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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C (00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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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国证现金增利C000787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14-09-16     基金规模:10.94亿份     基金经理: 桑劲乔 
基金全称: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 7日年化
  • 14日年化
  • 28日年化

基金收益发放:每日发放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 基金定投 众禄资产配置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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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以下为热门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同泰开泰混合C 0.5681 7.41%
同泰开泰混合A 0.5797 7.41%
广发北证50成份指数C 0.8383 6.91%
广发北证50成份指数A 0.8420 6.91%
易方达北证50成份指数C 0.7750 6.82%
易方达北证50成份指数A 0.7786 6.82%
华夏北证50成份指数A 0.7906 6.81%
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C 0.8490 6.81%
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A 0.8532 6.81%
汇添富北证50成份指数A 0.7854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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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 1.0336 0.02%
国新国证荣赢63个月… 1.1069 0.01%
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A 1.0257 0.01%
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C 1.0217 0.01%
国新国证鑫裕央企债六… 1.0462 0.01%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B 0.5893 1.79%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C 0.524 1.55%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A 0.5239 1.55%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3.65%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0.22%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1.53%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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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0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3月0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2
§4 管理人报告......13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3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5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7
§5 托管人报告......1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8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8
§6 审计报告......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8
§7 年度财务报表......20
7.1 资产负债表......20
7.2 利润表......21
7.3 净资产变动表......22
7.4 报表附注......23
§8 投资组合报告......4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9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5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50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51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1
8.6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1


8.7 “影子定价”与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52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2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4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5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55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5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55
§11 重大事件揭示......56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6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6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58
11.9 其他重大事件......5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5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0
§13 备查文件目录......60
13.1 备查文件目录......60
13.2 存放地点......60
13.3 查阅方式......6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7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09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91,739,662.7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A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B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85 000786 00078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9,414,832.13 份 974,637,699.06 份 907,687,131.59 份
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充分控制基金资产风险、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将以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基本原则,力求
投资策略 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货币财政政策变动等因素充分评估的
基础上,科学预计未来利率走势,择优筛选并优化配置投资范围
内的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谢超 姜敏

信息披露负责 联系电话 010-59315649 4006800000



电子邮箱 xiechao@crsfund.com.cn jiangmin@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0789 95558

传真 010-59315600 010-85230024

注册地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 号楼 6-30 层、32-42 层

心企业办公区C栋106室-00094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1 层 号楼 6-30 层、32-42 层

邮政编码 100020 100020

法定代表人 杨铭海 方合英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 www.crsfund.com.cn
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
座 20 层

注册登记机构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
人保寿险大厦 1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1.
1


间 国新国 国新国 国新国 国新国 国新国 国新国证 国新国 国新国 国新国证
数 证现金 证现金 证现金 证现金 证现金 现金增利 证现金 证现金 现金增利
据 增利 A 增利 B 增利 C 增利 A 增利 B C 增利 A 增利 B C





本 89,766 16,630, 21,595, 99,501 9,671,4 21,141,8 116,49 11,502, 28,848,3
期 .12 564.16 578.43 .05 75.31 74.58 0.16 391.66 05.43







本 89,766 16,630, 21,595, 99,501 9,671,4 21,141,8 116,49 11,502, 28,848,3
期 .12 564.16 578.43 .05 75.31 74.58 0.16 391.66 05.43



本 1.7242 1.9691% 1.7244% 1.6364 1.8809% 1.6365% 1.9774 2.2227% 1.9777%
期 % % %






3.
1.
2


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期 9,414, 974,637 907,687 4,900, 610,313 1,040,58 5,897, 322,541 1,196,47
末 832.13 ,699.06 ,131.59 370.19 ,912.52 4,893.67 205.66 ,771.95 7,195.55







期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
1.
3

累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累 25.824 28.5111 25.7097 23.691 26.0295 23.5787% 21.699 23.7027 21.5889%
计 0% % % 4% % 9%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2)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3)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A、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B 和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C 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
(4)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A 净值表现

份额净值收 份额净值收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益率① 益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0.4602% 0.0017% 0.3450% 0.0000% 0.1152% 0.0017%

