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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金鹰元和混合A (00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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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元和混合A002681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16-05-25     基金规模:0.46亿份     基金经理: 倪超 
基金全称: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67%
  • 近一月增长率
    -2.46%
  • 近一季增长率
    -2.11%
  • 近半年增长率
    0.56%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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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 年 4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730】
号文注册募集,2016 年 5 月 25 日合同生效,2016 年 8 月 23 日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业务、转换转入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投资者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 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
险、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该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
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
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
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的低风险品种,
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2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10 月 6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3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设立日期: 2002 年 12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联系人: 潘晓毅
联系电话:020-83936180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 亿元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4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5000 2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50 11%
总计 2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公司董事和监事
凌富华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历任苏州航空工业部长风机械总
厂财务处会计、广州大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广西北海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所属城市信用社、营业部、信贷部经理助理,香港大同机械企业有限公司驻
国内企业会计主任,广东省联谊信诚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广州营业部财务经理、总部财务中心综合部经理、广州营业部拟任总经理,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财
务总监兼任财务负责人,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财务负责人。现任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01号核准,
自2015年1月起,担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岩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投行业务部业务主管,
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财富管理中心业务副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
部总经理等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自2014年8月7日至今,担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毅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
部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合规总监。
程宁女士,董事,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财务
科科员、广州白云山宝得药厂财务科副科长,兼任广州白云山兽药厂财务科科长、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结算科科长、结算中心会计出纳科科长、财
务部副部长、监事会成员兼监事会秘书、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财处代
理处长、处长、广州医药集团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广州医药集团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药
白云山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人。
江鹏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江鹏先生自2000年9月参加工作后,先后在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担任董事会
秘书职务,现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温婉容女士,董事,商科毕业。曾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市场及
传媒经理、景顺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副总裁、德意志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区域销售总监、Societe Generale Asset Management Asia Ltd.高级副总裁、
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香港财务策划师学会行政总裁等职。
2011年7月加入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
政总裁。
谭跃先生,独立董事。财务(金融)学 博士。曾任株洲基础大学担任助教、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5
长沙理工大学担任讲师、暨南大学担任副教授,现任暨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等职务。
刘国常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会计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任教。现任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
授,兼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广东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市审计学
会副会长以及上市公司东凌国际、粤传媒、博济医药、道氏技术的独立董事。
谢石松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教授,历任广州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
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武汉大学法学院、
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海南、广州、长沙、深圳、厦门、珠海、佛山、
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上市公司艾派克、威创股份、省广股份、阳
普医疗的独立董事。
曾巧女士,监事,管理学学士。曾任佛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美的集团
审计部审计经理、美的集团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现任美的集团审计监察部总监。
陈家雄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东莞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广州
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总监,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刘岩先生,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投行业务部业务主
管,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财富管理中心业务副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
理总部总经理等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2014 年 8 月 7 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
李云亮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先后于重庆理工大学、中国证监会重
庆监管局任职,历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管部总经理等职。根据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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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长兴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10 月在广东
证券公司(原)任研究员,2006 年 10 月至 2010 年 5 月担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析师,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10 月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
发部总监,2011 年 11 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研发部总监、总
经理助理等职务。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经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自 2016 年 5 月 12 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苏文锋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历任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外贸经济
系党支部书记,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大
德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投资
银行部总经理,华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副总监等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2008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3、 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员,投资经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投资主办。2014 年 12 月加
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
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和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于利强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学士。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华
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经理,2009 年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旅游、地产、中小盘行业研究员和银华中小盘基金经理助理。2015 年 1 月加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总监。现任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产
业整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金鹰多元策略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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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岩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曾长兴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王喆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于利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赖德昌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集中交易部总监。
(2)权益类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岩先生,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总经理;
曾长兴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王喆先生,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于利强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岩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总经理;
曾长兴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刘丽娟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4)指数及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岩先生, 指数及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总经理;
曾长兴先生,指数及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黄志钢先生,指数及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指数及量化投资部总监。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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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2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 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潘晓毅
联系电话:020-83282950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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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邮箱:csmail@gefund.com.cn
网址:www. 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查樱
电话:010-66105662
客服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王琳
电话:0755-83196223
客服电话:95555(全国)
网址:www.cmbchina.com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东方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赵树林
电话:010-65556960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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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58(全国)
网址:www.bank.ecitic.com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东银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吴斌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卞晸煜
