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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德邦增利货币B (0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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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增利货币B002241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15-12-23     基金规模:--亿份     基金经理: 张铮烁 
基金全称: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众禄费率:0.0% 无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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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章节 原合同条款 修改后条款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则 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理暂行规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

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 的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其他有关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法律法规。 称“《流动性管理规定》”)、《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

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释义 新增: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

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

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但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情形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份额的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与赎回 新增: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

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的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申购与赎回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途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

赎回费用,但是出现以下情形:

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

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

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

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

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

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

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

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

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

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

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

外。

基金份额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申购与赎回 新增:

9、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

申请或基金转换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

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时。

10、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6、7、8、 发生上述第1、2、3、5、6、7、8、

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10、11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停申购公告。当发生上述第9项暂停

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也有权拒绝该

等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基金份额的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申购与赎回形 情形

新增: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

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 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 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

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

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 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

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 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 5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

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 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

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 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 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

理并公告。

基金份额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申购与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新增: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基金管理

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

理人对于其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

回申请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

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

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

并办理。

基金合同当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事人及权利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义务 …… ……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3.7亿元

…… ……

基金合同当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事人及权利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义务 …… ……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 ……

注册资本:伍拾壹亿贰仟叁百叁拾伍万 注册资本:17,170,411,366元

零肆佰壹拾陆元整 ……

……

基金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新增: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

市场基金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

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

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

资产的10%;

(11)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

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

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

得超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

于30%;

(12)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

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

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

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

于20%;

(1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

于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

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前

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

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

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

除上述第(3)、(11)、(12)项外,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除上述第(3)、(14)、(15)、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17)、(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

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 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

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

起开始。 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

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新增: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

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

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

披露程序。

基金资产估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值 新增: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

基金的信息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披露 、《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 法》、《流动性管理规定》、《基金

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基金的信息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披露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 告

……

6、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

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

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8、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10 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

(六)临时报告 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六)临时报告

新增:

29、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基金合同内 做同步修改

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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