过去六个月 0.8690% 0.0013% 0.6900% 0.0000% 0.1790% 0.0013%

过去一年 1.7242% 0.0011% 1.3687% 0.0000% 0.3555% 0.0011%

过去三年 5.4332% 0.0011% 4.1063% 0.0000% 1.3269% 0.0011%

过去五年 9.8866% 0.0015% 6.8475% 0.0000% 3.0391% 0.0015%

自基金合同 25.8240% 0.0038% 12.7275% 0.0000% 13.0965% 0.0038%
生效起至今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B 净值表现

份额净值收 份额净值收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益率① 益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0.5209% 0.0017% 0.3450% 0.0000% 0.1759% 0.0017%

过去六个月 0.9916% 0.0013% 0.6900% 0.0000% 0.3016% 0.0013%

过去一年 1.9691% 0.0011% 1.3687% 0.0000% 0.6004% 0.0011%

过去三年 6.1961% 0.0011% 4.1063% 0.0000% 2.0898% 0.0011%

过去五年 11.2148% 0.0015% 6.8475% 0.0000% 4.3673% 0.0015%

自基金合同 28.5111% 0.0037% 12.7275% 0.0000% 15.7836% 0.0037%
生效起至今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C 净值表现


份额净值收 份额净值收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益率① 益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0.4601% 0.0017% 0.3450% 0.0000% 0.1151% 0.0017%

过去六个月 0.8692% 0.0013% 0.6900% 0.0000% 0.1792% 0.0013%

过去一年 1.7244% 0.0011% 1.3687% 0.0000% 0.3557% 0.0011%

过去三年 5.4338% 0.0011% 4.1063% 0.0000% 1.3275% 0.0011%

过去五年 9.8878% 0.0015% 6.8475% 0.0000% 3.0403% 0.0015%

自基金合同 25.7097% 0.0037% 12.7275% 0.0000% 12.9822% 0.0037%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 应付利润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分 备
实收基金 款转出金额 配合计 注

2023 89,766.12 - - 89,766.12 -

2022 99,501.05 - - 99,501.05 -

2021 116,490.16 - - 116,490.16 -

合计 305,757.33 - - 305,757.33 -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B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赎 应付利润本年变 年度利润分配 备
转实收基金 回款转出金额 动 合计 注

2023 16,630,564.16 - - 16,630,564.16 -

2022 9,671,475.31 - - 9,671,475.31 -

2021 11,502,391.66 - - 11,502,391.66 -

合计 37,804,431.13 - - 37,804,431.13 -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C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赎 应付利润本年变 年度利润分配 备
转实收基金 回款转出金额 动 合计 注

2023 21,595,578.43 - - 21,595,578.43 -


2022 21,141,874.58 - - 21,141,874.58 -

2021 28,848,305.43 - - 28,848,305.43 -

合计 71,585,758.44 - - 71,585,758.44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国证基金”)成立于
2019 年 3 月 1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家及目前唯一一家落户雄安新区的公募基金管理
公司及全国性证券类法人机构。国新国证基金股东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国新国证基金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自成立以来,国新国证基金秉承“诚信、尽责、专业、奋进”的企业精神,积极创新产品设计开发,创设国内首只雄安主题的公募基金,引导社会资源参与雄安新区运营建设,助力创新科技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融入国新后,国新国证基金秉承国新“国之脉、传承责任之脉,新致远、坚持创新发展”核心价值理念,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和国有资本运营全局,以“服务央企、服务国家战略”为己任,通过开展央企资本市场深度研究与投资,创设央企主题等创新产品,打造“央企投资特色资管机构”,努力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共享央企改革增长的红利。

截至报告期末,国新国证基金旗下管理 11 只公募基金产品,为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国新国证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荣赢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融泽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融兴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优选配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鑫裕央企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证

理)期限 券

姓名 职务 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





桑劲乔,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
11 金融学硕士,金融风险管理师
桑劲乔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12-06 - 年 (FRM),11 年证券从业经验。
2012 年 11 月加入国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下同),2020 年 3
月加入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原华融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2016 年 12 月 6 日起担
任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
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6
月 13 日起担任国新国证荣赢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2月7日起担任国新国证鑫颐
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3 年 5 月 18
日起担任国新国证鑫泰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 年 7 月
2 日起担任国新国证雄安建设
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历任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部交易员、投资
经理,基金业务部基金经理。