电话:4008895561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穆欣欣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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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邱艇
电话:0574-87050397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林培珊
电话:0769-22866254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grcc.com
(10)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529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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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new-rand.cn
(1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电话: 021-20835785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和讯理财客(http://licaike.hexun.com)
(13)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 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联系电话:0592-3122757
客服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1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 33227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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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1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天天基金网(www.1234567.com.cn)
(1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600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好买基金网(www.ehowbuy.com)
(1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37494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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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 - 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同花顺基金销售网(www.5ifund.com)
(1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 层 4609-10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0) 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联系人: 高雪超
客服电话: 400-088-8080
网址:http://www.qindaojr.com
(21)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联系电话:010-65983311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15
客服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站:www.igesafe.com
(22)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1209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联系人:李皓
电话:010-67000988-6097
客服电话: 400-001-8811
网址: www.zcvc.com.cn
(23)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张晔
电话:010-58845312
客服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www.chtfund.com
(2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站:www.fundzone.cn
(25)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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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许骜
电话:010-58170911
客服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26)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5 号楼 7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内大街 2 号万通大厦 22 层 2208 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徐越
电话:010-883128877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27)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盛海娟
电话: 010-57418813
客服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28)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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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翠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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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法定代表人: 徐福星
联系人:徐娜
电话:010-68292940
客服电话:400 600 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30)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 2202 室
法定代表人:李振
联系人:李梦秋
电话:010-53361051
客服电话:400-066-9355
网址: www.ksfortune.com
(31)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客服电话:400-8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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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 张旭
联系电话:010-58160168
客服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站:www.fengfd.com
(33)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 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电话: 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站:http:// www.taichengcaifu.com
(3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1002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笛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35) 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 楼
法宝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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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3376813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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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 号 3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6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电话:021-68889082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 http://www.pytz.cn/
(37)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 90(一期)
第七幢 23 层 1 号 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电话: 027-87006003-8026
客服电话:400-027-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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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9)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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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真卿
电话:021-22267943
客服电话:021-22267982
网址: http://www.dtfortune.com/
(40)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钟琛
电话:020-89629012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41)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淑慧
联系人:陆锋
电话: 0371-85518396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站:http://www.hgccpb.com/
(42)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联系电话:0755-894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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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68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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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赛
客服电话:95518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44) 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电话:0755-66892301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45)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 廖苑兰
联系电话:0755-83655588
客服电话:400-804-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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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电话:0755-23953913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电话:021-38676767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4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圆
电话:010-85156398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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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3066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5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全国)、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5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兰
电话:020-87555888-333
客服电话:95575(全国)
网址:www.gf.com.cn
(5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客服电话:0755-2383588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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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汪小蕾
电话:021-23219689
客服电话:95553 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5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8229
客服电话:021-96250500
网址:http://www.swhysc.com
(5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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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cn
(5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5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 023-63786141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59)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李鑫
电话:021-68634510
客服电话:4008881551
网址:http://www.xcsc.com
(6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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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张彤
电话:022-28451955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6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6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6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客服电话:010-6655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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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dxzq.net
(6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 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 0512-62938521
客服电话: 0512-96288
网址: www.dwzq.com.cn
(6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010-63081493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6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全国)
网址:www.dfzq.com.cn
(67)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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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6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晓皙
电话:021-22169111
客服电话: 95525(全国)、 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6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262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 www.962518.com
(70)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12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13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7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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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国联金融大厦 7-9 楼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沈刚
