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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博时黄金ETF联接A (0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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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黄金ETF联接A002610
基金类型:COMM、ETF     成立日期:2016-05-27     基金规模:9.12亿份     基金经理: 赵云阳 王祥 
基金全称: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10%
  • 近一月增长率
    1.45%
  • 近一季增长率
    0.20%
  • 近半年增长率
    14.97%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6%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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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以及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以及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
于投资者,根据《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
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对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
如下:
一、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方案概要
(1)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
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 0.3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C 类。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 0.10%年费率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E 类。
本基金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三类基金
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间不得互相转换。
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 类人民币: 002610; C 类人民币: 002611;
E 类人民币: 021499),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 基金费率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情况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户最低持有基
金份额余额限制如下表所示:
申购费率 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Y) E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0
管理费率(年费率) 0.50%
托管费率(年费率) 0.10%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10%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代销机构 1 元(人民币)
直销机构 1 元(人民币)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代销机构 1 元(人民币)
直销机构 1 元(人民币)
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0.01 份(按交易账户统计)
( 1)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 2)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收取的赎回费 100%计入基金财产。
( 3)其他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公
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网站。
1)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自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增加 E 类基金份额的修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质利益,该修改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 www.bosera.com.cn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生效。
2、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 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
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
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
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6 日附件:《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 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一、前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
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 起执行。
(删除)
二、释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不同基金份
额: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等不同,分为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
额和 E 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
同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
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
0.3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类别。
E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
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
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类别。
三、基
金 的
基 本
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
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
购、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 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
认购/申购费用,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 3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亦不收取赎
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本类别
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C 类。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
基金份额总数。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
基金份额,称为 A 类; 在投资者申购时不
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按照 0.35%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类别,称为 C 类。 在投资者申购时
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按照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类别,称为 E 类。
本基金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三类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
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相转换。
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
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相转换。
六、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
赎回
与转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
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
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
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
财产所有。
基金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
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基金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
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
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
基金财产所有。
基金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
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
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基金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
用,且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 C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赎回费
率最高不超过 5%。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
用,且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 C 类
基金份额、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4、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
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公告。
(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
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
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
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指定
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4、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
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
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公告最
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
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指定
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
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
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
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在指定媒介
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
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
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
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在指定媒介
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八、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其
权 利
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 13)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 13)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九、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
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根据法
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
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七、
基金
资产
的估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
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报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
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
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
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
托管人一同进行。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报给基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
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
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
进行。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基金管理
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
定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八、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8、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8、 C类基金份额、 E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3、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
3、 C类基金份额、 E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
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 0.3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为0.35%,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费率为0.1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
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
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十九、
基 金
收 益
与 分

(二)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
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
再投资日经过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
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
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
式;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
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
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
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
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
份额。
(二)收益分配原则
1、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
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
再投资日经过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计算基准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
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
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
现金方式;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
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
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
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
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相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
二 十
一、基
金 的
信 息
披露
(八)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八)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 二
十 二
部 分
基金合同摘要修改同基金合同正文
部分内容基 金
合 同
摘要
章节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订后托管协议内容
三、基
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业
务 监
督 和
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
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
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
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
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复核。
四、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业
务 核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
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
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
作等行为。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
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
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
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
易 及
清 算
交 收
安排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2、 T+1日, 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
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
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2、 T+1日, 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
转换份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
并将确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八、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 计
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
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
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并在盖章
后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
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
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
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并在
盖章后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
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
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
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九、基
金 收
益 分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3、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
或者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该基金
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的方式(下称“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
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投资者没
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
处理。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3、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
或者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该基金
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的方式(下称“再投资方式”),
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
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
利的方式处理。
十一、
基 金
费用
(三)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
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 0.3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
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
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四)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该基金管理
费和/或托管费。
(五)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
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
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的规定执行。
(三) C类基金份额、 E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1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
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 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
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
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
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四)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该基金管理
费、 托管费和/或销售服务费。
(五)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
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
额、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其
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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