张蕊,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
程博士,13 年证券从业经验。
2022年7月加入国新国证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原华融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2023 年 7 月 17
日起担任国新国证鑫裕央企
13 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张蕊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22-07-29 2023-07-17 年 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鑫泰三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曾就职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曾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销售交易总部业务创新
主管、创新业务组组长、投资
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行业协会关于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从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技术手段等方面来保证公平交易的实现,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等手段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证券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债券市场收益率呈现 M 型走势。年初伴随着疫情的放开、稳增长措施的陆续出台以
及信贷的大规模投放,实体经济在供需两端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修复,资本市场对经济向好的预期有所升温,市场风险偏好有所上升,债券市场收益率呈现上行的趋势。进入 3 月份后,由于物价萎靡、房价下跌、股市赚钱效应不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转弱等原因,资本市场对于债券的配置需求有所增强,叠加政府债券供给并没有大幅度上量以及央行分两次累计下调 MLF 利率 25bp 等原因,债券收益率呈现下行的走势。8 月中旬以后,在房地产限购政策放松、万亿特别国债发行、地方政府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资金利率中枢上移等因素的制约下,债券市场收益率开启一段震荡上行的路径。进入 12 月份以后,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落地、存款利率下调、央行加大公开市场投放规模等利好因素的助推下,收益率震荡下行。

流动性管理是本基金最重要的功能,在保证流动性充裕以及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尽可能的提高组合的收益率。报告期内,本基金以同业存单、短期存款、短期融资券以及短期逆回购为主要配置资产。根据负债端申赎及资产端利率的变化规律,灵活的安排组合的杠杆率及剩余期限。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收益率为 1.724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687%;截至报告期末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B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1.969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 1.3687%;截至报告期末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1.724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6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4 年在房地产下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出口转链、预期转弱等因素的制约下,政府稳
增长的压力依然很大。货币政策方面,预计央行仍将维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并注重做好在月底、年末以及政府债券集中供给等时点的流动性对冲工作。财政政策方面,预计中央政府适度发力,原则上不会创造大规模的政府债券供给,但预期全年赤字率水平会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相机调整,有可能对市场造成冲击。预计收益率曲线将整体下移,在流动性水平合理充裕基调的制约下,预计长端品种表现要比短端品种好。同时,预计关键期限品种收益率波动有所加大,机构投资者应该做好止盈止损工作。

流动性管理是货币基金最重要的功能,本基金将维持组合有较好的流动性。同时,本基金将持续关注货币政策变化、市场风险偏好变化、基本面复苏程度对货币市场的影响,在同业存单、短期逆回购、短期融资券等多种工具之间实现合理配置,力争为投资者实现稳定的回报。为有效预防信用分层来带的负面影响,本基金将严控信用风险,回避中低等级的同业存单及短期融资券。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监察稽核工作,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章程要求,完善各项监察稽核及内部控制制度,并实施有效的合规管理、监察稽核、内控审计措施。

在合规管理方面,本基金管理人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内部制度为基本要求,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理念,重视合规文化建设,并将防范合规风险作为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切实落实各项合规管理职责,实现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咨询、合规培训等合规管理措施常态化、规范化运作,合规管理覆盖投资、研究、交易、销售、宣传推介、信息披露等业务条线。此外,本基金管理人推进完善合规考核及问责机制,加强员工合规行为管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有效落实各项合规管理要求,合规管理情况良好。

在监察稽核方面,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开展定期内部稽核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稽核工作,按照稽核工作计划,对各业务条线进行监督、检查,排查业务风险隐患。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工作有序进行,对业务运作情况实现有效监督。

在内控审计方面,本基金管理人由指定部门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此外,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任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控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良好。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分管基金运营部的公司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公司主管基金运营部的部门领导担任,委员由投资、研究、风控、运营等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基金运营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基金每日将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收益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并定期支付且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23 年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 2023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0223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利润表、净资产变动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新国


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
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
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
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责任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
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
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责任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
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
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
能导致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
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赵志刚 李沙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03-25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日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467,104,362.87 288,782.94

结算备付金 23,757,057.77 33,320,490.99

存出保证金 249,449.93 373,037.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028,910,641.82 1,193,818,757.9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028,910,641.82 1,193,818,757.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588,408,531.45 428,989,335.87

应收清算款 131,637.57 67,330.4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2,108,561,681.41 1,656,857,735.60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日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5,570,682.73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4,181.98 456,653.11