电话: 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 0510-82588168
网址: http://www.glsc.com.cn
(7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6、7 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韵
电话:021-64718888-2024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http://www.stocke.com.cn
(73)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电话:021-20667181
客服电话:95511 转 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7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阜南路 1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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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hazq.com
(7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蕾
电话:0731-84403319
客服电话:0731-84403350
网址:www.cfzq.com
(7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孙旭
电话:0769-22119348
客服电话:0769-95328
网址:http://www.dgzq.com.cn
(77)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李弢
电话:010-84183331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7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俞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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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电话:0791-86283080
客服电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stock.com
(7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陈曦
电话:021-20315086
客服电话:95538(全国)
网址:www.qlzq.com.cn
(8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1 楼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客服电话:0755-83199599
网址:www.csco.com.cn
(8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客服电话: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8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32
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史江蕊
电话:010-64818301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8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1 号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 胡倩
电话:0755-8325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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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刘 熠
联系/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 www.tebon.com.cn
(8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信托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梁承华
电话:029-8740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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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82
网址:http://www.westsecu.com
(8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郭相兴
电话:021-20655175
客服电话:9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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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邓鹏怡
电话:0931-48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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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陶志华
电话:0571-8778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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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层 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大厦 47、48、4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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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联系人:王鹏宇
电话:0755-83219194
客服电话:40018-4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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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B01( 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6437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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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 0752-211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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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周俊
电话:0451-8586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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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 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 18 楼
北京运营总部: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东一门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张靓雅
电话:010-57672000,0755-33331188-8807
客服电话:4006-54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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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95)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王薇
电话:021-32229888-25125
客服电话:400196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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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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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慧灵
电话:010-85556100
客服电话:95390;400-898-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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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刘宇
电话:010-59366070
客服电话:4006200620
网址:http://www.sczq.com.cn/
(98)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杨磊
电话:028-86199041
客服电话:4008-366-366
网址: http://www.hxzq.cn
(9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唐昌田
电话:010-88321717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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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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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电话:029-63387289
客服电话:400-860-8866
网址: www.kysec.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名称: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电话:020-38283037
传真:020-83282856
联系人:张盛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 135 号中山大学西门科技园 601-605 室
法定代表人:黄添顺
电话:020-84035397
传真:020-84113152
经办律师:欧阳兵、马晓灵、陈进学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2-23 层
法定代表人:杨池生
电话:010-51716801、51716803、5171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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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716790
邮编:100036
经办注册会计师:韩振平、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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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
本基金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结束募集,募集规模 1,619,654,121.30 份,投
资者 10,059 户,符合备案条件。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备案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要求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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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自 2016 年 8 月 23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转换转入业务和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
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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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遵循“后
进先出”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
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后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
基金份额先赎回;
5、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变更为非保本基
金,则变更后对所有基金份额的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以确定所适用的赎
回费率;
6、"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发生申购、赎回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
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基金投资者已
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
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
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若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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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
流程, 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
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
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投资者应及时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
成交情况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在不影响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将
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限制
1、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
为 1 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赎回本基金时,赎回
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1 份,赎回后导致基金份额不足 1 份的
需全部赎回。
2、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
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赎回本基金
时,赎回最低份额为 10 份,持有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时发起赎回需全部赎回。
3、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赎回的,申购最低金额(含申购费,
如有)为 5 万元(含申购费,如有)。赎回本基金时,赎回最低份额为 1 份,持
有基金份额不足 1 份时发起赎回需全部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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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申购与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
上限制。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项目 申购金额 A(元) 费率
A 类份额申购费
A <100 万 1.20%
100 万≤A<300 万 0.80%
300 万≤A<500 万 0.40%
A≥500 万 1000 元/笔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 A 类份额与 C 类份额的赎回费相同。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项目 T 为持有期 费率
赎回费
T<6 个月 1.50%
6 个月≤T<1 年 1.00%
1 年≤T<2 年 0.50%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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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 年 0
(注:1 个月按 30 天计算,2 个月按 60 天计算,以此类推;1 年按 365 天
计算, 2 年按 730 天计算,以此类推。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
