基金全称: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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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9 年2 月12 日,并于2019 年2 月13 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合利债券
基金代码 00269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5 月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
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
同》生效后,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三、终止《基金合同》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
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对
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2019 年2 月1 日起,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等业务,继续办理赎回等业务。自2019 年2 月13 日起,本基
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
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五、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
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
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 个月。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
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 个工作
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 年以上。
六、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
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
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合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3、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2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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