应付托管费 198,060.64 152,217.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256,006.29 267,940.55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203,086.99 181,747.88

负债合计 216,822,018.63 1,058,559.2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1,891,739,662.78 1,655,799,176.38

未分配利润 7.4.7.8 - -

净资产合计 1,891,739,662.78 1,655,799,176.3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108,561,681.41 1,656,857,735.60

注: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1,891,739,662.78 份。其中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A 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基金份额 9,414,832.13 份;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B 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
基金份额 974,637,699.06 份;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C 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基金份额 907,687,131.59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52,517,029.80 42,724,313.53

1.利息收入 15,640,099.58 11,569,154.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2,073,765.94 735,363.52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566,333.64 10,833,790.9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6,876,930.22 31,155,159.0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36,876,930.22 31,155,159.0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2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3 - -

股利收益 7.4.7.14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5 - -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 -

减:二、营业总支出 14,201,121.09 11,811,462.59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6,392,264.89 5,489,620.22

2.托管费 7.4.10.2.2 2,130,754.97 1,829,873.40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281,612.25 3,315,992.85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2,129,223.46 942,379.0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129,223.46 942,379.05

6.信用减值损失 7.4.7.17 - -

7.税金及附加 440.94 -

8.其他费用 7.4.7.18 266,824.58 233,597.0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38,315,908.71 30,912,850.94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8,315,908.71 30,912,850.9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8,315,908.71 30,912,850.94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1,655,799,176.38 - 1,655,799,176.38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1,655,799,176.38 - 1,655,799,176.38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235,940,486.40 - 235,940,486.4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315,908.71 38,315,908.71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235,940,486.40 - 235,940,486.40
净资产变动数(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992,613,673.43 - 24,992,613,673.43

2.基金赎回款 -24,756,673,187.03 - -24,756,673,187.03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 -38,315,908.71 -38,315,908.71
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891,739,662.78 - 1,891,739,662.78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1,524,916,173.16 - 1,524,916,173.16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1,524,916,173.16 - 1,524,916,173.16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130,883,003.22 - 130,883,003.22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912,850.94 30,912,850.94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130,883,003.22 - 130,883,003.22
净资产变动数(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137,173,282.65 - 21,137,173,282.65

2.基金赎回款 -21,006,290,279.43 - -21,006,290,279.43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 -30,912,850.94 -30,912,850.94
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655,799,176.38 - 1,655,799,176.3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勋民 赵天智 单国巍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原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67 号文)

核准,由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2,185,899.44 份基金
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729.1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原基金管理人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于2019
年 8 月 20 日向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证监许可[2019]1522 号文),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告变更基金管理人为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发布基金名称变更公告,本基金名
称由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变更为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本基金设 A 类、B 类、C 类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
代码,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适用不同费率的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使用非证券资金账户资金认、申购基金资产净值小于 300 万元的份额类别;B 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使用非证券资金账户资金认、申购大于(含)300 万元的份额类别;C 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使用证券资金账户资金认、
申购本基金,其中 A、C 类基金份额按照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按照 0.01%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与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与债券回购,剩余
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
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

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基金采用影子定价和偏离度控制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即按实际利率法计算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同时为了避免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偏离,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

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无。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令第 120 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出现因提前支取而导致的利息损失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弥补,风险准备金不足的,应当使用固有资金予以弥补。

(2)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投资收益,在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处置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入账。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本基金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5)本基金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反映在“利息收入”项目中,其他项目的利息收入在“投资收益”项目列示。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

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其当日净收益大于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当日净收益为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则不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待其后累计净收益大于零时,即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

(5)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
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
定,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 号)的规
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90 号)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
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
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14 号)的规

定,资产管理产品确认应税利息收入等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当在确认相关收入时确认相关应纳税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 号)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 号)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667,614.25 288,782.94

等于:本金 666,957.12 288,416.33

加:应计利息 657.13 366.61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466,436,748.62 -

等于:本金 465,600,000.00 -

加:应计利息 836,748.62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269,226,271.7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197,210,476.92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467,104,362.87 288,782.94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账面价值

交易所市 205,160,370.37 204,943,403.29 -216,967.08 -0.0115


债券 银行间市 823,750,271.45 824,045,000.00 294,728.55 0.0156


合计 1,028,910,641.82 1,028,988,403.29 77,761.47 0.0041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1,028,910,641.82 1,028,988,403.29 77,761.47 0.0041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账面价值