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6 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金财产之余的费用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3、 本基金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A 类份额的代码为 002681, B 类份额的代码为 002682,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
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
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本基金的 A 类、C 类份额相互之间不能转换。
(八)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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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九)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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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保本、保本的保证及保本周期到期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2-23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2-23 楼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陶军
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29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55-82852588
传真:0755-82852555
注册资本:3,538,703,245 元人民币
(二)担保人对外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规模为 519.95
亿元人民币,其中融资担保 67.35 亿元、保证担保 370.91 亿元、保本基金担保
71.28 亿元、专户担保 10.41 亿元。
(三)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或清偿责任的情形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
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之乘积(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
可赎回金额)与相应基金份额于持有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不低于认购保本金
额;
2、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3、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
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4、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
减少;
5、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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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修改的除外(修改应书面通知
担保人);
6、保证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主张权利;
7、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
或转换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8、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或
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9、因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的基金份
额;
10、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
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
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四)基金的保本
1、保本周期
本基金每个保本周期为 2 年。
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 年后对应日止。如
果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第一
个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
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机构,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
供保本保障,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
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本基金继
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仍为 2 年,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
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本基金 A 类份额的当期累计净值收益率达到或超过保本周期目标收益率,
则管理人将在满足条件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前保本周期提前到期,
保本周期到期日为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日,提前到期日为到期操
作期前一个工作日,距离满足条件之日起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且不得晚于《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公历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 2 个公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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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首个保本周
期目标收益率为 16%。 若本基金在披露下一保本周期的处理规则或转型为金鹰元
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后触发目标收益率,本基金将按照已公告
的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执行,不适用基金合同有关保本周期提前到期的规定。
2、保本条款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
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之乘积(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相应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
(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
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含该第 20 个工作日)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保本金额、可赎回金额及保本赔付差
额;第二个保本周期起的后续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
及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
基金份额净值之乘积(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及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
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
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当期有效的《基
金合同》或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签署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
合同》的约定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3、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
(2)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保本周期而言,对于过渡期申购及从
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
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均适用保本条款。
4、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之乘积(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相应基金份额于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不低
于其保本金额;在第二个保本周期起的后续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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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申购及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
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之乘积(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及从上一保本周
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相应的基金份额
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不低于其过渡期申购及从上一保本周期
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
(2)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
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4)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
值减少;
(5)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且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
责任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6)保证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主张权利;
(7)因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的基金
份额;
(8)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
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
(9)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
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10)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
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五)保本周期到期
1、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
前提下,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
人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50
期提供保本保障,则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将继续以保本基金的
形式存续并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基金管理人届时
公告为准。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前提下,
若本基金不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
“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作相应修改, 无需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但应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
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若本基金不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
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2、保本周期到期的处理规则
(1)本基金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 3 个工作日(含第 3 个
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到期操作期间的具体起止时
间及处理规则,并提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此期间内进行到期操作。
(2)在到期操作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
额选择如下到期操作方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
式基金份额;
3)在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的情况下,将基金份额转入下一保本周
期;
4)在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的情况下,继续持有转型后的“金鹰
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四种处理方式之
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转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
的基金份额。
(4)无论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作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认购、或过渡期
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51
期操作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
转为“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
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5)保本周期到期后,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本基金转入
下一保本周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默认方式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保本周期到期
后,如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默认方式为转型为“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到期操作的日期为到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
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6)在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接受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
转换转入申请。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
出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7)为了保障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在保本周
期到期前 30 日内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业务,并提前
公告。
(8) 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除保本周期到期日),除暂时无法变现的基
金财产外,基金管理人应使基金财产保持为现金形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免收该期间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销售机构免收该期间的销售服务费。
3、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在到期操作期间内,对于认购并持有到期、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
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
转换转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还是转型为“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2)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
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之乘积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的可赎回金额)与相应基金份额于持有期内的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
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未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
管理人应立即通知担保人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52
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
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支付的代偿款
项以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信息)。
(3)担保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 5 个
工作日内,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代偿款项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
管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代偿款项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担保人将上述代偿金额全额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中
后即为全部履行了保证责任,担保人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代偿。代偿
款项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20 个工作日(含第 20 个工作日)内
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
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之乘积(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
可赎回金额)与相应基金份额于持有期内的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本
金额,基金管理人及担保人未履行《基金合同》及本合同上述条款中约定的保本
义务及保证责任的,自保本周期到期日后第 21 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以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约定,直接向基
金管理人或担保人请求解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事宜。但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向担
保人追偿的,仅可在保证期间内提出。担保人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请求直接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支付保本赔付差额的,应当先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享
受保本条款的资格以及可获得赔付的保本赔付差额。
(4)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作出到期选择,持有人将自行承担保本周期到期日
后(不含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4、过渡期和过渡期申购
(1)过渡期
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的
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日期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
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
(2)过渡期申购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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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担保人或者保本义务人提供的下一保本周期保证额度
或保本偿付额度确定并公告本基金过渡期申购规模上限以及规模控制的方法。
2)过渡期申购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过渡期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
计算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对于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自行承担过渡期申购之
日至过渡期最后一日(含该日)期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4)过渡期申购费率
过渡期申购具体费率在届时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过渡期申购费用由过
渡期申购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5)过渡期申购的日期、时间、场所、方式和程序等事宜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提前公告。
6)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或默认选择
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不低于本基金担保人或者保
本义务人提供的下一保本周期保证额度或保本偿付额度上限,则本基金不设立过
渡期申购。
7)过渡期内,本基金将暂停办理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8)过渡期内,除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财产外,基金管理人应使基金财产保
持为现金形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该期间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销售机构免收该期间的销售服务费。
5、基金份额折算
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
算日。
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者过渡期
申购的基金份额及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其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
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
调整。
6、开始下一保本周期运作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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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本基金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运
作。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的到期操作期间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
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以及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经基金份额折算后,适用下一
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
本基金进入下一保本周期后,仍使用原名称和基金代码办理日常申购、赎回
等业务。
自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开始后,本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 3 个月。投资者在下
一保本周期开始后的开放日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相应基金份额不
适用下一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的届时公告。
7、下一保本周期基金资产的形成
(1)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上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
周期的,按其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对应的
资产净值确认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并适用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
(2)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过渡期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按其申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
代表的资产净值确认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并适用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
条款。
8、转为变更后的“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的形成
保本周期届满时,若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变更为“金鹰元和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
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之乘积(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
于认购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以
现金形式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55
换转入的基金份额,选择或默认选择转为变更后的“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转入金额等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为“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在“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日前一个工作日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3)变更后的“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的具体操作
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提前予以公告。
9、保本周期到期的公告
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就有关到期的上述事宜进行公告。公告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周期到期处理方式的有关业务规则、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转型
为“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法律文件、申购赎回安排等。
基金管理人可以修改相关规则,此等事宜的相关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还将进行提示性公告。
10、保本周期到期的赔付
(1) 对于第一个保本周期,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 A 类基金份额和/或 C 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
额净值之乘积(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
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
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 A 类基金份额保本赔付差额与 C 类基
金份额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相应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
赔付差额支付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于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
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 A 类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该类份额保本赔付差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
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支付的代偿款项以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本基金在基金托管
人处开立的账户信息)并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赔付款到账日期。担保人收到基金
管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代偿
款项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中。
(2)保本赔付资金到账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
配和支付。
(3)发生赔付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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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通过安全资产与风险资
产的动态配置,为投资者提供保本金额安全的保证,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
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
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及分离
交易可转债等)、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
支持证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按照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将投资对象主要分为安全资产和风险资
产。其中,本基金投资的安全资产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基金投资的风险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
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按照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对各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
整。其中,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40%;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
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采取主动投资方法,通过数量化方法严格控制
风险,并通过有效的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57
以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保本策略
本基金采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CPPI),该策略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
组合保险策略。其基本原理是将基金资产按一定比例划分为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
其中安全资产遵循保本要求将投资于各类债券及银行存款,以保证投资本金的安
全性,进而起到到期保本的效果;而除安全资产外的风险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提升基金投资者的收益。具体的比例确认方式如下:
(1)根据基金资产的期末最低保本金额和根据安全资产平均到期收益率确
定的合理贴现率计算当前基金资产的价值底线;
(2)根据价值底线计算基金资产的安全垫,即最大止损额;
(3)按照优选的风险乘数将安全垫放大,将该部分投资于风险资产,其余
资产投资于安全资产。
2、资产配置策略
(1)大类资产的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进行投资,其中风险乘数对于确定风险资
产和安全资产的配置额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风险资产主要以权益类资产为代表,
安全资产主要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代表。故本基金以风险乘数的设定作为大类资
产配置的关键变量。
本基金综合考虑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运行状况、固定收益类与权
益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基金净资产和价值底线等因素,结合资产配置研究结果
和市场运行状态, 动态调整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力争在确保本金安
全的前提下,稳健获取投资收益。
(2)安全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大类资产配置、类属资产配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自上而下进
行稳健资产的投资管理,力求在实现保本目标的基础上适当捕捉稳定收益机会。
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财政货币政策和利率走势的判断确
定安全资产在利率类、信用类和货币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同时也对银行间市
场和交易所市场进行选择性配置。