交易所市 169,088,973.85 168,759,256.27 -329,717.58 -0.0199


债券 银行间市 1,024,729,784.11 1,024,350,700.00 -379,084.11 -0.0229


合计 1,193,818,757.96 1,193,109,956.27 -708,801.69 -0.0428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1,193,818,757.96 1,193,109,956.27 -708,801.69 -0.0428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439,385,160.83 -

银行间市场 149,023,370.62 -


合计 588,408,531.45 -

项目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401,570,015.27 -

银行间市场 27,419,320.60 -

合计 428,989,335.87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
7.4.7.5 其他资产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43,086.99 41,747.88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43,086.99 41,747.88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60,000.00 140,000.00

合计 203,086.99 181,747.88

7.4.7.7 实收基金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900,370.19 4,900,370.19

本期申购 45,931,565.28 45,931,565.2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1,417,103.34 -41,417,103.34

本期末 9,414,832.13 9,414,832.13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B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10,313,912.52 610,313,912.52


本期申购 3,211,616,462.79 3,211,616,462.7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847,292,676.25 -2,847,292,676.25

本期末 974,637,699.06 974,637,699.06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40,584,893.67 1,040,584,893.67

本期申购 21,735,065,645.36 21,735,065,645.3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1,867,963,407.44 -21,867,963,407.44

本期末 907,687,131.59 907,687,131.59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89,766.12 - 89,766.12

本期基金份额 - - -
交易产生的变
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 - - -


基金赎 - - -
回款

本期已分配利 -89,766.12 - -89,766.12


本期末 - - -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B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 未分配利润合计

部分

上年度末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16,630,564.16 - 16,630,564.16

本期基金份 - - -
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 - - -

申购款

基金 - - -
赎回款

本期已分配 -16,630,564.16 - -16,630,564.16
利润

本期末 - - -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 未分配利润合计

部分

上年度末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21,595,578.43 - 21,595,578.43

本期基金份 - - -
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 - - -
申购款

基金 - - -
赎回款

本期已分配 -21,595,578.43 - -21,595,578.43
利润

本期末 - - -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01 月
年 12 月 31 日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8,668.73 43,941.9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550,615.70 101,400.00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500,814.97 584,064.37

其他 3,666.54 5,957.19

合计 2,073,765.94 735,363.52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投资。
7.4.7.11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01 月


年 12 月 31 日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35,457,831.31 28,216,533.25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 1,419,098.91 2,938,625.79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 - -


合计 36,876,930.22 31,155,159.04

7.4.7.11.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01 月
年 12 月 31 日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12,529,116,591.60 15,756,946,150.20
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12,448,834,784.88 15,578,845,665.02
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78,794,837.81 175,104,359.39

减:交易费用 67,870.00 57,500.00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419,098.91 2,938,625.79

7.4.7.11.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1.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4.7.13 衍生工具收益
7.4.7.13.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3.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7.4.7.14 股利收益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股利收益。

7.4.7.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4.7.16 其他收入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其他收入。
7.4.7.17 信用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18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01 月
年 12 月 31 日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40,000.00 2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其他费用 1,200.00 1,200.00

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银行汇划费 69,624.58 56,397.07

合计 266,824.58 233,597.07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原基金管理


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控股股东

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公司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国新国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控股的公司

国新国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控股的公司

国新国证创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控股的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的关联方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01 月
年 12 月 31 日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 6,392,264.89 5,489,620.22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2,134,950.90 2,104,814.44
护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 4,257,313.99 3,384,805.78
管理费
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管理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当年天数。
③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按照代销机构所代销基金的份额保有量作为基数进行计算,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01 月
年 12 月 31 日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 2,130,754.97 1,829,873.40

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名称 国新国证现金 国新国证现金 国新国证现金 合计

增利 A 增利 B 增利 C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38.83 58,107.83 - 61,946.66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85 835.03 3,183,194.21 3,184,163.0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62.09 - - 2,462.09

合计 6,434.77 58,942.86 3,183,194.21 3,248,571.8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名称 国新国证现金 国新国证现金 国新国证现金 合计

增利 A 增利 B 增利 C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76.53 29,993.70 - 31,770.23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248,083.16 3,248,083.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13.87 - - 3,113.87

合计 4,890.40 29,993.70 3,248,083.16 3,282,967.26

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的约定时间定期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B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01 月
年 12 月 31 日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09 月 - -
16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102,539,181.93 85,809,171.85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74,000,000.00 85,809,171.85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8,539,181.93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2.93% -
金总份额比例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B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比例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75,120,994.49 28.69%

国新国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51,395,388.91 8.42%

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30,236,172.71 4.95%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01 月 01 日
关联方名称 月 3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667,614.25 18,668.73 288,782.94 43,941.96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固定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A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 应付利润本 本期利润 备注

收基金 转出金额 年变动 分配合计

89,766.12 - - 89,766.12 -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B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 应付利润本 本期利润分配 备注

收基金 转出金额 年变动 合计

16,630,564.16 - - 16,630,564.16 -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C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 应付利润本 本期利润分配 备注

收基金 转出金额 年变动 合计

21,595,578.43 - - 21,595,578.43 -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
215,570,682.73 元,以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12302039 23 工商银行 2024-01-04 99.32 1,000,000 99,316,817.63
CD039

112305068 23 建设银行 2024-01-02 99.35 256,000 25,432,535.75
CD068

112305068 23 建设银行 2024-01-04 99.35 87,000 8,643,088.32
CD068

112312065 23 北京银行 2024-01-02 99.27 1,000,000 99,269,724.99
CD065

合计 2,343,000 232,662,166.69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一贯的风险管理政策是使基金投资风险可测、可控、可承担。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建立了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由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管理人配备的风险管理人员对投资风险进行独立的监控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估测各种金融工具风险可能产生的损失。本基金管理人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性;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的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和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的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发行人及债券进行内部评级,控制可能出现的

信用风险。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托管行。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并设定交易额度,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还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无。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无。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AA 793,868,863.41 1,024,729,784.11

AAA 以下 29,881,408.04 -

未评级 - -

合计 823,750,271.45 1,024,729,784.11

注:以上同业存单评级使用发行人主体评级。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为剩余期限较短、信誉良好的债券及同业存单等,均在交易所市场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均能够及时变现。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

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一般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监控基金平均剩余期限、平均剩余存续期限、高流动资产占比、持仓集中度、投资交易的不活跃品种(企业债或短期融资券),并结合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变化予以实现。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
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240 天,且能够通过出售所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应对流动性需求;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同时,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办法: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在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化或波动所引起的资产损失的可能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监测组合久

期等指标来衡量市场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变动引起组合中资产特别是债券投资的市场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基金投资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组合中债券投资部分面临的利率风险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末 5

202 1 个月 1-3 3 个月 1- 年

3 年 以内 个月 -1 年 5 以 不计息 合计

12 年 上


31




货 667,614.25 269,226,271. 197,210,476.92 - - - 467,104,362.87
币 70




结 23,757,057.7 - - - - - 23,757,057.77
算 7





存 249,449.93 - - - - - 249,449.93





交 - 69,683,470.2 959,227,171.55 - - - 1,028,910,641.
易 7 82






买 588,408,531. - - - - - 588,408,531.45
入 45








应 - - - - - 131,637.57 131,637.57





资 613,082,653. 338,909,741. 1,156,437,648. - - 131,637.57 2,108,561,681.
产 40 97 47 41





卖 215,570,682. - - - - - 215,570,682.73
出 73









应 - - - - - 594,181.98 594,181.98







应 - - - - - 198,060.64 198,060.64





应 - - - - - 256,006.29 256,006.29








其 - - - - - 203,086.99 203,086.99




负 215,570,682. - - - - 1,251,335.9 216,822,018.63
债 73 0




利 397,511,970. 338,909,741. 1,156,437,648. - - -1,119,698. 1,891,739,662.
率 67 97 47 33 78









末 1- 5

202 1 个月 1-3 3 个月 5 年 不计息 合计

2 年 以内 个月 -1 年 年 以

12 上


31




货 288,782.94 - - - - - 288,782.94




结 33,320,490.9 - - - - - 33,320,490.99
算 9





存 373,037.40 - - - - - 373,037.40





交 98,288,891.6 746,540,645. 348,989,220.48 - - - 1,193,818,757.
易 4 84 96







买 428,989,335. - - - - - 428,989,335.87
入 87








应 - - - - - 67,330.44 67,330.44





资 561,260,538. 746,540,645. 348,989,220.48 - - 67,330.44 1,656,857,735.
产 84 84 60