类属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分析债券市场、品种间相对价值变化、债券供求关系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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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和信用环境等进行具体券种的选择。此外,本基金还将在综合考虑风险和收
益的基础上审慎进行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的投资。
1)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同时具有债券、股票和期权的相关特性,兼具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
债券的相对安全、收益固定的优势,有利于分散投资的利率风险及提高收益水平。
本基金将重点从可转债的内在债券价值、保护条款、期权价值、基础股票价值、
基础股票的流通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充分发掘投资价值,并积极寻找各种套利机
会,以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
2)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高票息、高信用风险、流动性差等特点。本基金将通过
独立评估,分析其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回收率等指标。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
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处理机制,进行审慎性投资。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市
场无效套利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风控的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
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3)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综合运用“自上而下”和“自下
而上”的投资方法进行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在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行业景气
状况以及上市公司成长潜力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的基础上,优选重点行业中基本
面较好、具有估值优势、成长性良好、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
额收益。
2)股票指数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流动性
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首先将基于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
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以及套期保值的类型,并根据风险资产投资(或
拟投资)的总体规模和风险系数决定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其次,本基金将在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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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考虑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以及股指期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特征和
估值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品种选择,以对冲风险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
性风险。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
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
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
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
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持有的风险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
(2)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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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4)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15)本基金每日所持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
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
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4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必须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
(1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7)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相关证
券可上市交易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新保本周期开始起六个月内使基金
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
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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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五)业绩比较基准
2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上述“2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指当期保本周期起始日(若为第
一个保本周期,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金融机
构人民币存款基准税后利率。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本基金自调整生效之
日起使用新的利率。
本基金选择 2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
为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为投资者投资于定期存款实际可获得的收益率,将其作
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有助于本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理性地判断本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性,准确地理解本基金本金保证的有效性。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62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推出更具权威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市场出现
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将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的低风险品种,
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八、 基金投资组合(未经财务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7,086,515.14 4.14
其中:股票 77,086,515.14 4.14
2 固定收益投资 1,510,901,096.70 81.08
其中:债券 1,510,901,096.70 81.08
资产支持证券 - -3 贵金属投资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49,856,187.10 13.4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114,055,893.40 6.12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63
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461,880.92 0.13
7 其他各项资产 23,147,833.83 1.24
8 合计 1,863,453,513.69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B 采矿业
25,273,000.00 1.59
C 制造业
37,031,375.14 2.3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 -E 建筑业
- -F 批发和零售业
6,800,976.00 0.4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981,164.00 0.50
H 住宿和餐饮业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J 金融业
- -K 房地产业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P 教育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64
S 综合
- -合计
77,086,515.14 4.86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沪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00725 京东方A 5,000,000 11,850,000.00 0.75
2 000559 万向钱潮 750,000 10,867,500.00 0.69
3 600028 中国石化 2,100,000 10,206,000.00 0.64
4 601857 中国石油 1,400,000 10,108,000.00 0.64
5 600428 中远航运 1,415,100 7,981,164.00 0.50
6 002221 东华能源 449,800 6,800,976.00 0.43
7 601766 中国中车 700,000 6,272,000.00 0.40
8 600497 驰宏锌锗 900,000 4,959,000.00 0.31
9 000778 新兴铸管 918,400 4,353,216.00 0.27
10 600961 株冶集团 360,000 3,643,200.00 0.23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150,160,000.00 9.47
2 央行票据 - -3 金融债券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4 企业债券 726,990,969.20 45.86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6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6 中期票据 633,535,000.00 39.9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15,127.50 0.01
8 同业存单 - -9 其他 - -10 合计 1,510,901,096.70 95.31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22233 12 招商 02
1,000,000.
00
102,640,00
0.00
6.47
2 122229 12 国控 01
1,000,000.
00
102,300,00
0.00
6.45
3 101553018
15 联通
MTN002
1,000,000.
00
101,790,00
0.00
6.42
4 019539 16 国债 11
1,000,000.
00
100,100,00
0.00
6.31
5 136039 15 石化 01 800,000.00
80,856,000
.00
5.10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66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
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9,139.9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23,048,693.91
5 应收申购款 -6 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 23,147,833.8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67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金鹰元和保本混合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5.25-2016.9.30
0.20% 0.05% 0.76% 0.01% -0.56% 0.04%
2、金鹰元和保本混合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5.25-2016.9.30
0.00% 0.05% 0.76% 0.01% -0.76% 0.0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
的比较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 年 5 月 25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1.金鹰元和保本混合 A: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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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鹰元和保本混合 C:
注:(1)本基金报告期末已达到基金规定的投资组合比例要求;(2)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是:2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十、 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69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1)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红利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若投资者的现
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
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由此获得的基金份额,
视同申购,不适用于保本条款;
(2)转型后: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
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
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个工作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70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
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转型为“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后,基金收益分配时所
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71
十一、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及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证券、期货账户等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
延。
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担保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72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 0.6%的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的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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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
理活动,对前次刊登的《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
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公司相关人员的信息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修改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的相关信息;
(6)修改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相关信息,包括开放申
购与赎回时间、申购赎回下限等;
(7)更新了“九、保本、保本的保证及保本周期到期”中的担保人的相关
信息;
(8)增加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部分,展示本基金的最新投资组合。
(9)增加了“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展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投
资业绩;
(10)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期间披露的
公告及主要信息提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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