应 - - - - - 456,653.11 456,653.11







应 - - - - - 152,217.68 152,217.68





应 - - - - - 267,940.55 267,940.55







其 - - - - - 181,747.88 181,747.88





负 - - - - - 1,058,559.2 1,058,559.22
债 2




利 561,260,538. 746,540,645. 348,989,220.48 - - -991,228.78 1,655,799,176.
率 84 84 38





注:上表统计了本基金交易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在“影子定价”机制有效的前提下,若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市场利率上升或下降 25 个基点,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为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因素发生变动时产生的价格波动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无。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风险为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其他的市场因素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可分为三个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如以活跃市场报价估值的股票投资、股指期货投资、国债期货投资、每日开放申赎/买卖的基金投资等。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如因新发/增发尚未上市交易而按发行价格/增发价格估值的不限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使用第三方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报价估值的在交易所市场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等。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如使用亚式期权模型计算流动性折扣进行估值的尚处于限售期的股票投资,以及违约债、非指数收益法估值的长期停牌的股票等估值模型中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的投资等。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1,028,910,641.82 1,193,818,757.96

第三层次 - -

合计 1,028,910,641.82 1,193,818,757.96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未发生重大转换。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028,910,641.82 48.80

其中:债券 1,028,910,641.82 48.80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88,408,531.45 27.9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90,861,420.64 23.28

4 其他各项资产 381,087.50 0.02

5 合计 2,108,561,681.41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68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15,570,682.73 11.4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为报告期内每日的融资余额的合计数,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报告期内每日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均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9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4

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指交易日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若报告期末为非交易日,“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项目则列示非交易日的数据。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均未超过 120 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32.42 11.4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5.2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12.6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29.2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31.9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 111.46 11.40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均未超过 240 天。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05,160,370.37 10.8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823,750,271.45 43.54

8 其他 - -

9 合计 1,028,910,641.82 54.39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 - -
率债券

8.6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2305068 23 建设银行 1,000,000 99,345,842.78 5.25
CD068

2 112302039 23 工商银行 1,000,000 99,316,817.63 5.25
CD039

3 112312065 23 北京银行 1,000,000 99,269,724.99 5.25
CD065

4 112310313 23 兴业银行 1,000,000 99,180,068.96 5.24
CD313

5 112314080 23 江苏银行 1,000,000 99,170,094.87 5.24
CD080

6 112303098 23 农业银行 1,000,000 99,027,295.01 5.23
CD098

7 019703 23 国债 10 830,000 84,264,097.47 4.45

8 019709 23 国债 16 679,000 68,327,549.76 3.61

9 019678 22 国债 13 519,000 52,568,723.14 2.78

10 112387151 23 桂林银行 500,000 49,735,949.49 2.63
CD241

8.7 “影子定价”与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649%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707%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338%

注:表内各项数据均按报告期内的交易日统计。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负偏离度的绝对值均未达到 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正偏离度绝对值均未达到 0.5%。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鉴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性,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即本基金按持有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

或折价,以摊余的成本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或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采用“影子定价”,即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 1.00 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说明

1.23 农业银行 CD098(112303098)为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23
年 8 月 15 日,因农户贷款发放后流入房地产企业、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 4420.184584 万元;2023年 11 月 16 日,因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受托支付问题整改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 2710.9738 万元。

2. 23 江苏银行 CD080(112314080)为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23
年 2 月 6 日,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等违法违
规行为,江苏银行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42 元并罚款 773.6 万元;2023 年 8 月 10 日,
因报送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披露互联网保险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江苏银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警告并处罚款 16 万元。

3.23 建设银行 CD068(112305068)为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23
年 2 月 16 日,因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管规定不符、监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或未充分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银行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 19891.5626 万
元;2023 年 11 月 22 日,因单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与超过 3 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违
规通过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银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 3791.879382 万元。

4.23 北京银行 CD065(112312065)为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23
年 6 月 16 日,因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收费政策执行及整改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责令北京银行改正,给予罚款合计 4830 万元。

本基金投资 23 农业银行 CD098、23 江苏银行 CD080、23 建设银行 CD068、23 北京银行 CD065 的
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49,449.93

2 应收清算款 131,637.57

3 应收利息 -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81,087.50

8.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户均持有的基 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 持有人 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别 户数

(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比例

国新国 1,954 4,818.24 6,325,831.96 67.19% 3,089,000.17 32.81%
证现金
增利 A

国新国 21 46,411,319.00 974,637,699.06 100.00% - -
证现金
增利 B

国新国 19,592 46,329.48 25,609,599.17 2.82% 882,077,532.42 97.18%
证现金
增利 C

合计 21,567 87,714.55 1,006,573,130.19 53.21% 885,166,532.59 46.79%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银行类机构 250,037,151.54 13.22%

2 银行类机构 100,684,875.14 5.32%

3 保险类机构 90,919,233.18 4.81%

4 券商类机构 70,013,394.92 3.70%

5 保险类机构 60,410,571.15 3.19%

6 银行类机构 51,090,801.77 2.70%


7 券商类机构 50,449,498.52 2.67%

8 银行类机构 50,007,302.76 2.64%

9 保险类机构 40,132,642.11 2.12%

10 个人 36,031,322.31 1.9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A 189.14 0.0020%

员持有本基金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B - -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C - -

合计 189.14 0.0000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国新国证现金增 0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利 A

国新国证现金增 0
利 B

国新国证现金增 0
利 C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新国证现金增 0
利 A

国新国证现金增 0
利 B

国新国证现金增 0
利 C

合计 0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国新国证现金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
增利 A B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09 月 16 日) 325,121.97 110,001,555.55 91,859,221.922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900,370.19 610,313,912.52 1,040,584,893.6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5,931,565.28 3,211,616,462.79 21,735,065,645.3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1,417,103.34 2,847,292,676.25 21,867,963,407.44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414,832.13 974,637,699.06 907,687,131.59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审议通过,张勋民代为履行本
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职责,免去丁卓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审计费用为 40,000.00 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2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单元数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量 成交金 占当期股票成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备注

额 交总额的比例 量的比例

中泰证券 2 - - - - -

注:1、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10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投资策略、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7)收取的佣金率符合市场平均水平。
2、交易单元选择程序:我司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券商,与其签订协议租用交易单元。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





占当 基
券商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 期权 成 金
名称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券回购成 成交 证成 交 成
额的比例 交总额的 金额 交总 金 交
比例 额的 额 总
比例 额





中泰 7,732,595,757.06 100.00% 66,107,354,000.00 100.00% - - - -
证券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偏离度绝对值未超过 0.5%。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1 于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券报、证券日报、基金管理人网 2023-01-11

的公告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2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01-19

金 2022 年第四季度报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3 下基金 2022 年 4 季度报告提示 券报、证券日报 2023-01-19

性公告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4 于暂停网上直销汇款交易的公 券报、证券日报、基金管理人网 2023-02-04

告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5 于恢复网上直销汇款交易的公 券报、证券日报、基金管理人网 2023-02-07

告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6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券报、证券日报、基金管理人网 2023-02-07

于变更直销汇款账户的公告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7 于变更公司官网、网上交易域名 券报、证券日报、基金管理人网 2023-03-22

及公司服务邮箱的公告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8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03-31

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9 下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 券报、证券日报 2023-03-31

公告

10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04-22

金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11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2023-04-22

下基金 2023 年 1 季度报告提示 券报、证券日报


性公告

12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04-27

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电子披露网站

13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04-27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金电子披露网站

14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07-21

金 2023 年第二季度报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15 下基金 2023 年第二季度报告提 券报、证券日报 2023-07-21

示性公告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16 于提醒投资者防范金融诈骗的 券报、证券日报、基金管理人网 2023-08-08

公告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17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08-31

金 2023 年中期报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18 下基金 2023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 券报、证券日报 2023-08-31

公告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19 金 2023 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09-26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 金电子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

投资业务的公告

20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10-25

金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21 下基金 2023 年 3 季度报告提示 券报、证券日报 2023-10-25

性公告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22 金 2024 年元旦假期暂停申购、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3-12-26

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金电子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23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 券报、证券日报、基金管理人网 2023-12-29

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3、《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4、《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rsfund.com.cn)查阅。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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